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主与拉撒路

李马可牧师主讲

路加16章19-31节:「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餂他的疮。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罢,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亚伯拉罕说:儿阿!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财主说:我祖阿!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比喻里有三个主角:财主、拉撒路和亚伯拉罕,当中主要是财主和一个叫拉撒路的乞丐作比较。起初描述这个财主的生活如何?穿紫色的袍、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如同现在每天往酒店,在海鲜酒家吃饭,可以说是享尽人间的荣华富贵,是许多香港人非常羡慕的生活,好像富商李嘉诚、霍英东过的生活一样。

财主生前享尽人间福祉

以衣食住行而言,财主的生活如何?先以衣服来说:紫色的袍是当时很贵重的衣服,不像现在普遍,因以前染布技术很低级,而且很少有色彩鲜艳的染料,所以若要染红色或紫色等鲜艳的衣服是很困难的,此外细麻布亦是名贵布料。所以说明这财主的衣服很名贵,好比今天名人所穿的名牌衣服一样,动辄数万元一件。

这里记载财主「天天奢华宴乐」,因此财主的饮食应该也是很高级,山珍海味、鲍参翅肚、就如满汉全席般。

住又如何?应该也是豪华的别墅。经文说到乞丐被放在财主的家「门口」 (路16:20),「门口」应译为「闸口」会准确一些,英文翻译是Gate (大闸)。而一般只有豪华住宅才会有闸口,过了闸口穿过大花园,才到住宅,可以想象如香港半山区或西贡的豪华别墅或花园洋房。由此可见财主的衣食住行不止是无忧,而且还是顶尖的。

财主还有什么令人羡慕的呢?从路加16章22节我们看到更多:虽然财主和拉撒路都已死,财主死后却有埋葬的地方,而且他的尸首是整个被埋葬。以现今的环境来说,香港放骨灰的地方价值不菲,例如沙田宝福山一个小小放骨灰的位置动軏便要十数万元。现今仍有很多人希望死后能保有全尸,觉得若被火葬的话,自己的骨灰被撒在地上就像烟消魂散,而且,从前重视土葬保留全尸的观念是更加强烈的。可见财主真的很幸福,生前活得很好,连死后也有很好的埋葬。相反,拉撒路死后却无人理会,连埋葬的地方也没有;尸首可能只是被席卷起来,丢在一旁,或者被野兽猛禽吃掉也说不准。

所以财主不只是生前活得好,享尽荣华富贵,更可以说是寿终正寝,并非死于横祸。不是所有有钱人都像这个财主样样都好,有些生前病得厉害,想吃也吃不下;但财主天天吃得下,似乎如胆固醇等问题也没有,这反映他的健康状况良好。财主也不像有些人遭报应,意外死亡,或被绑架后连尸体也没有,而是一直活得好好的直到死为止。

此外,财主的家族也很显赫,28节说他有五个兄弟,很多有钱人都是人丁单薄,九代单传,但他却有五个兄弟,而且也像他一样富有,飞黄腾达、财雄势大。为何知道他们都富有?因财主说:「怕他们走他的路。」所以他们应该如财主般富有,家族显赫。可见人世间想要的福气,他一切都有。

乞丐拉撒路一生困苦坎坷

在世人眼中,这财主享尽福、禄、寿,令人羡慕,相比之下,乞丐拉撒路的人生却与财主有天渊之别。拉撒路处于一个怎样的境况呢?极为贫穷!且不只是一般的贫穷,而是赤贫,到一个地步要行乞、贫病交迫、还患重病。这不足为奇,因为贫穷的人没有足够的营养,住屋环境恶劣便易沾染疾病。他因病不能走路,以致要别人把他放在财主的门口,还满身是疮,一生坎坷直到死亡。

这个比喻道出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一个令世人羡慕,到一地步甚至有些人觉得就算只当五年财主都已足够,住半山毫宅、不愁吃住、家族同心、不怕遭害。但是,却没有人会想做拉撒路,怎会有人想像他落得如此悲惨景况和下场?

为什么死后会大逆转?

但这里只是说在世时的情况,死后两者又如何呢?财主在阴间受苦,而拉撒路却得到安慰,这比喻想带出一个怎样的教训呢?是否想教我们不要奢侈?是否神不准或不喜欢我们生活奢华或穿名牌?又或者是教导世人要关心别人?是否因财主没有关怀乞丐,若他肯施舍给乞丐,是否就没事呢?但乞丐有东西吃吗?都有的,他是吃财主吃剩下的,否则他捱不到一星期便饿死。

那么这个比喻想教训我们什么事情?是神不喜欢我们吃穿奢侈吗?但怎样算奢侈?难道要财主穿T-恤?或是否因为他没有关怀穷人?但他都有供应食物给他们,虽然是吃剩的,如果他供应普通的食物又可以吗?

这比喻带出公平的原则:公平是生前和死后结局逆转

这里想表达一个怎样的原则?为什么财主要下到阴间?让我们从亚伯拉罕和财主的对答中 (路16:25-26)找出端倪。这里说财主生前如何,但如今死了,情况却是逆转。

这反映一个怎样的原则?就是生前和死后的生活是刚刚相反。今生生活好的,将来就要受苦;生前受苦的,将来却要享福。虽然财主不怜悯人也是罪,但这里没有强调他受苦是因为没有帮助拉撒路。在马太16章25节阿伯拉罕的对答中他没有这个意思,他没对财主说:「你生前没有帮助人,不给别人衣服穿,不给人食物吃,不给人水喝,现在竟然厚着脸皮叫人帮助你,问他要水喝?不害羞吗?」因此不是这样,亚伯拉罕并没有强调这方面。

这里的事实虽然难以接受,但我们要了解和思想的是:为何生前和死后的情况要逆转?以拉撒路来说,他一生坎坷,为何死后要享福?是什么原因?原则很简单-就是公平。这比喻就是说死后有审判,而这审判就是为了公平这个原则,财主生前享尽福乐,如今就要受苦;拉撒路生前受苦,如今便要得安慰。

人常用苦难质疑神

很多人这样投诉神:「为什么世界上有很多人的出生和命运是这么悲惨,世上好像没有公平,没有天理。」就如拉撒路要做乞丐,不是他想做的,可能是因为他没有机会受教育,父母离世或有残障等等。故此很多人质疑神这个公平的问题,比如为何有些人生在战火连天的国家?令人觉得神很不公平,质问神为何很多人会这样悲惨。

正如时代周刊曾报导在西非有一个小国家叫Sierra Leone (塞拉利昂)发生内战,政府军与叛军打仗,叛军走进一个村庄,掳走一班村民,又杀了一些人,其中有人更被斧头砍断双手,当中有一个13岁的女孩,先被砍去左手,顿时晕倒,然后再被砍下右手,醒来后才发现双手已失去。这件事叫人惨不忍睹,为何她要受这些苦楚?她没有犯罪,何以得此报应?试问一个13岁的小孩会犯怎样的罪以致要被斩去双手这么严重?因此很多人就是不明白为何有这些苦难,为何神容许这些苦难,而对神有很多的投诉。

神借将来审判彰显公平原则

俗语有云:「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为何人会觉得世上很多事不公平,没有公理?这是因为他们不明白公平这个原则,他们认为生命去到死亡就代表一切已完结,就如那个十三岁的女孩失去双手,纵使科技多么进步,能装上义肢,活动能力仍无法跟正常人相比。而且现实中在非洲有多少人能负担装义肢的昂贵费用?她以后便如此的生活吗?还有什么工作可以做?她的情况就如拉撒路一样,她不可以自力更生,余生都要被人照顾。当然有人照顾还好,但在如此穷困的国家,恐怕国家没有什么能力去照顾她。

所以这种苦难的确是神需要向人交待的。而神就是借这个比喻告诉我们,他怎样向每一个人交代这些苦难,如何向拉撒路交代,所以即使神因财主没有怜悯拉撒路要罚他,也是无济于事,也不能补偿拉撒路生前所受的苦。

神实际上如何向人交代?就是透过审判。倘若这个世界没有审判的话,不错,拉撒路死了一切便已经完结,一生都不曾被公平对待,一世都是生活坎坷,这个世界就真的没有公平可言。可是,若你看到死亡并非结局,死亡之后,我们生命会到达另一个层次,那里才是另一个生命的开始。而且将来的生命是与现今的生命逆转:以前生活是悲惨的、受苦的、坎坷的,神会在将来的生命给他们公平的补偿,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可能有人会问:这个比喻有没有一些前提?例如:因拉撒路是相信神,所以才得到神特别的优待;又或者财主做了一些不对的事情:他除了没照顾拉撒路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罪状以致死后受刑?另外,在这两极之外,还有中间的人吗?他们结局又如何?是的,絶大部份的人都不属于这里任何一类。但我们要找的不是在哪里划一条分界线,而是当中的原则,这才是重要。因为若能找出当中的原则,便知道如何在不同场合运用这个原则。所以当中第一个带出的原则,就是公平。

此外,我们无需把事情复杂化,不用查证拉撒路是否信神。我们查考的时候,只能按经文讲多少来了解多少,而不能凭空加上自己的想象或推测。例如刚才提及非洲的女孩受了不公平的对待,她被砍去双手,故之后是否应得到补偿去弥补受过的这些苦难,才算得到公平的对待?另一方面,可能在过去的13年中她没有犯过罪,但不能代表她将来到23岁的时候也没有犯罪,而若有的话便是另一种方法计算了,因为如果犯罪便要受犯罪的惩罚。但这只是一个比喻,它是不可能将一个人一生的际遇都一一纷陈,所以只能说个别事件。在这比喻中,没有记载拉撒路犯罪与否,它只是借着两个极端的例子带出公平的原则-这世上有贫有富,但最后这些都会平等。即这个世上的贫与富对将来的结局在某一程度上都有关系。第一个原则是公平,而之后还会继续深入理解这个原则。

将来的祸福都较今生的长和深,结局亦不能改变

财主生前享尽荣华富贵,但死后要受痛苦。他死后去了哪里呢?到一个叫「阴间」的地方,这地方最特别的一点是一个受苦的地方,路加16章23, 24, 28节也分别讲到受苦。那么你会想做拉撒路或财主?两者的分别是之前或之后受苦。但之后受苦就是时间上更长,所以两者的分别,第一点是时间上的比较。

而第二点是关于受苦的程度。在阴间受的痛苦是怎样?路加16章24节形容财主极其痛苦,这份痛苦形容就如被火烧一样,这是在用图像比喻及表达痛苦的程度,因为言语也难以表达这份极度的痛苦。就如身体在各种受伤的种类中,以烧伤最为严重,令人最感到痛楚,为什么烧伤是最痛楚?因为皮肤的作用是感觉,它的表面有最多神经细胞、神经线,比其他器官多,例如有些人并不知道自己胃出血,但皮肤是十分敏感的,比如手被针刺一下会立刻缩手,所以表皮被烧伤是最为痛楚。所以这比喻也带出将来所受的程度是更强的。

这就是公平的原则,你以前享受多,将来就会痛苦多;相反以前受苦多,将来就会得更多的安慰,否则你会质问那些含着金钥匙出世的人是何等的幸运。或许你会问犯罪又如何呢?这样的话,神当然会另外计算。并不是以前受很多苦,但又犯很多罪,神就不会计算。这个比喻是带出一个公平的问题,将来所受的,无论是福是祸,都会比今生的时间长,程度上也会更强,因为神把利息也计算在内。要不然有人会以为如果今生和将来都是一样,最终都是要受苦,分别只在先后的话,那不如选择现在先享受好了。这里带出将来的程度是强很多的,因此不是单纯先后的问题那般简单。

在路加16章26节描述财主与拉撒路「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带出不能互相走过对方那边的意思。这描述想带出什么信息?就是表达将来已成为定局的时候,再不能改变。所以若要改变,不想受苦,就要在今生去改变,死了之后就不能再改,在这边就永远在这边,在那边就永远在那边。

财主进阴间:因任意挥霍,非只因出身富贵

那些生于富贵之家的人,例如董建华生来是船王的儿子,是否有罪?将来便一定要受苦吗?可是他并没有选择的余地。这里也没有说财主的金钱是从不正当的途径而得,例如偷扼掳骗;他可以生在富贵之家,承继了父亲的遗产。所以财主被神惩罚并不是因为他有钱,而是他如何运用钱财,因他没有好好运用钱财而受罚。可见这里有两个因素:一是富贵,二是怎样用他的富贵。因你可以生来富贵,并不表示可以任意挥霍,这是与他本人选择有关,所以他也要负上责任。

财主进阴间:因没有爱人如己

财主进阴间这痛苦的地方,还有其他因素吗?除了亚伯拉罕回答财主所给的答案之外 (路16:25),还有其他原因吗?他没有为非作歹吧?在路加16章28节讲到财主要求拉撒路去劝告他的五个兄弟,这表示财主估计他的兄弟都会跟他一样,到阴间去,所以才会叫拉撒路上去叫他们悔改。财主凭什么认为他们同样会进阴间呢?他们的问题在哪里?

从路加16章29-31节亚伯拉罕的回答便可以得知:「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这里分析为何财主的兄弟将来也会被送进阴间?他们的罪名只有一样,就是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

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又是什么意思?财主有什么地方没有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摩西和先知的教训主要是什么?是指摩西的律法方面,马太22章36-40节指出「律法和先知的教训的总纲就是爱神和爱人如己。」所以为何财主要受这么重的惩罚?就是因为他没有遵行神的教训,没有对拉撒路实行爱人如己这个诫命。所以这个比喻的重点就是财主没有对拉撒路实践爱人如己。

审判的两个原则:公平+实践爱人如己

所以这个比喻包含两方面:第一,就是公平的原则,今生享福或受苦,将来会有一个平衡,神会给回一个公道。但这个公平的原则,亦要视乎另外一个原则,因为第一个原则可能是被动的,好像你出生富有是被动的,你不能控制自己在哪户人家出生;所以要加上另一个原则,就是你如何运用这些金钱,如何利用你所拥有的去实践爱人如己这教训。这两个原则是有关连的。神的审判不会是死板、墨守成规,只按你的家财而审判,而是以这个原则性来看你如何运用你的家财。因为假如你实践爱人如己的话,例如财主要爱拉撒路或其他人,他的财富就一定会减少。实践爱人如己你就会付上精神、时间,甚至金钱,当你付出这些,你就没有更多时间去赚钱,家财自然会减少。因此神不会因你很富有便惩罚你,而是看你有没有实践爱人如己这诫命,所以这两个原则是有很大程度上的关连。

将来神审判的标准:不可只顾自己而活

从这个比喻可以看到将来神审判人的原则,也强调这一点,因为这是一切律法的总纲。审判人是用律法,而用律法就当然是以律法的总纲来审判,就是看你有没有爱人。可是,很多人都认为自己必能通过审判,因为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好人,按良心做事,没有做什么坏事。但他们弄错了,从这个财主的例子可以知道,并不是犯罪才会受到审判,正如财主也没有做什么坏事。他唯一、并且最大的罪是只顾自己的生活,不理其他人的死活,将来神审判人就是以这个作为标准,神要求我们不要只顾自己而生活。这就是这个比喻想强烈带出来的重点。

神看人的内心及整体,并非一两件事件

然而,有些人也会做善事,例如每月捐二十美元等等,都不是只顾自己,他们将来会如何呢?神不是看你捐了多少钱,领养过多少个小孩,做了多少善事。神不是看人的外在行为,而是看人的内心,看整体,不是一两件事,而在于你是哪一类人,是否彻头彻尾只关顾自己的事,如关心如何赚得更多……等等。若你只是偶尔做善事,是不足以代表你就是一个不为自己的人。事实上很多人也会做善事,因为做了善事会被人知晓,能扬名,有助于生意或人脉网络,对自己有好处;或者有些人领养儿童,扶贫等,目的是令自己稍为心安理得。

但这里却是说整个人生,是最主要的部份。你整个生命是否不再为自己,而是为到别人的好处着想?这是一个生命上的改变,是由内心、态度上开始改变,不只是行动上的改变,所以不是单看一两件个别事件。当然这个内心的改变要由第一条诫命做起,就是爱神,即是遵行他的诫命,这样神就会给你能力,改变你的生命,改变你的心态。

我的例子:从自我的性情,被神改变能爱人

例如自己的例子,在我未信主前,我不会理会其他人,我看到其他人遭遇苦难我不会觉得与我有任何关系。虽然我也会为不幸的人,例如遇天灾地震的人难过,但不会觉得和自己有任何关系,整个人的性情就是自我。所以要改变便需要由心开始,不只是行动。

直到我真的认识神,跟随他之后,神便一路指引我,让我知道爱人的重要。特别在我经历了神的爱之后,我更加知道和懂得爱其他人,而这是由神作为出发点。至于一般人藉不同的活动、义工去帮助其他人,只是由自己的兴致出发,这样的事是不需要神的说明或能力。而实行第二条诫命之前,先要做好第一条诫命,就是将自己交给神,就是往后愿意按着神的心意去生活,服从他。

然而,这是易说难行。若要顺从神的心意来生活,举一简单例子,首先你想追求认识神,第一件事便是每星期上教会,由大理论去到实际微细的行动开始,你便会发觉一年五十二个星期按时去教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已是一个不简单的承诺。有人说有心便可以,不需要实际行动。但这只是一个推诿,不可以接受。正如工作只需要讲心,老板不发薪金给你可以接受吗?

这个比喻是对与错的选择:选择来生才是正确

在「不义的管家」的比喻中,提及你要把今生的东西拿出来,以致将来可以转为积存在天上永存的东西,意思是表达你选择今生还是将来,有些人会选择今朝有酒今朝醉。

而这个比喻也是一个选择的问题,但是这个选择不是在口味方面,如要咖啡或奶茶?即选择错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也不是选择今生受苦还是将来受苦,反正始终都要受苦。不是选择这些,而是要选择「对与错」的问题。为何会这样说?因为财主选择了现在享受,但到将来他便后悔,所以财主很想悔改。从路加15章28和30节表达财主知道以前的选择是错误的,所以他希望拉撒路可以警告他的五个兄弟,希望他的兄弟趁仍有机会的时候可以悔改。当然财主知道自己做错才这样做,现在他想悔改,只可惜再没有悔改的机会。

正确的是选择来生,因为今生是短暂的,来生才是永恒。每个人都应该知道选择短暂是错误的,就好像人人都知道读书时期不应该只顾打游戏机、看电视,以致将来不能毕业,找不到工作;好像电视广告中蚂蚁与蚱蜢的故事,蚱蜢所作的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而这个错误的决定会令人终身后悔,如财主后悔一样。

财主期望他的兄弟相信复活的拉撒路的话

但如何知道将来是会这样发生呢?若不是这里所讲的话,今生舍弃这么多东西,来生原来是没有补偿的,岂不是很傻?若将来有一个肯定及清晰的结局,那每一个人都会懂得选择。可惜偏偏人不能肯定将来的结局。

这个财主便有一个聪明的计策,是怎样的计策?就是他请拉撒路去找他的弟兄,希望拉撒路复活传福音给他的兄弟,为何他认为他们会听拉撒路的话,相信他所讲的是事实呢?因为拉撒路亲身经历过死亡,看过死后的情况,所以他的可信性很高,他的兄弟应该会信他。

人类有限知识不足以让我们相信奇迹或认识神

但事实是否这样呢?路加16章30节说: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过来的人,告诉你死后的情况,会有审判,要你悔改,你会否相信他的见证呢?未必会!很多书籍也记载死人复活的事件,但很多人却并不相信真的有这些事发生,他们可能会用不同的借口,不同的理论来推翻他所说的,例如你不是真的死了,只是昏迷了;或者是你做梦或幻觉,可能是药物的影响等等。对于不想相信的人,事实上是没有东西可以令他们相信的。

正如在路加16章31节亚伯拉罕说:没有作用的,他们是不会听的。对于一个不想信的人,没有什么确实证明可以给他看,不相信的人是永远可以提出一些质疑,纵然你真的从死里复活他也不会相信,所以纵有奇迹摆在面前,他们也不会相信,由此看到奇迹并不能改变一个人的心。而为何我们不能绝对证明将来真的有这些事呢?因为我们的知识实在太少,不能证明任何事,无论是医学上或法律上都存在很多疑点,例如:如何证明那些不是人思想上的幻觉,而是真实呢?他可能并非真的死亡,可能只是心脏及脑电波停顿,这是法律上死亡的定义,但不代表人人都会接受的等等。因我们的知识有限及太少,我们不能从科学上绝对地验证是否有神。

故以人有限的知识不能找到无限的神。科学家牛顿说过一句话:「人类对于世上任何一件东西所认识的,所知道的,还不及那件东西的百分之一。」好像台面上的水杯,你对这水杯的认识不会多于百分之一;又如人的身体构造,我们认识只是很皮毛。例如医学的知识也是太少,从前医学会认为盲肠没有用处,有问题便把它割掉,但现在却证实盲肠亦有其用处,所以医生不再随便割掉病人坏了的盲肠。这是今天的理论,但将来又可能会改变,故这些理论不能完全肯定,因我们的知识太少。

所以我们不能靠神迹去肯定,因我们所有的知识太少,不能让我们有足够的肯定去认识神或属灵的事情,也不能靠知识知道将来是否有审判。但这个选择如此重要,可以是关乎我们将来永恒的生死,我们应该如何抉择?

顺从良心做选择

既然我们不能靠知识 (例如用数学来计算有没有审判)有绝对的肯定去作出选择,那么可以根据什么作选择呢?不是根据知识作选择,神给我们另外的证明。罗马书1章19节:「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就是靠良心做选择。

从知识层面你很难绝对确定将来是否有来生的,但是从良心 (道德)方面你会有一个很清楚的答案。因你的良心会告诉你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是很清楚的。就如良心会告诉你好像这个财主自私自利地过生活是不对的,良心会给你很清楚的答案,会告诉你:你是要去爱其他人的;也会告诉你:你要去找那一位神。你的良心可将对与错、道德的事分得很清楚的,但对于将来会否发生的事我们知识上是不太清楚的。故我们要去学习跟从我们的良心。而如果你是常常按着良心去行事,你就会渐渐能够认识神,这也是一般途径去认识神,而不是靠着神迹去认识神。

将追求神放为首要的事情

因此,在我们爱人之前,要先将自己交给神,这是一个最重要的选择。在面前的日子,对于学生来说,不是要放弃读书,不工作,而是我们要将追求神放在第一位。正如我自己的例子,我以前在加拿大读书,神改变了我之后便非常关心身边人的需要,亦很努力的追求神,但这不代表我停止学业、读书或考试。我的生命确实起了变化:我从前是追求学业成绩,人成熟了才发觉读书好,特别是在加拿大读大学的时候,在我中六时更名列前茅,数学几乎是满分。到入了大学,读荣誉学位,要求大部份的成绩要达A以上,我都能达到,我不单止喜爱读书,也喜爱赚钱,买车等。

但是当我认识神之后,生命改变了,这些世界的东西我已看为等闲,最重要是追求神。如之后因为外国读书签证的问题我放弃了做兼职,因我的良心会告诉我哪一样更重要。故我们也可按良心问自己,读书重要些还是神重要些?什么对我们来说最重要?而不是去计较外在的行为,若我们跟从良心去做,便让良心带领你走之后的路。

而如果你心里知道神是重要过读书的,你心里有这份肯定便足够,因跟随神不是要你现在辞工或辍学,而是要你将他放在第一位,服从他,看以后他如何带领我们。有些神的心意我们是尚未知道的,但有些也是可以知道的,如你知道神是想你去追求他,认识他 (比如去教会、读经、祷告),你便按你所知道的去做,这便是慢慢的被他带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