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

李馬可牧師主講

在上次講道快結束時我分享了一點,那是我預備訊息後,在很短時間內主指示我的事,並將這事放在我心裡。那時我說了一小段話,只是幾分鐘,而我說的時候心情是非常沉重。主要內容是雖然聽道的人多,但行道的人卻非常少;很多信徒也願意聽,可是不去行。那時我並不完全明白這事,這兩天主又再一次指示我,讓我更加明白為何有這情況,為何很多信徒願意去聽,卻不去行。

這其實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你可想像一下,情況就如一位很懶惰的學生,經常欠交功課,這些學生平時上課通常也不專心。上課很專心的學生,不會放學後便把所有事也忘掉,不然這叫人格分裂。如果學生不做功課,常常欠交,作為老師也能推測他上課時常常東張西望,不會專心聽課或抄筆記。為何我覺得教會的情況很奇怪,因為如果大家不打算去行,聽道時應很隨便,不會專注聽,更不會花功夫去抄筆記的。另外,如果你沒有按著所教導的去行的話,再回來教會時,即來到神面前時,正常應會心中有愧,覺得很抱歉,對不起神,因為知道自己不是行在神的心意中。

所以當時我不太明白為何有這種情況,為什麼大家不覺得愧疚於心,好像很心安理得?情況有點像是人格分裂,聽道時是一個人,聽道後是另一個人。如果你只是聽但不去實行,這樣你回來都應會覺得不好意思,因為回到教會,即是去到神的殿中、去到神面前,但大家仍然心安理得,並聚精會神地聽道及抄筆記。這究竟是什麼現象?我也想深入了解以至真的能幫助大家,所以神指示了我,告訴我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以色列人聽道卻不行道

以西結書33章30-31節,神告訴先知,吩咐他告訴以色列人:「人子啊!你本國的人在城牆旁邊和各家的門口正在談論你;弟兄對弟兄彼此說:『來吧!聽聽有甚麼話從耶和華那裡出來。』他們成群來到你那裡(註:即去到以西結面前,去聽神有什麼話語給先知),坐在你面前,像是我的子民一樣。其實他們聽了你的話,卻不去行,他們只是用口表示愛慕,他們的心卻是追隨不義之財。」

神對先知說,你向他們傳講神的說話,當你傳講神的話時,那些以色列人就彼此說,聽聽神有什麼話語出來。這翻譯不太理想,這裡說「聽聽有什麼話從耶和華那裡出來」,聽聽是什麼意思?「聽聽」和「聽」的表達有什麼分別?「聽聽」像是「聽一下」,語氣是輕視、不尊重的。中文翻譯使用了疊字「聽聽」,與「聽」字比較,當中包含了輕視的意思。但實際上這翻譯是錯的,原文沒有這意思,原文只是一個字,就是聽 (按:Hear) 。

可見有些學者翻譯的時候,其實不是按原文翻譯,而是在表達自己的看法。如果你去比較英文聖經的翻譯,絕大部份英文版聖經都是說:「來吧!聽神的說話(Come and hear the word)」,只是一個聽字。另有少部份翻譯是不相同的,也只是翻譯成:「來吧!一起來聽他的說話(Come and let us go hear his word)」,只加了「一起來 (Let us go) 」。至於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也是一樣,是「來吧!聽。」沒有「聽聽」這翻譯。將它翻譯成「聽聽」好像抱著很隨便的心態很隨,故譯者的用意很清楚,因為他認為以色列人對神不太忠心,聽了後卻不行,所以聽的時候必定是持很輕佻的態度去聽,「就聽一聽他說什麼,但我是不會行的」。因譯者用這樣的角度去理解,所以才有這樣的翻譯,不過這是錯的,因聖經所表達的並不是這樣。聖經表達的是他們真的很願意去聽,只是聽完後他們不會去做。他們聽時是一種態度,做時卻另一種態度,好像換成另一個人似的。他們聽的時候是很專心、很認真的,是當作神的說話來聽,所以不是「聽聽」這樣輕佻,這翻譯不是忠於原文。

這裡正正是我所說,他們聽的時候是很認真,不是開玩笑的,但去到實踐的時候,就沒有這回事,這就是令人詫異的地方。他們真的很認真去聽,所以一同去到以西結面前坐著,很留心、專心地聽神的話,但聽完後卻沒有去行,所以我說為何有這奇怪的落差。這裡表達的是,聽了神的話卻不去行,只用口表示愛慕。

神與人對「人是否有遵行神的教訓」看法上的落差

要留意一點,第31節所說他們不去行,這不是指以色列人自己說:「我們不去行。」這是神說的,這是神的判斷。神的判斷是他們會很用心去聽,不過他們沒去做。你要了解這是神的評語,並不是以色列人對自己的評語,不是他們說自己不去做或他們沒有做。可見兩者之間有很大的落差,可以說是很大的斷層,就是神怎樣看他們,跟他們怎樣看自己是兩回事。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神的評語就是他們不去行,但以色列人不是這樣看的,他們一般都認為自己有遵行神的吩咐、神的命令,這就是當中的落差。我們需要理解為什麼他們對自己的評語,與神對他們的評語會有這麼大的落差?

今天想幫大家去明白一個非常嚴肅的屬靈事實,就是一個沒有遵行神的教訓的人,他不會這麼看自己,他不會認為自己沒有遵行神的教訓。絕大部分沒有遵行神的教訓的人,都會看自己是有遵行神的教訓的,這就是落差所在。雖然事實上他沒有做,但他不是這麼看,他的看法跟神的評語,即神的看法,是兩回事,是完全不同的。

  即是說,一個人若沒遵行神的教導、神的吩咐,他是不知道的,可怕的地方就在這裡,如果他知道就不會有這表現。所以我說來教會的時候是一個表現,離開時又是另一表現;來聽道時是非常尊重神的說話,珍而重之地寫筆記;離去後就沒有這回事,但他是不知道的。你會覺得很奇怪,會有學生不知自己沒交功課的嗎?怎可能不知道自己沒交功課呢?沒有可能的吧,所以聖經說「不敬虔的奧秘」,這件事情是奧秘。這是非常嚴肅的屬靈事實,他們不是這麼看自己。

當然,無論以色列人也好,基督徒也好,我們不會認為自己已經做夠、做足了,神的說話我完全做到了,很少人敢這樣看自己。只是覺得自己有去做,及真的盡力去做,而且做了不少,但也會承認自己有不足之處,有不完全的地方,但我們絕對不是聽了沒有去做,這就很大分別。我們做得不完全,與聽了之後完全沒做,是兩回事。我相信沒有人會認為自己做得完全,我們也知自己不完全,不過不可說我們沒有做。說我們沒有做是不正確的,我們不能接受這事。

這情況就是先知所說的,和以色列人的看法非常不同,以色列人作夢也不會承認自己沒有遵行神的話語,以色列人不能接受這事,他們覺得自己真的有做,且忠心去做。沒錯,我會承認自己所做的並不完全,但你說我完全沒有做,你打死我,我也不會承認。他真的認為自己有做,所以為何先知與以色列人之間有這麼大的仇恨,以至他們要殺先知。由舊約到新約,以色列人都殺先知,殺很多先知。司提反怎麼說?司提反說他們接受了天使所傳的律法,竟然不遵行,這在使徒行傳第7章中記載,他說以色列人自古以來也一樣。所以為何他們(先知和以色列人)之間有這麼大的衝突,就是我有做,但你說我沒有做,你抹黑我、誣告我,這是很嚴重的誣告,所以他們沒法接受。故此即使你是先知,我也要攻擊你、殺了你。

這就是很大的落差,為什麼神的看法跟人的看法這麼不同,為什麼我們竟會不知道自己有做還是沒有做?我們覺得真的冤枉,雖然你是神,但也要拿出證據來。為什麼有這樣的情況?以色列人會覺得自己雖不是做到完全,但真的盡了力,很努力去做;正如基督徒也一樣,我們認為自己真的做了不少事,你說做到完全,當然不是,誰敢這麼說。但我們不是什麼事也沒做,你說我們沒有做,信不信我用石頭扔你,所以先知通常都是這下場。

究竟問題在哪裡?千萬不要看錯這問題,有些人弄錯了,以為兩者之間的分別是因為神的要求很高,故無論你怎樣做也做不到,你怎可能達到神的水平?我們在神的眼中永遠都是不達標,你交的功課全都不達標,所以神認為你沒有做。你不可以這麼看,如果你這麼看的話即是覺得神是不公平,若他用你達不到的標準來量度你,這樣何以見得公平?若是這樣,神就是強人所難,他要求你做的事是你永遠也做不到,所以你必定是有罪的。神絕對不會這樣做,不然這是一位不義的神。神要求我們做的,是我們做得到的,他不會要求我們做一些我們做不到的事。你要弄清楚這事,否則你便看錯了神。

他們所做的,不是神所要的

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差異?上次我告訴你們,你們回去後不會按著我所說的去做,你不會相信我,你會覺得:「我回去就做給你看。」為何有這麼大的差異?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屬靈原則。我上次所說的當然是聖經的教訓,大家沒有按著我所講的道去做,但你留意,我只說我所講的道,大家沒有去做,我並沒有說大家什麼也不做,這兩句說話有什麼不同?我沒有說你什麼事也不做,我指大家沒有按著聖經所說的去做。大家是有做事的,故此我沒有說你什麼也不做。大家都有做什麼事?便是做那些我沒有說的,這就是答案:我說的那些你沒有去做,你做的那些則我沒有說過,這就是當中的分別。所以我也要說清楚,我沒有說你什麼事也不做,你做了很多事情,不過沒有做我所說的。

神也是這樣看以色列人,保羅也是這樣對以色列人說。所以神沒有說以色列人沒有做事,保羅也沒有說以色列人沒有做事,保羅當然也是一個先知。羅馬書10章2節,保羅說:「我可以為他們作證,他們(註:即以色列人)對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見識。」你要留意先知及保羅也沒說以色列人什麼也不做,他們做了很多事,不過他們做的不是神要的,這就是分別之處。所以你每星期都有在教會做事,不過你做的那些事是否神所要求的事?問題就在這裡,這有很大的分別。以色列人也做很多事,他們守律法的熱心程度甚至連其他宗教都不能相比。意思是我所說的,你們不去做;不過你們也做了很多事,但那些事不是我所說的。

我所說的是什麼?特別在過去這一年,就是說我們最重要及最需要的是生命內裡的改變,你告訴我你有沒有做過這方面的事?或是在過去的一年,你都忙著做外在的活動,或守很多宗教的規條、做宗教的工作?這就是分別,所以保羅說他們不是按著真正的知識去做,他們不知道最重要的是哪部份,最重要就是你內裡的改變,但你不追求內裡的改變,只做些外在行為,這些外在行為不能幫助你的生命、內裡有所改變。故你要弄清楚,你回想在過往的一年裡,你追求的是生命裡的改變,或是追求外在做多些、發展多些、承擔多些事工?甚至是非常火熱地去做?這方向是不行的,你要回轉過來才可以。

保羅說他們雖然很熱心,做很多事,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即是說他們做錯了,因為他們不知道真正重要的是什麼。當他們不知道的時候,事情發展下去便變得很嚴重。羅馬書10章3節說如果他們不明白、不知道的時候會怎樣?「他們既然不明白神的義,而又企圖建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即他有自己的做法,他會很熱心、很拚命地做,不過他的做法不是神的做法。因此,你要明白聖經從來沒有控訴我們懶惰不做事。聖經說我們有做事,不過那些並不是合神心意的事。所以你要弄清楚,你所做的事是否合神心意,或你只是在守自己想出來的宗教規條?

神想我們做什麼呢?當然,我已經說了,是內生命的改變。你最重要、最核心的追求是否內在生命的改變?或是你只追求多做些事,甚至犧牲睡眠時間,也只為多做些事?這些是外在的事,是沒有用的。所以為何以色列人跟先知所看的有這麼大的落差,因為以色列人覺得自己真的很熱心、很努力去做,但做錯了。做錯了什麼?就是他們不明白神的義,只是用了自己的義,用自己看為公義的行為去做很多事去服事神,但這些只是宗教上的事,不是聖經所要的事。

只有隨從聖靈而行才可達到神的公義

你要明白追求真正的公義是什麼一回事,很多人的眼光都放在自己的好行為上,即我有很多服事、有好行為,這樣我便是公義,若我努力些就可更加公義了。所以保羅說你錯了,你不明白神的義,你所做的最後只是人的義、人的努力、人的標準、人的水平。神所要求的義是什麼?

羅馬書8章2節:「因為生命之靈(即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使我自由,脫離了罪和死的律。」脫離罪和死亡的律之後,第4節便說:「使律法所要求的義,可以在我們這些不隨從肉體而隨從聖靈去行的人身上實現出來。」這就是神所要求的義。當我們脫離了罪、脫離了死的律後,一個怎樣的人能夠成為神眼中公義的人?就是隨從聖靈而行的人,所以你現在知道隨從聖靈的重要性。什麼是神的公義?惟有你隨從神的靈去行事才可有公義。如果你是隨從自己那份熱心,我要做這事、做那事,將很多的事獻上給神,那只是你自己的努力,是你自己所定的標準,那不會讓你有神的公義。當你做很多服事時,更會讓你覺得自己非常公義,以為自己已是很好的基督徒,(但你並沒有神的義)。這就是最重要的分別,怎可達到神所要求的公義?只有一個方法,就是隨從聖靈而行,正如第4節所說那些隨從聖靈去行,不隨從肉體而行的人身上便可實現神的義,這是可以達到的。

但人的選擇是怎樣?人的選擇不是去聽從聖靈的帶領,而是按著自己的意思,我想做這事奉便去做這事奉,我想做那工作便去做,我要努力多看聖經便去看,看聖經是非常好的事,但這樣你便給自己設定了很多規條、很多框架(按:限制)出來,因你認為自己很努力去做神便會接納自己,這就能達到神的公義。於是你非常勤勞,早上起床用一小時去靈修,下午又不停地祈禱,下班後又去做外展工作,這樣你便覺得自己是一位非常好的基督徒。但最重要的問題是,是你自己去做,或是聖靈引領你去做?你自己做很多事,那是按你的動力去做,或你是被聖靈帶領你去做的?這就是基督徒與宗教人士的分別。

在你生命裡,如果你不是被聖靈帶領的話,你會做很多好事、善事,不過全都是出於你自己、出於人,這在神眼中是沒用的。所以我講道這麼長時間,都沒有人有反應,沒有人按著我所說的去追求,最多是努力做多些屬靈的工作,或做多些服事。不是這樣的,你要追求內裡的改變,你要追求被聖靈帶領你,這才是神所悅納的公義,不是我們自己很努力去守一些宗教的規條、傳統。

不跟隨聖靈的原因⎯⎯喜歡自己作主

另一問題是,如果你去做,為何你不跟隨聖靈而行?反正都要做事,跟隨聖靈當然更好,這可以說是一舉兩得。為何你不跟隨聖靈而行?因為太難,所以你想不跟從聖靈。靈修並不難,你只要用一個小時坐著,強迫自己關掉手機便可靈修;你要做外展便出去做外展,你可以由早上十二時做到晚上十二時也可以,這些事你喜歡便可以去做。但被聖靈帶領就不是你喜歡便做到,你等了一整天,聖靈都不帶領你,故很多人都不會選擇跟從聖靈。因做外在的事是容易的,而做內裡的事便困難得多,所以為何很多人都喜歡做外在的事。相信沒有一個基督徒會認為不需要被聖靈帶領,或認為這是沒用的事,當然不會這樣想,所有人都知道這是好事,那為什麼不做?只因很困難,我等了一整年,聖靈都不帶領我,所以我不想隨從聖靈。為何人這麼喜歡做外在行為?因這是容易做、容易控制的,你想做便可以去做。但作為一個基督徒是不可想做便去做,要在聖靈帶領下去做。即是你沒有主權,要聖靈帶領你,你才去做。可是人不喜歡放下主權,所以為何無論我們做什麼,甚至做屬靈的事,也有自己一套的理念、方法。

所有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有自己的觀念,所以你常聽到媽媽們對子女說:「你常常不聽人說話。」為什麼常常不聽人說話?因為人有自己的看法。基督徒也常常不聽聖靈說話,為什麼?因為他有自己的看法。我們會做很多事情,例如做外展,我們會否等候聖靈帶領我們找合適的福音對象?你會認為聖靈不會帶領自己,若要等他帶領,可能要等到年底,所以惟有自己去做。問題就是我們喜歡將事情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等候聖靈的帶領,很明顯事情便不在我們的手中,我們要不停等待,不知道等到何時,我們不喜歡這樣。為什麼我們可以做很多所謂宗教的事,但不喜歡行神的那一套?因為神的那套是屬靈的;我們喜歡肉體的那一套,因肉體那套是屬肉體、屬人的,所以我們當然喜歡。我們做所有事也喜歡用自己的方法去做,因為人天生就是這樣。屬肉體、屬血氣的事很合人的胃口,我們喜歡做便去做,不用等,因等是很麻煩的事。

絕大部份基督徒都不怕做事,你給他多些事做,他更開心,所以做事不是一個問題,等候聖靈才是問題,由聖靈來帶領我們做事才是一個問題,因為這樣你便要交出你的主權。你自己做事不用交出你的主權,你喜愛怎樣做都可以。因此,問題的關鍵是要交出你的主權,等候聖靈,你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才到,變得沒有保障,你覺得若再投資下去豈不是浪費時間,我還是自己找些事做,最少不會浪費時間。人的思想就是這樣,我們覺得沒保障的事,便不會投資,因投資是需要有把握的。所以我們不喜歡將生命交在神的手中,因為沒有把握。我們喜歡作主,喜歡做便做,所有事都按自己的心意、方法去行。我們覺得總之我在做屬靈的事便可,你不用理會我用什麼方法去做。當然不可這樣,神是不會接納的,如果不是在聖靈帶領下作的,所有的事他都不接納,這是我們需要明白的事。

我們是否願意被聖靈帶領、內生命被改變?

所以為什麼我們以為自己做了,但神常常說我們沒有做,你覺得他真的蠻不講理。當然你不會這樣去指責神,你會說牧師真的蠻不講理,常常說我們沒有做。希望我們今天能弄清楚這問題,你是否集中追求內生命的改變?抑或只熱衷於外在的小修小改?你真的想處理你內生命的問題,令你能真真正正被聖靈帶領,隨從聖靈而行?或是你想隨從自己的宗教觀念而行,會覺得做這些事也是好的?很多人都有這觀念,但只有出於聖靈的才(會被神接納)。

你要清楚知道,如果沒有聖靈在裡面指引你,你是沒可能做到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你只能做一個掛名的基督徒。但很可惜,人最喜歡自把自為、自作主張,所以認為聽從聖靈、等候聖靈是很艱難的事。很多時我們都沒有隨從聖靈的帶領,我們傳福音也是這樣,我們想向這位朋友傳福音便去傳,這是否聖靈帶領你去做的?傳福音已經是屬靈的事,如果屬靈的事你都不聽聖靈的帶領,很明顯,物質界的事你更加不會聽從聖靈的帶領,例如你找工作、處理和家人的關係,你會認為這是你的家事,不用聖靈插手參與。

因此,我們很多時是怎樣做決定?我們是靠著一些我們熟識的聖經原則作為參考,便覺得這樣做是對的,因聖經也是這樣說。你要知道那是你的看法,雖然你拿著聖經,但那只是你個人的解經,解得對不對,只有你知道及神知道。很多基督徒對聖經有一些認識,便將聖經的內容作為參考,然後去作決定,若事情是這樣簡單,聖靈應可退休。當然不可這樣做,我們是絕對需要聖靈的帶領。

保羅說得非常清楚,使律法所要求的義(聖經當然是律法的一部份,或者律法是聖經的一部份,這都是從神而來的律法),可以在我們這些不隨從肉體而隨從聖靈去行的人身上實現出來。即是你需要聖靈,才能夠按著聖經、神的誡命達到公義的程度,而不是你自己解經便可。聖經當然也重要,但不代表我們不需要聖靈,兩者缺一不可。很多人怎樣做?就是根據他自己的聖經知識去做決定,但這是否根據神的心意去做?不一定。

你現在可能明白多一點,為何以色列人認為自己真的遵守了神的誡命,因為他們真的遵守了聖經舊約的律法,他們按著自己對舊約的知識,產生了很多的條文、規條,然後按這些規條去做,這就成為了他們的宗教。但他們沒有隨從聖靈的引導,所以神說這些不是公義的;只有順從聖靈的引導,由聖靈帶領我們去做,才能達到神的公義的標準。這是我們需要明白的事,你在追求你內裡的改變,被聖靈帶領,或是追求做一些外在的工作?沒錯,被聖靈帶領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不會告訴你這是很容易的事,但「太困難」是否一個不去做的理由呢?或是說,你試了一整年都沒什麼反應、不成功,這樣便可以放棄?你可能試了很長時間也沒有反應,但你有沒有思考過問題出在哪裡?為何你尋求不到聖靈的帶領?你有沒有找屬靈的前輩,請教他們如何去解決這問題,或是試過不行便放棄了?所以重點是你有多認真,如果你沒有認真去處理、解決這問題,這樣你真的可以不用當基督徒。若你不能夠在聖靈帶領下生活、追隨神的話,你只是一個空有外殼的基督徒。

為什麼我們做的跟神的要求有這麼大的差距?就是內裡和外在的分別,我們做了很多外在的事,便以為自己真的很努力,但那些是不正確的,那些只是人的義;你要真的在內裡有聖靈指引你、帶領你去做,在聖靈的能力下去做,那些才是神的義,不是人的義。我將上次所提出的問題再深入剖析,好讓我們知道問題所在,以至能夠去處理。

得不到聖靈的帶領,因我們只思念自己的事

我們繼續「將我們的思想專注在屬靈的事情上」這主題,今天我會繼續說這方面的事。為什麼我們不能夠得著聖靈的帶領?剛才說,你可能等了很長時間,但都等不到聖靈的帶領。你可能會問:「你想我怎樣等呢?」我之後的講道主要會說這部份,但為了幫助大家能夠較為準確、清楚地掌握,我先將答案說出來,然後才說問題,並一步步分析是怎樣得出這答案的。

為什麼有些人很少經歷到聖靈的帶領?答案並不難明白。聖靈是不會放假的,原因是我們每天常常思念的都是自己的事,而不是聖靈的事,所以你聽不到他的帶領,因為你所關心、所專注的是自己的事,而不是聖靈的事,這已經答了那問題。為何我們的主題是「要常常思念聖靈的事」,因為我們沒有做這事,你不去思念,他(聖靈)也不知道怎樣與你溝通。我們很少思念聖靈的事,絕大部分時間,我們每天由起床到睡覺,甚至睡著的時候所思想的都是自己的事,都是人的事。你要知道,人睡著了也會繼續思想,不過是不能控制的思想,人的思想差不多是不會停的。

你回去檢查一下便知道,你的思想、意識中,關於自己的事佔了多少個百分比?肯定佔了一半以上,甚至六成、七成、八成或是九成,而思想聖靈的事可能連百分之五也沒有,我不知道你的實際情況,但你自己會知道。這就是問題所在,為何我們得不到聖靈的帶領?因為你不思想他的事,你以為聖靈跟你說話、溝通,他會跟你說什麼?很多人會認為聖靈會告訴自己這事該怎做、那事該怎做,即聖靈跟我們說關於我們自己的事。這樣你便錯了,聖靈也會跟你說關於你的事,不過主要不是說你的事,不是談你的需要、你的困難、你應怎樣作選擇。若是這樣,聖靈變了什麼?聖靈變成了一位顧問,這樣你便弄錯了,撥錯了電話號碼,怪不得你不斷打電話也未能接通,因聖靈不是一位顧問。如果他是一位顧問,即你是顧客、你是老闆,你給他錢去換取顧問的意見。錯了,聖靈是主人,他不是你的顧問,所以你為何聽不到他的聲音。你要改變過來,否則你不能處理這問題。因這前設(聖靈是我們的顧問)錯了,所以我們的運作都錯了。

為何將我們的心思意念專注在聖靈的事情上是這麼重要?因為如果你不這麼做,你在絕大部分的情況下都不會聽到聖靈的聲音,因為你所思想的與他所思想的是兩回事,大家風馬牛不相及,這樣你們怎能溝通?要大家在談同一樣的事情才可溝通的。

我們需要思想屬靈的事、聖靈的事。這段時間,我都在解說這節經文,羅馬書8章5節:「隨從肉體的人,以肉體的事為念,隨從聖靈的人,以聖靈的事為念。」你看聖經時,這章的「聖靈」這兩個字有什麼特別之處?在「聖」這字之下有些圓點,即是這字不在原文裡,原文只有「靈」這字。雖然沒有「聖」這字,但這「靈」是指誰?是什麼靈?是否人的靈?肯定不是人的靈。或純粹指屬靈方面的事?這也不對。雖然沒有「聖」這字,這「靈」毫無疑問是指聖靈,因為這句已很清楚表達,隨從聖靈的人,以聖靈的事為念。如果你遮蓋「聖」這字,只說隨從靈的人,這是沒有意思的,隨從靈的人是哪個靈?當然不會是邪靈,也不會是人的靈,亦不會純粹是隨從一些屬靈的事件,所以唯一的答案就是聖靈。只是沒需要不斷重複,因這段經文裡總共有十多次提及聖靈,你每次都說聖靈就比較冗長,所以基本上用靈這字替代了聖靈。因此,大家要弄清楚,這裡是指以聖靈的事為念。

思想「屬靈的事」的三個層次

換句話說,不只是要去思想屬靈的事這麼簡單,你留意,我現在是帶大家去明白它的三個層次。藉著這三個層次,一步步,慢慢由淺入深,希望大家能夠吸收。

第一個層次,我們學習思想屬靈的事,我們會分開哪些是屬靈的事,哪些是屬肉體的事。如看聖經或傳福音,覺得這些就是屬靈的事,其他事如賺錢,就是屬肉體的事,就這樣將它分開,這是第一個程度。

第二個層次,我們發現原來屬靈的事與屬肉體的事的分別,並不在於那事情本身的本質,是在乎你怎樣看那事,所以上班也可以非常屬靈。因為在公司裡,你主要的任務就是能夠將你的光照在其他人的面前,令別人能將榮耀歸於父神,這當然是屬靈的事。所以屬靈與否,不是取決於那件事的本質,是你用什麼態度、用什麼方法來處理。究竟你可不可以藉著肉身上的事,成就屬靈的事情,這是關於態度的問題。

現在我們要去到第三個層次,你要留意,這句經文比較不容易理解。在第5節說「以聖靈的事為念」,即是說專注在聖靈的事上,而不是單單專注在一些屬靈的事上。兩者有什麼分別?專注在聖靈的事與專注在一些屬靈的事上好像差不多,聖靈的事當然是屬靈的事,聖靈的事沒理由是屬肉體的,好像沒什麼分別?所以我一步一步來,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兩者表面上好像沒分別,但實際上是有分別的。

神的事與屬靈的事的分別

我們用比喻的方式來轉換這用字,這樣或者比較容易理解。這裡說以聖靈的事為念,我改一改用字,不用聖靈,改用神,「以神的事為念」。這當然沒有問題,因為聖靈即是神的靈,以神的靈為念,即等於以神的事為念,是沒有分別,這絕對是等同的。但如果轉換了用字,你會明白多些,屬靈的事情與神的事情是否是同一樣的事?是有不同的,你開始感受到好像有些不同,神的事情或聖靈的事,相對於一般屬靈的事,你會覺得「聖靈的事」這用字,所描寫的是更具體、精準,一般泛稱屬靈的事範圍當然很廣闊,這就是當中的分別。

舉一實例你就會知道分別在哪裡。例如你要去找工作,一個很忠心的門徒去找工作,正常情況下他都會去尋求神的旨意,希望找到一份合神心意的工,是一份神給自己的工,正常是這樣。若得到神的認可,你便做這份工。這是屬於神的事或是你的事?當然是你的事,是誰做那份工?是你做的,神不會幫你做工。是你去找工作,但神幫你看看這份工是否合適你,是否合他的心意,若這份工不合適,你可能會變成了迷羊。因此這是你的事、是你的工,而你去求神,這便跟屬靈有關,因你也想這份工有屬靈的成份,不至於離開了神的旨意,不然便大事不好了!但這份工不是神的工,是你的工。

所以你要弄清楚兩者之間的分別,你想替自己找一份工,並想這份工能得到神的認可,這樣就變成了是屬靈的事。不過這不是神的事,不是追求神的事,雖然我也不會說這是錯的,但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因在這事上,只是你自己需要一份工,而你很想得到神的祝福、有神的允許並帶領你,以至自己不會弄錯,選擇了一份錯的工,這也與屬靈有關係,但這算不上是神的事情。除非你去做的那份工是神差你去,在那裡要做神的工作,即是你有任務、使命去做時就不同,那就是神的事情。所以是有兩個層次的,當然大部分的基督徒都在第一個層次,所以我說仍然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分別就是這樣,純粹指「屬靈的事」,很多事都是屬靈的事,不過神的事情是在屬靈事中較核心的區域。

要以天父的事為念

什麼是專注在神的事情?我給大家一個例子。路加福音2章49節,這是很有名的經文,就是主耶穌十二歲時去耶路撒冷,父母帶他去做一些儀式。父母離開後,他留在聖殿,跟那裡的教師討論神的話語。後來他父母發現他不見了,就回去聖殿找他,找到他之後,就問他為何要這樣做,令我們這麼擔心。而49節的經文就是主耶穌的回覆,主耶穌回答他父母:「為什麼找我呢?你們不知道我必須在我父的家裡嗎?」當然這翻譯不太準確,幸好在經文後面有括號,告訴大家還有另一個翻譯:「你們不知道我必須以我父的事為念嗎?」以天父的事為念,就是我所說的,所思想的是神的事情。這翻譯是較為準確,這才是主耶穌想表達的。

主耶穌真的很厲害,十二歲還沒成年,猶太人十三歲才算作成年,他還沒成年時已經以天父的事為念,以神的事情為念。我們真的很需要學習這事,以神的事情為念比起以屬靈的事為念,範圍縮窄了很多,屬靈的事情所包括的範圍便很廣泛。換句話說,我們要常常專注在屬靈的事上,不單是這樣,而且是專注在神的事情上,這是屬靈事情中最重要的事。就好像主耶穌那樣,他關心的是神的事情,所以他回去跟那些教師討論神的旨意、神的律法。

這就是羅馬書所說的意思,羅馬書第8章說隨從神的靈的人是怎樣?不單專注在屬靈的事情上,更專注在聖靈的事情上,這樣你便能跟他(聖靈)溝通。你專注在他的事情上,當然可以和他交流。為何我們平時沒有交流?因為你並不專注在他的事情上。這裡說隨從聖靈的人是怎樣?是以聖靈的事,不是以我們自己的事為念,不是常常關心我們自己的事。藉著剛才路加福音那段經文,讓我們知道專注神的事是什麼意思。主耶穌回去聖殿裡專注在神的事上是什麼意思?就是為神作工、服事神,正如主耶穌十二歲時在聖殿裡的目的,就是要做天父的工作。那些就是神的事,我們為主工作就是神的事情。

所以要分辨清楚,如果求神給你一份工,這不是神的事情,這是你的事情,不過神也願意幫助你,他也願意你行在屬靈裡,不會走向世界;或者有些人到了適婚年齡,結婚要有對象,找對象時便問神:「這個對象適合我嗎?是否你的心意?」這是你的事情或是神的事情?這當然是你的事情,是你結婚,不過神也會幫你選個好的對象,否則你結婚後要面臨大危機。這些都是屬靈的事情,找個合適的伴侶,但這不是神的事情,除非你跟他結婚是有神的任務在裡面,這就不同。正如你上班,神有一個任務給你,那就是神的事情,這樣我們應該可以分得清楚。

你想能夠跟聖靈溝通,你要專注在聖靈的事情上;但你不專注在他的事上,你只專注自己的事,這樣便很難溝通。所以保羅說,隨從聖靈的人就是關注聖靈的事,隨從肉體的人怎樣?他關注肉體的事。換句話說,如果你大部份時間都在關注肉體的事,這樣聖靈很難對你說話。所以我們要學習在每天的生活裡,效法主耶穌那樣,以天父的事為念,以神的事為念,以聖靈的事為念。我可以怎樣服事神?怎樣可以聽從聖靈的聲音,跟從聖靈的指引來做聖靈的工作?若你預備好你的心態、預備好你的方向,這樣你就能有機會讓聖靈向你說話、指引你。

當然,你可問自己,每天我們有多少時間去思想聖靈的事呢?或是我們永遠都只思想自己的事?如思想自己的缺乏,我這樣又做不到、那樣又做不好;思想自己的需要,不單物質上的需要,屬靈上我們也有很多需要,例如為了家人信主,為自己很多的需要求神。但你要知道,那些全都是你的事情,不是神的工作。除非你問神,你有什麼工作給我做,這就是另一回事。很多時為何我們做很多事情,也未必是出於神?因為那是我們自己想出來的。當你真的想去做神的工作,你便去找聖靈,聖靈會指引你去做神的工作,這當然是聖靈的心意。

我們要轉變我們的心思意念,認真去思考、尋找,怎樣能夠參與聖靈的事情。若這樣做,我們就是隨從聖靈,他走的路就是你所尋找的路,這樣你就與聖靈在同一方向。為何我們得不到聖靈的指引?因為我們走的那條路線跟他不同,我今天講這道是希望可打開你的眼睛。如果你去到一個階段,你是去尋求神的事情,尋求聖靈的事情,不再尋求自己的事情,這樣你會發現聖靈開始指引你,開始跟你說話,你生命的每一天都是用來為神作工。若有這樣的心態、這樣的行動,聖靈一定會引領你。聖靈主要的工作不是引領你去處理你自己的家事、個人的事。以往我們沒有這樣做(以神的事為念),但你開始這樣做的時候,你會發現神有很多的祝福、你會有很多寶貴的體驗,你屬靈的生命將會有很大的滿足,因為你是在行神的事,不再是行你自己個人的事。

不可服事兩個主人

在我們生命裡,思念聖靈的事、思念神的事是否很困難?很多人都會覺得很困難。專注思念聖靈的事並不容易,如果只是有些時候去思念聖靈的事,這便容易很多。我們有空、沒什麼事做時便思考一下聖靈的事,主有什麼工作給我們做呢?我們當中也有些人正做這方面的事,思想可為神作些什麼工呢?在哪裡做外展呢?但我們不單要這樣做,當中有很重要的一點,是要「完全」。

為什麼要完全?羅馬書8章4節說:「使律法所要求的義,可以在我們這些不隨從肉體而隨從聖靈去行的人身上實現出來。」隨從聖靈去行,就等同不隨從肉體去行,但你有沒有發現我們很多時是各佔一半,或可能是肉體佔八成,屬靈佔兩成。這裡說我們不可以兩者都有,困難之處就在這裡。你只是有空時思考一下有什麼可為神做,這樣也不太難。但現在是說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困難之處便在於「完全」,要完全關注聖靈的事、單單關注聖靈的事,這就不容易。

當然我也不會要求大家即時可以做到,這是一個目標、一個方向。你要一步一步朝著這方向走,雖不是一步登天,但要一直前進,達到這階段。要達到不注重肉體的事,不再關注肉體的事,單單關注聖靈的事,這樣他的生命就被改變,這樣律法所要求的義就能在他身上實現、成就。當然,這人應該已經脫離了罪和死亡的捆綁,即脫離了罪和死亡的律,才可做到(單單關注聖靈的事)。

下一個問題是,為什麼要去到這麼絕對的程度?有時候我體貼一下肉體的需要,有時候我照顧一下自己的需要,這樣也可以吧?這就是問題所在,我們有時隨從肉體的結果是怎樣?羅馬書8章6節:「以肉體為念就是死,以聖靈為念就是生命、平安。」有時隨從肉體,你的生命會怎樣?你的生命就會有五個小時死了,又有兩個小時有生命、平安,但之後又有五個小時會死亡,這樣一天裡都不知道會死多少次。聖經告訴你不可以這樣周遊,你不可以早上死了,下午復活,晚上又死了,深夜又復活。所以這事是要絕對性,當中當然有一個過程,需要時間,但我們要明白、要向著這目標進發,我們不可一時隨從肉體,一時隨從聖靈。

羅馬書8章7節:「因為以肉體為念就是與神為仇,既不服從神的律法,也的確不能夠服從。」所以當你在肉體裡面的時候,你是遵守不到神的律法、神的誡命。正如以色列人那樣,他們非常努力去做,但是做不到,因為他們的生命在肉體裡面。這是我要指出來的最後一點,而這點的重要性是不能夠忽視,我希望大家真的能夠徹底明白這個永恆的真理,就是不可以混合。人很喜歡混合,你喝的飲品都混合了很多成份,飲品怎樣都沒什麼大不了,但我說的是生命的事。

真理是不能夠混合的,問題是我們不明白這事。我們會覺得平日我上學,然後周末我去做兼職,可以嗎?當然可以,很多人也這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學,然後周末做兼職;或者學生放學後已經可做兼職,可同時做兩件事,又可做兼職、又可上學。所以我們會覺得我們又服事老闆,又服事神是可以的,月底我能取工資,而在公司裡我又可傳福音,為何不可以這樣做?我們覺得我們既跟隨神、行神的那條路,但也聽從父母的要求,他們要求我作什麼都可以,兩者沒什麼衝突,兩者可以並存。父母吩咐我去教會不要太晚回家,所以我真的很早便回去,但又有去教會,我們認為很多事情都可以並存。

將生命委身給神是要絕對完全

但聖經說不可以,這就是我們要弄清楚的事情,我們做人就是這樣,喜歡面面俱圓,不會得罪任何人。當然不要得罪神,不過也不要得罪媽媽,又不要得罪太太,面面俱圓便最好了。不過聖經不接受這事,我們很喜歡這事,我們很擅長用外交手腕,可以安撫這邊、又處理好那邊,兩邊都沒事就非常好。我們最著緊的就是不得失任何一方,你是否這樣想呢?我又不得失神,得失神,你想找死嗎?但也不要得失父母,不要得失女朋友、配偶,不得失任何一個人就最好,這就是我們所想的。

很多人也是機會主義者,對他來說根本沒有立場,主要是不得失任何人,這樣他便能有利益。他沒有立場,他唯一追求的就是利益。神對我有好處,我父母也對我有好處,我的配偶、我的朋友也對我有好處,所有人都對我有好處,所以我不想得失任何人。這就是機會主義者,想從每一個人身上拿到他要的好處,所以對他來說是沒有「絕對性」這事。聖經當然是絕對性,馬太福音6章24節,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服事兩個主人。我們不單有兩個主人,不知有多少個主人。我們同時服事神,因為我們想進天國,但又服事肉體,因為現在很舒服。我們永遠都沒想過要作取捨,因為我們永遠都想著怎樣用外交手腕將他們全部擺平,希望用面面俱圓的方式去處理。

為什麼不可以同時服事兩個主人?你可能會想:「我有足夠的能力,便應該可以做到吧?你不夠能力當然做不到,連和上司的關係你都處理不好。我便不同,我可以同時做幾份工。」有些人都是這樣,我以前也試過同時有幾份工作。有些人白天上班,晚上又做兼職,有問題嗎?沒問題。讀書也一樣,白天在學校有老師教你,放了學,你又可以補習,有另一位老師,有兩個老師更好,可以多學些東西,有何問題呢?所以我們對所有事都很包容,你和妻子一起住,又和父母一起住,整家人一起住也可以,你若外交手腕了得便可以做到面面俱圓。以前的人更甚,三妻四妾,不見她們會大打出手,有些妾侍之間的相處也非常和睦,那個男人有手腕便能擺平她們,所以為什麼不可有兩個主人?兩位太太也可以,現在也有的,當然不是在香港,如果他是阿拉伯人便可以,阿拉伯人的信仰容許他們有兩位太太,若我沒有記錯,好像最多可以娶六位 (按:錄音有口誤,正確是四位)太太。

為什麼不可以?如果你有足夠的能力,大家便能相安無事吧?秘訣就在這字裡,主耶穌說不能事奉兩個什麼?是兩個「主人」,我剛才說的那些全部都不是主人。你做兩份工,你有兩個老闆,但他不是主人,為什麼?因為你只是為了自己,為什麼你聽老闆話?因為他是你的主人?不是,因為他是你的搖錢樹,他給你錢。所以你不是真的聽他話,你與他只是一宗交易。我做這些事,你就給我錢,他不是你的主人,你只是跟他做生意,你是為得到一些報酬而提供這些服務給他。

很可惜,我們跟神的關係也一樣,我們也是想要他的報酬,所以我們為他奉獻這些服務。我很努力替你傳福音,到時記著給我進天國。可能你對神的看法,都好像你對老闆的看法那樣,你跟神只不過進行一項交易,但這樣他不是你的主,只不過你做工,他便給你利益。可能我們有些人信神也是這樣,覺得自己與神是在做互助互利的交易,我幫你做了些什麼,你就給我些回報,例如進天國、祝福我健康長壽、如果我患嚴重的病,記得醫治我,這是交易。但主人與僕人作的不是交易。

你可同時做兩份工,有兩個老闆,不過他們都不是你的主人,你只是同時進行兩宗交易,有何問題,同時進行四宗交易也可以,只要你處理得好便可。但聖經不容許這事,我們跟神之間不是一宗交易,而是生命裡的委身,這是生命的問題。其他的事情可以混合,但生命的事情是不可以混合。我的生命可不可以又愛人如己,同時又自私?是沒可能的,這是一個邏輯上的謬誤。在生命裡,我可不可以又行在光明公義中,但又犯罪?不可以,你要明白生命的事情是不可以這樣混合,生命是必定要完全。所以聖經說不能又服事神又服事金錢,因為這是在說生命裡的問題,所以我們要清楚明白有關「絕對性」這一點。

我們不可讓生命停留在又有屬靈,又有肉體的成份,當然,當中會有一個過程,我們需要時間去追求,但最少我們開始時是以清潔的心來追求。開始時我們未必能夠做到,但我們知道這是我們要全心全意學習的方向,這樣神便會接納我們,會幫助我們。神當然不會要求我們一步登天,他當然知道我們的軟弱。即是說現在你要對神有一個完全的心,從這裡開始,真的要撇下肉體的事情,專心尋求聖靈的事情。

總結

總結今天所說的兩點,第一點就是我們以為自己遵行了神的吩咐,因為我們做了很多外在的服事,令我們覺得安心,你記清楚這是錯的。神從來不是用外在行為來量度我們,而是看我們內裡的生命是否真的改變了,所以大家回去要思想清楚這事,我們的生命是否改變了。如果你的生命改變了,你應該可以開始體驗到與聖靈同行這事。如果你發現你的生命中沒有聖靈的帶領,這對你來說是非常陌生的事情,這樣你很難展開屬靈的生命,沒有聖靈的帶領是展開不了屬靈生命的。你要弄清楚這部份,你要找出問題出在哪裡。

第二點就是我們要全心全意處理好我們內在的生命。要往什麼方向、用什麼方法去處理?就是以神的事為念,專注在神的事情上。當我們仍然在地上寄居的日子裡,你要有這心志:是為了服事神,是為了做神的工作,這是我們在這世上,渡過這寄居的日子的生命方向。不要有double vision,兩種視像、重影,即又顧念神的事,又顧念肉體的事,這是不行的。你要選清楚你的方向、你的目標。這就是我今天要帶給大家的兩點,希望大家不只是聽道,而是真的回去認真處理這事,不再是偷偷摸摸、馬馬虎虎地過日子。我希望大家不再是心裡迷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