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從淤泥中拯救了我(一)(李馬可牧師的見証)

李馬可牧師的見証

1.視財如命

我是一個怎樣的人?有什麼特別?那時若有人問我家人對我的評價,他們無人不知,從小到大,我最突出的性情就是愛錢。我自小便很愛錢,平常的零用錢,新年的利是錢,我都會儲起來。我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姊姊,三兄姊弟之中我雖是最小,但我儲的錢卻是最多。哥哥和姊姊用錢方面比我隨便,他們入不敷支的時候甚至會向我借錢,因為我儲的錢最多。我媽媽也曾經這樣表達過:倘若將來年老要靠我們養她,她說一定不會選我,她知道雖然她不會餓死,但肯定只僅足夠糊口,而不會有甚麼好東西吃。家中每一個成員都知道,我這個自小就貪錢的性格。

2.首次偷竊

除了儲錢外,我甚至不介意使用非法手段。有甚麼非法途徑可以賺錢?最普遍的就是偷竊,最快並且是不勞而獲。你猜我從甚麼年紀開始偷竊?大約五、六歲便開始偷竊!我爸爸是吸煙的,他會叫我們代他去商店買煙。那時候每包煙只售六角(相比現在三、四十元)。通常我去士多店那裡自己取了一包煙,再付六角給老闆娘。那一次,我如常到士多買煙,但發現老闆娘正忙著招呼其他顧客,似乎未有留意到我,貪念就在那一剎那冒出來。於是我取了一包香煙便衝門而出。當我跑了不遠,便聽到老闆娘在門口大聲喊叫:「喂,小伙子買煙不付錢!」當聽到她在大喊,我更是慌張,不知所措,那時真的明白甚麼叫「抱頭鼠竄」。極怕別人認出是我,只能抱著頭,不理方向,發足狂奔。那時候只是五、六歲,心裏極是慌張,也不敢跑回家,因為怕她窮追不捨,若跑到我家裏便知我是誰。我拼命跑,跑遠了又等了很久,才鼓起勇氣小心翼翼地回家。幸好老闆娘沒有追來,所以沒有東窗事發。這件事在我心裏印象很深刻強烈,到現在我還記得所有的情景。這是我一生人的第一次偷東西。其實我父母是很嚴厲管教我的,我小時候受他們的鞭打數也數不清,也曾經被捆綁著來打。為甚麼?因為我非常頑劣,無論他們怎樣管教我,對我所起的作用都不大。

3.做暑期工

現在香港的法例是要十六歳才可以做工,就算是做暑期工也一樣,但那時是沒有這條例的。我是較早讀書的,十二歲已讀完中學一年級,然後在暑假便去一間毛巾廠工作。當時的工資每天港幣十元,算不錯的收入,每個月有三百元的工資。對一個十二歲的小孩來說,三百元已經是很好的收入。我還記得有一天放工的時候,廠長公開問員工,有誰願意收工後清潔廠房。因為工作了一整天,地上滿是垃圾癈物,需要放工後多做一小時的全廠清潔工作。我第一時間便舉手報名,我做!廠長給我一元作為清潔一小時的工錢。為了多賺一元,我願意留一小時加班,完全不覺得辛苦,有錢賺甚麼也願意做。

4.逃避宗教課

中學時,我就讀於一間英文中學。那是一間天主教學校,學校選擇一部份同學每星期一天下課後留下來,聽老師或神父說宗教道理。當時我對這方面沒有興趣,認為下課後應該是玩樂時間,要留在課室聽一小時的道理實在是非常無聊。由於宗教老師並非班主任,不太認識每一個學生,所以當中間小息時間來到,我和另一同學就把握機會離開。由於那時已過了放學時間,校門已經關上。我們只有爬越鐵絲網離開學校。我們已是駕輕就熟了,書包一拋,腳踏進鐵絲網的空位,跨幾步便越過圍攔,不消半分鐘便離開學校了。

5.變本加厲

在中學時期,偷竊的壞習慣更是變本加厲。當時我和一個非常之要好的同學「明仔」,常常相約到百貨公司「高買」。很多百貨公司都曾被我們「光顧」。當時除了是年少無知以外,心裏面也是因貪婪和刺激,既享受那刺激的成功感,亦是貪心想不勞而獲。那時我只是中學三年級,約十四歲,我們甚至去停車塲,不是偷車,而是偷車內的東西,有些人是忘記鎖好車門的,我們會逐一的去拉車門,踫巧遇上一些忘記鎖門的,我們便進去看有甚麼貴重的物品沒有。我們曾經把車內的收音機拆下帶回家。十四歳時已經壞到了極處。我記得最厲害的那一次,我和另外兩個同學三個人,從我家觀塘附近,沿著牛頭角道,逐間商店去偷竊,我們稱之為「洗劫牛頭角」,大大的誇口這惡行。

6.上得山多終遇虎

後來好景不常,上得山多終遇虎。那次在一間百貨公司裡。那天當我們兩人高買完畢,走到門口準備離開之際,被保安攔截,帶我們入經理室,經理聲稱要報警。那時候我們害怕得要死,人贓並獲,只能不斷的向經理求情,說自己只是初犯,哀求他們給予改過機會等等。幸好他們最後網開一面,沒有報警,甚至沒有通知學校。若然他們知會學校,我不能想像後果會如何,被記大過還是被趕出校?這次算是死裏逃生了。雖然當時沒有穿校服,但若他們問及學校名稱,必要如實作答,他們一打電話便知真偽。倘若再作假,恐怕最後不是驚動校方便是警方了。我們這次被人捉獲之後,的確乖了一會兒。可惜不久之後,仍繼續這勾當。聖經講的是真實的:「凡犯罪的都是罪的奴隸。」(約翰福音8章34節)。意思是犯罪的人,就會被罪控制,身不由己了。我就是當中的一個被罪、被貪婪所控制的奴僕。

7.被老師貶低

以下記載一件事,表面上似乎是「芝麻綠豆」的小事,但原來是神在當中的奇妙安排。事緣有一天我們的中五班主任老師責罵我們全班,說我們慵懶散漫。那時我們班的讀書風氣很薄弱。他打賭說我們許多人都絕不能通過會考,升讀中六。聽了老師的狠批,我跟同學們談論此事時都覺得非常氣憤。於是我向同學矢志,說:「不能被老師小看。」因此會考前的兩、三個星期,我便開始專心讀書。這個中學會考最後我花了兩、三個星期的時間發奮讀書。我猶記得考中史前夕,挑燈夜讀至凌晨兩、三點,不斷的背誦歷史人物、朝代轉替等等。次日早上六時便起床,然後坐巴士去試場。就這樣考了一科又一科,最後我竟然全部合格,相信我的班主任都極為意外。我算是有點小聰明,但只是無心向學。被老師一激之下,竟讓我有六科合格,算是有一張會考合格證書。這一步其實是很重要的,稍後你會知道其重要性。我發覺神真的很奇妙,許多的事情當中,都有他特別的安排。只是在過程中人不知曉,到了後來才發現神的安排是人所測不到的。

雖然我在會考中考取了六科合格,但我卻沒有打算讀中六,因為沒興趣繼續讀書,我的目標是去做工,賺錢至上。

8.有錢也不一定開心

開始去做工的時候,算是十分自由的了,不用返學,不用讀書,更不用交功課,而且還有錢,幾乎自己想買甚麼便買甚麼。人生到此,不是很開心快活嗎?表面上好像是很自由,但這樣的生活,過了一年半載,基本需要的東西都已足夠,便開始發覺有點兒悶了,那時候我只是十六歲左右,其實心智還未成熟。那時我在一間工廠工作,每天返工幾乎都做同一樣的工作,開始覺得生活很枯燥。發現有錢其實都不一定是很開心的。以前以為有錢會很開心,但現在發現事實並不是這樣。一個月三十天,其實只有一天開心,便是出糧的那一天,其餘的日子都只是在盼第三十天的出現。

那段時間裏,我都是在工廠區工作。做過塑膠廠、原子粒廠、製衣廠等等。過了一段時間,最後找到一間較為有規模的公司,是一間與外國有聯繫的運輸及派遞公司。工作較為穩定,工資也比以前的工廠增加了。這間公司對我將來有很重要的作用。

9.加拿大讀書的機會

隔了一段時間之後,發生了一件事,把我生命方向全改變了。起因是我最要好的同學「明仔」要離開香港去加拿大繼續升學。他是我最熟稔的朋友。畢業後,我們仍然常在一起,甚至有段時候,一起在工廠裏做工。我和他都同樣讀書不成,只是他家境較好,而且有親戚在外國開餐館,後來他爸爸就送他到加拿大升學。失去了至好朋友,只能夠通信來聯繫。過了半年之後,他給我一封來信,當中的內容是我重來沒有想過的。

自他去了加拿大讀書,失去了好朋友,我便更孤單無聊。後來我收到他的來信,他竟然提議我去加拿大讀書。當時我想:既然在香港生活如此乏味,去加拿大讀書也好、旅遊也好、都是吸引的。由於他的親戚是開餐館的,他可以請他的親戚給我一份工作。若能找到工作,生活便不成問題。但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簽證。要去加拿大讀書,是需要去移民局申請簽證,而獲發簽證其中的一個最重要的關鍵,是要證明我的家庭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負擔我讀書及生活的費用。我不能告訴移民局,我可以在餐館做工,負擔自己的生活費及學費。因為學生簽證只容許我讀書,若被發現非法勞工,會即時遞解出境。而我父母只是低階層的勞工,若移民局要審查我家庭的經濟狀況,很可能會質疑我負擔機票的能力,更不用說支付學費及生活開支。我家庭的收入充其量只能應付一家人的生活費用,不可能負擔我出國讀書的費用。到外國讀書對於我來說是絶無可能的事,我清楚知道自己是沒有條件出國或申請學生簽證的。

10.絶境中求神幫助

在這情況下,你想我會怎樣做?有何出路?沒有任何出路,唯一的希望是尋求神的幫助。之前在天主教中學讀書,我對神都有一個模糊概念。那時聽了一些道理,我心裏也有些意念冥冥中是有一位神的。只是我覺得彼此各不相干,他有他,我有我,彼此距離很遠。只是當我有需要的時候都會求神幫助的。例如考試。雖然我無心向學,但總要向父母交待,不能只是「滿江紅」。也會希望幸運有個好成績。又或者生病很辛苦的時候也會求神幫我。只是我不曉得到底神有沒有幫過我。無論如何,我都試過祈禱,人總會遇到自己解決不到的困難,那時候我就會自然求神幫助。

而那一次是我一生中最認真的祈禱,那時我在香港實在是太悶太無聊,亦沒有出路。畢竟能出國是一個很吸引的經歷,所以心裡是很渴望能夠達到。因此,我每天都跪下來向神祈禱,求神讓我能去到加拿大,讓我能拿到簽證。此外,我也求神原諒我以往沒有返教會,是自己懶惰。這樣的祈禱確實是臨急抱佛腳,但沒其他辦法了。當時我向神說:「我答應你,若你幫助我可以到加拿大讀書,我每星期都會返教會。」

11.繼續偷竊的勾當

在這段等候的時期中,發生了一件翻天覆地的大事。那時期我是在一間運送貨物及文件的公司裡工作。大家仍記得,我是一個賊。從小就是一個小賊,當我年長了,就由小偷變成大盜、偷慣了。在公司裏,有許多貨物及文件要運送的。我的賊性又開始出來了,在公司裏偷竊了不少貨物,甚至現金。特別的是,壞人總會找到志同道合的人。我在公司裏就遇到這樣的一個同事。於是大家倆人就互相守望,作那些不能見光的壞事。那段時候我確實偷了許多貨物及現金。總數非常可觀,比我當時的工資還要多。

12.同黨被捕

我們倆人在公司一直幹這勾當,直到一天。那天放工時,和我經常在一起的同事,似乎失去踪影。剛和他飲過下午茶,但放工時卻不知他去了那裏。大家很熟稔,所以會結伴一起放工。但這一天卻不知道他為何一聲不响的離開了。第二天我照常返工,聽到一些消息,有人說這同事昨天被人捉拿了,原因是他偷竊財物。由於那是刑事罪行,所以被扣押在警察局的拘留所裏,稍後會起訴他。後來他在法庭上,法官判他入獄,要坐監幾個月,因為偷竊是嚴重的罪行。雖然只是監禁幾個月的時間,但嚴重性卻不只幾個月,因為刑事監禁要留案底。這污點就一生都不能除去了。這亦影響到將來找工作,很多其他事情都會受到影響,這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他被送往監獄服刑,我也有去探監。這是我一生第一次去監獄,感覺很可怕,裡面有一份壓迫感和陰森的感覺。我見到當時的他垂頭喪氣,眼裡一遍空白,完全失去希望的樣子。我只能盡量安慰他。

13.凡犯罪的都是罪的奴隸

對我來說,這是很深刻的一幕,自這事件之後,我心裏也很害怕。心裏面想:「若換了是我,又怎麼辦呢?一生的前途就喪掉了!」我向自己說:「我以後都不會做這些胡作非為的壞事了。」但事情並非那時我所想的那麼簡單!正如前文所引用主耶穌的教訓:「凡犯罪的都是罪的奴隸。」做罪的奴隸,就是說你已經身不由己了。你想不做這事?你是奴隸,當然由不得你作主。你的主人要你做,你便要做,不可以自己作主。當你犯了罪之後,你再不可以自己決定,你以為你想不做便可以不做,那有這麼容易。這就是犯罪的結果。

當時我因為害怕,所以忍手了一段時間。但只隔了幾個月貪念又冒出來了。雖然我去過陰森可怖的監獄,那感覺是如此的深刻,是自己親眼見過犯罪的結果。但隔了一段時間,當你手拿著一件財物,知道裏面有財物的時候,你便會心裏盤算,只要你做少少幾秒鐘的行動,這些錢便屬於你的了。那份貪念一次又一次地浮上來。你終究都會抵受不住這個誘惑。你可能會想:只要我小心些便可以了;又或者我的同事未夠謹慎。經過了這事件,我會更小心,不會隨便動手。要看清楚四周的環境,這樣才不會被人發現。人的貪心便是這樣,自己欺騙自己,自以為聰明,自以為謹慎,就可以不被發現了。

隔了一段時間,我又重施故技,故態復萌了。因為只要你嘗過犯罪的利益、好處,你便很難再拒絶它。無論你有多大的決心要停止,想去戒掉這惡習,都是不可能的。凡是犯罪的,便是罪的奴隸。你可以留意自己,若你好像我一樣很貪心的,又或者愛說謊的,發脾氣或驕傲的,你可以停止嗎?是不能的。當你開始犯罪之後,就如吸毒一樣,停不了。縱使有前車可鑑,親眼目睹這樣的後果,最後仍是不能停止的。

14.生死一線

終於我的結局來了。那天我如常返到公司,幹平時的工作。到了下午有一個職員找我,說公司的一位上司要見我,請我到他的辦公室。當時我已經很忐忑不安。見到這位上司時,他對我說:「我們已經留意了你一段時間,我們知道你幹了些甚麼。」他枱上面擺放著一些被人小心地拆開過的文件及包裹。當他開始指出我的罪行時,就好像在我腦袋裏引爆了一個炸彈。整個腦袋像被炸開了、轟轟作響。我完全不能思想甚麼,連他說的話也聽不進去。腦海裏只有不停的一句話不停迴盪:「死了,死了。我這次死定了。」至於他繼續說甚麼話,我完全沒聽進去,足有幾分鐘的時間,我的腦袋是空白的,完全想不到甚麼,也完全聽不到什麼。

後來我漸漸地較為平靜了些,開始聽到他在講我的壞事。然後突然之間,我聽到他講了一句話。他說:「今次我們可以網開一面,不把你送去警察局,但你必須立刻自動辭職。」當我聽明了他所說的,我毫不考慮,立即接受他的條件,我說明天我會遞上辭職信。第二天,我交了辭職信,說:「我因為要到外國進修,所以要辭職了。」事件就此完結。可以說我是真真正正的死過翻生。

事後安定下來,我完全想不通為何這位上司會放我走?上次他既然報警拘捕我的同事,為何這次又會放我走?兩個人所犯的罪完全一樣。我完全想不通,為何他會捉拿我同事,送去警察局。但對我卻又是如此仁慈寛容,放我一面。當時我完全不明白,但後來我明白過來了。這是出於神的手,是他對我的憐憫、恩慈,給我一次很大、很大的機會。說這是生死邊緣,也不是誇張。若我終於都要坐監,後果如何?前途沒有了,一切都沒有了。我也不曉得我父母知道後會多麼傷心。往外國讀書更不用說了,有案底是絶不能被容許入境的。一切、一切都沒有了。若不是神憐憫我,我之後一生可能仍會繼續走這條歧路,因為出監後很難會找到正當的職業。最後結果只會越走越遠,泥足深陷。

15.恩上加恩

其實那時我一直都未真正認識神。但神真的很慈愛,縱使當時我還未認識他,也沒有尋求他。相反我犯了很多很多的罪,正如上文分享的,隨著自己的私慾而行,甚至面臨一個身敗名裂的地步。然而神卻一次又一次的幫助我。最早的一次是在百貨公司,當時只是少年,情況可能不會太嚴重。但這一次卻不同了,我已經十八歲了,不再是少年,也不會只是判入感化院那麼簡單。兩次被人拿著,但兩次都能夠死裡逃生,對方都願意放過我,你說這是巧合嗎?是好運嗎?我知道這絕不是巧合。我深知道這是神憐憫我的緣故,是神從淤泥中拯救了我。

那時我被要求辭職,我離開了送貨物的公司,失去了工作。前路茫茫,不知怎樣走下去。但神有他奇妙的計劃,而且神的時間安排得剛剛好。約兩、三個月後,竟然收到加拿大領事館的回覆,批准我去加拿大升學。那時候是1970年代,能到外國讀書是極少數人能辦到的。當我一步一步走下去,我才看到神的手在當中帶領。神的計劃是要帶領我去加拿大。在那裡不單是讀書,神要改變我的生命。當中的安排實在奇妙,這些經歷我下次會繼續和大家分享。

16.神在我身上的恩典

在結束時我想簡單地總結一下、到目前為止神在我身上的工作、讓大家清楚地看見神在當中的奇妙作為。

  1. 中學時被派到去一間天主教學校讀書,讓我對神有些基本認識,之後遇到困難,甚至大禍臨頭都會向神求助。
  2. 在那中學裏,我認識了最好的朋友「明仔」,兩人非常合拍,最後亦是他邀請我去加拿大。神用他安排我能去加拿大讀書。
  3. 在中學會考前夕,班主任黃老師,責罵我們懶散,狠批我們會考肯定不合格。雖然我那時無心向學,卻因為和老師賭氣,發奮苦讀,短短兩、三星期的「惡補」,竟然全部六科都合格。當時只為出一口氣,後來才知道若中學文憑試不合格,是不能到外國升學的。那時我不知道這文憑的重要,但神早已安排好了。
  4. 在公司裏偷竊,結果會被起訴入獄。那時申請去外國讀書或移民是需要有「良民證」的,證明你沒有犯罪。但若那次出事,被監禁,就不可能申請「良民證」,亦即是不能到加拿大讀書了。
  5. 最後是經濟方面。以我的家庭來說,住的是「廉租屋」,做勞動的工作,父母和我在香港做工的收入,是沒有可能支持我去加拿大讀幾年書的。但加拿大領事館竟然批出簽證給我,只有一個解釋:是神的手在當中開路。

以上的每一步都是不可或缺的。缺乏任何一步都不能成事的。雖然那時我還未真的認識神,但他已經帶領我,並三番四次幫助我、拯救了我。為甚麼神要我去加拿大呢?到了加拿大之後,我就知道了。神亦繼續帶領我去認識他,詳情會在下一卷繼續交待神的作為。神如何將我這個貪婪、自私、愛錢如命的人,用他的大能180度的改變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