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主裡面」就是和主形影不離
今天我會進一步講解「住在主裡面」這個重要的聖經真理。讓我們回到約翰福音15章,看看「住在主裡面」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並且如何能做到。
約翰福音15章5節:「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住在我裡面的,我也住在他裡面,他就結出很多果子,因為離開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
這節經文給了我們更多的線索,因為這裡告訴了我們,「住在主裡面」的相反詞是什麼。透過了解一個詞的相反詞,我們可以更深入地了解那個詞的意思。這節經文說:「因為離開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然而我們知道,住在主裡面,我們凡事都可做。可見,「住在主裡面」的相反詞,就是「離開了我」,也就是離開了主,與主分開。這樣我們可以明白,「住在主裡面」就是「離開了主」的相反,也就是與主沒有分開,沒有相隔,與主常常在一起的意思。注意,「住在主裡面」所用的文法是現在進行式 (Present Continuous Tense) 。也就是說,你和主不是偶爾相聚,像你偶爾邀請親朋好友上你家坐坐,而是常常在一起。
有一個很貼切的成語可以形容你和主的關係,就是「形影不離」。「形」就是實體,「影」就是形所投射出來的陰影。在光之下,只要有實體,就必定有陰影,實體和陰影是分不開的,他們永遠伴隨一起。所以「住在主裡面」所描述的,是你和主,就像形和影一樣,連在一起 (Connected) 。你們倆無時無刻都在一起,沒有分開的時刻。
這個「葡萄樹和枝子」的比喻也是表達這樣的訊息。葡萄樹的枝子和葡萄樹的樹幹是連在一起的,如果枝子和樹幹分開了,會怎樣?枝子必定會枯乾。枯乾的枝子,不會被留下,結果要被砍掉,這就是葡萄樹和枝子的關係。
二種住在主裡面,外面和裡面的連接
除此之外,15章2節還提及了另一個元素:「所有屬我而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所有結果子的,他就修剪乾淨,讓它結更多的果子。」「屬我」並非準確的翻譯。在英文譯本中,「屬我」譯作「In me」,也就是「在我裡面」的意思,和我們正在看的「住在主裡面」用的是同一個詞語。
這裡產生了一個問題,為什麼耶穌在5節說:「你們要住在我裡面」,在2節卻說:「在我裡面的會被砍下來。」同樣是「在我裡面」 (In me) ,卻有兩種不同的描述呢?5節所說的「在我裡面」和2節所說的「在我裡面」是指同一件事,還是分別指兩件事呢?
從前文後理我們可以推斷,耶穌想表達的是,「在我裡面」也分為2種。要分辨2種「在我裡面」,你可能需要了解一下葡萄樹的培植過程。
種葡萄樹常常會用一種名為「接枝」的方法,幫助葡萄樹繁殖,結果實。「接枝」顧名思義,就是把枝子從一顆樹上砍下,再接到另一顆樹上,讓它能在另一顆樹上繼續生長。一般來說,都會從營養不良的樹上把枝子砍下,再接到強壯,果實纍纍的葡萄樹上。要把枝子接上,方法不難,在要接上的樹上砍下一個裂口,把枝子的裂口對準樹上裂口拼合,最後用繩子把對接處綑起來固定。
「接枝」以後,枝子和葡萄樹的確是拼合在一起了。但這並不代表枝子能夠和葡萄樹對接成功。有些枝子雖然被固定在樹上,但它們只是在表面上對接起來,在纖維組織上,卻沒有對接。枝子和樹木都有維管組織,負責傳輸液體和營養,例如水分和礦物質,恰如我們體內的血管。唯有當枝子的維管組織和葡萄樹的維管組織連結起來,葡萄樹的營養才能傳輸到枝子上,使枝子有生命,可以繼續生長。如果枝子和葡萄樹只是在表面接起來,裡面的管道卻沒有接通,那枝子不但不會結果子,而且會漸漸枯乾。這樣的「接枝」顯然是失敗的,接上的枝子只會被再次砍下。
可見,枝子和葡萄樹的接合,是有兩個層次的。第一層就是外表上的接合,也就是你把枝子和樹幹對接,又用繩子綁起來。但裡面的脈絡還沒有接上,所以營養不能傳輸。第二層就是裡面的接合,枝子和樹幹的管道連起來了,樹幹的汁液可以流動到枝子。至於怎麼分辨了兩種接合,很簡單,只要看那枝子能否結出果實就知道了。前者不會結果,但後者卻會結果。
你和主的關係也是同樣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是你表面住在主裡面,第二層是你內裡住在主裡面。作為一個跟隨主的人,你可能會每週去教會,參加查經班,每天分配時間看聖經。甚至會向別人傳福音,帶他們一起去教會。這些事情可能你每天都會做,但這代表你常常和主在一起,「住在主裡面」嗎?不一定,因為你可能只是表面上和主在一起,但內裡卻和主分割。
你和主的聯合,不單指外表上的聯合,更是指裡面的聯合。如果只有前者而缺乏後者,那你和主的聯合是不成功的,也是沒有意義的,無論你看多少頁的聖經,去多少次教會,或者參與多少宗教的活動。
裡面與主連接 ⎯ 心靈相通、合而為一
那什麼是「裡面的聯合」呢?我們在約翰一書1章3節中可以找到答案:「我們把所看見所聽見的向你們宣揚,使你們可以和我們彼此相通。我們是與父和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彼此相通的。」
《約翰一書》同樣是《約翰福音》的作者,約翰所寫,因此這兩本書是有聯繫的。你能留意到這節經文中約翰強調一個詞嗎?就是「彼此相通」。約翰一書1章只有短短10節經文,但「彼此相通」這個詞卻連續出現了4次 (2節2次,6節1次,7節1次) ,可見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詞。
「彼此相通」,或和合本所翻譯為「心靈相通」,都在表達一個比外表上接觸更高層次的聯繫。你試過和別人「心靈相通」嗎?你或許有一個摯友,他總和你黏在一起,一起吃飯,一起逛街,一起看電影,一起遠足,做什麼事都一起。可是,你和他是心靈相通的嗎?每個人都需要一個同行的伴侶,但有多少對是心靈相通的呢?
約翰一書1章6-7節:「我們若行在光明中,像他在光中一樣,就彼此心靈相通。即是我們跟神是彼此相通,而他兒子的血也潔淨我們一切的罪。」這才算是「住在主裡面」,是一份內在的關係,是心靈上的互通。
除了枝子和葡萄樹以外,聖經還用妻子和丈夫來比喻我們和基督的關係。聖經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兩個本來毫不相干的人,結為夫婦,結合成為一體,合而為一。保羅以此來描述教會和基督的關係,教會就是那妻子,基督就是那丈夫。
需要注意,聖經所說的夫妻「合而為一」,不單單指表面上簽了婚約,在眾人面前成為夫妻。有些妻子甚至結婚以後,把姓氏改為丈夫的姓氏。但這並非聖經所說的「合而為一」,因為這些都只是外表的行動。聖經所說的「合而為一」,是在裡面的結合,是在裡面成為一體。也就是「心靈相通」。什麼是「心靈相通」?就是所謂「心照不宣」:你還沒說話,我就知道你想什麼;同樣,我不需要說什麼,你已經知道我心裡怎麼想,這就是「心靈相通」。
我們說「住在主裡面」,也就是住在耶穌裡面,其實就是和耶穌合而為一。所以,「住在主裡面」就是你和耶穌心靈相通,他知道你想什麼,而你也知道他想什麼。神固然知道你的想法是什麼,但你知道神的旨意是什麼嗎?如果你知道了,那你們就是心靈相通,你就是住在他裡面了。
很多人都為尋找神的旨意苦惱,不知道如何能找到,我現在就告訴你那秘訣:和神心靈相通。只要你和神心靈相通,你自然就知道他的旨意是什麼。要知道神的旨意,不是靠神寫字條給你,而是你要和他心靈相通。
住在主裡面,並不是指你找到一個地方,可以和基督一同住在那裡。而是你的心住在基督的裡面。你和基督成為一個整體。兩個人,怎樣才算一個整體?就是當你們兩人說話,只有一個聲音,異口同聲。
心靈相通⎯有相同的思想,相同的愛心和心志
要和主「心靈相通」,聽起來還是件抽象的事。為了多了解「心靈相通」的實際意義,我們可以先從聖經中看看,人與人之間的「心靈相通」是怎麼一回事。
腓立比書2章2節:「就應當有同樣的思想,同樣的愛心,心志相同,思想一致。使我充滿喜樂。」
這是使徒保羅所描述的,一群人之間的心靈相通。在這個群體裡,大家的思想都一樣,大家的愛心都一樣,大家的目標方向也一樣。
住在主裡面,和主心靈相通的意思是,你和主耶穌的心思意念是相同的,你的想法和他是一致的。你想做的事,就是他想做的事;你要講的話,就是他要講的話。當你無論要做什麼,都和耶穌的意念完全一致的時候,你就知道你是住在他的裡面了。
不過,講道理容易,要實行起來就有困難了。我知道大家都要上班或上學。上班,自然要思想工作的事情;上學,也要認真聽課。我們怎麼可能無時無刻把主記在心裡呢?這是許多人不解的地方。有些人會嘗試操練自己的思維,好讓自己在工作時也能想起主的事情。但這顯然不是簡單的事。除非你的工作十分空閒,不然你總會有忙碌的時候。有的人忙起來,連自己父親姓什麼都忘了,還怎麼可能想起主呢?
除此之外,心靈相通,或合而為一本身也是一件困難的事。為什麼?看看你身邊的夫妻就略知一二了。結婚是件容易的事,但成為一體,合而為一就非常困難了。要兩個人有同一個聲音,同一個意念,對事物有同一個看法,絕對不是你想做就能做到的。夫妻要常常心靈相通,心思上不分離已經不容易,何況你和主耶穌呢?
唯有愛能夠使我們與主不分離
怎麼在生活中,和主耶穌無時無刻都不分開呢?唯一的途徑就是愛。這是唯一的途徑,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和原則。
「住在主裡面」和「愛」有什麼關係呢?如果你試過談戀愛,或真心愛一個人,你就會知道。當你愛一個人,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你會情不自禁地想念對方。而且是一種十分強烈的想念,以致環境不能阻礙你去思念對方的事情。
當你坐在辦公室工作時,你也可以繼續想念你心愛的人,即使你的上司在旁督促你工作,也無法阻止你想念對方。或者當你還是學生的時候,父母可能禁止你談戀愛,但也無法禁止你的心思念你喜歡的人,即使他們把你的手機沒收,把你鎖在房間裡,也絲毫不會減弱你對他的思念。當你愛一個人的時候,無論是誰,環境如何,都無法阻止你想念對方。甚至連你自己,也無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念,即使你明天就要考試了,還有許多內容需要複習,腦海卻偏偏總是浮現對方的容貌。
所以說,怎麼才能和主永不分離?答案就是一個字:「愛」。如果你愛主,沒有人能把你們分隔開。但如果你對主沒有愛,那麼相反,你們倆要湊合起來非常困難。就像強迫你和一個你沒有興趣的人朝夕相處,這會是十分辛苦的事。
許多人覺得要每天做屬靈的事情,包括看聖經,祈禱,真的要消耗許多的意志力,就像拉牛上樹一樣。有的人還會給自己設鬧鈴,提醒自己什麼時候看聖經,什麼時候祈禱,免得自己忘了。如果把你和主的關係比喻作戀愛,那這真的頗可笑,有誰談戀愛會為自己設鬧鈴,提醒自己去想念對方呢?談過戀愛的人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
如果你還要提醒自己去想念對方,那只代表你不是真心愛他。如果你要提醒自己思想主的事情,就代表你並非真心想思念主,只是你知道你應該這麼做,才勉強自己去做。然而,這樣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真正的鑰匙是「愛」。約翰福音15章中「住」這個字出現是最多的,共11次。而出現次數第二多的就是「愛」這個字了,共9次。可見,「愛」對實踐「住在主裡面」這個教導多麼重要。試想,如果你不愛一個人,你怎麼和他同住呢?即使你和對方同住了,最後會怎樣呢?以前有些老人房屋,把兩個互不相識的老人安放在同一個房間裡住,然而這些被配對的老人相處並不融洽,結果政府也似乎取消了這種二人單位。兩個不愛對方的人同住,小則頻頻口角,大則大打出手,更嚴重的還造成了不少命案,可見同住是絕不能強迫的。
「住在主裡面」的鑰匙就是「愛主耶穌」,你能否住在主裡面,取決於你愛不愛主耶穌。所以作為一個基督徒,你需要做的不是表面功夫,像守行為,守規條,設時間表,督促自己靈修,看聖經,控制自己不玩手機,不追求世界等等。你可以嘗試控制自己去做,或者不做一些事情,但很快你會發現這些事情都不能幫助你尋求神,反而會越做越辛苦,因為這些都只是死板的規條。
當你愛主的時候,情況就完全不同了。你思想主的時候,不會覺得辛苦,甚至不費吹灰之力,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因此,當你覺得要行神的吩咐好辛苦,好勞累,你就知道你走錯路了。不要逼迫自己守規條,不能做這樣,不能做那樣。如果你的內心沒有改變,仍然愛世界,愛物質,那你怎麼限制自己也是徒勞,你是不能禁止自己的心的。
所做的一切必須要在主裡面做才有價值
那麼,聖經是怎麼教導我們愛神的?聖經說我們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這句話聽著就足以讓人全身冒汗。我連自己父母都沒能盡心盡意愛,怎可能盡心盡意愛神呢?這話說得沒錯,這件事單憑人是不可能做到的,除非你有神的愛。
聖經對我們的要求,不是我們單靠自己就能做到的,包括「去愛神」。我們之所以不能盡心盡意愛神,是因為我們缺乏神的愛。你若沒有神的愛,你只能靠守規條的方式強迫自己愛神。這不但辛勞,而且往往徒勞無功。
不過,也有些人強迫自己行聖經的要求,表面卻似乎成功的。聖經就記載了一群名為「法利賽人」的人,他們遵守一切宗教的誡律,都是些極其嚴格的規條。其中一條就是「每週禁食二次」。許多人一天不吃東西,已經十分難受了,何況要每週禁食二次。你可能會讚嘆他們的毅力和對宗教的投入,但他們所做的是沒有實質的價值的,因為神是不會悅納的。不可否認,他們能這麼做的確是很了不起,但最終換來的只是優越感,人的稱讚和榮耀。
因此,如果我們不是在神的愛裡面尋求神,只會有兩個結果。第一,就是你要費勁九牛二虎之力去強逼自己行神的教導,但最終徒勞無功;第二,就是你費盡工夫,終於做到聖經所要求的,但只是表面功夫上做到,核心的卻仍然做不到。無論是哪種情況,都是毫無意義的。
當你不在愛裡面時,你做的一切都只是為了自己而做。像法利賽人那樣,你可能是為了別人的讚賞,自我的滿足而去做。你可以把事情辦得妥妥當當,甚至遠超人們預期,但在神眼裡卻沒有用處。就像你領查經的時候,即使你從經文中找到多少亮光,深度,並且流暢地傳達給別人,如果你不是因為愛而做的,那也沒有意義。或者像你到外邊傳福音,在教會裡幫助軟弱的弟兄姐妹,即使你能帶多少人來教會信主,或者幫一個本來一蹶不振的弟兄站起來,這些都是看起來了不起的成就,但如果你不是因為愛而做的,那也毫無意義。這些所謂成就,就會為您造就一份優越感。
怎樣才能被主所用,做屬靈的工作,而不會自滿,心裡飄飄然呢?只有一個答案,就是你要在主裡面做這一切。什麼是「在主裡面做」?就是這一切都是主做的,而不是你做的。做服事的,很容易會用自己的貢獻作為衡量屬靈工作的標準,特別是有比較對象的時候,這種心態更加明顯。比方說,你這個月做了三份服事,你的弟兄只做了兩份;或者你領查經比弟兄來得要深刻,使人動容。你心裡就產生優越感:我比他勤勞,比他投入,比他優秀。你會覺得自己做得很好,很棒。這樣的衡量角度是大錯特錯的。我們需要衡量的,不是我們自己的表現,而是主有否參與我們的工作;到底這件事是我自己做的,還是主透過我在做的呢?
如果是你自己做的話,那即使你做得多優秀也沒用,是不會有真正的功效的。你換來的只是別人艷羨的目光,對你的讚賞,但這些東西在屬靈裡是沒有用處的。
相反,如果這件事是主透過你做的,那才有用處。而且,你會知道這事的成果與你無關,你沒有半點的功勞,因為你知道這不是你做的,而是主耶穌做的。
所以,不要去衡量你自己的表現,關心你自己做的好不好。即使你做得好,又有何用?你做得多好,也不會為這件事增添屬靈的益處。每一個基督徒,都只是被主所用的器皿。器皿本身是不會做事的,做事的是器皿的主人。因此,不要求自己的功勞,應當求主的工作。
用主的眼來看事情,用主的思想來思想
「在主裡面做事」的意思是你口中所說的話,不是出於你自己,而是主藉著你說。你的手所做的事,不是出於你自己,而是主透過你做。也就是說,無論我們做事還是說話,我們心思都是跟隨主的心思。這就是先前腓立比書所說的。我們的意念是跟隨主的意念,我們的思想模式,是跟隨主的思想模式。我們在主裡面的時候,我們看一切的事物,都是透過主的角度來看,和我們所看到的完全不同。
舉個例子,如果你有一個尖酸刻薄的上司,你會怎樣看待他?我肯定會恨死他,既挑剔又刻薄;或者有些人會怕了他,因為他總是在你的雞蛋裡挑骨頭。從一般人的角度看來,你要麼討厭他,要麼害怕他。
但你有想過耶穌基督會怎樣看他嗎?我們很少從基督的角度看事情,看身邊的人。我們往往只在乎自己的看法,只相信自己的眼光。你看一位弟兄,一位姊妹,或者一位陌生人,你會用自己的角度看他,還是用基督的角度看他呢?如果你住在基督裡面,你必定會按照基督的看法來看對方。
基督會怎樣看待他?基督會憐憫他。為什麼主會憐憫他呢?「主啊!你有沒有搞錯,一個如此尖酸刻薄的人,你竟然憐憫他?」你不認同,因為你不明白主的心思。一個尖酸刻薄的人,是被自我,被自己的私慾捆綁的。一個尖酸刻薄的人,他裡面不會有滿足,不會有喜樂,也不會有平安。他的生命是被撒旦管轄的,天天被撒旦折磨,所以他本身也是一名受害人。主耶穌憐憫他,因為他被撒旦綑綁和折磨。
故此你要從主的眼光來看事情,如果你住在主裡面,你就不會再用自己的眼光看待事物。許多人都執著於自己的看法,泥足深陷,就像教會裡常常有人一看見自己的軟弱和失敗,就產生強烈的挫敗感,自怨自艾,每次總要低沉兩三個月。我問他為什麼要低頭喪氣,他說:我常常做錯,主會怎麼看我呢?他必定對我很失望了。
主會否好像你想像那樣呢?我相信不會的。主的看法是:你的確是犯了錯,跌倒了。但既然跌倒了,就應當站起來,重新振作。主的看法永遠是積極的。如果你的看法是消極的,那你就知道你並非用主的眼光看事物。在主裡面是沒有消極這回事的,因為信心代表的就是積極,消極代表的是不信。主的看法永遠是鼓勵人,叫人重新再來的。他永遠不會勸人放棄。但很多時候,我們用自己狹隘的目光看事情,沒有住在主裡面,因此,我們只能看到事物消極的一面。
「住在主裡面」的意思,就是你整個人都在主裡面生活行事。無論你做什麼,說什麼話,思想什麼事情,都是主在你裡面主導。你的思維,你的立場,你的心志一律都是跟隨主的。
當然,要做到這個原則難度可以說非常高,我也承認這原則相當高,我離要達到它也相距很遠。不過正所謂「萬丈高樓從地起」,摩天大樓也是從一塊磚開始建起的,凡事都是一步一步去做的。不用擔心,我們就先從零開始,一步一步學習。前提是我們要定意學習這原則,決心學習用主的眼光來看事情,用主的思想來思想。
我們剛才看了腓立比書2章2節,讓我們再看看第5節。第2節講的是弟兄姊妹之間彼此相同的思想,而第5節則論及我們和耶穌基督彼此相同的思想。這就是我這次所強調的,與主彼此相通,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這是你們應當做到的。
你若能以基督的心為心,以基督的心思意念為你的心思意念,這樣你就住在他裡面,你跟他就合而為一。你們兩個人只有同一個思想,同一個看法,這就是聖經所說的「住在一起」,沒有分開的意思。
這怎樣能做到呢?就是要從愛開始,你需要有一份愛才可以做到。與基督在一起,有他的心思,有他的意念,與他的思維看法是一致,與他完完全全合而為一。在過程中必須有這份愛,這樣你才會將你自己的意念放下,效法他的心思意念,能夠與他合而為一。任何兩個人想合而為一,秘訣也不過如此,就是雙方都要放下自己的意思,然後才可以合而為一。
我們與神、或基督合而為一,只要我們一方放下自己的意思就可以。而人與人合一,則要雙方都放下自己的意思。為什麼有這個區別呢?因為所有人都有屬肉體的成份,而神和耶穌基督則沒有屬肉體的成份。
至於我們放下自己心意的動力從何而來呢?正是剛才所說的這份愛,唯獨這份愛能讓你與對方完全合而為一。只有當你愛對方,你才會常常住在他裡面。如果你愛基督的話,你和他會像「糖黐豆」,你會常常「黏著」他。
怎樣才能夠有對主火熱的愛?
現在,我們知道「住在主裡面」的鎖匙是「愛」;但問題是,我們怎樣能對主產生一份很深、很火熱的愛呢?單單知道有這把鑰匙是沒用的,你還得擁有這把鎖匙才行。
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因為如果我們沒有這份愛,我們任何屬靈上的追求,只會是一份單純的責任。如果這是一份責任,代表那不是你所喜愛做的,所以需要强迫自己,管束自己做,你會做得很辛苦。但如果你心中有愛,做一切事都是輕鬆自在的。無論遇上多困難的事,你也能自然應對。只要是出於愛,你就會做得很快樂。
按照我的觀察,大部分基督徒對主耶穌都有愛,但這份愛非常小。我怎麼知道呢?當你要管束自己看聖經,管束自己不愛世界的時候,我就知道了。如果你真的對主耶穌有一份很深、很火熱的愛,你是不需要這樣用規條管轄自己的。
那怎樣才能擁有這份愛呢?其實道理不難。這份愛不是人憑自己可以賺取的,沒有人能靠自己擁有這樣的愛。事實上,聖經甚至說除了神以外,沒有人能擁有真正的愛,。
約翰一書第4章論及「神就是愛」,唯獨神才是愛,你和我都不是愛。也就是唯獨神才可以使我們能夠愛。我們之所以能愛,是因為神事先將他的愛放在我們心裡,神在我們心裡面工作。所以同樣在約翰一書4章19節說:「我們愛,是因為神先愛我們。」如果不是神先愛我們,如果不是我們經歷了神的愛,我們是不能夠愛的。
我們需要明白神幫助我們愛的過程,也就是神是怎樣用他的愛點燃我們的心,使我們擁有我們原來沒有的愛,激發、激勵我們去愛。我們需要了解神是怎樣幫助我們愛,這樣你才能配合神的工作。
必須親身經歷神藉著聖靈將愛澆灌在你心裡
神是怎樣燃點我們心裡面的愛?羅馬書第5章5節說:「盼望是不會令人蒙羞的,因為神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把他的愛澆灌在我們的心裡。」我們集中看這一節的下半部分。
「神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把他的愛澆灌在我們的心裡」這件事的發生是至關重要的。首先,你要問自己,你有經歷過這件事嗎?神有藉著他賜給你的聖靈,將他的愛澆灌在你的心裡面嗎?如果神沒有將他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我們就什麼也沒有,因為我們本來沒有愛。
如果你發現你沒有這份愛,代表你很可能還沒經歷過這事。這事是需要神做的,而神也很願意做,前提是你願意與他配合。
這裡說的「聖靈」就是神的靈。「神的愛澆灌在我們的心裡」中的「澆灌」,另一種翻譯為「傾倒」,正如一大盆水傾倒下來,下大雨也被稱作「傾盆而下」。「澆灌」也是正確的翻譯,但區別在於它沒有強調數量或程度。你若澆花,會用小水壺灑水。但經文中描寫神的愛,容量是非常大,這告訴我們神把愛放進我們心裡,不是一點一點慢慢滴下,也不是很溫和地緩緩流出,而是大量地傾倒出來,灌進我們心裡。你從聖靈領受的愛不是一丁點兒的愛,而是非常豐厚的愛。這份愛就是在我們受洗歸入基督時已經給了我們的。這在羅馬書6章3節有提及,當人受洗歸入基督的時候,神就會做這事。
神的愛是指什麼?下面5章6節就說明了:「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照所定的日期,為不虔敬的人死了。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好人死,或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對我們的愛就在此顯明了。」
聖靈怎樣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呢?就是藉著犧牲他的兒子,向我們表明心迹,也就是他對我們的愛。神犧牲他的兒子,差他的兒子釘十字架。當我們仍然是罪人時,還是污穢,行各種邪惡的時候,他已經為我們犧牲了他的兒子。當我們仍與神為仇,敵擋神,常常得罪神,甚至輕視神的時候,他已經為我們做了最大的犧牲。藉此他將他的愛澆灌在我們的心裡。正是藉著經歷這份神對我們的大愛,我們心中的愛被點燃。
如果你是一個經歷過洗禮的人,你當然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但你知道是一回事,在你心裡實實在在領受過這份神的愛的澆灌傾倒則是另一回事。你藉著看聖經或聽道,會知道這事;但你心裡面有沒有真正經歷過,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你心裡面呢?
神的拯救就是改變我們,讓我們曉得愛神愛人
我們一般都知道神犧牲他的兒子,是為了拯救我們,這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但你知道「拯救」是什麼意思呢?現在我們知道「神犧牲他的兒子為了拯救我們」以外,也知道「神犧牲他的兒子為了幫助我們去愛」。如果我們將這兩句話對照,就能得知「拯救」的含義。拯救的意思就是把一個不懂得愛的人的生命改變,成為能夠愛的人。
以此為標準,你就知道自己是否已經得救了。你是否已經懂得愛神?如果你的生命沒有這份改變,你怎能得救?
「得救」的意思不是你的名字被記錄在天上,天國為你預留了一個位置,待你死後上去。拯救是改變生命的工作,是在我們生命中發生的。也就是舊生命死去,新生命開始。新生命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元素就是有愛在裡面。舊生命是沒有愛的。所以,如果你是個不懂得愛神、愛人的人,代表你還沒有新生命,也還沒被神拯救。因為「拯救」的本意就是把一個不懂得愛的人,改變成懂得愛的意思。
你可以問問自己:「我對神的愛有多少?」神犧牲他的兒子救你脫離罪、死亡、黑暗、魔鬼的捆綁,讓你成為他親愛的兒女,你覺得你有多愛神?正如你能判斷你多愛一個人,你也可以判斷你有多愛神。這是我們需要弄清楚的事情。
神拯救你,就是將一個自私的生命,改變成一個可以愛神,可以愛人的生命。但你若發現到目前為止,你的生命仍沒脫離自我中心,不懂得愛人,甚至不能肯定自己是否真心愛神,這樣你可要檢查自己是否真的有新生命。
新生命就是有愛,因為神就是愛。唯有神才有能力改變一個沒有愛的人,能夠將愛注入他裡面。
大多數的人剛開始信耶穌時,動機都是為了自己。比方說不想死,不想入地獄,知道自己有很多壞的地方,想要改變等等。往往都是希望藉著神的能力,寬恕我們的罪,改變自己的生命,叫我們脫離各樣捆綁。我們洗禮時,接受神的救恩時,都是以自己為中心的。
但沒有人能預想,當神在我們身上做這事時,所帶來的改變是如此巨大,他給了我們一個嶄新的新生命。許多基督徒都談「新生命」,但大多數都不知道新生命是什麼。他們可能會說:接受洗禮後就有新生命了,他們可能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新生命。
他們以為新生命就是代表神拯救了你,寬恕了你的罪,使你不再活在罪中,將來可以上天堂。這是大錯特錯,新生命的重點,是神把你本來自私的生命改變,這才是神徹底的拯救。
如果你仍然以自己為中心,看一切的事都只從自己的眼光看,其實你還沒得救。一個真正歸向神的人,他願意讓神在他生命裡工作,這樣神就可以改變我們的生命。這並非我們的工作,而是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神的大愛可以點起我們心中的愛,點燃我們的愛火。
所以,你要謹記主耶穌基督的拯救是有兩個層面的:第一是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的罪;第二就是要改變我們的生命,從一個自私的人變成一個愛神愛人,懂得愛的人。
這確實是神能夠做到的,你或許已經看過不少的見證。神的改變甚至令十惡不赦的罪犯,無惡不作的賊王也痛改前非,從罪惡中回轉過來。他們不再為自己而活,而是為別人,為神而活。所以,神的愛絕對有能力改變你。如果你發現你的生命還沒有經歷這麼大的改變,你要去神那裡,神絕對有能力改變你,只要你願意和他合作。
當然,只有我們真心願意被改變,神才會改變我們,因為神的愛是給我們留有選擇的。神的能力大可以強迫一個人改變,但神的性情並非如此,他不會強迫任何人,因為真正的愛是不會勉強別人的。你需要問問自己:我想不想被神改變?我想不想做一個不再為自己而活的人?唯獨當你的答案是「我願意」時,神才會開始改變你。所以雖然神有這個能力,但還需要我們自己願意,主動作出選擇。
這能解釋為何許多信徒雖然經歷過洗禮,心中卻沒有愛。聖靈為什麼沒有將神的愛澆灌在他心裡呢?為什麼他察覺不到自己對神有強烈澎湃的愛呢?為什麼?問題就在這裡,是他沒有選擇被改變,他心中並不願意被改變所造成的。
愛是發自內心,並不是一個責任
你可以嘗試省察自己,你覺得自己對神的愛有多少?我們都知道主耶穌為我們犧牲很多,但你為主耶穌又犧牲了多少?相信絕大部份信徒都會回答:「不是很多」,但可能也有人會回答:「有一些」,「有一半」。「一半」的意思其實就是不冷不熱,這是不能接受的。愛從來沒有「只愛一半」的。你愛一個人就愛到死心塌地,那才叫愛。你會不會跟只有一半愛你的人結婚?「你愛不愛我?」「我愛你一半。」這樣的人你會和他結婚嗎?這種「一半」,「不冷不熱」的關係,稱不上愛,只能算是一個責任。
可惜的是,有時候甚至夫婦關係也是如此,淪為一個責任。他們怎麼看婚姻呢?他們靠什麼來維繫一段婚姻呢?原來只是憑一份婚約。他們覺得既然結了婚,為了遵守當初結婚的諾言,那就不該拋棄對方,要和對方繼續一起生活,因此你我要互相遷就,互相幫助。
這聽起來很正常,但問題是你仍然愛對方嗎?你心裡的愛火仍在嗎?如果結婚純粹是守一個諾言,這和公司之間簽合同沒有區別。這並非婚姻的本意,維繫婚姻需要的是愛。沒錯,你可以做一個忠誠的人,守你的諾言,不與對方離婚,不離不棄,並且照顧對方一輩子,但這是不足夠的。最重要的是,你心裡要對他有一份愛,這不是純粹的責任。
做一個基督徒也是相似的道理。很多人做基督徒就是付一個責任,我要守這規條、那規條、守許多諾言。或許也很聽話,該去教會就去,該祈禱就祈禱,該靈修就靈修,完成這一切的事情。不過,這最多只算是有誠信,但愛不只是有誠信那麼簡單,愛是發自於內心的。
當你愛一個人時,你不會想到什麼誠信、諾言,你心裡在意的不是這些。當你愛一個人,你會發自內心,願意為對方做一切事,無論是什麼事都願意,沒有條件,沒有限制,這才配稱為愛。
如果主耶穌為你犧牲這麼多,換來只是讓你覺得有責任跟隨他,用一輩子盡這責任,這樣其實是羞辱了主對你的愛。為什麼呢?因為主耶穌是真心愛你,而你卻把愛主視為一個責任。主耶穌是真的愛你,他不是只有嘴皮子上說。耶穌沒有把為我們犧牲看作一個責任,這對耶穌來說不是一個責任,他是發自對我們的愛,才為我們犧牲的。有些人為了保守承諾,做個正人君子,他可能也會做同樣的事,但他所做的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唯有從愛出發,所做的才有意義。愛一個人是毫無保留,毫無條件地奉獻。
愛須要惜心栽培
當然,這份愛是需要培育的。在當初洗禮時,可能有人會發現自己心裡的確對主有一團火。你可以回憶你洗禮之前,一兩年前,或是四五年前,甚至十年前,當時你心中是否有一團火在裡面?那時你心裡願意為基督的緣故做一切事,無論是什麼事,都心甘樂意。我想你當時也會有這團火,那時你曾真心愛主耶穌,但不知從哪天開始變冷淡了。
《啟示錄》中包含了一封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當中主耶穌告訴以弗所信徒:「你失去了當初的愛。」我估計許多基督徒也是如此,他剛信主時心中可能曾有一份滿有熱誠的愛,但隨著年日而消逝。結婚也是如此,你若經歷過新婚,你就知道那時是興奮得不得了,那就是愛,是令人振奮的。但結婚後一年、二年,隨著時間過去,正所謂「七年之癢」,你發現那團愛火會漸漸減弱。為什麼?因為這團火是須要你主動去栽培它的。愛就好比一個生命,當你得到一個新的生命,你必須用心培育它。你若不理會它,不栽培它的話,它就會萎縮、最終枯萎。正如栽培一朵花,你要每天澆水、施肥、除草,不能置之不理。
可能當初我們都有這份愛,但最終因為各種事物,這團火熄滅了。我們就如以弗所教會那樣,主耶穌說我們失去起初的愛,所以,我們要快快尋回這份愛。
當神的愛在你生命裡漸弱時,當你愛主的心貧弱時,你會發現自己恰如一個體弱多病的人,百病纏身,屬靈生命遭遇許多問題。你若沒有神的愛,你的屬靈生命會積弱,失去做事的動力,遇到試探很快會跌倒,容易被肉體勝過,被世界吸引,出現種種的毛病。這一切正源於你屬靈生命的底子虛弱,源於你裡面的愛貧弱。
我若沒看錯,教會裡大部分信徒的屬靈生命也出現不同程度的問題,問題的根源不在問題本身,而在乎你裡面的愛。復原的鑰匙就在這裡:重拾當初對主的愛。神絕對有能力激起你的這份愛,但你需要跟他合作。你要主動栽培這團火,否則火會熄滅;你要好好珍惜,保護它,讓它燒得越來越旺盛。
怎樣栽培這愛使它更加強烈璀璨?
最後,我引用一段經文,說明如何栽培你心中的愛,讓它變得更加強烈、璀璨,更加根深柢固。以弗所書3章17至19節:「使基督藉著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使你們既然在愛中扎根建基,就能和眾聖徒一同領悟基督的愛是多麼的長闊高深,並且知道他的愛是超過人所能理解的,使你們被充滿,得著神的一切豐盛。」
這段經文有三個重點:
1) 在基督的愛裡面扎根⎯與基督建立一份真實穩固的關係
這裡數次提及有關「基督的愛」,我只簡單撮要第一點,第17節說:「在愛中扎根建基」,也就是在愛中生根。從上文下理可得知,這段經文中所有的「愛」都是指基督的愛。也就是,我們要在基督的愛裡面扎根。
這就是我們很多人沒有做的事情。當初我們領受過基督的愛,所以無論在我們洗禮時,還是洗禮後短暫的日子裡,我們裡面的確充滿一團火,問題是我們並沒有扎根。所以你發現那團火隨時間過去越來越弱,不消半年就差不多熄滅了,這正因為我們沒有在基督的愛裡面扎根。
「在基督的愛裡面扎根」是什麼意思?就是更深、更多地經歷基督的愛,與基督有更多的接觸和交流,在這份愛裡面更深地扎根。就像雖然兩個人已經相愛了,但那份愛的深度仍需要不斷加深,以至兩人的關係能保持在愛裡面。「在愛裡面」是指一種雙方之間的關係,這是一種很穩固的關係。我們藉著接觸主耶穌,與他有交流,讓我們可以在他的愛裡面。與主耶穌接觸,就是經歷他的愛,當中是一份很真實、很堅固的關係。
你和主耶穌有這份很真實、很堅固的關係嗎?還是只流於片面的宗教活動?宗教活動頻繁,但和主耶穌的關係就不見得根基穩固,這是個問題。
信主後,不要把心思集中在各種事務上。當然,你或許會出於熱心做許多事,我並非說你完全不能碰那些事,但你必須搞清楚最重要的事不在那裡,而是在建立你跟主耶穌的關係上。
在基督的愛裡面,與耶穌建立一份關係,使這份關係藉著愛變得越來越深。不要把心思分散在其他事上,我發現不少信徒都擔當了許許多多的職務,被許多活動、服事佔據。這不是壞事,但如果你和基督沒有一份穩固的關係,做這些事又有何用呢?顯然是浪費心思。所以首要去做的,是專心在基督的愛裡扎根,即是與基督建立一份真實、穩固的關係。
2) 更深地體會基督的愛不同的範疇
第二,就是與眾聖徒一同領悟、體驗基督的愛的長闊高深。「長闊高深」是四個不同的量度 (Measurement) ,可以長,可以短;可以寬,可以窄;可以高,可以低;可以深,可以淺。這是在描述的不單是有還是沒有,而是程度的變化。基督的愛是沒有限制的,因此可以不斷伸展。
起初你經歷了基督的愛,在洗禮中,他拯救、改變了你的生命,你當然經歷過那份愛。但原來基督的愛不止那麼簡單。對我們來說,我們只知道基督的愛就是他為我釘十字架,其實這只是其中一部份,這份愛還有長、闊、高、深,我們尚未探索。也就是說,在基督的愛裡面,我們還要不斷深入探索,體會這份愛的不同範疇,不同角度。
十字架的確是一個高峰,但那不是盡頭,直到現在,基督的愛仍以不同的形式傳遞給我們。所以拯救我們的不單是基督的死,基督的生也同樣拯救我們。
我們在認識基督的愛上還需要不停地伸延出去,而不是停留在這一刻。不要像許多夫婦那樣,他們關係的高峰點就停留在結婚那一刻,之後只有每況越下,最好的情況也只能保持當初的關係,沒有正面的增長。我們和基督的關係不該這樣,不單要保持,更要不斷上升,更多更多地領悟基督的愛。最初,你可能只領悟基督為我們釘十字架,但後來你開始領悟基督其他方面的愛。而且你的領悟每年都更新,每一年,你對他的愛的長、闊、高、深都有新的領會。過年我們祝願「年年高升」,我希望這份「高升」是指體會基督的愛上。我們需要不斷更新我們對基督的愛的領悟,一年比一年更深、更高、更多。
3) 體會超過人所能理解基督的愛
第三,是體會到基督的愛是超越人所能理解,也就是超越人的知識和言語。我們要體會到連人類的知識也不能解釋、理解基督的愛。有些事情是我們能夠體會到,卻不能解釋。當然,人與人之間的愛本身也不容易用字詞表達,但仍然可以從話語中透露。但基督的愛可以上升到一個程度,連言語也不能形容,知識也不能測透,但我們仍然可以體會到。
簡而言之,這裡所強調的是,我們對基督的愛的體會應當隨著我們的屬靈生命不斷成長,甚至達到超越人的知識和言語所能理解的程度。這就是我們需要追求的事。如果你不是追求這事,追求其他一切都是徒然。追求體會基督的愛,以至我們可以同樣地愛基督,這才是我們信仰、屬靈生命的核心。
希望大家回去求主幫助,讓你能明白你今日所聽的,並且明白如何能將它實踐在你生命中,以致改變你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