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主合一

李馬可牧師主講

「住在主裡面」是甚麼意思?

這個月開始,我會跟大家分享「住在主裡面」這題目。「怎樣可以住在主裡面?」如果要知道怎樣能夠住在主裡面,首先要問:「甚麼是住在主裡面?」這句話大家也聽過很多次,也唱過很多相關的歌。每個字也很簡單,並不複雜。無論你用中文、英文或希臘文去看,也是很普通的字:「住」,住就是住。

住在主裡面,是甚麼意思?這題目很多人都知道,也看過相關的經文,但我要避免一些很抽象、模糊的答案。很多人也會說:「在基督裡面(in Christ)」甚至你寫信署名的時候也會寫in Christ,你在基督裡。但甚麼是inChrist?我希望能夠很實在地讓大家知道這是甚麼一回事。當應用在你身上的時候,你就知道那事情有多實在。要知道住在主裡面是甚麼一回事,我們可以問一個問題:「現在這一刻,你是否住在主裡面?」如果你能回答這問題,代表你知道甚麼是住在主裡面。如果你不知道甚麼是住在主裡面,你當然不會知道答案。所以要清楚知道這是甚麼一回事,當應用在你身上,你就會知道答案。

如果要大家舉手表達自己是否住在主裡面,大家可能會感到為難,所以我不會要求大家舉手作答。你在心裡回答自己,你認為現在這一刻,自己是否住在主裡面?無論你的答案是「是」或「不是」,也要有所根據,是基於甚麼原因你回答「是」或「不是」?可能你認為自己現在很專心,整個心思意念都在聽主的話,那應該是吧!這樣的觀念就是說,當一個人的心思意念都集中在神身上,或是與神、屬靈有關的事情的時候,這個人就「住在主裡面」,你認為這是正確的邏輯推論嗎?

所以,你聽道的時候你在主裡面,你星期五回來查經時也在主裡面。另外,你每天靈修、禱告或者唱詩歌的時候,你也在主裡面,這樣的說法是可接受的。但問題就在此,而這也是很重要的問題。那其他的時間呢?你一個星期聽道多少次?一次。查經多少次?一次。靈修多少次?七天就是七次。聽道、查經一般都是一個小時,算你每天有一個小時靈修、讀經、祈禱的時間,那一個星期大約十小時。一個星期總共有一百六十八個小時,你有十個小時住在主裡面,那即是有一百五十八個小時你不是住在主裡面,這就是問題所在。

你知道甚麼是住在主裡面,你也試過住在主裡面,不過在一個星期裡,你只有十個小時住在主裡面,其餘的一百五十八個小時並沒有住在主裡面。我們也需要減去睡眠的時間,這樣比較合理,因為我不能控制睡眠時的思想,夢見主當然好,我可不想夢見鬼在追我。我們每天平均睡眠時間是八小時,所以一天的時間減去八小時,就是十六小時,再減去在主裡面的一小時,那每天你有十五小時不在主裡面,代表你最少有三分二醒著的時間並沒有在主裡面。問題就在這裡,你大部份的時間都不是住在主裡面,所以難怪你的屬靈生命會這麼弱。你想一想葡萄樹或其他樹,若它的樹幹有九成的時間離開溪水,剩下的一成時間才再接上去,它能夠生存已經是奇蹟。

剛才說,住在主裡面的定義是要「專心一致」,無論看聖經或聽道(若完全集中在主裡,也是住在主裡面)。但你會說:「牧師,難道你想我辭工、退學嗎?難道不讀書、不工作嗎?住在主裡面並不難,困難之處在於「時刻」也住在主裡面。我一個星期有一小時住在主裡面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要時刻住在主裡面,那讀書或工作的時候,又怎樣住在主裡面呢?」可以怎樣解決這個問題?相信初期教會的信徒也要工作,那他們怎樣住在主裡面呢?如果說要上班,就表示不可能時時刻刻住在主裡面?那主耶穌的吩咐豈不都變成徒然!

不能將生活分割為屬世和屬靈區域

問題所在是我們將我們的生命和生活分成兩個區域,一個區域叫作屬靈區,另一個叫作屬世區。你剛才說靈修、看聖經、聽道,這些是屬靈區;其他方面,無論是上班、上學、做功課、約朋友聚會、慶祝生日、陪伴家人買菜或逛公司,這些叫作屬世區。可惜屬世區的範圍很大,百分之八十的事都是屬世區裡所做的活動,只有百分之二十是在屬靈區裡的活動。

結果我們將會人格分裂,是屬靈上的分裂。因為你的靈分裂了,以致你靈的狀況、你裡面的生命雖不是四不像,卻是兩不像,又不是完全屬靈,也不是完全屬肉體,而是一個混合體。你說他是屬靈嗎?又不能這樣說,因他有很多世上生活的成份在裡面。他的生活,跟其他人的生活也是一樣的,基本上和他的同事沒甚麼分別。所以,如果你說他屬靈,那他的同事也應該是屬靈的。如果說他是屬肉體,但他又有一些屬靈的成份,例如他很愛慕神的話語,又很熱心在教會裡面服事,所以你又不可以說他完全屬肉體,只能說他是兩不像,兩方面都有。

如果你不徹底解決這最基本的問題,聽多少關於「在主裡面」的道理也是徒然、白費心血。你很想追求在主裡面,但最後你卻會很沮喪、沒有出路,弄來弄去都弄不清,因為你將屬靈和屬肉體混在一起。好像保羅在羅馬書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呢?」 (羅馬書7:24) 一方面我愛屬靈,但另一方面我又屬肉體,如果他全都屬肉體就不會苦,會很享受的。但他卻兩方面都有,這才真的是苦。很明顯他是一個囚犯,因為在他裡面有很多的捆綁,很想有人能將他釋放出來。

很可惜,很多基督徒對自己的生活都感到很沮喪,覺得為何我要做的,我卻做不到呢!不是他不想做,如果根本不想做,那會選擇放棄,不會感到沮喪;而是他很想做,但永遠都做不到。他得不到基督徒應該有的自由生活,因為他一直都被捆綁著;他也不享受基督徒的生活,只不過是要繼續下去。所以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如果你不能夠解決這個問題、解開這個死結,你的屬靈生命是沒有希望的,你只會繼續這樣下去,即使一百年後都是這樣的繼續下去。所以不可以再逃避這問題,也不可以再拖延,你一定要去弄清楚,在你生命裡面分開兩個區域的這個事情,不可以讓它存在,否則你會屬靈分裂,這比精神分裂更加嚴重。

今天的信息其中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讓大家理解這問題的迫切性,要去徹底處理工作或讀書這方面的問題。你清楚知道工作明顯地佔據了你生活中最長的時間、最多的心神、最多的注意力,比任何活動都多,包括談戀愛。請你告訴我,你投放了多少時間去談戀愛?跟工作相比,連五分之一也沒有。相信你也不會每個星期特地請一天假去談戀愛,所以很多人根本上是跟他的工作談戀愛。

因此,這信息其中一個很重要的目標,可以說是今年的目標。就是你要將工作這方面的事情,如果你是一名學生,便要將你讀書這方面的事情,將它搶奪回來,返回主裡面,否則沒有出路。如果你只有十分之一、十分之二的時間(住在主裡面)是完全不足夠的。就正如葡萄樹和枝子,若枝子只有十分之一或二的時間與樹相連,你也可以想像是沒希望的。即使你用膠紙黏著它也沒用,最後也會掉下來,所以一定要去解決這問題。

聖經的工作觀:神才是我們的老闆

要去解決這問題其實不是這麼困難,只是我們對於工作的觀念完全弄錯了。我們一般對工作的觀念就是,工作是屬世的工作、社會上的工作、這世界上的工作。因為我在世界上生活,有生活上的需要,所以必須參與這些世界上的活動、工作。很多人想到的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盡量將工作的時間減少,五天工作減至四天,四天減至三天,或者早些下班,甚至盡量不加班、不升職。他們知道這事情是不好的,但又不可以不做,惟有盡量不要做太多。用這方法去對付工作是沒用的,因為這不能解決問題。

我們來看看聖經裡的工作觀是怎樣。為甚麼人要勞苦工作?人真的很辛苦,一天要工作八、九個小時,甚至十或十一個小時。周末、放假也要將工作帶回家做。聖經在創世記裡提到,人從今以後要勞苦地工作,這是神的安排,因為人犯了罪。(創世記3:17)當然你可以說這是一個懲罰,但懲罰也有它的作用,就正如你去懲罰一個小孩子,目的是想糾正他的錯誤。一個人無所事事也不是一件好事,所以用這方法去糾正他。人要勞苦工作是神的安排,這是在創世記裡面記載的,人墮落之後是神安排人要勞苦地工作。而在聖經其他地方也看不到,神打算安排人做少點工作。當然,當中有些人,神會個別地去帶領他不要工作或者做兼職工作,神可以有這特別的帶領,但現在是說一般的情況下(人要勞苦工作)。你可能會說:「這裡所記載的是在創世記,現在是新約時代,你不要跟我談律法。」

那我們看看新約又是怎樣看待工作的。在以弗所書4章28節:「偷竊的,不要再偷,卻要作工,親手作正當的事,使自己可以把所得到的,分給缺乏的人。」這裡說不要不工作,要努力親手工作,當然是作正當的職業,更可以有餘力去幫助其他人。聖經是支持工作的,譬如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保羅甚至說不可以不工作,在教會裡面不工作的,是不可以吃飯。(帖撒羅尼迦後書3:10)你可想像(不作工)是很嚴重(的問題)。所以無論是舊約或新約,它們的看法都是一致的。我們聽到立即很高興,心想:「牧師!為何你不早點說?我剛拒絕了升職的機會。原來聖經鼓勵我們在這世界拼搏,以後升職加薪便可來者不拒,越多越好。」你要弄清楚是怎樣去應用屬靈的原則,要非常小心,不要將真理扭曲,當作放縱肉體的藉口,以致最後自招滅亡。這節經文不能當作你的護身符,我們要在屬靈層面按著聖經行事,而非在屬肉體的層面去行。

聖經不單單說可以工作,甚至是需要工作,但更加重要的是你怎樣工作,聖經也有很清楚的指示。以下的經文,相信一般人都看過,只不過不知道在說甚麼。歌羅西書3章22-24節:「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世上的主人,作事不要只作給人看,像那些討人歡心的一樣,卻要以真誠的心敬畏主。無論你們作甚麼,都要從心裡去作,像是為主作的,不是為人作的,因為你們知道,你們一定會從主那裡得到基業為賞賜,你們應當服事主基督。」

22節說,你上班的時候要存著敬畏神、敬畏主的心來上班,不要在人的眼前服事,意思是說不是要去巴結人、討人歡喜。23節就解釋,無論作甚麼都是為主而作、給主作。無論你在哪間公司上班,或在甚麼部門工作,不是為你的老闆、你的機構去作,而是為主耶穌、為神作。相信你沒有聽過這樣的教訓,也不知道怎樣行出來⎯不是為人作,而是為主而作。24節說你是為主作,因為你知道你將來會得到神給你的賞賜、你的產業。你聽了之後,心裡可能會想,賺到了,原來上班不單單有工資,將來還可以得到神的賞賜,早知道我就不選擇做兼職,現在明顯地賺少了。應該多做幾份兼職,早晚都做。工作可以得到神的賞賜、將來可以得天上的基業,這都寫在聖經裡,而我們上班作工不是為老闆、上司,而是為主耶穌作。這些話是甚麼意思?我們要好好掌握聖經的工作觀,否則我們在當中會有很多解不開的結。

怎樣可以按著這裡所說的去作?工作不是為老闆,而是為主耶穌;又不是為了工資,主要是為了將來的賞賜,跟我們的觀念很不同,但這是聖經說的,所以我們真的要認真去研究,以至我們可以運用這些原則,在我們的工作中實踐出來。怎樣才能夠不是為人作而是為主作,並且將來會有獎賞?當然就要從尋找工作開始,一切的事情都要按部就班。我們一向將工作視為世俗的事情,所以大部份基督徒在尋找工作的時候,都不是太熱衷去求問神的心意、帶領。他們都會認為,每份工作都是差不多,沒甚麼分別的。不論做商界也好、做飲食界也好,甚麼界別也沒關係。因此,求問主也沒意思,反正無論去餐廳做或在辦公室做,和屬靈方面沒有關係。

另外,也會認為這麼小的事情,當我們去求問神,神也不會回答。問題就是這樣,因為我們看工作為屬世的事情,以致我們唯一的原則就是要盡量簡單,認為反正工作上的時間主也用不著,最後都是白白丟棄,那就自己來決定吧。我們都會這麼想,主不會太熱衷帶領我們去找工作,只要那份工作是正當的,基本上守了這原則就可以了。若你是這樣想,那就弄錯了,原來將來神會根據你的工作,計算所給你的基業,所以他又怎會不著緊你做甚麼工呢!

以往我們尋找工作比較隨便,不是不正當的工作就可以,神派我們去哪裡都無所謂。現在我們知道,不是這樣,是有所謂的,所以我們要認真看待。神很關注、著緊我們做哪一份工作,因為我們是在工作中去服事他的。我們現在是他的僕人,所以要去弄清楚我們的主人想我們去哪裡。可能你會說:「為何你不早一點告訴我,我已經在工作了。」現在你知道這真理也不遲的,以前當作你無知,在無知的時候做了錯事,不要緊;現在你知道這真理,就要去求問主的心意:「是否想自己轉換另一份工作,還是主想自己留下來。無論如何,只要是主所吩咐的,我就跟著去做。」現在你知道這真理,那就按著真理去作。從尋找工作開始,便看重神的心意,並不是好像以前那樣,隨便去找一份工作。神在當中有他的計劃,你要去成就這計劃。

跟隨神,神才會與我們同在

很多時候,聽到信徒禱告求主與他同在,例如去旅行、做甚麼決定、甚至是去找對象。通常都是他自己已經安排好一切,然後求主與他同在,但他自己已經找到對象。並不是這樣去思考事情的,如果你想神與你同在,是你要去跟隨他,不是你決定好一切後,然後叫他跟從你。不是神去跟隨你,而是你要去跟隨神。同樣地,在尋找工作上也是這樣,你不要先找到一份工作,然後求神在這份工作上保守自己、與自己同在、帶領自己,這樣是不可以的。如果你想神與你同在,你要跟隨他,他才會與你同在。摩西也是這樣求神,以色列人犯了罪,拜了金牛,神便對以色列人說不和他們同行,叫他們自己去,因為他們太叛逆。摩西便求神:「如果你並非親自和我們前行,請不要差我們去那個地方。」摩西求神的前題是:這地方是要神差我們去的。如果不是神差你去,神當然沒有責任要與你同去。所以,當你找工作的時候,你要清楚地選擇,這點是非常重要的。

我工作的時候,也是很清楚地去選擇工作。例如是做哪類型的工作、哪個地點、哪個職位,全部都要主的允許。因為這份工作是為主而做,他現在是我的老闆,是他聘請我的,我當然要問清楚我的老闆,想派自己去哪個部門做,做些甚麼。我要知道是主差派我的,我才去做那份工作。當時我是教書的,即使教書都有不同的種類。當時如果我選擇其他的學校,我的工資應該最少可以增加百分之五十,這是很大的升幅。那時候我教的那間是非政府津貼的學校,所以工資低很多,以我當時的學歷,很少人會選擇這類學校。因為當你有這樣的學歷,必定會選擇待遇比較好的學校,但對我來說,最重要是知道主想自己去哪裡工作。

這點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去一間公司工作,很清楚知道是主帶領你去做,這樣你便會有一份使命感,你知道去做那份工作不單單是為了賺錢過生活,也是為神做一些事情,這是非常重要的。但如果沒有(主的帶領),你去哪裡都沒有意思,因為都是為了工資。當你知道是主帶領你去的時候,你就知道在這工作崗位,你不是做這機構的事情,而是做神想你做的事情,那麼這份工作就完全不一樣了,所以你一定要選擇讓主來帶領你,而主是很關心你做甚麼工作的,因為他有事情交給你做。

無論任何境況,神也能安排我們為他作工

在此順道解決一個問題,就是信徒的思想是很僵化的。他們分享到,只有教書的才可以傳福音,因為作老師的會接觸到很多學生。但他不是老師,他只在辦公室或在工廠裡做工,所以沒甚麼機會去傳福音;又或者他工作的部門只有很少員工,只有三個人,其中一個更是他的老闆,要跟老闆傳福音便更加困難。雖然同事少,他也曾嘗試邀請同事來聖誕節聚會,但同事沒有興趣,可以怎麼辦呢?其實你不用為沒有機會服事神而擔心。因為如果是神安排你去那裡,他自然有工作給你做,神要做的事情不會被你小小的腦袋來規範的。所以我們要去弄清楚這種思想,不是只有教書的人才可以傳福音,甚麼工作都可以的,因此我們要很認真的去找工作。

最關鍵的是我們要按著主的指示去做,而不是看在那裡可以向多少人傳福音、多少人能信主,不是這樣做的,最重要的是主吩咐我們做甚麼,我們就去做。正如馬太福音5章所講的,你要將你的光照在人的面前,這就是主的吩咐,至於他們是否相信,這是不一定的。就好像主耶穌出去傳福音,也不是每個城市裡的人都相信。還記得主耶穌去到一個地方傳福音,然後說:「如果我在你們這裡施行的神蹟,若是在所多瑪做,那裡的人也已經相信了,但你們都不信。」(太11:23)主在那裡做了很多神蹟,數量多的程度,連所多瑪裡面的人都會相信。可能你會說,為甚麼神又派他去那裡呢?誰說他們不信,我們便不向他們做見證?神想告訴我們,信也好,不信也好,我們也有這個責任向他們作見證。

我們來看希伯來書11章7節:「因著信,挪亞在還沒有看見的事上,得了 神的警告,就動了敬畏的心,做了一艘方舟,使他全家得救。藉著這信心,他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因信而來的義。」大家都知道挪亞用了很長的時間去建造一艘方舟,當中只有他的家人去幫助他。要建造一艘這麼龐大的方舟,而當時只有斧頭,沒有電動的器械,所以最後足足花了差不多一百年的時間去建造,而目的就是希望可以救那世代的人,但最後只救了八個人。除他之外,其餘的都是他的家人。他花了這麼多功夫,做了這麼多事情,最後只有七個人信主。

可能你會認為挪亞的生命浪費了,但神不是這麼看。他是要向那世代的人作見證,縱然是不相信的人,你也要作見證讓他們知道,若他們不信,那是他們自己拒絕這個機會,而不是神不給他們這個機會。所以,如果你不去神叫你去的地方,最後那些人未能相信神,那就是你不給他們機會。你千萬不要認為既然那裡的人都不相信,所以我也不用去。你要明白神派你去,你照著他的指示做就可以了,至於那些人的回應是怎樣,那當然不是你的責任。神派你去真的是有這個需要的,他要向普天下的人傳這福音,讓他們可以選擇。如果神派你去,而你不去,那些人就沒有選擇,將來審判的時候,他們對神說:「我們都不知道,你都沒有告訴我們這福音,沒有人來向我們傳。」那你便要負上這責任,所以你要好好去思想這方面。

當然人做事都希望得到報酬,看到自己所傳的福音有人相信就會很開心。至於挪亞,你覺得他真的很辛苦,做了這麼多年,最後只有七個人得救。由此可見,只有像挪亞這樣的偉人,才可以完成這麼艱難的工作。

我們不要這麼僵化,千萬不要認為要去某個地方工作才可以傳福音。神派你去那裡,你就去那裡,這就已經很足夠了。我們要負責的是,神吩咐我們做甚麼,跟著去做就可以了,其他的一切,神會負責的。不要認為自己沒有可以為神做的事情。要知道你必定是可以為神做事的,而神也會按著你的程度,給你適當的事情做。這是第一部份,在尋找工作上,我們不要僵化,要抱著開放的態度。只要我們願意讓他使用,那神就能使用你。

要聽命於神多過聽命於人

第二部份,就是能夠在工作裡面為主去做。在工作裡面,你不是去思想,怎樣才可以升職、賺更多錢、得到別人的賞識或者表現你的才能;而是你在工作裡所做的事情都是為主做的,這才合乎主的心意。在工作裡要聽命於主,而不是聽命於你的老闆、上司,這點也是重要的。就好像我之前跟大家分享的經歷,當時我在學校工作,雖然那也是一間基督教的學校,但當中有些事情我覺得不太恰當,甚至有點不太公義的成份,所以我不參與。當然,不參與這些事,你是有機會被辭退的,不順從上司的意見是很危險的事情。但我知道自己來這裡是要服事神,校長不是我的老闆,上面那位才是我真正的老闆,所以我聽神的話。神吩咐我做甚麼,我就做甚麼;不是老闆吩咐我做甚麼,我就做甚麼。

有時候神會去考驗你,看看你是否真的以他為老闆,還是為自己尋找利益。而我完全明白,神才是我真正的老闆。就好像主耶穌對彼拉多說,如果不是天上給你這權柄,你沒有權辦我。就是沒有權處理我,沒有權判我有罪。 (約19:11) 所以你無論去到哪裡工作,如果神真的是你老闆,你不需要害怕你公司的老闆。當然不代表我們不尊重他,我也很尊重我的校長,對他很有禮貌。但不會因為這個緣故,他吩咐我做甚麼,我就去做。

不過,很多人都很害怕老闆。第一個原因,就是要保住飯碗(按:職位),你不聽老闆話,他便不跟你續約。第二個原因,有些人不是要保住飯碗,而是在於人情難卻,老闆吩咐我,他不好意思拒絕。人情難卻未必是一件壞的事情,但如果你因此而不聽神的吩咐,這便是很嚴重的問題。所以,提醒你,你情願得罪你的上司,也不要得罪神,因為你真的付不起代價。

我不會為了保住飯碗而害怕老闆,因為我很清楚,如果不是神要我離開的話,他不可以辭退我、也不可以降我職;如果不是出於神,他甚麼也做不到。但如果是出於神的話,無論是要我離開或留下,我都會聽從。神如果吩咐我走,那就走吧!他一定會有另一個任務給我。所以你要肯定,在你的工作中,神才是你真正的老闆,你是完全聽命於他,而不是聽命於你的老闆。

第三個原因,是害怕重新去找工作。關於工作,我都是無欲無求,也是無所畏懼,所以工資多少、職位如何都不要緊,甚至會失去工作,要去找另一份,如果這是神的安排,都不要緊的。但我知道有些人不是怕轉換工作,而是很害怕去找工作,覺得找工作很辛苦、麻煩,又要尋找、又要面試。做基督徒其實不是求安定,轉換工作也有它的好處。我工作的年日其實不算很長,但卻轉換了七份工作,應該沒有人破我的記錄。我不是被辭退的,每次都是主安排、帶領我辭職。有些情況下,老闆都想辦法去挽留我,但主說有需要轉換工作,那我就轉,辭了工作去找另外一份,沒有問題的。

你要知道,如果神想這些事發生在你身上,他是想在過程中去教導你。如果你想學習怎樣聽神的帶領、看神的心意,你不轉換工作,老待在同一間學校、做十年都是同一份工作,平平安安地過日子,日日如是的上班下班,就這樣一直做下去,哪裡有學習的機會呢?所以不要懼怕改變,若有需要轉換工作那就轉。在每一次轉換工作的過程中,你都能有機會去學習怎樣跟從神的帶領,你要知道「變」才會有進步。

講了這幾點,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去解決一個大毛病⎯就是不能夠將工作放在屬靈的範疇裡面。我們不可以將我們的生命分開不同的區域,因為我們是需要整個人的生命、所有的一切,時刻都住在主裡面。很明顯用「住」這字,就不是一時三刻,而是一個持久性的、繼續下去,才是住,因為你住的不是旅館。

住在主裡面就是與主合而為一

住在主裡面是甚麼意思?在約翰福音15章5節:「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住在我裡面的,我也住在他裡面,他就結出很多果子;因為離開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這裡說,住在我裡面的,我也住在他裡面。留意這裡多次提及兩個平衡,第4節也提及這方面,你們要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你裡面。究竟這裡提及的兩面:第一個就是你要住在主裡面,第二個就是你要讓主住在你裡面,是關於兩件事,還是同一件事呢?還是兩件事的兩個步驟?或是兩件事的兩個行動?這是我們首先要去理解的。

中文上的表達是比較弱的,英文就是abide in me and I in you. Abide這是一個命令式,是一個吩咐,你要住在我裡面,這樣我就在你裡面 (and I in you) ,沒有另一個命令吩咐你要讓主住在你裡面。如果是兩個行動的話,那就要兩個命令。現在只有一個命令,那就是說只有一個行動、一個動作。這裡的意思是說,當我們做了(我們的)部份,主就會成就另外的部份,所以那部份就不再是一個命令,不是我們再需要做些甚麼,而是主的一個回應。

這兩件事是很明顯的,如果要存在的話,就同時存在;如果不存在,就同時不存在。如果你不是在主裡面,這樣主也不會在你裡面,是同時不存在的。同樣地,如果你在主裡面的時候,他就會在你裡面,是同時存在。所以實際上是一件事,不過是從兩個角度來看。至於你在我裡面,我又在你裡面是甚麼意思?在約翰福音裡也有這些句子,我們將它比較一下,就可以了解是甚麼意思。

例如,在約翰福音17章21節:「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和合本) 這裡就是類似的平衡句子,父在我裡面,我又在父裡面,是兩面的。看看21節裡的平衡,就知道是甚麼意思。當中他說「正如」,正如就是「好像這樣」,上部份就是說門徒之間的合而為一,就正如父與子合而為一一樣,這就是那個平衡。換言之,你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的意思就是,大家合而為一的意思。也就是說住在主裡面,主住在我裡面的意思是我們與主合而為一。

當然還要繼續問:「合而為一又是甚麼意思?」這就是很多時解釋聖經,解了部份就以為完成了,但其實仍是一個模糊的概念。理解聖經,絕不可得到一個模糊的概念、一知半解便算,你真的要查到水落石出,好像水晶那樣通透。

「合而為一」就如夫妻關係

合而為一這詞語當然常常會用,例如很多時候,結婚便會用這詞語。但甚麼是合而為一?實際上我們不是完全明白,很難確切地說明,尤其是關於這類抽象概念的事情。但神用很實際的方法去教我們、幫助我們去明白。他早在創造人的時候就已經安排了這事,讓我們具備足夠的條件去明白甚麼是合而為一,以至我們懂得與主耶穌合而為一,那就是亞當和夏娃的夫妻關係。神設立了夫妻關係的目的,就是幫助我們去明白合而為一。有些人不明白為甚麼要有夫妻關係,他們不明白神所造的一切,都有他美好的旨意在裡面,所以他們會認為,一些能夠自己獨自繁殖的生物,不是簡單得多嗎?是簡單很多,但沒有了合而為一。

其實神一開始,在創世記裡面,就已經教導我們合而為一這功課。在創世記2章24節:「因此人要離開父母,和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一開始在創世記第2章已經做了這事,就是講述婚姻。亞當和夏娃二人成為一體,這就是合一。在聖經開始的第2章已經講這事情,而在聖經最後的那本書,啟示錄的最後兩章,21和22這兩章也是講關於羔羊和新婦的婚筵。一開始講婚筵,最後又是以婚筵來結束,這是很特別的安排。

還有的是,在聖經的中間部分又是講這事情,所以一定不是偶然。聖經中間的那卷書,雅歌。雅歌是一本令人覺得很奇怪的書,很多人看過,都覺得聖經為甚麼會這麼奇怪,講的都是關於情情愛愛那方面的,說甚麼我喜歡你,你又喜歡我,好像將男女的情情愛愛放在聖經裡面,跟聖經其他所有的書卷都不一樣,現在我們當然知道這又是講關於結婚這方面的。由此可見,神是多麼看重合而為一。另外,世界上有很多人結了婚,可能你還沒結婚,但你周遭有很多人都結了婚。所以,相信沒有人不明白甚麼是合而為一。

我們再看看新約,這裡更加直接、清清楚楚地說明。以弗所書5章31-32節:「為了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31節引用了創世記第2章,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很多時候,婚禮都用這經文,但保羅在這裡告訴我們一個很大的奧秘。原來聖經主要不是想講亞當和夏娃的,不是講一個丈夫和妻子;主要是講基督與教會,所以這是極大的奧秘,亞當與夏娃結婚是沒有任何奧秘的,但這裡是講基督與教會,合而為一主要是講述基督與教會。並且要留意這一句,在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之前,是要離開父母。所以,與基督的結合、合而為一,也是要離開那些沒相干的關係,才能專一與基督結合。正如一個家庭也是這樣,很多時候,兩夫婦相處已經有一定的困難,再加上現在的家庭太複雜了,當中牽涉到上一代,以致涉及差不多好像聯合國多方面的利益衝突在裡面。因此,他們二人要成為一體是非常困難的。可見聖經的教導,確實有很實際的智慧。而另一方面,更加重要的,就是與主耶穌那份彼此合而為一的關係。

關於這方面還有一點,雖然兩者之間有比喻的關係,夫妻的結合、基督與教會的結合,不過兩者是有分別的。哥林多前書6章17節:「但那與主聯合的,就是與他成為一靈了。」這就是很特別的地方,剛才以弗所書所講的,兩夫婦結合,二人成為一體,是一個肉體 (one flesh)。但基督與我們的結合,就不是成為一個肉體 (one flesh),因為基督不是肉體,他是一個靈 (spirit),所以我們與基督結合就是成為一靈。而一靈的結合當然比一個肉體的結合高級得多。

肉體基本上是有排斥性的,因為人的自我很強,看看夫妻之間的關係就知道,成為一體都不是容易的事。但靈就沒有排斥性,靈沒有規限。靈之間的結合比肉體的結合會更加深、更加永恆、更加完全。所以,兩者之間有相同的地方,不過也有很大的分別,與基督的結合是深得多的。不過暫時我們要先從夫妻的關係去理解,因為「成為一靈」,現在對我們來說是太深奧的事。

成為一體的關鍵:兩者之間的關係

聖經用夫妻二人成為一體來作比喻,它讓我們看到甚麼叫做成為一體。相信你也應該認識不少結了婚的朋友、同事。在你認識的這麼多對夫婦裡面,你覺得哪一對是二人成為一體?你是憑甚麼去衡量的呢?可能是憑你對他們的認識,看他們是否相愛。但相愛也是比較抽象的概念,有人認為要看他們是否為對方設想、是否關心對方,這就比較實際了。

怎樣去理解成為一體這事情?這是我們要去了解的。主要看他們兩人之間的關係,這就是重點所在。兩人是否成為一體主要看他們的關係是怎樣,他們是否為對方設想,這是大家關係好的一個表現。現在我們藉著這些例子,夫婦之間的比喻,我們可以了解到,原來我們住在主耶穌裡面,主耶穌住在我們裡面是指一份關係。你覺得你跟主耶穌的關係怎樣?如果二人成為一體,成為一靈的關係當然是很深、很深的,這份關係能夠將雙方完全連接在一起,連接到一個地步是分不開,以至成為一體,完全分不開是A或是B,這當然是非常高的水平。不過,我們要慢慢從我們的程度開始,不能一下子就從太高的水平開始,但最少讓你知道這裡是在講述一份關係。約翰福音所講的,你住在我裡面,我住在你裡面,就是兩者之間的關係。關於「關係」這方面,很明顯是有很大的光譜,可以是有一點關係、多一點的關係、很深的關係或者是極深的關係,甚至二人成為一靈的關係。

從禱告生活反映我們與主的關係

我們先從較淺的水平入手,首先看看我們跟主的關係是怎樣?怎樣可以增進這份關係?要一步一步來,將它實際來演繹,以至不會太抽象。談到你跟主建立一份關係、一份友誼,我想從一個角度來看這方面的重要性。就是你禱告的生活,這比較實際。你的禱告生活是怎樣的情況?你認為自己大致上、基本都能夠保持禱告的生活,除了有時候工作很忙,或工作得太疲倦的時候,才會停一下。但禱告生活不是指這些,如果你是用「能不能堅持禱告」、「次數夠不夠」、「每天早晚是否都可以做到」、或者是用時間的長短來量度禱告,那就完全錯了。很明顯,如果你是用這些事來量度,那你就是視禱告為規條,因為只有規條才用數值來量度,但禱告不是用這些方面來量度的。

是怎樣量度禱告的?對很多人來說,能夠好好地去禱告,已經有很大的困難。很多時候,他們也要用時鐘去設定禱告的時間、要別人來督促、要不停地立志:「我要繼續堅持禱告」、要確保自己禱告的時候不要打瞌睡。有沒有試過去問自己:「為甚麼我要好好的禱告,是那麼辛苦、困難的呢?」若事情出現問題,我們要去尋找問題的根源。如果找不到根源,明年又再立志,天天努力靈修、禱告,這樣是沒用的,因為你還沒處理好問題的根源,最後的結果也會是一樣的。

為甚麼禱告是這樣困難、辛苦?其實答案很簡單,因為實際上你不享受禱告。當你不享受做那事情的時候,當然不會樂意去做,也不會被它吸引去做,你只不過是在搏鬥、堅持、操練。雖然聖經裡在某些角度也有談及,禱告是需要操練的;但並不只是不斷地操練禱告,還需要你去享受。其實是很簡單的道理,如果你很享受那事情,你根本不需要預設鬧鐘提醒自己、也不需要別人來提醒你,反而是需要去預設時間來停止,因為怕太享受其中而不願停止。就好像你也不需要去預設時間打遊戲機,因為你很享受這事,有空的時候,你的心自然就會想到它;即使沒有空,你也會盡量抽時間去打遊戲機。

禱告的時候,你不是真的享受,這才是真正的問題。而你禱告的原因,只是為了交功課,所以強逼自己去做,不喜歡也要做。因為覺得作為一個好基督徒是不可以不禱告的。你這樣做,你的決心是值得稱讚的,你的毅力也令人佩服,但禱告並不是跑馬拉松,禱告是要去親近神。如果給人的感覺,去親近神是一場搏鬥,那你的神必定是非常兇惡,就好像你要鼓起勇氣去親近一隻老虎,心裡想:「最好今天不用去。」但真正的禱告是要去親近神、向神傾心吐意、跟神對話,應該是很享受而不是痛苦。我們要明白,如果我們的禱告是這麼困難、這麼辛苦、是被迫去做的,那代表我們並不享受。真正的禱告不是這樣,不在乎時間長短、也不是談論是否集中、專心,而是在裡面有沒有一份喜樂、一份滿足。

如果你親近神都沒有喜樂、沒有滿足,代表這事情對你沒有吸引力。就好像你約了一班老朋友相聚、慶祝生日,一定是非常開心的,也期盼下次的相聚;但你與神相聚好像不太開心,他好像得罪了你,你對下一次的相聚也沒有期盼,只是被迫去做。這正正反映這份關係出了問題。正如你很喜歡跟這班老朋友在一起,但在新年的時候,那些三叔、世伯來拜年,你會覺得很悶,很想他們快快離開。你對兩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原因就是因為大家的關係不同。同樣地,你禱告的情況,也反映你跟神、跟主耶穌的關係是怎樣。

如果禱告的時候,常常想著快點完結,十五分鐘也覺得很長,那表示你們的關係出了問題,有一份疏離。就好像新年的時候,跟那些長輩相聚,你也很想快快完結。但跟你的朋友一起就不一樣,再長的時間也覺得不夠,即使餐廳侍應說要關門了,你也想再多聊幾分鐘,這就是關係的問題。如果那個真的是你的朋友,你會很開心、很愉快、很樂意跟他一起;但如果那是應酬、是公事,就循例去做。就好像我們認為作為基督徒,又怎能不禱告?不禱告是要下地獄的!所以循例也要做,這就是應酬。

究竟我們跟神、跟主耶穌有沒有這份友誼?這就是約翰福音15章裡面所提及的,要住在主耶穌裡面。約翰福音15章15節:「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為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已經稱你們為朋友了,因為我從我父那裡聽見的一切,都已經告訴你們了。」你覺得你跟主耶穌是不是朋友?主耶穌說,我稱你為我的朋友。主耶穌是很忠實的,他所說的每一句話都不會落空,他真是我們的朋友。如果我們是主耶穌的朋友,這樣我們也是神的朋友,因為朋友的朋友也是你的朋友。神怎樣接納主耶穌,同樣地,也因著主耶穌的緣故接納我們。等於我們會接納我們朋友的朋友,雖然我不認識他,但你朋友說,這是我的朋友,這樣他就可以加入我的圈子裡。

所以,我們與主耶穌的關係,跟我們與神的關係是一致的。如果你與神是好朋友,與主耶穌一樣也是好朋友,反之亦然,因為神與主耶穌是合而為一。因此,問題的中心在於你跟神、跟主耶穌的關係究竟是怎樣?如果是甜蜜的話,你去到他那裡就會感到很甜蜜,根本不需要強迫你去祈禱、強迫你去見他。若你需要花很多功夫去禱告,那代表你跟神的關係出現問題。你要去見的,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上司。你是要去交賬,害怕主會責備你,這裡做得不好、那裡又做得不對、有個弟兄有需要,你又不去幫他忙。你害怕每次去到,都會被他責罵,那又怎會喜歡去?就好像你也不喜歡去見你老闆一樣,這就是關係的問題。如果那一位是你的朋友,你自然就會很喜歡跟他一起。

禱告是向神傾心吐意

因此,你禱告的狀況,很多基督徒都是用對待老闆的態度去到神面前,以致他們祈禱的內容都是很公式化的,全都是很好聽的話:「神啊!我感謝你。」你跟朋友一起,都不會全都是好聽的、讚美他的話;而是出於真心的話、說真話,不需要每次也讚美他。但很多時候,我們的禱告不是說真話,我們只是說一些以為神喜歡聽的說話。但你要知道、記住,神最喜歡聽的,是我們說真話,不是一些阿諛奉承的話。

我們去到神面前禱告,不是要好像打官腔那樣,說的全都是非常體面的話。我們是要向神傾心吐意,將自己的問題告訴他。先知們的禱告就是這樣,當他們接受不到那事情,他們真的會跟神說:「我要死了。」這就是真正的跟朋友對話,你真的可以坦白地將心裡面最深的話說出來,即使是在人前你也難以啟齒的話,當你這樣去祈禱,你就不會覺得沉悶,也不會有疏離的感覺。聖經裡形容神是很慈愛的,他抹乾我們的眼淚,他並不是常常責罵、懲罰我們。

所以,我們要將整個禱告的觀念改變過來。不是說一些公式化的話,而是將心裡所有的話,傾心吐意地說出來,因為你有一個朋友正在聽你說話。你將你的眼淚、你的疼痛、你的傷口、你的煩惱、你的灰心、你的害怕……一切事都說出來告訴他,他想聽的就是這些,而不是想聽那些好聽的說話。他想聽的是你真實的情況、你的需要。如果你有一個這樣的朋友,他也必定想你將你的事情告訴他,然後他會盡量幫你。你相信主也會這樣做嗎?如果你用這樣的態度對待神,到那時候,你會發現原來神是很溫柔、很有耐性、非常體恤我們的。就好像彼得在彼得前書所說:「將你一切的憂慮卸給神,讓他幫你承擔。」(彼前5:7)

如果你經歷過這樣的禱告,你就會很喜歡禱告。禱告就是你的避難所,就是去到神面前,將你的重擔卸給他。這是屬靈生命裡最重要的事情,你真的要去認識你的神、你的主,否則你只是自己一個人,不會有甚麼出路的。你一定要回到神那裡,你真的要跟主建立這份關係。當一個基督徒,不是做很多關於責任方面的事情;當一個基督徒,是要與主耶穌合而為一。很可惜的是,很多基督徒,他們做基督徒卻沒有基督,這是一個最大的諷刺,全都是他自己在做,很努力地做。不是這樣的,所以我們都要去學習這方面,我只不過用禱告作為一個例子來說明。

其實在我們屬靈生命裡面,不單是禱告,每一件事情都是這樣的,禱告只不過是其中一個例子。其他的所有事都是這樣,有了主耶穌,你與他合而為一,住在主耶穌裡面,這樣你就一切都沒問題。但如果沒有(住在他裡面),一切都沒用,不單禱告會變成虛空、傳福音你也發現結不到甚麼果子、你想去幫助弟兄姊妹,都是世俗化的談天說地、你想去看聖經,會發現聖經好像上了鎖的書一樣、你想在屬靈上追求進步,但都是在黑暗裡面繞圈子。所以你會發現一個真正的基督徒,那些事情都不是他自己做的,不是他的能力可以做得到。這就是為甚麼主耶穌說:「離開了我,甚麼也不能作。」

就是新一年的開始,我們只有一個目標,而我們的屬靈生命也只有一條出路,那條出路就是要「住在主裡面」。如果你不是住在主裡面,一切都會是虛空徒然,你會很辛苦、努力去做,但都沒有結果。所以我們立定心意,在未來的日子裡,只集中作這事,當然其他的事情我們都要做,但我們的集中力就在這裡。無論我們做甚麼,我們所關心的就是在當中能夠跟主建立真實的關係、友誼,你真的能夠去信任他,相信他是你的朋友,相信他在凡事上都會幫助你。希望我們能夠按著主所指示我們的去做⎯住在他裡面,以至他也可以時刻住在我們裡面,任何時刻都可以,任何事情都可以。所以一開始的時候就跟大家說,上班也是可以住在主裡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