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被宽恕

李马可牧师主讲

继续「尽心尽性爱神」的讲道讯息。大家清楚知道,这是一件很重要、理所当然的事情,每一个属于神的人要去追求尽心尽意爱神。绝大部分基督徒的问题不是不爱神,而是对神的爱很微弱,甚至自己都觉得非常不足够。大部分的信徒跟「强烈地尽心尽意爱神」有很大的差距。所以,我今天跟大家分享的一个重要的讯息:怎样能够增加对神的爱?怎样由微弱成为强烈的、火热的爱?

两个欠债人的比喻主题关于爱

开始前,当然要先问自己是不是渴望增加对神的爱,因为唯有渴望增加,这才会有用。你认为自己现在对神不是没有爱,而是太微弱吗?

路加7章36至50节,这是一个事迹,亦是一个比喻。主耶稣按着当时的情况,就地取材地说一个比喻。这经文跟我们所说的主题有什么关系呢?怎样能够增加我们对神的爱,由弱至强、由少至多?在这经文里,你能不能找到答案?

大家都能理解这段经文的主题是关于「爱」。「爱」这个字在这段经文出现了很多次,甚至主耶稣说关于两个欠债人的比喻,最后一句说话也是问到哪一个欠债人比较多爱债主,这也是关于爱这方面。至于他和法利赛人西门说话的内容,到最后的结论,都是围绕这方面。「赦免多的,爱就多;赦免少的,爱就少」-这正是这段经文的重点,总结整个教训的结论。如果你觉得你对主的爱少,想增加的话,那要留意这里所说的,怎样可以增加对神的爱。

妇人的行动表达她敬爱主的深度

这比喻里有一个对比:一个是多爱主,另一个却是少爱主。「多爱主的」是指那妇人,因为在47节说:「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中文圣经是用女性的「她」去指出那个多爱的,是指那妇人;而那个少爱的,虽然主耶稣没有指名道姓,但从上文下理可以清楚了解,他所指的就是那个法利赛人。

首先我们要从这段经文去看怎样是多爱、或者少爱。究竟我们对主的爱,是属于多还是少?多爱的就是指那个妇人,这个妇人的爱怎样为之是多呢?在44节,主耶稣描写这个妇人,说她进入西门的家里,西门没有提供水给他洗脚;但这个妇人却用眼泪湿了他的脚、用头发来擦干。

当然我们不是只看这行动,而是要明白这个行动表达的是什么。这个妇人来到主耶稣的背后,心里非常感动,以致她不由自主地哭起来,泪水却不经意地弄湿了主耶稣的脚。这是因为当时的人习惯卧在地上,用手支着头,双脚放在身后。妇人当时站在主耶稣的背后,近他的脚边,忍不住哭,弄湿了主耶稣的脚,所以她用头发擦干在他脚上的泪水。

那么,为什么妇人会用头发去擦主耶稣的脚?大家都知道头发不特别汲水;即使她没有毛巾,也可以用外衣,或者用裙的一部分,又或者用裹头发的头巾来抹 (中东的女士都用头巾)。但是她为什么不用头巾而用头发来抹?

这很明显是她选择这样做。唯一的原因,是她觉得这是最能够表达她对主耶稣的心意-她对主耶稣的尊重和敬爱。她觉得用一条头巾或者布是太普通,很多人也会这样做,只求完成事情,但不能真正表达心里的感受。妇人想向主表达一份尊敬和敬爱,以致她选择用这个非常特别的方式,唯有这样做才能表达她的心情。

妇人将最好的献给主耶稣

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在这里学习什么呢?脚是一个人身体上最肮脏的部分,特别是当时在中东 (甚至今日的中东亦一样)那里的人一般主要穿着凉鞋,走在中东满布尘土、沙泥的地上一、两小时或走上半天,可以想象双脚一定十分肮脏,恐怕用两盆水也不一定能洗得干净。

而她竟然选择用她的头发来洗主的脚,或者男士对这事的感受不太大,但是对于女性来说,头发是很宝贵的。她们会花很多时间、金钱去护理自己的秀发,而这个妇人居然用她的秀发去擦主耶稣肮脏的脚。虽然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但是他的脚也会弄脏,与一般人的脚一样会弄脏。你会用自己的头发去清净别人肮脏的脚吗?女性当然都很珍惜自己的头发,很怕会弄肮脏。这个妇人却弄脏自己的头发,尽力来表达她对主耶稣的心。这行动想表达她的心意,爱主到达什么地步?同样,我们也是爱主耶稣,也是爱神,但是会爱到什么地步?会到达这样强烈的地步吗?

若果你当时在那里,看见主耶稣,看见他的脚因为行走了一整天而弄脏,主人没有为他洗脚,你会帮他洗脚吗?不单为他洗脚,还用自己的头发擦干他的脚,你会这样做吗?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做到这个地步。而且,事情发生在大庭广众下,当时并非静悄悄的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所以不止是会弄肮脏自己的头发,而是有很多人在看着,你会做这事吗?你会不会怕其他人的目光,说你奉承主耶稣、说你的行径越位?

我们对主的爱,会不会可以到达一个地步,我们不计较其他人的目光、看法呢?只是想向主表达我对他的爱到哪一个地步,还是会受其他限制呢?当天我们不在那里,不过今日主耶稣仍然在我们的中间;虽然他的肉身不在我们中间,但他的灵却在,我们仍然有很多方法去表达对他的爱。你会不会愿意向他表达一份强烈的爱呢?甚至不理会其他人的说话?当时有人指责妇人所做的,例如法利赛人,但是她对主强烈的爱令她不介意。

你又会不会将你最好、最宝贵的,献给主耶稣呢?还是很多时候我们将次好、或是不要的才给神?无论是我们的物质、时间、精神或者是最佳的状态?我们是不是将这些献给神?还是献给我们的工作、家人或者享乐,剩下来的才献给神?

在这里,主耶稣很详细地描述这个妇人为他所做的;可见主耶稣很重视这样的心、献上感恩的祭。所以,不要以为主耶稣不会注意这一切,反而他是很清楚地注意。这就是多爱的表现。

法利赛人对神的爱留于表面

少爱是怎样的情况呢?主耶稣亦详细描述法利赛人对他所做的,他就是属于少爱的那一种。他也爱一点,例如他会邀请主耶稣一起吃晚饭,而这应该是一个宴会,他亦有邀请其他宾客,不是一个家庭宴会。49节提及同席的人,所以亦有一群人同席,是一个宴会、筵席。所以,当消息传开,这个妇人也知道,所以她也前来。可见这法利赛人为主耶稣安排筵席,与他一起共进晚餐。

他对主耶稣的态度亦是恭敬的。主耶稣跟他说话,西门回答他,称主耶稣为「夫子」。夫子的意思就是老师,他对主耶稣的态度都是恭敬、尊重的。但是从这两方面的行为,在「爱」这个范畴上,只是留于表面、形式化,正如绝大部分人对主耶稣也是这样。我们对主的爱又如何呢?

在言语上,他是非常恭敬,但是只不过是在外貌上;在他的心里,却完全不是这回事,他心里已经开始怀疑主耶稣。39节描述他心里说:「这个人 (耶稣)如果是先知,必定知道摸他的是什么人,为什么他会这样做呢?」他口里对主很尊敬,但在心里对主耶稣所做的却很不服气、质疑、不接受,是个口是心非的人。

我们会不会亦有跟他一样的情况呢?口里称呼主耶稣为主,但是实际上对主耶稣所做的行径、做在我们身上的事情,会有很多疑惑吗?心想为什么他会这样做,但又称呼他为主。加上,虽然他邀请主耶稣到家里食饭,貌似很尊重 (会请老师回家吃饭,甚至给他坐首席),但是从主耶稣描述里,很明显知道他不是尽心尽意来服侍耶稣。他不给主耶稣洗脚的水,又不与主耶稣亲嘴来欢迎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做最基本的。

我们对主的态度又如何?我们服侍主的时候,是全心全意全力地做,还是只做最基本的呢?例如,最低限度每天会阅读圣经、祈祷、在教会里参与服事等等,在形式化的事情上,我们没有遗漏。但我们给神是最好的,还是只是给他次等的?这是重要的事情。

我们为主做的事情,是一般人会做的普通事情,还是会给主惊喜呢?你发现这妇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给人惊喜。她用自己的头发来抹主耶稣的脚,不是用毛巾;在当时社会的公开场合里,女人不能够亲男人的嘴,而男人之间却可以,例如曾记载犹大亲主耶稣的嘴 (太26:49)。即使在中国社会的礼仪上,这也是不合适。虽然她不可以亲他的嘴,但她亲他的脚。妇人所做的事给人很大的惊喜,她所做的都是没有人做过的,至少圣经里没有记载。她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给别人惊喜,别出心裁,当然也是发自于心,可见她所做的并不是普通事情。我们给主的是不是这样的呢?

罪得赦免多,爱亦多

我们进一步了解怎样算是多爱、少爱。为什么有些人会多爱、有些人会少爱?如果我们想知道怎样可以多爱,首先要问为什么有人多爱、有人少爱,是不是天生的?这一定不会是天生的,因为若是天生的,那就没有什么可说。

这事迹、比喻里给了我们清楚的答案,主耶稣说整个比喻,都是为了突出这一点,就是在47节说:「罪得赦免多的,爱就多;罪得赦免少的,爱就少。」

怎样是「赦免多」,怎样是「赦免少」?这里提到有两个债户,中文翻译为一个欠五两,另一个欠五十两。若转为现金,原文指一个债户欠五十个Denarius, Denarius是以色列人的货币,今天仍通行。当时一个Denarius就是一天的工资,五十个相当于大约两个月的工资。若平均一个月的工资约 (港币)一万元的话,那两个月便是两万多元。若债主赦免这两万元的债,我们一定会很开心;而另一个人欠债十倍,亦即是二十个月的薪金 (二十万元),那就是很大的数目。若债主同样免去这笔债,我们会觉得难以置信,感激涕零。

若你欠两万元,被赦免不用偿还,你会很感激,想去报答对方,可能打算在耶诞节送他一个很特别的蛋糕,或者请他吃耶诞大餐。更何况是赦免你二十万元,你会铭记这事十年、廿年。赦免你这一笔大数目,你会感激涕零,会很触动到你的心。

但是,我并没有欠别人二十万元。若我只是欠别人两万,可以怎样做呢?若我只是欠你两万,你就是赦免我两万,我对你的爱始终都是很少?难道解决的方法是要我去多借一些,借十万、八万?这比喻是鼓励我们多欠债,多借一点,然后我们才有机会被宽恕较多,我们的爱才会多一点?当然,不会是这样,因为在圣经里,债是代表罪。主耶稣一定不会鼓励我们多犯罪,才多得宽恕,然后便会多爱。

妇人被认为是犯罪更多的人

究竟主耶稣在这里想教导我们什么?是不是多犯罪,便会多爱主?看看这两个人:法利赛人和妇人。我们都了解法利赛人是很虔诚和守律法的人,虽然他们守律法的程度不至于完全没有瑕疵,他们偶然亦会犯一些轻微的罪,应该也不会犯一些严重的罪,或者致死的罪。一般法利赛人都是一些虔诚的宗教领袖。

另外一个人就是这个妇人。在39节提到法利赛人说:「如果耶稣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谁;乃是个罪人」。为什么要称呼这个妇人为罪人呢?称呼她为罪人是什么意思?难道这个世界上有人不是罪人?每个人都是罪人,每人都犯了罪。不单是法利赛人称她为罪人,连记载的人也说她是罪人,在37节的记载说:「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

这里所说的罪人,是指当时社会里,某些人被标签为公认的罪人,例如税吏 (被视为贪官);而这妇人被称为罪人,应该是因为她是娼妓。当时,妓女被称为罪人。所以法利赛人质疑,难道主耶稣不知道她是一个妓女?作为一个先知、属神的人、夫子,怎可以被一个妓女触摸呢?因为她会令人在宗教上不洁净,所以法利赛人便怀疑主耶稣。这情况就是宗教领袖和娼妓的比较。

今天,我们比较一个牧师和一个妓女,会觉得哪一个是罪人呢?哪一个人多欠债?大家会认为是妓女:虽然牧师也会犯错,但一定不会像那个妓女所犯的错多。所以,一般会认为欠二十万的会是妓女,而这个牧师、法利赛人就是欠两万的人,是她所欠的十分之一。这里所提及的宗教领袖,是正正直直的那些,而非欺骗人的那些。所有社会上的人也会看妓女为欠债多的人,法利赛人西门也会认为自己是欠两万的那位;甚至妓女也会觉得自己就是欠二十万的人,她自己也这样看自己。人人都会这样看事情,不论是社会人士或是当事人、受害者;但重要的是,神是不是这样看?主耶稣又是不是这样看呢?

神恨恶人犯骄傲、自义的罪

在神的眼中,怎样比较妓女和法利赛人?

首先要去看看他们的罪是什么?妓女的罪当然就是做娼妓,而圣经也有提及法利赛人的罪。第一、就是假冒为善、内外不一致 (太23:13)。外表很虔诚,但内心却不是。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很骄傲、自义-正如在路加18章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较 (路18:10-14),法利赛人说,自己不像税吏那么差,比他好 (税吏欠债二十万,自己只是欠两万)-就是这份骄傲、自义。

我们要明白,在神的眼中会怎样看的呢?他会认为娼妓的罪和骄傲自义、假冒为善的罪,哪一项较严重呢?不是娼妓的罪,是骄傲、自义、自高的罪更严重。在圣经里,主耶稣曾说,娼妓和税吏比法利赛人更先进入天国,有更大的机会进入天国 (太21:31)。如果你是一个骄傲又自义、自高的人,你要知道,在神的眼中,你比一个妓女更不如。所以,如果你看轻这个娼妓,神同样也看轻你。

箴言6章提及的「七宗罪」,排首位的就是「高傲的眼」 (箴6:17),是神最憎恨的。当我们在那一刻认为自己比别人好的时候,那一刻在神眼中,我们的恶比我们所批评、所比较的人更加严重、更加深。这个法利赛人自以为比这个妓女欠债少,所以他在神的眼中,他的罪更深。在圣经也提到「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太23:12,路14:11,18:14),妓女在这里自卑,所以她会被升高;但是自高的、自以为比别人圣洁,他在神的眼中却不是这样,他会被神拒绝,因为「降为卑」的意思就是被神拒绝。

认识自己的罪多少,所得赦免亦多少

所以,我们要明白,在神的眼中,法利赛人的罪不少于那个妇人。但为什么会说「一个被赦免多,一个被赦免少」?这又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他被赦免少?

法利赛人的罪不单跟妇人不相伯仲,反而是更严重,但为什么他得赦免少?唯一的答案是,虽然他的罪多,但是得到赦免的却少。要留意主耶稣在这里并没有说他的罪少,47节说:「这个女人,她许多的罪都被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但那个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这里是说他赦免少,并没有说他的罪少。我们的逻辑以为赦免少的,罪就少。其实,罪多的,赦免也可以是少,因为他的罪没有被完全赦免,原因是他不认识自己的罪。

你的罪若要得赦免,你需要认识自己的罪,需要认罪、悔改、离开你的罪。若果不认识自己的罪,就不会认罪,也不会悔改,那么罪不能得到赦免。所以,赦免少的人并不代表他的罪少,而是代表他并不知道自己有很多的罪,没有去清理,所以只有他知道很少的部分得到赦免。要清楚,被赦免少的,并不是因为罪少。圣经里所用的字眼是非常准确,我们不要弄错,以致误解了。

一个人的罪不会自动被赦免,必须通过认罪、悔改及彻底地离开罪,才能够得到赦免。所以,圣经并没有说这个法利赛人的罪少,而是说他能够被赦免的罪很少,因为他认识自己的罪太少。相反,这个妇人认识自己的罪就很多。所以,这就是重点,不是我们犯的罪多与少。

我们每一个人所犯的罪其实都是非常多。基本上,没有一个犯罪少的人,只不过是多、更多、极多的分别,分别在于我们认识自己的罪有多少。很多人只认识自己非常少的罪,甚至只有他所犯的百分之一,他对自己百分之九十九的罪没有认识,以致他最后被赦免的很少,所以他对神的感恩也会很少。

妇人的生命质素 (一)为自己的罪哀恸

接着我们集中在这个妇人身上,学习她生命中的好质素。

妇人非常认识自己的罪。从一开始,她到主耶稣的背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哭泣。在公开的场合哀恸地哭泣,她的眼泪弄湿了耶稣的双脚。「脚」在这里是复数,而且弄湿的程度是需要用对象去抹。在整个比喻里,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这个妇人没有说出一句话,最少没有记载她说过话,只是在哭泣。当然可以想象,她是为自己的罪忧伤、痛悔、哀恸,所以圣经说:「哀恸的人有福了」 (太5:4)。我们有没有为我们的罪深切哀恸呢?还是只在某一刻才曾这样做?当事情过去、事过境迁之后,就失去这份哀恸。

当然,哭泣不一定代表哀恸。因为人可以在很多不同情况下哭泣,例如有些人会觉得自怜、被委屈、被苦待、被冤枉。所以重要的不是你哭得有多厉害,而是你心里的哀恸到什么地步。从这妇人身上可见的第一种生命质素就是,她能够看到自己的罪孽深重。她完全认识自己的罪的严重性,以致她来到主耶稣面前,未能开口说话,连去求主耶稣赦免她,也说不出来。她对自己的罪非常难过、惭愧,自己的内心哀恸,觉得自己污秽。所以,她只能够站在那里深切哀恸的哭泣,这是我们需要知道、学习的事。

妇人的生命质素 (二)从心觉得自己不配

在这段经文里,「脚」这个字出现了很多次 (共七次),因为这个妇人所作的一切全是围绕着「脚」:眼泪弄湿了耶稣的脚、用头发去抹他的脚、用嘴亲他的脚、用膏油去抹他的脚。令人觉得很奇怪的是,她所作的都是集中在主耶稣的脚上,为什么不是主耶稣的手呢?虽然当时的文化不容许她去亲他的嘴,但可以去亲他的手,也可以用油膏抹他的头;膏抹他的手,更加没有问题。而集中在他的脚的原因,就是她觉得自己不配,不敢接触主耶稣身体其他部分。

脚是在人体最低的位置,所以她觉得自己只配得接触主耶稣最低的部分。她想接触主耶稣,但是她不敢接触主耶稣的手、肩头或其他地方,因为她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卑微、很污秽的人,只敢接触主耶稣的脚,为他洗脚。从认识自己的罪,让她觉得自己是不配,不配接触主耶稣,只可接触他最卑微的部分。看到自己不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质素。她的心很想得到主耶稣的宽恕,但她开不了口,觉得自己不配接受宽恕。很多人会觉得自己配得宽恕,甚至认为自己不被主耶稣宽恕是一个侮辱,更会去要求神宽恕自己。

要记得圣经里每一个被神宽恕的例子当中,都有「不配」这个质素。例如,浪子回到父亲家里,他两次说到自己不配做他的儿子 (路15:19,21)。觉得自己不配的人,最后才能够得到宽恕。又例如,税吏跟法利赛人一起祷告,圣经描写税吏祷告的时候,连举目望天也不敢,亦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不配望天、望神,只能够将头向着地,显示出他强烈地觉得自己不配 (路18:13)。在这里,妇人也一样,她觉得自己不配去接触主耶稣身体其他部分,只能够接触他最卑微的部分-就是脚。只有那些觉得自己极度不配的人,才会觉得神给他们的赦免是非常珍贵,是自己不配得到的,难以置信自己能够得到赦免。

所以,你觉得这赦免是不是宝贵,是在乎你觉得自己是不是配得,不在乎你觉得被赦免多与少,因为你可以得到很多的赦免,仍觉得被赦免是应该的、是自己值得的,认为神有责任赦免人。重点不在于你的罪多与少,是在于你的态度。不一定要别人赦免你二十万,你才会感激。正如政府给了很多人金钱资助,但他们不会感激政府,所以不是多与少的问题。重点在于你的心看得到的赦免多与少,在乎你觉得自己是不是配得。

这个妇人认识自己的罪,她觉得自己不配被神赦免、不配被主耶稣接纳,但主耶稣竟然接纳她,这就是她感恩、爱主的地方。法利赛人看轻自己的罪,觉得自己犯的罪很少,认为得到神宽恕是理所当然的事。他觉得自己配得,不单是在神的面前,在人的面前也是配得,所以看不起其他人。一个觉得自己配得的人,就会看不起其他人,觉得其他人都不及他。若一个人心里觉得自己不配,他不会看不起其他人。只有觉得自己很差的人,会认为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比自己好,不会看不起其他人。

在路加第18章的税吏,他说:「宽恕我这个罪人」,英文翻译「这个罪人」为the sinner, the是定冠词 (definite article),代表「唯一」的意思。在他眼里只看到自己是唯一的罪人,看不见其他人的罪,因为他看自己的罪是那么强烈,以致他没有时间、没有空闲去想其他人的罪。可能我们有太多的空闲,所以没有去注意自己的罪,却很留意别人的罪或过错。当你看到自己的问题的严重性,便不会注意别人的问题,不会跟别人比较。所以,税吏眼里只看自己是唯一的罪人,不会觉得周围有其他的罪人,这就是感到不配的心态。当我们是这样的时候,不单在神面前觉得自己不配,在其他人面前也是不配,所以不会批评别人。不会像这个法利赛人批评其他人,说这个是妓女,说那个先知被妓女触摸;他只是一个想法,便批评了两个人。这就是从这妇人身上看到的第二个质素,在她的心里觉得自己是不配,不会跟别人计较。相反,那些觉得自己很好的人,便会对他人评头品足。

妇人的生命质素 (三)真正谦卑

在37节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妇人知道耶稣在那里坐席,于是去找耶稣;但是她携带着一个装着香膏的玉瓶去找耶稣,这显示出她早有计划,她带着玉瓶当然是要去膏抹耶稣。当她计划去见耶稣之前,她的罪应该还没有得到赦免,否则她去到耶稣面前就不会大声哭泣,而主耶稣也不用对她说她的罪被赦免了 (路7:48)。倘若几小时前,她的罪已被赦免,主耶稣便不需再重复一次。耶稣从未向她说过赦免她的罪,所以她的罪是没可能已被赦免的;即是说,在她找主耶稣之前,她的罪还未被赦免。那么她为什么携带香膏去膏抹主耶稣呢?代表她的罪一定可以被赦免吗?正如你带备礼物去找人借钱一样,认为别人一定会答应你。

在妇人还去找主耶稣之前,她肯定听过有关主耶稣的事迹,否则她也不会去找主耶稣。她知道主耶稣是神差来的先知,可以医病、赶鬼、也可以赦免人的罪,在路加福音亦曾记载这方面的事情。故此她知道主耶稣代表神,可以宽恕人的罪,所以她来见主耶稣的时候,是有信心而来;这点非常重要。所以,在50节,主耶稣对她说:「你的信心救了你。」「救了你」在这里的意思就是「你的罪得赦免」,亦是因为她的信心。

她来到耶稣面前,她满有信心、相信主耶稣。虽然她看自己的罪严重,知道自己非常不配;但同时,她也知道神和他的儿子主耶稣,都能够宽恕罪人的罪,所以这两点的平衡非常重要。因为有些人看到自己的罪很严重、很可怕,看到自己有很多软弱、失败,以致最后他崩溃、放弃。所以,这份伤痛需要和信心取得平衡。有些人只有其中一方面,没有另外一方面,以致最后的结果很不幸,没有信心能够抓紧神、可以得到赦免和救恩。

所以,「对罪忧伤痛悔」及「对神的信心」两方面同样很重要,而且两者需要取得平衡。一方面,我们需要对罪忧伤痛悔,但不是到一个绝望的地步。有些人对罪很忧伤痛悔,觉得自己很差、觉得自己身为一个基督徒很久,生命仍是不好,还是没有希望;这是因为他缺乏了另外一部分-信心。就像一粒电池有负极,也要有正极;倘若只有一极,那就没有效用。但可惜的是,很多人只有一方面,没有另外一方面。另外有一种人却有另一个偏差,就是对神有很多所谓的信心,认为神一定会赦免他们,什么罪都能够被赦免,以致到了一个地步,他缺乏看到罪的严重性,说「哈利路亚」便以为罪已被赦免。这就缺乏了另外一方面-认识神的圣洁。

神同时有这两方面的性情,既慈爱又圣洁。若我们偏重其中一方面,最后也会引致致命的缺憾,很多人都会跌入这个境况当中。另有一些人则很轻率,完全没有感受到自己有什么罪,就说一切已得赦免,一切来得公式化,没有深度。另外一些人只看到自己的罪,看到自己很差、很软弱,以致不能回头。因为他没有信心,最后走进死胡同,觉得自己没有希望。

所以,这个平衡十分重要,就像这妇人,她是一个真正谦卑的人。真正谦卑的人不单看到自己污秽、卑微的一面,还会勇于认错、勇于接受自己是这样,但不是就此了事。若是这样,就是灰心、放弃的表现。一个真正谦卑的人可以接受自己;而不能接受自己真面目的人,他很明显不是谦卑,只不过是没有法子:「失败了,唯有接受!」所以有些人失败,宁愿自杀,也不愿接受失败,这并不是真正谦卑。真正谦卑的人愿意接受自己是那么差,勇于认错而不会逃避,反而会去寻找神,相信神是会愿意接纳、洁净、清洗我们一切的罪。所以,为罪伤痛以及对神的信心,需要有平衡。这是第三个我们需要学习的质素。

妇人的生命质素 (四)对神强烈的爱

最后一个就是「爱」这个质素。在47节,这是结论当中的一个重点,但好像有一个矛盾:「所以我告诉你,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矛盾就是,先有赦免,然后有爱;还是先有爱,然后才有赦免?

「她许多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的意思好像是先有爱,然后才赦免;但这经文的下半部却有点不同,就是因为「他的赦免少,以致他的爱就少了」。主耶稣没有说,那赦免少的是「因为」他的爱少。所以,上下两部分好像有点儿矛盾,好像有相反的意思。

从整个比喻的上文下理,我们可以看到是「先被赦免,然后才有爱」。多赦免,就会多爱一些;少赦免,就会少爱。这一句的意思令我们觉得困难,因为我们没有看清楚;我们看漏了六个字「所以我告诉你」-因为她的爱多,所以我可以告诉你们,她的罪被赦免了。关系是这样的:从她的行动中,可以看到她的爱很多,所以,我可以推论出她的罪被赦免。因为她的罪多被赦免,以致她能够多爱;而我看到她多爱,我能够作出这个结论,就是她的罪被赦免了。因着这个推理,如果一个人许多的罪都蒙神赦免,他必定会爱神。

主耶稣说,他看见她的爱,所以他可以告诉别人,她的罪已被赦免了。若是这样,那经文前后没有冲突。若我们看到一个人对神没有很大的感激、没有真正的爱神,我们会怀疑这个人的罪还未被赦免。主耶稣看到这个女人如此爱神,也爱神所差来的,他可以肯定,这个女人的罪一定被赦免了。

这给我们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如果你对神能够充满很大的爱、很大的感恩,这也显示你是真正经历过他赦免的人;反过来说,若果你对神没有一个很深切的感恩、一份充满热诚的爱,那就有理由去怀疑你有没有经历过被神赦免。若真的经历过他的赦免,难道会没有感觉吗?所以,你对神的爱证明你已被赦免,证明你的生命改变了,有一个新的生命,从一个旧的生命完全改变过来。所以,我们若有这份爱,就证明我们有新生命,也证明我们真的被神洁净了生命里所有的污秽,成为一个脱胎换骨的新人,这就是一个证据。如果你对神没有强烈的爱,你有没有深刻地经历过神赦免你?

彻底认识自己的罪

而这个妇人经历过神的赦免。她认识自己的罪很严重、很深厚和很污秽,而怀着信心到神的面前。神赦免了她的罪,所以她对主耶稣有一份很深的爱。这是一连串的关系,她的爱由此而来。当我们想经历这一切,要先彻底认识自己的罪、自己的情况。

今天借这一段经文,让我们理解到我们对神的爱冷淡、缺乏,会不会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弄清楚、未明白自己生命里的罪?两者有很深的关系。这件事迹告诉我们,我们真正被神赦免了罪、重生我们、将我们的生命彻底改变,那份强烈的爱就会显露出来。但是可能当中有些地方出了问题,不是这么彻底,以致我们得到的赦免太少、不足够,我们对神的爱便会很少。

希望借主耶稣在这里的教训,让我们醒察自己生命里还有什么问题阻碍,以致能够真的在爱神上有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