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在我

李馬可牧師主講

主耶穌就是:復活與生命

今天我們繼續查看主耶穌的稱號。讓我們先看一段新約經文,約翰福音十一章。這裡談及有關主耶穌的一位門徒的事情-拉撒路。這段經文篇幅較長,讓我簡短地講述當中的背景。

拉撒路是主耶穌的門徒之一,一次他患了重病,拉撒路的兩個姊姊便找人去告訴主耶穌。當主耶穌到達他們所住的地方時,拉撒路已經死了四天。古時候的交通不像現在這麼方便,坐火車或飛機很快就能到達。當時主要的交通工具就是兩條腿。

讓我們看約翰11章20-27節「馬大 (就是拉撒路的姊姊)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他,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裡 (馬利亞與馬大是姊妹)。馬大對主耶穌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神求甚麼,神也必賜給你。』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馬大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

經文暫且讀到這裡。這段經文記載了馬大和主耶穌的幾句對話,而今天主要集中看第25節。主耶穌對馬大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今天我要講的主耶穌稱號,就是這節經文的原文:「我就是復活與生命。 (按:I am the resurrection and the life)」

中文聖經的翻譯為「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這是偏差了一點。主耶穌常常用「我是」來述說他自己的稱號。原文「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被翻譯為「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意思是「我有復活的權柄,我可以使人復活。」當然主耶穌說:「我就是復活」時,其中也包括了他有使人復活的能力;但原文的意思不僅於此,還包括了其他含意。關於這方面,我們留待將來再講。

死亡:是人類最大的敵人

沒錯,主耶穌有叫人從死裡復活的能力,「I am the resurrection我就是復活」至少包含了這方面的意思。不過,主耶穌有叫人從死裡復活的能力,究竟有多重要?

死亡是人類最大的敵人。現今的世代,人類有很多敵人,而其中最大、又最令人難以克服的敵人 (我想我不能用「難」這個字,應該用「不可能」),令人最不可能克服的敵人就是「死亡」。最近新聞較多提及有關「新來港人士」的問題。香港想搞好經濟,故此討論一下大陸持單程證來港的問題。你知不知道香港每天批准多少人持單程證來港?一百五十人。每天一百五十人,好厲害的數字。一天一百五十,一年該是多少?我計算了一下,有五萬四千多人。十年又有多少?五十多萬!你有沒有為此擔心過?香港能應付嗎?六百多萬人口的香港,就是上街、坐車已經人滿為患,恐怕連住房都成問題,還要來這麼多人,政府是怎麼搞的?

可是,你知不知道香港每一天有多少人死亡?當你知道這個數字,就不難明白政府為甚麼這麼做。你知道,香港有六百萬以上的人口。那你知不知道香港的平均壽數是多少?大約六十至七十歳。假如六百萬人的平均壽數是六十,每一年有多少人去世呢?十萬!在香港這麼小的地方,每一年有十萬人過世。所以,做殯儀館這門生意是不錯的,天天都有很多人必須找他們。

一年十萬人死亡。那麼,一天多少人死亡?每天二百七十人。相比之下,每天一百五十位新來港人士並不算多,還有餘額呢!再加之近年香港的出生率下降,如果不想將來香港人煙稀少,像是到了北極、阿拉斯加那麼荒蕪,每天輸入一百五十個人並不算多。近年來,講普通話的人越來越多,這是件好事。廣東話不算特別優秀,學會講普通話是件很好的事。

香港每天平均有二百七十個人死亡,那全世界呢?全世界有多少人死亡?現在世界上大約有五十至六十億人口,平均壽命短於香港,大約五十多歲。因此,五十多歲相對於五十多億,也就是每一年全球有一億人死亡,即是有一萬萬人死亡!每年有一萬萬人死亡,也就是每天有二十七萬人死亡,而每小時就有一萬一千二百五十個人死亡!當我講完這篇道,世界已經有一萬一千二百五十個人死了。死亡是件非常真實的事情。當然,單看數字,似乎感覺不到甚麼。假如把它套入家庭,那就意味著每小時有一萬一千二百五十個家庭,失去他們非常親愛的家人。當你嘗試逐一去感受下失去親人的痛苦,你就知道絕對不是「數字」那麼簡單。每分鐘都有很多人失去他們的至親、朋友、同事等等,這就是死亡所帶來的恐怖和嚴重性。

死亡:令一切變得毫無意義

不但如此,死亡還令一切變得沒有意義,這對人類來講是更大的傷害。不少人都不怕死,死就死吧。是的,死亡確實不值得令我們覺得恐懼;但你要知道死亡不只是代表生命結束,還使一切的事情都變得沒有意義,這才是更恐怖的事情。聖經裡傳道書這樣說:「聰明的人能夠看得到亮光,非常好;愚蠢的人,甚麼都看不到,真沒用。」接著的下一句怎麼說?「聰明也好,愚蠢也好,都一樣要死。」 (傳2:16)那聰明有何用呢!

這個世界上有些人被稱為「天才兒童」,十歲就入讀哈佛大學。為人父母的都巴不得兒女如此,兒子十歲入哈佛,父母臉上多光彩。拍照、上媒體、接受專訪,向人介紹成功的經驗。接著怎樣呢?十歲讀哈佛也好,十歲讀不成書也好,結果還不是一樣-死亡。你明白嗎?死亡令到很多事情都變得毫無意義。傳道書說:你要這麼聰明拿來幹甚麼?你要這麼厲害幹甚麼?你要這麼成功究竟為了甚麼?不就跟那死在街頭的狗差不多。你或許說:「人是萬物之靈,動物怎能跟人相比。」沒錯,你說的對;但那是指生前的事。到了死的時候,不就同頭狗一樣,被埋在泥土裡腐化。所以傳道書裡還有另一句話:「活著的狗,比死了的獅子更強。」 (傳9:4)

我們一起看傳道書,這是一本很有智慧的書,深刻地刻劃出有關人生的事情。這節經文跟香港人很有關係。傳道書7章10節「不要說:先前的日子強過如今的日子,是甚麼緣故呢?你這樣問,不是出於智慧。」為甚麼我說這句話跟香港人很有關係?你知道現在有多少人正在問類似的問題嗎-為甚麼現在的世道這麼差?之前的日子,一九九五年、九六年的日子好得多啊。可以魚翅拌飯吃。現在?魚翅是甚麼滋味恐怕都給忘了,現在就算赴宴都難以見到魚翅。為甚麼現在這麼差?好日子跑去哪了?傳道書的作者很有智慧,他說:「你別問這些,你問這些真的太傻,這說明你沒有智慧。」 (傳7:10)

不少人把責任都怪罪到董特首 (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第一任特首)身上。其實平心而論,不能怪他。他上台時剛好遇到金融風暴,全球的經濟差不多都走下坡。聖經說你別這麼問,你這麼問是很愚蠢的。為甚麼愚蠢?因為情況就是如此,難道你指望經濟永遠保持向上的趨勢,永不下滑?絕對沒有這回事。你沒有看過人類歷史嗎?任何一個朝代也有興衰;同樣,經濟方面也會有好景和衰落,這是很正常的事。人不能總生活在夢中,要知道這是自然規律。有升就有跌,有好的日子也會有差的時候。

死亡、毀壞:是鐵一般的事實

你要面對死亡、毀壞,這是鐵一般的事實。擁有的東西始終都會成為過去。當「過去」的時候,別問:「為甚麼會過去?」別說:「以前那份工有多好,讀書又讀得多好,現在為甚麼全都變得無用?」因為毀壞這等不好的事情一定會發生。有房產與沒房產都是一樣,現在香港人很能體會這句話的真實。也許沒有房產的要比有房產的還好。不少人說:「早知有今天,當初就不買房子了。」以前有房子好過沒房子,現在變得一樣了。可能到一個地步,有證書和沒證書都一樣;有經驗和沒經驗也是一樣,都要到勞工處找工作。

可能你在公司裡費盡心機、絞盡腦汁地做你手上負責的項目,搞得頗有成效。這是好事,我們不該隨便、消極地過生活,應該對工作有一份認真、積極的態度;可是,你也需要作好心理準備,無論你搞的項目有多麼的成功,它都會過去。這間你正在打工的公司,可能隔一段時間,連招牌都被拆掉,早晚一切都會過去。你在這世上生活,要是聰明的話,你會預先思想清楚狀況,免得禍患來時,你也會問一樣的傻問題「為甚麼現在沒了?」因為「死亡」不單包括一個人生命的結束,還讓我們看到,所有的事情都包括在「死亡」即「惡」的能力控制之下。一切的事情都逃脫不了死亡和敗壞的轄制。

死亡:帶來不公道、不甘心,還有很多禍患

死亡,還會帶來其他問題。傳道書9章2節,這樣說:「凡臨到眾人的事都是一樣,義人和惡人都遭遇一樣的事,好人、潔淨人和不潔淨的人,獻祭的與不獻祭的,也是一樣。好人如何,罪人也如何;起誓的如何,怕起誓的也如何。」下文則講到,眾人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都要歸死人那裡去。

你認為作者在此想表達甚麼呢?表達很不公道?死亡帶來不公道?義人要死,惡人也要死。一個人一生正直忠誠,最後也一樣要死。當你看電影見到類似的場面時,會否忿忿不平?不過,這確是事實。好人、壞人;義人、惡人都一樣要面對死亡。所以,死亡不單是「死」本身帶來的可怕,還帶來很多的後遺症,令人很難接受。如果是惡人死,會令人拍手叫好,這惡人該死;但好人要死又如何?一生正正直直,始終都逃不過死亡。你會否對此感到很無奈、很不甘心?所以,我在這裡不僅跟你說死亡,還要讓你看到死亡所帶來的不公道、不甘心。

傳道書裡講了不少關於死亡帶來的生命哲理。我們再看最後一段傳道書的經文,傳道書12章1-6節。第1節:「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紀念造你的主。」人人都有生老病死,其中只有「生」一樣是好的,其他三方面都是不好的,俗語說:「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經文說到,「趁著病、老」的日子未來之先,你要趕快去紀念造你的神。

第2節:「不要等到日頭、光明、月亮、星宿變為黑暗,雨後雲彩返回。」這句是甚麼意思?表達人到了「老眼昏花」的境況,眼睛看不見了,耳朵也聽不清了。在他們的眼裡,似乎月亮、日頭都變成黑暗。怎麼這麼黑,是不是在下雨?當然不是,外面的紫外線指數高達9啊。那為甚麼分不清?因為老眼昏花了。為甚麼最亮的燈都打開了,線還是穿不到針眼?因為死亡不僅僅侷限於死亡,當中還包括很多的敗壞和衰亡。

第3節:「看守房屋的發顫,有力的屈身,推磨的稀少就止息,從窗戶往外看的都昏暗。」看守房屋的發顫,這是甚麼意思呢?當時看守房屋的不像現在的大廈管理員,沒太多人喜歡做管理員工作,多是上了年紀。但以前時代沒有警察,看守房屋需要很強壯的人來擔任。過去香港舊式的村屋也是這樣,晚上巡邏的都是強壯的人,以防不法事件發生,相當於今天大人物的保鏢或者特種部隊。你最近有沒有見過曾經打遍天下無敵手的拳王阿里 (按:美國著名拳王)?現在的他,連說話都發顫。死就算了,但一個明明原本那麼健壯的人,怎麼會變成這樣?你明白沒有,死亡令一切都變得無意義。無論你可以跑得多快,可以舉重多少公斤,無論你現在參加的是甚麼紀律部隊,過些日子後,你就會知道特種部隊的手也會發顫。

你有沒有見過美國前總統列根?現在患了老人痴呆症,你會不會覺得好無奈?達到美國總統這麼高的位置,曾經成為全球最有勢力的人,也會變成癡呆。死亡就是這樣的令人覺得恐怖、無奈。你可以作甚麼呢?連美國總統都沒有辦法,癡呆就癡呆了,根本作不了甚麼。所以我要告訴你,人類最大的敵人就是死亡,包括一切的衰退和衰敗。

再看第4節:「街門關閉 (只有阿婆一個人在家,當然要把房門關上),推磨的響聲微小。雀鳥一叫,人就起來 (你問我媽媽就知道,晚上睡不好覺,鳥一叫就起床。熟睡的年輕人,別說鳥叫,老虎叫都起不了身。雀鳥一叫,天還沒亮就起床了)。歌唱的女子,也都衰微。」第5節:「人怕高處,路上有驚慌 (走路都害怕,怕路太遠,怕車太多,怕不小心摔跤……)。杏樹開花,蚱蜢成為重擔 (這麼小的蚱蜢都會成為重擔。這裡是以圖像方式來形容無奈的景況)。」第6節:「銀鏈折斷,金罐破裂,瓶子在泉旁損壞。」這裡講到的銀鏈金罐,都是表達一些上好的物件,最後全部都成為損壞、破碎、無用。這就是死亡所帶來的災禍。

所以我說,死亡不單是死亡那般簡單。無論多美好的事物,你以前是多麼的壯健、聰明、漂亮,用多高級的化妝品,到最後全部都將無用。所有好的東西,金罐、銀鏈全部都會損壞。最後怎麼處理?唯有扔掉,多麼的淒涼。

死亡侵蝕人類的每一方面。你知道整個國家在醫療系統上花了多少人力、物力?醫院、醫生、護士、研究員,又要預防,又要發明很多新藥,為了對付甚麼?就是對付死亡。結果如何?當然完全的失敗,絕對的失敗。所能做到最厲害的,只不過是為病人拖延一些日子罷了。用這麼多人力、物力,還是不能使一個人脫離死亡,只是將死亡延遲一些時間。能延遲三、五、七年算是很好的了。可惜的是在這三、五、七年當中,很多病人是怎樣渡過?在一種慘不忍睹的狀況中渡過。你要是有時間去醫院看一下,就知道很多病人身上插滿了各種管子,很痛苦地在病床上拖延時間。到底為甚麼呢?延遲這三、五、七年對他有甚麼好處呢?對他的家人又有甚麼好處呢?但是沒辦法,你一定要作些事情。人就是在這兩難的境況裡。

你甘於此?

你要明白,今天我所講的經文,主耶穌是在宣佈一件非常之重要的事情。人類一個非常之大的敵人,就是-死亡,它令到一切都變得毫無意義。無論你是成功的、聰明醒目的、有很多產業的、滿有成就的,你要記住,只要你去醫院看一下就知道你最後的歸宿。將來總有一天,你和我都會像醫院裡的病人一樣。當你看到他們處於這麼無奈的時候,你並不知道他們以前是怎樣的。也許他曾經是個叱吒風雲的人物。

你對此甘心嗎?請記住:香港每一年都有十萬人如此。你和我都會一樣,只是時間問題,最後的歸宿都要好像這些人一樣,躺在醫院的病床上,渡過最後的餘年。我不知道你是否覺得甘心?如果你覺得沒關係,你甘於此,因為至少都風光過幾十年,那就沒甚麼可以幫到你了!

講到風光或不可一世,秦始皇真的可謂「不可一世」了。他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皇帝。以前的君王要不稱為「王」,要不稱為「帝」,他是第一個合兩者之稱的「皇帝」,但到頭來不也同平民百姓一樣,都要成為過去。這就是死亡的可怕。你甘心嗎?如果你覺得不甘心,你覺得生命不應該是這樣,生命不應該一代又一代毫無意義地過去,今天神的話語就會給你一個很重要的信息。

主耶穌復活大能:叫死了四天的拉撒路從死裡復活

這重要信息就是主耶穌所講的:「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在主耶穌裡面有復活,有生命。你信嗎?你信復活嗎?約翰福音第11章,主耶穌跟馬大和馬利亞兩姊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我想你留意,這句話本身沒甚麼特別,人人都可如此說;但主耶穌不是光說,還能叫已經死了四天的拉撒路從墳墓裡走出來。他用實際行動給了世人一個確實的證據,他不是在空口說白話。若空口說白話,就隨你怎麼說都行。若有人說:「一百年之後你會怎樣…怎樣。」一百年之後,大家都已經變成灰,誰知道是真是假。

可主耶穌當天講這句話的時候,他就叫拉撒路從墳墓裡出來。約翰11章43節:「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很簡單的幾個字,希臘原文只是兩個字。44節「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

在中東,以色列人有這樣一種類似埃及人的殮葬習慣,就是用香料和布裹著屍體。你會否想:「拉撒路可能只是昏迷而沒有死?」如果你知道他們的裹屍方法,就會知道連活人也可以很快被焗死,因為他們會將屍體從頭到腳都包紮得嚴嚴實實。

主耶穌給了我們確實的證據,因為他知道復活這件事情,並不容易令人相信。所以,他不但用口說出事實,還親自用行動來表明他的確有復活的能力。他能夠叫死人復活。要知道這是一個死了四天的人,一個埋葬在墳墓裡已經四天的人。第39節:「主耶穌叫人把石頭挪開。」以色列人的葬禮與我們不同,我們是在地下挖一個洞,死人就很難從地裡鑽出來。以色列人的墳墓是在山上挖洞,有時是現成的山洞。他們將死人埋葬在山洞裡,然後用一塊很大的石頭遮住洞口,以防盜墓。這裡主耶穌叫人把石頭挪開,然後叫拉撒路從山洞中走出來。

至今神仍然彰顯他的復活大能

我要告訴你,神不但在兩千年前叫死人復活,就是直到今天,神復活的大能還是沒有減少。當年復活在於主耶穌,今天復活還是在於主耶穌。主耶穌今天仍然有這個能力叫人從死裡復活。我就親眼見過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有一次,我和太太到以色列旅行,接觸到一個以色列的婦人。這婦人大約四十歲,她向我們分享她從死裡復活的經歷。她重病死亡後,家人為她殮葬。她說她的身體雖然死了,但仍然有靈在運行。她的靈魂去到一個地方,見到一個發光的形體,她知道這是主耶穌,主耶穌叫她再回去,說她的時間還沒有到。當她回到自己的身體,就復活過來。她向我們講述整件事情的經過。

我為甚麼會相信她所講的?因為她為此所要付出的代價很大。以色列人也就是猶太人,他們是不信耶穌的。假如這婦人是基督徒,講耶穌叫她復活,不足為奇;但是猶太人並不相信耶穌,所以當她復活之後跟家人說見到耶穌,是耶穌叫她復活。你知道她的家人怎樣待她嗎?家人把她趕了出去,跟她脫離關係。你覺得她有可能說謊嗎?她會不會為了一個不認識的耶穌而說謊?而且還要為這個謊話負上與家人脫離關係的代價?這婦人從此堅決要信耶穌,因為她確實知道她的經歷是真的,是耶穌叫她復活過來。故此,她別無其他選擇,她不可以違背真理。正因為她所付出的代價,所以我相信她所說的話。

另外,在英國的伯明翰,有一個年輕人名叫莫安德尼。他在一次意外中受了非常重的傷,被送往醫院做手術。醫生說他的傷勢很嚴重,手術的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因此醫生叫他的家人作好心裡準備,雖然醫生們會做出最大的努力,但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當時醫生還諮詢了家屬,若然莫安德尼不幸去世的話,家人願不願意替他簽名捐出他的器官 (當時病人正處於昏迷狀態,不可能詢問本人)。外國是這樣的,就算你身體很健康,而隨身帶上一張紙,寫明自己願意死後捐出眼角膜、腎臟等器官,他的家人就在紙上簽名,代表當時人同意捐出器官。

他送到手術室後,不幸的事情發生了,他在手術過程中死亡。因為要簽發死亡證的緣故,便需要兩名醫生一起證實他的死亡。之後,屍體被送往另一個部門,一位名叫巴莫的醫生過來切除他捐出的腎臟。一般來講,所捐出的器官最理想的保存時間,是病人死亡以後一小時之內。巴莫醫生準備打開他的腹腔,取出腎臟。死人當然不像活人需要打麻醉劑。當巴莫醫生準備開他的腹腔時,發現他的腳在動。巴莫醫生心想:別怕,可能是肌肉的抽搐。如果你曾解剖青蛙,或者清洗剛買回家的鮮魚,你也會發現被剖開的魚仍然會有反應,當然這不是復活,魚是不會復活的,只是肌肉的跳動。所以,死人的腳在動也不算甚麼。可是,巴莫醫生突然又聽到咳嗽。哇!肌肉的跳動不會令人咳嗽吧,嚇得那位醫生差點把解剖刀都給扔了。

隨即,醫生停了手,看一下究竟發生了甚麼事。漸漸地,這「死人」開始有了呼吸。在旁邊當助手的護士向醫生問道:「是誰做的?是你?還是他?」可能你不明白這位護士說甚麼,但醫生明白,回答:「是他,不是我。」你明白甚麼意思嗎?這護士在問醫生,是誰叫這死人復活?有時醫生醫術高明,可以令人從死亡中搶救回生。所以那醫生回答:「不是我,是他。」他是指神。

莫安德尼的死亡前後有三個醫生證實,所以你別以為這只是一時昏迷,要知道證實他死亡的人都是專業人士。你和我當然不清楚他到底是昏迷還是死亡,我們只會用手去探,看看有沒有呼吸,沒有就斷定死亡。但醫生就一定知道,而且不是一名醫生,而是兩名醫生簽了死亡證,還有第三名醫生可以作證。

真實個案:兩個孩子從死裡復活

我再舉一個實例,一位名叫威廉。瑞的醫生。我所舉的例子,都不是很久之前的事,而且有名有姓,有地址可追查,如果你真的想找個水落石出的話。他是個外科醫生,常常需要出診。一次當他需要出診時,正值他的兩歲兒子患了比較嚴重的急性肺炎。當他出診後回到家中,發現兒子已經死了,完全沒有生命的氣息。他用了所有的可能性進行搶救都無濟於事。最後,他跪在地上痛哭,並且向神發出呼求,求神幫助他。在他向神呼求的時候,忽然聽到從他兒子那兒發出一些聲音。他馬上站了起來,看看甚麼事發生。原來兒子漸漸地恢復過來,開始有了呼吸,有了生命。

後來,他寫了一本書,書名「靈魂的手術 (按:The surgery of the soul)」。如果你有興趣,可以找這本書看看。威廉。瑞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寫下這本見證書。兩歲的兒子復活過來,這位醫生非常之感謝神。隔了幾個星期,他在醫院裡工作的時候,碰到一個類似的個案。一個幾歲大的女孩子,因為患病搶救無效死亡。他當時負責去做最後的檢查,簽發死亡證。他按著常規的程序來進行檢查,發現這女孩確實死了,便將所有的儀器都拆除,宣佈死亡。

當他簽發死亡證的時候,眼見病床旁邊女孩的媽媽,她傷心欲絕地痛哭著,此情景讓他想起幾星期前自己的經歷。那天,他就好像這位媽媽一樣,跪在兒子床邊,傷心非常的痛哭。當他觸景生情,回想起這件事的時候,心裡產生了一份非常強烈的憐憫之心-就是神的憐憫進入他心裡。他覺得不可以就這麼算了,故此他向神發出相同的呼求。

當他向神呼求時,他心裡就浮現出此段經文:「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於是他就為這位死去的小女孩按手禱告。他向神說:「神啊!你將我死去的兒子賜回給我,難道你不能將這女孩賜回給這婦人嗎?」當他這樣禱告的時候,那病床上的女孩立刻就復活過來,他將女孩活生生地交還給她的母親。

你相信復活嗎?

今天,我跟你講了三個例子,共四個個案。這四個個案全都經過醫生的證實,而神的大能卻令他們全都復活過來。主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主耶穌絕不是空口說白話,他是用行動來支持他的話。二千年前,他叫死人復活;如今,他仍然能叫死人復活,問題只在於你相信與否。

從前,主耶穌向馬大提出這個問題:「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約11:26)今天,我同樣以這話向你提問:「你信這話嗎?」請留意當中的問題,主耶穌並不是說:「你信我嗎?」不是問馬大信不信耶穌,而是問她信不信「復活」。當然,兩個問題有著關連性,不過今天我想集中在「復活」方面。

馬大相信復活嗎?

你認為馬大相信復活嗎?讓我們再看一節經文,這經文之前已經看過。約翰11章21節,馬大怎樣跟主耶穌說?「馬大對主耶穌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究竟馬大相信復活嗎?馬大曾經看到主耶穌治好了很多的病人,她當然相信主耶穌一定能治好她的弟弟。第22節:「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神求甚麼,神也必賜給你。」現在是甚麼時候?弟弟死了的時候,馬大仍說:「無論主耶穌向神求甚麼,神都會成就。」這話是甚麼意思?她相信雖然弟弟死了,不過無論主向神求甚麼,神都會給主耶穌的。多麼強的信心。

第23-24節:「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在末日,就是將來主耶穌再回來的時候,所有的人都要復活。那時候,拉撒路也必復活,馬大似乎很有信心。但問題是,為甚麼主耶穌要問她這個問題呢?馬大不是已經在第21、22和24節的回答裡,連續三次表達她相信復活嗎?為甚麼主耶穌還要在第26節裡反問她:「你信這話嗎?」主耶穌這樣問,究竟是甚麼意思?

其實,這裡表達到主耶穌並不肯定馬大真的相信他有復活的能力。所以,馬大在第27節再一次回答:「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馬大信耶穌,稱耶穌為主;但馬大相信復活嗎?我不肯定。正如很多基督徒一樣,他們信耶穌,返教會,跟隨神,作很多聖經要求的事情;但他們是否真的相信復活?我不肯定。

有些基督徒也很坦白地跟我分享,他們不相信復活。他們信耶穌在聖經所講的道理非常好,應該照著神的話去行事生活。要做好事、照顧人、愛人、做公義的事、不犯罪,這些都是好事。不過,關於復活,則不肯定。那麼,馬大又如何?她相信復活嗎?不一定。如果她真的相信,主耶穌又何必多次問她。馬大口裡所說的「信」,主耶穌對此有保留,所以才這樣問她。

馬大並不真的相信復活

再看下去,你會發現似乎存在著一些問題。第39節,主耶穌到了墳墓前,剛才我跟你說過,以色列人的墳墓情況,通常用大石頭封住墓口,要好幾個人合力才能挪開。39節:「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姊姊馬大對他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已經死了四天。」死了四天,而且還在中東的地方。香港夏天很熱,但也及不上中東這麼熱。一個死人在墳墓裡悶了四天,可以想像是怎樣。所以,馬大勸主耶穌別開墳墓了,一定臭得厲害。可見,她並不明白主耶穌要作甚麼。主耶穌在前面已經跟馬大說:「你的兄弟必會復活」,但當主耶穌叫人挪開石頭時,她竟然說屍體已經腐爛發臭了。

主耶穌怎樣回答她?第40節「耶穌說:我不是已經同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麼?」主耶穌再一次挑戰馬大「信」的問題。主耶穌並不滿意她的信,如果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言下之意,馬大並沒有看到神的榮耀,也就是她並不相信。

基督徒也一樣,不真的相信復活

你明白馬大的狀態嗎?馬大只是理論上接受復活。而很多基督徒也一樣,理論上接受。理論上甚麼都行,但這種理論上的「信」是沒有實際價值的。這種「信」也不是真正的「相信」。英國有一個很出名的哲學家名叫羅素,他寫了一本題名為「我為甚麼不是基督徒」的書。他不是基督徒,並且非常反對基督教,所以寫下此書抨擊基督教。書中大肆數落基督教的罪行,以解釋為何他自己不信神。

其中所列的一個罪行,就是基督徒的虛偽-講一套,做一套。基督徒告訴人相信復活,但當他們面對死亡的時候,連周圍的人也看得出他們並不相信復活。因為相信復活的人,又怎麼會這麼害怕死亡。當人面對死亡的時候,就可以使別人知道,也讓自己知道,更加神都會知道,你是否真的相信復活。很多基督徒面對死亡、危機的時候,反應跟世界上的人完全沒有區別,與不相信復活的人完全沒有分別。這種「信」是一種完全沒有實用價值的相信!

甚至連一些牧師也是如此。在美國有一個牧師患了很嚴重的癌症,找了很多的醫生醫治,病情也不見好轉。他擔心之餘,還發起整間教會為他禱告,希望神能夠施行奇蹟醫治他。可是,經過好幾輪的禱告,仍然沒有起色,他便飛到菲律賓去找所謂的「神醫」。你認為這牧師相信復活嗎?如果真的相信,需要這麼緊張嗎?

真相信復活:帶來生命完全的改變

今天的時間差不多了,需要結束。我用主耶穌問馬大的話再一次問你,無論你是基督徒或是非基督徒,身份並不重要。我以同樣的話來向你的心發出提問:「你信這話嗎?」主耶穌說:「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你相信嗎?你相信這句話嗎?你究竟對這話有多相信呢?你會否因為主耶穌這麼說,因為聖經這麼說,一定沒錯,所以理論上相信,頭腦上相信?還是到了一個地步,這個「信」影響了你整個生命?兩者之間區別相當大。

這就是為甚麼今天我要跟你講「復活」這個問題。如果你真的相信復活,你的生命就會完全改變,你的生命不可能跟以前一樣。如果你的生命跟以前是一模一樣,那可以肯定你沒有真的相信復活,只不過是理論上相信而已。如果你真正知道復活是怎麼回事,真正相信在主耶穌裡有復活的話,你的生命定會完全改變。

聖經說:「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約8:32)當你真的相信復活,你的生命就會有一份真自由。當你領悟到復活這事實的那一刻,你就會有這份自由。這一刻你的生命就不再受這世界的捆綁。所以,我問你:「究竟你信不信復活?」我不想從你的口裡得知,我想從你的生命中得知。你的生命是否仍然被世界上很多事物所捆綁?還是你有一份真正的自由?從中就可以知道你是否真的相信復活。

如果你真的領悟到復活,你就會勝過死亡,這是一個剛好相反的事實。相信復活,不是因為怕死;怕死的人,是不可能相信復活的。也就是說:相信復活的人是不怕死亡,相反可以勝過死亡。復活戰勝死亡,假如你真的領悟到這一事實的話,在你的生命中就可以戰勝死亡,勝過世界。你會開始經歷前所未有的自由。你的眼睛再也不會看得上這世界上沒有永恆價值的事物,因為你已經找到了「永恆」,找到了永恆的生命。當你找到永恆生命時,所有短暫的東西在你的眼中已完全失去光彩,這才是真正明白何為復活。

若你找不到永恆生命的話,雖然明知不恆久的,你也會拼命抓住不放,因為總好過沒有。既然不能天長地久,至少都可以曾經擁有。然而,當你有了「天長地久」的時候,情況剛好倒轉,你的生命不會在乎曾經擁有,因為你知道曾經擁有的東西是沒有用的。你要的是「天長地久」,天長地久才令人活得有意義。無論是你的生命,你的家人,就算是你的至愛,如果不能保存到永恆的話,得到反而帶來痛苦。「得到」代表有日要「分手」,那要來幹麼。

真相信復活:就必看見神的榮耀

所以,今天的結論:如果你真的相信並真知道有復活,你的生命就在那一刻已經完全改變。如果你的眼界被打開,就會好像主耶穌所說的「你必看見神的榮耀」。如果你確實見過神的榮耀,你的生命就從此改變,這就是改變我們生命的真理。

希望你仔細思想這個問題。如果你是基督徒,更加需要思想。你是否真的相信主耶穌所說的話?以致到這份「相信」改變了你的整個生命?如果你是非基督徒,同樣需要思想這個問題。你是否相信主耶穌所說「在他那裡有復活」?他要告訴你,也要親自用他的行動給出很多的證明,向世人顯示。你願不願意用心留意這些事,以致可以找到事實的真相?還是由他,不加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