屬靈人必以基督為主

心柔姐妹主講

之前我們探討了馬太福音23章這本「屬靈疾病手冊」,認識到七個屬靈疾病的症狀,總括來說就是假冒為善。完成這身體檢查後,大家覺得自己的屬靈生命是健康強壯還是已經惡疾纏身呢?相信大部分人也會覺得自己的健康狀況中規中矩,雖然說中了自己的部分問題,但現在也不是太嚴重,只是這裡做錯一點,那裡做錯一點,可以先擱在一旁,不用理會。馬太福音23章33節:「你們這些蛇,這些毒蛇所生的啊,你們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這裡提到假冒為善的結局是地獄。假冒為善是致死的病,也是信徒非常容易染上的病。如果任由這病發展,最後我們要面對的是地獄的刑罰、永遠的滅亡,所以絕對不能輕率處理。如果發現自己有問題,便要盡快改過,以至能避過這致死的禍。

知識不能拯救我們

現在我們知道假冒為善的意思和當中的危險,但知識並不能拯救我們。其實法利賽人也知道假冒為善的危險。猶太人有本很重要的法典,名叫⎯《塔木德》(按:雖然成書時間在主後,但當中記載的是由古代拉比世代口耳相傳的「口傳律法」及後續註釋) 《塔木德》其中一個主要思想便是反對一切的假冒為善,書中描述了七種假冒為善的人,例如有些人在大街上行走時會閉上眼睛,甚至會常常用頭撞牆,直到頭破血流。因為他們害怕看到女人,會勾起情慾令自己犯罪。有些人走路時會弓著背,而且走得非常慢,為什麼呢?因為想顯示自己的謙卑。

你會否很驚訝,這些內容跟主耶穌作的描述極度相似。《塔木德》中提到:「誰假冒為善,就會給世界帶來憤怒(按:即是神會降怒於世界)。假冒為善的人是神所厭惡的,他的禱告不會蒙垂聽。」這裡用的字眼非常強烈,描述的後果也極度嚴重。可見法利賽人清楚明白假冒為善是什麼意思,也知道其嚴重性,但依然免不了落入假冒為善。我們知道的,法利賽人也一早知道,可見知識並不能拯救人。我們現在學懂了有關「假冒為善」的知識,甚至承認自己像法利賽人,犯了很多錯。但我們的心有否為自己的錯而痛悔哀傷?如果犯了錯,打算怎樣改過?真正的悔改會帶來改變。如果我們只是口頭說說,或覺得看到自己生命中的一些問題,便代表自己已經成功,有屬靈的看見,這樣不但未能脫離假冒為善,甚至會令我們變得更驕傲。

假冒為善是人的本性

沒有人會想成為法利賽人,我們都希望屬靈生命有進步、有真正的改變。那怎樣改呢?若想改過,必須從根源開始。因此我們需要問的是:「究竟什麼是假冒為善呢?」之前我們也看過,假冒為善的意思並非假裝敬虔,他們是很真誠的。他們是很真心地、不自知地做一些錯的事。那究竟假冒為善的本質是什麼呢?

如果我們仔細看這七個病症,例如驕傲,覺得自己做的事都是正確的;自我中心,經常為芝麻綠豆的小事發怒;喜愛別人的讚賞。你會發現當中描述的其實都是人的本性。可見要避免假冒為善不是努力地多看幾篇聖經,或花多點時間祈禱便可以解決,因為我們要克服的不是一些性格或習慣,而是人的本性。若我們凡事按本性而行,讓本性控制我們的生命,即是如果我們還是屬肉體的話,就必定會成為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第二個問題是假冒為善是人性,人又怎能除去人性?我們或許可以做些道德、行為的改良,但要徹底除去自我中心的本性,這就好像豹要去改變自己的斑點,是絕對不可能的。即是我們不可能自己救自己。這就是法利賽人所犯的錯誤。為什麼他們如此重視守規條,做這麼多外在行為?因為他們在尋求自救,但很明顯,此路是不通的,最後只有虔誠的外表,但內心仍然非常污穢,因為守規條並不能令人改變本性。那如何解決問題呢?

馬太福音22章41-46:「法利賽人聚在一起的時候,耶穌問他們: 『你們對基督的看法怎樣?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大衛的子孫。』耶穌就說:『那麼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會稱他為主呢?他說:『主對我的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的仇敵放在你的腳下。』 大衛既然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沒有人能夠回答他。從那天起,也沒有人敢再問他。」主耶穌問他們如何看救主基督,他是誰的子孫。他們回答是大衛的子孫。大衛是賢明的君王,他在位時是以色列最輝煌的時代,所以自古以來也深受人民愛戴。神應許基督,即救主必出自大衛的後代,這是所有以色列人都知道並盼望的事。這樣看來,大衛稱基督為主是很合理的事,那為什麼法利賽人不能回答主耶穌的問題呢?「主對我的主說」,這句話是大衛說的,第一個「主」是指神,第二個是指救主,即主耶穌。主耶穌這裡是指,基督是大衛的後裔,但大衛卻稱他為「主」。即是你會否稱你的兒子,或者孫子,如果你沒有子女,想像一下你稱你的弟弟做「主人」?這對一般人而言是難以想像和不能接受的事,所以法利賽人不知道如何回答。

為什麼大衛稱基督為主?因為他有謙卑的心,看重的不是這世界的事和自己的身份,而是有屬靈的看見。他清楚知道這位救主的偉大,所以能順服在他的主權下。但法利賽人不能接受稱基督為主。雖然口裡說盼望救主的降臨,但他們的生命不承認基督是主。他們覺得這位基督雖然能幫助他們,但不是他們的主人。他們只想得到好處,並沒打算順從他。這段話放在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假冒為善之前,為什麼呢?因為這裡正正說出假冒為善的根源問題:拒絕基督的主權。主耶穌在對猶太人說,如果大衛這位君王能承認基督為主,更何況你們呢?正因為不承認基督為主,所以你們沒有救主。如果沒有救主,那只好盡力自救,但這就好像自己舉起自己一樣,是不可能的。一切自救的外在行為,最後都必定令我們跌入假冒為善的陷阱,因為我們擺脫不了本性。

主耶穌其實在問法利賽人一個問題,這也是很值得我們思考的一個問題:「我們的生命是否真的以基督為主?」當然,基督作為神所差派而來的代表,我們接受基督,同樣代表我們接受神為我們生命中的主,「我們的生命是否真的以神為主?」我們只有兩個選擇,要麼承認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主權,順服他、跟從他;要麼憑自己的力量去改良外在行為,做個虛有其表的宗教人士,活在假冒為善裡。相信沒有一個信徒會否認神是我們的主,但在我們的生命中這是否一個事實?我們都有這知識,但大部分人也不是這樣生活,因為我們根本不明白完全活在神的主權下是什麼意思。我們行事為人,是按著主的心意還是自己的想法而行?我們有沒有讓神參與在我們的生命中,還是像法利賽人一樣,只是想從他那裡得到好處,希望他保守自己事事平安?我們和他有沒有真實的關係?如果我們很少甚至從沒和他接觸,那他還是否我們的主人?

之前也和大家分享過,當我屬靈生命軟弱無力時,我發現自己其實是個法利賽人,根源問題正正是假冒為善。當深入思考為什麼會落入這境地時,我看到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就是我的生命中沒有神。當然我有祈禱、看聖經、參與不同的服侍,但我沒有真的尊神為神,也沒有尊他為主。在受浸時我是真心地向神完全委身,但在實踐時卻只是部分委身,無關痛癢的事便交給他,不想放手的事便自己保留著。最後成為「兩頭不到岸」的基督徒,一方面好像很虔誠,另一方面卻很屬肉體,兩方的拉扯很大。我知道要突破這困境,必定要返回神的身邊,和他建立真實的關係。那時我向神禱告:「我知道再這樣當基督徒是沒有出路,所以神呀,我必定要在生命中遇見你。你所吩咐的,我會毫無保留,即使付任何代價也會跟從。求你讓我親眼看見你、接觸到你,因為這是最重要的事,否則這條路實在很難走下去。」這不是一時三刻的禱告,而是我那一年每天的禱告。神聽了我的禱告,當我定意尋找他,並在一切事上,無論大事小事都完全順服他的心意,我真的能經歷他的同在,我看到他的道路必定是最好、最正確的,所以我可以很安心地跟從他,能衷心地稱他為「主」。

以前我也會希望生命有進步,但通常試一下便放棄,並且沒有完全跟從神的路。覺得合自己心意,容易做的便去做;覺得太難或不想做的便不做。即是並非認真、全心全意地追求,所以屬靈生命總是起伏不定。這次我是抱著極大的決心去追求。我們經常說如果「真心」便能接觸到神,真心的意思不單是擁有「如果接觸到神便好了」這種想法,相信每位信徒也有這想法,但這不能稱為真心。真心是指將自己毫無保留地交給神,即使要放棄自己所喜愛的、有所虧損,也聽從他的吩咐。願意付代價的心才是真心。當我這樣做,我的屬靈生命有很大的突破,不再只是有外在的虔誠,而是真的有屬靈的看見,以至有內在的能力,因為我和我的主、我的神,生命的源頭連接上。將生命的主權交在神的手中是脫離假冒為善的唯一方法。在我的經歷中,如果我們和神沒有聯繫,即使再努力也只能當一個法利賽人,這也是聖經的教導。唯有接受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主權,對他完全順服,我們才能由一個屬血氣的生命逐漸轉化成屬靈的生命,真正脫離假冒為善。

公義

接下來我們要再深入探討,什麼是活在神的主權下?如何透過神的主權避免落入假冒為善呢?馬太福音23章23節:「虛偽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哪,你們有禍了!你們把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卻忽略律法上更重要的,就如正義、憐憫和信實;這些更重要的是你們應當作的,但其他的也不可忽略。」這裡提及「正義、憐憫、信實」,這三樣質素是聖經很重要、核心的教導,也能體現出神的主權。唯有活在神的主權下的人才能真正行公義、憐憫、信實。我們先看「正義」,和合本譯作「公義」,這詞的希臘原文其實是「審判」。我們將來要面對神的審判,這審判當然是以他的標準為準則,所以我們都當聽從他的話。一個真正的信徒,不會只看今生,而是時刻記著將來的審判,並會視神為我們的主,遵從他的吩咐去行事為人,努力活出公義的生命,以至能通過審判。

我們或許覺得自己尚算不錯,應該能通過審判。但之前許多的講道也提及,很多時我們自以為做得正確的事,其實已經做錯了。人是不可能達到真正的義,因為神的義不同人的義。如果我們只按著自己的意思去做,根本沒理會在主眼中什麼才是正確,那我們只能像法利賽人般有好行為,而不能活出真正的公義。因為我們連「義」的準則也不知道,那怎樣行義、怎能通過審判呢?另一點是,如果我們的生命中沒有神,是不可能有力量行公義。正如保羅所說,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羅7:18)即使我們想改,但因為缺乏能力,所以常常處於做錯事,知錯,嘗試改,過一陣子又再失敗,然後又悔改,但又再失敗。不停重覆,只能過一個充滿挫敗的基督徒生命。可能到最後,有些人甚至對罪感到麻木,覺得自己改不了,選擇放棄。如果我們和神沒有真正的連繫,只活在「守規條」、「追求外在行為」中,會為我們的屬靈生命帶來很大的毀壞,今生只能當一個假冒為善、經常失敗的信徒,而將來也不能通過審判。

如何才能知道和達到神的標準,行出真正的義呢?加拉太書2: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這裡有兩個部分,第一是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即是「死」。第二部分是「活」,基督活在我們裡面。大家如何看「背十字架」這事?我們以為背十字架便是守規條,靠自己的意志不做這事、不做那事。如果我們這樣想,證明我們不明白什麼是死亡。真正的死亡是完全放手,我們的生命不再由自己作主。對很多人而言,這是最困難的部份。因為我們習慣自己作主,並深信我們的決定對自己是最好的,同時很害怕有損失,所以不願放手。 上一次和大家分享了我遇到一個很無理和脾氣差的上司,那時對我而言,最困難的也是學習放手。開始時我覺得她真的好差,對她有很多負面情緒,也有很多埋怨。大家認為在這事上學習放手即是要怎樣做?盡量壓抑情緒,告訴自己這只是一份工作,不用放在心上?冷處理,和上司保持距離?默默忍耐,然後祈禱求神幫助自己脫離這困境,讓自己找到新工作或換一位上司?這些想法只是逃避,而非放手。當經歷內心的掙扎後,我決定不再為自己抱不平,而是去到神面前,告訴神我願意將自己交在他的手中,無論離開這職位,或是繼續留在這裡工作,面對這上司,只要是他的心意我也願意遵行。

我準備了一個對比表,讓大家更加明白什麼是假冒為善。對很多人而言,假冒為善是很新的觀念,我們會覺得口不對心的法利賽人才會犯這錯誤,基督徒便不會這樣做。假冒為善不是指他們不真心,而是沒有將生命的主權交給神。我們可以看一下自己是假冒為善還是生命真的以神為主。假冒為善的「放手」是怎樣?就是盡量不去想、不去理會,不停逃避或靠意志壓抑自己。以神為中心,真正的「放手」是願意放下自己的想法、情緒、益處,將事情完全交在神的手中。只要是他的心意,無論我們喜歡與否,無論境況、最後結果如何也會完全順服遵行。面對困難時,我們會靠自己的能力去解決、設法逃避,還是願意完全放手,只求遵行神的旨意呢?人生中有不同的試煉,讓我們有機會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將生命交給神,而我們的選擇,能反映出神是否真的是我們生命中的主。

死亡是指願意完全放手,這是重要的一步,但並不是終點。「活」才是我們最終要達到的目標。若只停留在「死」的層面,這是消極,而且沒有方向的,我們不知道為什麼要「死」。因此,我們不但要放手,更要追求神活在我們裡面。神為何要活在我們裡面?目的是要作我們生命的主,帶領我們前行。他的帶領不像世上的君王般,以權力去操控我們的行為,他會給我們選擇。如果我們一心一意跟從他,他會開我們的眼,引領我們思考正確的事情,以至我們更明白他的心意、明白他看事情的角度,即是我們能夠開始懂得以屬靈的眼光去看事情,思維逐步更新改變。神活在我們心裡,其中一個最主要的目的便是帶領我們作出心意更新。唯有藉著心意更新,我們才能由屬肉體的人轉變為屬靈人,成為一個新人。這新人是全新的創造,所以能脫離自我的本性,擺脫假冒為善,活出真正的義。

我們可能都明白當中的道理,但如何應用呢?讓我繼續以我要面對無理上司的事作例子,以進一步說明。關於我上司的事,當我願意「死」,真的願意放手,將自己完全交在神的手中,並求問神應該如何看待這事,神也教導自己應如何思考。當屬靈的眼睛開了,會看見什麼?首先,我們會看見自己的罪。我看到自己的驕傲,所以不再批評上司;我看到神國的事更有價值、更有意義,因此打從心底明白我要追求的不是工作上的成就,而是神的認同;我看到從神那裡能得到真正的滿足,所以即使被罵、處於卑微,也可以平靜安穩。當有這些看見,便自然能夠去行合神心意的事,即行義,而非強迫自己不可發怒、不可驕傲、不可比較。

我們常說主會給我們力量勝過困難、不再犯罪。主如何給我們力量?並非只要祈禱,我們便會感到平安,有能力去做以前做不到的事。這「力量」是源自心思意念的改變,當我們真的有屬靈的看見,看到更有價值的事,才能打從心底放下自己和世界。如果我們像法利賽人般守規條,那不單不能行義,甚至會令我們內心產生更大的惡。長時間守規條,我們心裡很容易會出現苦毒,會覺得因為神,所以自己才活得這樣可憐,不能去享受世界、不能升職,更要低聲下氣受委屈。最後不但不能解決問題,更多了埋怨神這罪。另外守規條式的行公義,會缺乏真正的力量,因為沒有正面的追求,不知道自己要往哪裡去,所以很容易走回頭路。例如我們學習不愛世界,便努力不加班、不去玩,但空出來的時間並沒有正面追求,感到百無聊賴,所以過不久便會回復至以前的狀態。即使我們有很強的自制能力,行為上好像沒有犯錯,但如果我們的本性仍沒有死,我們的心仍然對世上的事有所留戀,仍被這些事或私慾牽動,這樣在神的眼中也不算為義。

思想正確,才能做正確的事。大家可能面對不同的問題,但無論是工作、世界的吸引或是人際關係,要做到神眼中正確的事,必須由思維開始改變。不是根據我們自己的意思去改,而是將主權交給神,求神教自己如何思考,按著他的心意去改,這才能達到真正的潔淨和義,脫離假冒為善。道理我們都懂,但為什麼做不到呢?因為我們做不到第一步,我們不願意死。我們太多事不想放手,太多事想保留,我們仍想作主,走自己的路。我們不想將生命的主權交給神,所以神不能在我們的心中工作,不能改變我們。即使按著聖經的教導做了很多事,但生命好像沒有方向,情況總是翻來覆去,只能當個虛有其表的信徒。要突破這困境,我們必須將自己的生命完全交在神的手裡,神絕對可以幫助我們改變,但先要死才能活,我們是否願意放手呢?

憐憫

聖經中多次提及憐憫,例如在饒恕人七十個七次的比喻中,有一個僕人欠主人六千萬銀幣,大概是二百億港元,是一個不能償還的巨額。但主人出於憐憫,免了他的債。這僕人之後遇到欠他一百個銀幣的人,一百個銀幣大概是三萬港元,便捉著他不放,要把他關在監裡。於是主人大怒,把僕人送去服刑。主人對他說:「難道你不應該憐憫你的同伴,好像我憐憫你一樣嗎?」(太18:33)、「如果你們各人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的天父也必這樣待你們。」 (太18:35)從這比喻中看到,憐憫就是饒恕得罪我們的人。愛神和愛人如己是最大的誡命,能夠遵行這誡命的才是真正的信徒。「愛」當然不單去愛那些我們認為可愛的人或對我們好的人,還包括愛我們的仇敵,所以饒恕其實是愛的體現。如果我們口中經常提及要「愛」,卻不能饒恕人,對別人抱有苦毒、懷恨在心,這便是假冒為善。

主耶穌在這裡特別指「要從心裡」饒恕,即不是表面原諒,而是打從心底放下這件事,饒恕得罪你的人。如果大家試過,便會知道這是很難的事。即使是一些很小的事,甚至得罪你的是你最親的人,可能是子女、父母、伴侶,我們能忍著不發脾氣,但晚上睡覺時也會回想這事,覺得那人實在可惡,不能夠原諒。怎樣才能真正饒恕、真正去愛呢?分享自己一個學習。我和我爸爸感情非常好,所以我很著緊他。在我爸爸患癌期間,為了他的健康,我很注重他的飲食。我會在全港各地買最天然、最新鮮的食材,又會搜尋不同的食譜,希望菜式多點變化能增加他的食慾。那時每一餐也是媽媽和傭人新鮮預備,平均有六至十道菜。但爸爸真的沒有食慾,以及受藥物影響,只想吃很重口味的食物。即使有十道菜,因為味道比較淡,他也覺得下不了飯。最後他碰也不碰那些菜,自己開了罐豆豉鯪魚吃。吃豆豉鯪魚是很小的事,但因為他有嚴重的心臟病,如果吃太咸的食物,便不能排水,更會導致肺積水,他之前便因此住院。明白他那時病重,的確很辛苦,喜歡的事全都做不到,吃可能是唯一能為他帶來少許樂趣的事。想吃一些自己想吃的,也是無可厚非。雖然明白他的艱難,但看到他吃豆豉鯪魚,我真的百感交集。一方面很擔心他的健康,另一方面我會覺得大家這樣盡心盡力幫助他,有這麼多選擇,為何他偏要選擇傷害自己的食物呢?所以我心裡有點不高興。

我帶著這不高興的情緒回房間禱告。如果你是我,你會怎樣祈求?求神讓自己有能力去包容、去愛?我們會預設了問題的所在和答案,但很多時都看錯了,所以得不到真正的解決。我們真的要學習放手,讓神帶領自己思考。當時我抱著完全開放的心,求問神應該如何看待這事,日後又應該如何處理我爸爸的飲食呢?很特別,神讓我看到一件事,就是我和我爸爸其實是一樣,應該說我比我爸爸更任性。在我一生中,神在每件事上都盡力幫助、引領自己走正確的路,但很多時我也無視他,只按著自己的喜好去選擇,盡做些對自己有害無益的事,神也會為此擔憂、傷心,他也要忍受我的任性、頂撞。雖然如此,神不會用強硬的手段,強迫自己跟他的意思去做,因為他尊重我,所以會讓我選擇;但他也沒有因此而放棄自己,覺得我沒得救,把我丟在一旁,而是耐心地等待、教導。面對我這常常逆他意的人,神的愛和耐性是何其大!然後我想到我這樣差,神也不會強迫我,為何我要強迫我爸爸呢?神不是命令我要去包容我爸爸,而是讓我看到他的愛和饒恕。因為經歷、明白到神的饒恕,所以我們能饒恕人;因為經歷到神的愛,我們才能真正去愛。在這事上,我更深地明白到神的愛,所以我也學懂如何去愛我爸爸,真正的愛是平衡並且包含尊重,而非操控。自此之後,我心裡再沒有那不高興的情緒。我會為爸爸提供健康相關的意見和資訊,但最終會讓他選擇,即使他的意見和自己相反,我也會尊重他的決定,因為這是我對他的愛。

我們要饒恕,好像天父饒恕我們一樣。我們知識上知道神饒恕了我們、神愛我們,但我們並沒有很深的體會和明白,為什麼?因為我們看不到。首先,我們看不到自己欠主人二十億。我們通常會覺得自己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但最多只欠神三萬元,別人則欠自己二十億。如果我們自以為義,覺得自己做得很好,只是有少許不完美,但是可接受;而別人遠比自己差,所以他們在一些小事上得罪自己,我們便認為不可原諒。如果我覺得自己做的一切也是出於對爸爸的愛,都是為他好。若我捉著這點不放,必定會覺得自己是對,錯的一定是爸爸。雖然出發點或許正確,但我覺得自己的安排對他最好,這其實是一個很自大的想法。「最好」在乎用什麼角度去看,即使能令他健康一點,卻使他心情低落,甚至破壞了大家的關係,這樣真的是最好嗎?如果我們覺得自己永遠是對的,那是不可能真正原諒。因為我們始終會認為是別人負了自己,不和你計較只是我寬宏大量,這是法利賽人式的饒恕。所謂的愛和憐憫都很屬血氣,只是一種感受,我們覺得那人很可憐,便憐憫、幫助他吧。但如果這人不領你情,或得到幫助後過橋抽板,你便不想再去憐憫他了。這是屬人、屬血氣的憐憫,我們只會去愛可愛的人、對我們好的人,其實最愛的仍是自己。真正的憐憫和愛必須從神而來。如果我們有開放的心,神會光照我們,令我們看到自己最真實的一面以及自己的錯,這樣才能打從心底饒恕得罪自己的人,甚至愛仇敵,因為我們在本質上並不比他們好,甚至更差。唯有看到我們的罪債、對神的虧欠,並經歷到他的饒恕,我們才懂得真正去愛、憐憫。正如當我看到自己這樣任性,神也尊重自己,我又怎能強迫我爸爸呢?因為明白到神的憐憫,所以我才懂得怎樣去愛我爸爸。唯有屬靈的眼睛打開才能看見,否則我們只能看到別人的錯。

另一方面,我們需要看見、承認自己欠主人的債,即是承認他在我們生命中的主權。我們或許會認為自己做錯事,心裡有不滿,那只是自己的問題,與神無關。其實我們每一個惡的想法和決定,每一次犯罪,也是在叛逆神、得罪神。有沒有想過這是多大的罪?我們只在乎別人有沒有得罪自己,但不在意自己有沒有得罪神。這證明我們心中根本沒有神。如果我們看不到自己對主的虧欠,或視主人的赦免為理所當然,然後隨意過活,比喻的結局是主人會收回他的饒恕。我們真的要小心謹慎,經常批評、埋怨、不喜歡人並不是小事,因為這不但得罪人,更得罪神。我們不饒恕人,到審判的那天,我們同樣會得不到神的饒恕、憐憫。

我們不是大奸大惡的人,但也不是完全的人,必定有需要改過的地方。我們是否願意看到自己的惡,是生命能否得到改變,也是能否脫離假冒為善的關鍵。我們想成為哪一類人?是自我感覺良好的法利賽人?還是願意謙卑下來,認清自己的罪債和對神的虧欠,以至能深刻明白到主人的饒恕,生命得以改變,能夠真正去愛?

信實

信實即是信心,是指我們對神的信心。我們相信神大有能力、無所不能。但我們是否真的認識他是一位怎樣的神,以至能安心地將生命完全交給他?還是對他有很多懷疑:「神只關心我的屬靈生命,不會理我的感受和實際生活需要,他叫我做的,必定是我不想做的事。走他的路一定會很苦。」我們在禱告中會否有很多保留,有很多事不想交上?因為覺得一放手,神便會沒收,將我們喜愛的奪去。又或者覺得自己的生命有這麼多問題, 神必定不會愛自己,甚至會懲罰自己,所以選擇逃避神。我們又會否對神有埋怨,覺得神令自己遇到很多困難。在困難中,為什麼神不幫助自己?如果我們認為神是冷酷無情、嚴厲苛刻,我們怎能打從心底走他的路?即使承認他是主,也是迫於無奈。神那麼有能力,若他不看顧自己,甚至懲罰自己,那怎麼辦?我們不是真心跟從,只是沒有選擇。對神的懷疑、不信,會令我們成為口服心不服的法利賽人。

以前我也會有這樣的想法,覺得神只關注我的屬靈生命,會拿走我喜愛的東西。但神也藉著不同的事讓我知道他是一位怎樣的神。記得爸爸患癌期間,有次他因為心臟很弱而要緊急入院。回家後,我真的很傷心,哭了很久。那時我們一家常常經歷到神的幫助,我對神的信心也增加了,但要將爸爸完全放手,還是做不到。我流著淚,向神禱告:「我只不過是一個人,而且是個軟弱的人,你想我做到什麼地步?雖然我也想完全放手,信靠你,但我真的做不到。懇求神你憐憫我。」神真的很慈愛,他立即用一句經文回應我。如果你是神,你會如何回應我的禱告?叫我堅強壯膽?告訴我神的愛有多大?叫我不要憂慮?神的回應出乎我意料之外,那是很簡短的一句經文,只有四個字:「耶穌哭了。」(約11:35)

那刻我深深感受到神的愛,那是一種很強烈的愛,我激動的情緒也瞬間平靜下來,同時非常感動。我一直誤解了神,覺得他必定想我的屬靈生命成長,會不停叫我堅強、壯膽、做好些。但神不是這樣,他是一位會與我同喜同悲的神,因為他很愛我。當我經歷到他的憐憫,我才明白什麼是真正的憐憫,我對自己可能也不會有這份愛。對於軟弱的人,神不是高高在上去施捨,而是和那人站在同一位置,感同身受,他很明白我們的感受和需要。正如父母對子女的愛般,看到子女開心時,他會開心;看到子女難過時,他也會難過。可能我們不太明白神的心腸,覺得他是嚴厲的主人,要求不合理。但他的要求不但能夠做到,更是為了我們好。如果我沒有放手將爸爸交給他,自己緊緊捉著不放,我必定有很大憂慮,最後失去時更會因接受不了而崩潰。實際上,即使我覺得可以給我爸爸最好,但我可以做的事其實是非常少,連醫生也幫不到他,我又可以為他做什麼呢?神要我們學習放手,無論我們的工作、興趣、習慣、家人、健康等等,不是想搶走我們心愛的人和事,而是想釋放、拯救我們。我們可能也不知道什麼是對自己最好,以為將所有事抱著不放便是最好、最安全,但最後只會害了自己。學習放手的過程並不容易,但神會給我們足夠的力量去面對,更會陪我們一起走。

對神的信任是我在困境中,也是屬靈生命得力量的祕訣。如果我們對神有懷疑,很可能會覺得:「神可能想我學習放手這功課,所以讓我遇到這些困難。」或「一定是我之前做錯事,神要懲罰我。」這些想法不但是虛謊,更顯示我們是假冒為善!我們一方面說自己愛神,將生命交給他,但一遇到困難,即時的反應是懷疑、不信!這說明我們不是真心愛他、信任他。理性地看,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必經階段,即使我不是基督徒,總有一天我也要和爸爸分別。而很多困難,是我們自己做錯決定而產生的結果,例如你不溫習,考試自然不合格;你亂吃東西然後腸胃炎,這和神有什麼關係呢?因為我們不想面對困難、逆境,但也不想承認是自己的問題,所以便將一切都歸咎於神。這自我的想法,必定會大大破壞我們和神的關係。

我們是怎樣看我們的神呢?我們要坦誠並仔細地檢視自己的內心,如果發現對神有不滿、懷疑,必須盡快清除,因為這能摧毀我們整個屬靈生命。清除並非指將這些懷疑、不滿的想法掃在一旁,而是去到神的面前,求神讓我們看到這些錯誤思想的根源是什麼。是我們不想放棄自己和世界,所以經常和神爭持?是過往一些經歷,令我們覺得神虧待自己?還是有其他的問題?當看到問題所在,需要求神幫助我們能夠正確思考,打開我們的眼,讓我們看見事情的真相,看到他的心意和美善,以至我們能逐步除去這些誤解,真心去順服他。透過爸爸的病,我看到神對我和我一家強烈的愛和憐憫。他的愛的表達並非令我們生活平安順利,很多時我們認為神幫助自己擺脫困難便代表他愛自己,這當然也是神幫助我們的一種方式。但相對今生的事,神更看重的是屬靈上的拯救,因為這才有永恆的價值。在我爸爸患病的經歷中,神在屬靈上拯救了我,他幫助我向自我死,帶領我一步步放手。當完全放下時,我的眼真的開了,我看到他是位怎樣的神,他對我和我家人的愛是遠超乎自己想像,我也因此能打從心底更愛他,在所有事上信任他,因為我知道他是我值得依靠的神。一個生命以神為主的人,在困難中和神的關係會變得更加親密。面對困難時,我們和神越走越近,還是越走越遠呢?

我有這些經歷,並不是我很屬靈或神特別愛我,而是單單基於我對他的信任。在過程中我也會掙扎、有軟弱的時候,但無論如何,我都一定會去找神,因為我希望他能參與在我的生命中,也知道在他身上必定會找到答案。這便是信任。大家都會經歷不同的困難,當一切都違背你所想所求,你會否覺得為什麼神不幫助自己?又或者在屬靈的底谷時,你會否覺得神不喜歡這樣的自己,還是等自己狀態好點才去找神?雖然當時自己不能完全放手,但我選擇很坦誠地向神傾訴,因為我相信他對我和我爸爸的愛,我也相信他明白我的軟弱,必會帶我找到出路。神的回應也令我很感動,他會和自己一同傷心,我被這份愛深深吸引。藉著爸爸的事,我和神的關係親近了很多。在困境中我們更能認識神,但很多人會懷疑、埋怨。生命得力量的祕訣是要信任神。當有事情發生時,我們會否去找神,無論怎樣也相信神必定會幫助自己去看清楚和明白,以至能得到真正的力量和釋放,還是選擇靠自己的努力苦苦掙扎,甚至想逃避神?對神的信任是基督徒的根基,是需要去建立的。如果我們信不過神,只能成為一個假冒為善的信徒,當患難一來,因為沒有根,便會全然跌倒。

詩篇34篇8節:「你們要親自體驗,就知道Yahweh是美善的;投靠他的人,都是有福的。」在我過往的經驗中,無論是順境或逆境,神是會和我同喜同悲、充滿慈愛的主。但這需要我們親自去經歷,才能打從心底明白和認同。神是信實的,如果我們願意放下成見去尋找他,他很樂意讓我們認識到他是怎樣的神。當我們親自體驗過神的美善,便能真心稱他為主。

今天的信息看到假冒為善是人性,也是會令絕大部份信徒死亡的疾病。人是不可能自救,唯有靠著神才能脫離這狀態。希望我們都以柔軟的心接受神的提醒,切切實實地回應神,不再依靠好行為去自救,而是放手、信任他,將生命的主權完全交給他掌管。唯有這樣,我們才能真真正正成為一個能夠與神同行,屬神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