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難合的比喻

李馬可牧師主講

新布與舊衣服是合不來的

馬太福音9:16,沒有人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因為所補上的反帶壞了那衣服,破的就更大了。新布和舊衣服在以上經文代表什麼呢?在聖經裡通常用衣服來比喻一個人的生命,用圖像描繪的方法來表達生命是有舊有新的。這裡提到衣服舊了需要補,為什麼要補呢?因為有很多破洞,所以需要用新布補上。但為何用新布補破洞反而會使破洞更大呢?因為那塊新布有彈性,而且以前的時代新布是未曾接觸過水的,因此還未縮水,但舊衣服相對來說已經很殘舊,也失去了彈性。所以當新布補在舊衣服上,新布一接觸水就會收縮,並且拉破舊衣服。因此沒有人會用新布補在舊衣服上,若真的要補,也只會用舊布來補。所以,這個比喻是描繪當時人日常生活做事的方法,新布與舊衣服是完全合不來的,這也是這個比喻想帶出的訊息:新與舊是合不來的。

破洞就是舊生命裡種種的罪

但真正的意義是它代表什麼呢?因為衣服代表着生命,舊衣服代表着舊生命。為何需要補呢?因為這個舊生命有很多破洞。破洞又代表什麼呢?代表着舊生命有很多錯失,聖經稱這些為「罪」。而這裡是指一般人未認識神,他們還屬舊生命時會有的罪,例如貪心、妒忌、情欲的罪、自私自利等。但奇怪的是,這裡假設所有舊衣服都是有破洞,亦即便是說,每個人的舊生命都是有罪,所指的並不是一些人會做、另一些人不會做的罪,例如殺人,而是指所有人都會有的罪。在羅馬書1:29-31,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 (或譯: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 (或譯: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這裡很詳細地描寫人各樣的罪,裝滿了各樣的不義、邪惡……

人形形色色的罪

詳細去看以上的罪:有嫉妒、兇殺 (包括傷害人)、爭競的心,在聖經也是罪-與別人競爭時,抬高自己,踩低別人;詭詐、毒恨 (仇視人,對人存有敵意)、讒毀 (毀謗人)、背後說人壞話 (批評人),怨恨神 (埋怨神)、侮僈人 (輕視人)、狂傲 (驕傲)、自誇 (自以為是)、捏造惡事 (專搞事,搞破壞)、違背父母 (現在更加多,例如不供養父母、忤逆)、無知,指的是什麼呢?不是指學識上的無知,沒有見識,這裡所指的是與道德問題有關的,是指在道德層面上不分青紅皂白。所以,這也是罪,因為你不去分清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以致黑白不分;背約,不守信用,就正如現在簽了約也會被騙。另外,現在一個很普遍的例子是婚約,在這世界上,有很多人違背婚約,他們會去「包二奶」;無親情、不憐憫人,世上非常普遍,會歧視、排斥殘疾人士,對人沒有愛心,只顧自己。這就是人的情況,當你一打開報紙,人正正是生活在這些罪中。這就是舊生命,裡面是有很多破洞。

罪是必須要及早處理的

因此,我們要去處理這些破洞,不能夠讓它們留下來。若不處理這些破洞,破的地方就會越來越大;若不及時解決罪,罪只會不斷擴大,最終終我們整個人的生命就會完蛋。另外,這些破洞也是一些令人很羞恥的事情,正如沒有人會穿這麼多破洞的衣服外出。罪也是一樣,是讓人感到很羞恥的事情。所以,犯罪的人很多時候都會躲躲閃閃的,怕別人知道。這個比喻就是要告訴我們,怎樣去處理這些破洞,指出處理破洞的兩個方法:一個是不可行的,一個是可行的。

處理罪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不可行的方法是,用新布補在舊衣服上,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都知道破洞和舊衣服代表什麼,但新布又代表什麼呢?這裡提及的新布不是一整塊的,而是剪出來一小塊用來填補的。所以,帶出來的教導是,若我們只是遵守聖經裡某部份的教導來糾正問題,希望可以藉此改好自己,主耶穌告訴我們,這是不可行的。例如上文提及的事情,在馬太福音9:14-15提到禁食,這也是聖經提及的一部分,教導我們要祈禱、禁食,但主耶穌告訴我們,若只是揀選部分來遵守,是不可行的。那麼如果這樣做不可行,可以怎樣去處理這些破洞的問題呢?應該除掉舊衣服,用一塊新的布做一件新衣服,這才是最合適的方法。這裡雖然沒有很清楚地寫出來,但意思卻是很明顯的。

處理罪是需要整個人改變過來

所以,在這裡也讓我們看到以下幾點,是關於一個人生命上的改變。為何一個人要信耶穌呢?為何要成為基督徒呢?這比喻表達出一個重點:在上一、兩次提到主耶穌為我們而來,教導我們要變賣一切,得到那顆珍珠,就是要將整個人的生命改變過來,這才是最重要的。這也是整本聖經、整個福音的主要目的。有些人不明白為何要信耶穌,就算他們經歷了一些神蹟,覺得很準確、真實,他們就去信。他去信可能是因為想得到保佑,好像香港人拜偶像黃大仙一樣,國內這樣的情況就更加多,甚至整條村都是因為這個原因而去信的。雖然不再信以前所拜的,例如觀音,而改信耶穌,但他們的根本性是沒有改變的,只是將耶穌當成觀音而已,希望他有求必應。但這是錯誤的,聖經給我們看到的並不是這樣;如果是這樣的相信,是不能夠得救的。

因此,我們今天是講到得救的意思:舊衣服要改變成一件新衣服。若一個人,他的生命並不是由舊衣服改變成新衣服,他並沒有得救。即使他是返教會,但仍然穿著這件舊衣服,他是不能夠得救的。而且,傳福音給別人的人,自己在這方面也是很重要的。有時甚至傳福音給別人的那個人,自己也未曾得救,他只是認為信耶穌是一件很好的事,就因此介紹人去信,這樣是不行的。因此,能夠有這份得救的生命,第一要去認識聖經的教導是很重要,不能夠按著自己的理解和想像。第二,當中的動機也是很重要的。如果他是在尋求一個更好、更美麗的生命,就正如珍珠的比喻,是一定能夠尋見的。雖然傳福音給他的那個人說得不清楚,但之後還有其他人會繼續跟他傳福音,這個人最終也會找到神。但如果他的動機是貪心,希望能夠找到一個神來保護他、賜福給他,這樣的人到最後就一定不會找到。這就是當中的分別之處。

部分改變最終導致失敗的例子

所以,在這裡我們要去弄清楚一個很重要的觀念:信耶穌真正的意思是,將我們的生命由舊的改變成新的。但要切記,不是那種改一點、補一點。

例子一:有位婦人,雖然她的生命並不是要去尋求祝福,但是她覺得自己的生命裡有一些缺陷,她的婚姻狀況很差,兩夫妻不太合拍,以致成為自己一大煩惱和痛苦,然後就因此而返教會、尋找神。當她返了教會、聽了道理一段時間之後,她發覺自己的生命確實是有問題,覺得自己對丈夫的態度不好,因此願意改變對丈夫的態度,以致彼此之間的關係漸漸改善、恢復過來。但這還不能算是真正的改變,因為真正的改變是需要符合以下兩點:第一,我們的生命是需要藉著福音才能夠改變的;第二,這個改變是需要全面的改變,不是部分的改變。這裡就告訴我們,就算我們只是聽了幾次福音都會有所改變,但若生命沒有完全的改變,問題總會再次出現。

例子二:我曾經幫過一個吸毒者。這人的媽媽叫我去幫她的兒子,我問她的兒子狀況如何,她說她的兒子染了毒癮,以致失去工作,常常躲在家裡吸毒。我之後就去探他,也與他查經,帶他一起祈禱,之後他自己也願意戒毒,因為知道吸毒是一條死路。後來,我和一群弟兄姊妹圍著他,一起祈禱幫他戒毒,這叫做「福音戒毒」-藉著福音的能力去戒毒,不用任何藥物。這與其他的方法不同,例如政府是用藥物-美沙酮-幫助戒毒。

戒毒其實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要除掉那個癮是很辛苦的,所以政府會用美沙酮讓吸毒者暫時舒緩一下。此外,有人會用一些不太人道的方法,就是將吸毒者綁起來,鎖在一間房內,以致他毒癮發作時,也不能接觸到毒品。重複數次後,毒癮就慢慢戒除了,但這對吸毒者來說是一個很辛苦的方法。而福音戒毒是用神的能力,當他毒癮發作的時候,就一起圍著他禱告,求神給他能力去除掉毒癮。雖然在當中,他都會感受到一些辛苦,但他自己是需要靠信心,依靠神的幫助,而過程中完全是出於自願,不能夠強迫的。在當中,除了能看到神的能力是很大之外,他們在這過程中的改變也會更深,因為在戒毒中,最難戒的不是毒癮,通常用一個星期的時間就能戒除毒癮,最難戒的反而是心癮,很多時都會心癢癢想再去吸毒,這是最難的部分。而福音戒毒在這方面比美沙酮的成效更高,因為教育及改變一個人的心、態度會更好。

當成功幫這個人戒除毒癮後,就繼續和這個人看聖經,帶他返教會認識神。因此,這個人的生命也漸漸地變好了,後來也找到一份在成衣製造廠熨衣服的工作。當然,這份工作的環境是很辛苦,因為有很多熱蒸氣,但問題就在這裡,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因為承受不到辛苦的工作環境,他就忍不住去麻將館打麻將,之後又被家人發現在家裡偷偷吸毒。這就是這裡所講的情況,用福音是可以改變人,就算是毒癮這麼難也可以改掉,但這種的改變卻不能夠持久,就正如用一塊新布補在舊衣服的破洞上,起初的一段時間,的確是漂亮了些,但過了一段時間之後,那件衣服就會越來越黴,洗的時候,新布會與舊衣服拉扯起來,因新布的彈力較大,以致那件衣服會再次破爛。就正如這個人一樣,他戒除了毒癮之後,起初兩三年的生活是不錯的,還娶了妻子,但可惜的是,後來又再次吸毒,不能夠持久。而在這個過程中,我也看到他的這個情況,正正是因為他的生命沒有徹底的改變。這就是這個比喻告訴我們的問題,人靠著自己的意志是可以做到某些事情、改變某些事情,或者靠著教育也可以改變,但問題是不能夠持久。當破洞變大了,就用另一塊新布補上,周而復始地去做,但問題始終未有解決。

例子三:有些人會去改變賭錢的壞習慣,因為賭錢可以導致很嚴重的後果,有機會輸掉所有,然後去借高利貸,最終家破人亡。有些人都知道這是不好的,會想用不同的方法去戒掉賭癮,甚至聽過有人會用斬手指的方法來戒,但全都是沒用的,因為他們的生命就是沒有那份完全的改變。改變了的那部分只是暫時而已,並不能夠持久。

例子四:人會有很多方法去幫人改變,在大陸城市裡有一種學校叫「婚姻學校」,就好像香港的婚前輔導一樣,因為現時夫妻之間的矛盾、衝突大了很多,跟以前的社會不同。以前的社會,是男人外出工作賺錢,婦女的地位低很多;現在卻不一樣,漸趨男女平等。平等本來是一件好事,但卻帶來競爭。因此,現時男女之間的競爭越來越大,以致夫妻之間的關係相比幾十年前差了很多,出現很多離婚或婚姻破裂的情況。所以很多城市就出現了這些「夫妻學校」,若大家之間有什麼問題,就去讀一年半載,教導他們相處之道。這些都是有果效的,但卻是短暫、不能持久。

真正的改變是需要徹頭徹尾的

因此,我們就要去看,何謂徹底的改變呢?這就是這個比喻的重點。比喻告訴我們,最重要的,是改變需要徹頭徹尾,不是部分的改變。不少人都知道穿一件破洞的舊衣服是很辛苦、羞恥的,以致不想外出見人,希望能夠遮掩它、修補它,但關鍵的地方是怎樣去改呢?暫時的改變是沒有真正的果效,我們很多人會跌入這個陷阱中,只是暫時改掉,就以為已經解決了,但卻沒有想到可以維持多久。這就是問題所在,而神的改變與人的改變是非常不同的。

聖經一樣很重要的教導,就是人的罪不能夠靠著一些道德上的改變,又或者聽到一些福音之後,就去改掉自己某些不好的地方,例如有人認為自己的脾氣差,就學習去控制自己的脾氣,希望用禁食的方法訓練自己學會自制,但這是不可行的,而是需要整個人完全改變過來才可以。

真正的改變是需要成為新造的人

怎樣才算是完全的改變呢?哥林多後書5:17,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當然這裡首先告訴我們,整個人要改變的話,只能夠在主耶穌基督裡才能夠做得到;在主耶穌基督裡,他才能夠成為完全新的人,就正如剛才所說,是一件新衣服,舊的全部都已經成為過去,這就是聖經裡所講得救的問題。得救的意思是一個舊生命完全的過去、一個新生命徹底的開始。有些人返教會都能夠得到某程度上的改變,就正如剛才所提及那個戒了毒癮的人,我知道他當時的生命方向沒有完全改變過來,所以沒有替他安排洗禮。

完全的改變是一個怎樣的改變呢?剛才那個吸毒的人,其實他的改變也算不錯,由起初吸毒到後來戒毒,然後找到工作,之後還結婚,在那段時間裏,他都算是一個正人君子,但他還欠缺些什麼呢?神怎樣才算是將我們完全改變呢?你會否覺得這個人很奇怪嗎?不要一件新衣服,反而只要一塊布就算呢?正正就是不捨得舊的那件衣服,這就是最大的問題。為何那麼多人的改變不能夠完全徹底呢?因為跟舊生命「藕斷絲連」。雖然他知道那些舊的是不好,所以他就嘗試將自己認為不好的部分改掉,但也覺得其他部分都不是太差,他仍然想保存那件舊衣服,不想丟棄它,因此就將它不斷地修補。這就是問題的根源,不捨得丟棄舊的。

新造的人是為別人而活的生命

新的又是什麼意思呢?舊的他不捨得丟棄,新與舊主要的分別在哪裡呢?為何我一看,就知道他的生命方向還未完全改變過來呢?新與舊最大的分別在什麼地方?哥林多後書5:15,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這裡的「他」是指主耶穌,主耶穌替眾人死的目的是叫那些活著的人,即有生命的人不為自己而活,而是為那個替自己死而復活的主而活。新生命是為別人而活,而舊生命是為自己而活,這就是新與舊最重要、徹底的分別的部分。

為別人而活的生命,必須要有愛

另外要弄清楚的地方,就是怎樣才算一個真正為他人而活的生命呢?例如做生意的、服務行業的……他們一切很勤勞地為顧客所做、所服務的,關心顧客所需,務求讓他們有賓至如歸的感覺,這算是嗎?又例如那個吸毒的人,怎樣去分辨他戒毒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其他人呢?又或者捐錢給有需要的人就是嗎?……其實,最關鍵的地方不是你做這樣、做那樣,而是心態上的問題。例如一個服務員是為他人服務,但當中他的心態是怎樣呢?是為了自己的工作能夠有好處、能夠升職,還是真的出於對其他人的愛而發出呢?兩者的分別是很大的,也很容易就能夠分辨出來,不需要用顯微鏡。因為當你與這個人稍微接觸一段長時間,就會很清楚他的為人,是一個自私,還是一個無私的人。

所以,在這裡所講的「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主、為其他人活」,是一種心裡面的態度。在行動方面,可能是一樣,沒有分別,不過是為了什麼而去做的心態,卻會有很大分別。例如倒一杯水給別人喝,在心態上也可以很不一樣,究竟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他呢?你是想他覺得你是一個好人,當你做了這件事之後,很想得到他的稱讚,抑或真是為到他好的緣故,覺得對方真的有這個需要呢?所以,我們要去弄清楚心態是很重要的,因為要做什麼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改變心態卻是一件很難的事情,你真的是需要有這份愛心才可以做到,因為為別人而活就是愛。不過,現時人最大的問題,是他們基本上只會愛一個人,就是他自己,沒有真正地去愛其他人,例如那些空中服務員、酒店服務員……他們都可以很殷勤地去服務別人,但他們是否出於愛別人的緣故才做呢?其實,怎樣去服侍別人,是很多人都懂得去做,但若不是出於愛是沒有用的,因為其心態是不正確,他只是想藉著服侍你而在你身上得到好處。

一切的罪都是源於自私

其實一切的問題、罪,很明顯地,它的根源都是出於自私;如果沒有自私,就不會有犯罪,因為無論什麼罪也好,例如嫉妒、驕傲、爭競、兇殺、仇恨……都是為了自己。所以,人若不是為自己而活,那麼這一切就不會出現了。因此神改變我們是很深入的,亦即便說,如果這個不改變,即使在表面上,你很努力地做一個正人君子也是沒有用,因為你都只是為了自己而活。所以,新與舊最重要、徹底的地方就是在這部分。即使這個人現在也有返教會,不再吸毒,但他所做的一切如果仍然為了自己,最後也不能夠維持長久,因為當他遇到困難時,例如被惡劣的工作環境影響 (熨衣服需要在很炎熱的環境裏工作),就會覺得很辛苦而選擇走回頭路,覺得以前的生活,縱然是偷偷騙騙也不錯,只想去麻將館博一博。當人只為自己著想時,就會很容易回到罪裡。這就是「舊事已過」所指的地方,是一個人的內涵,他開始放下自我為中心的生活。任何人若仍然以自我為中心,他依然是一個舊生命,舊生命就一定會有破洞,儘管努力去補,用好的道德去補,也是無濟於事。除非你願意讓神改變你,使你不再為自己而活,不再以自己為中心,而是以神、以其他人為中心。唯有這樣,才能夠脫離一切的舊、脫離一切的罪。這就是為何有些人不想脫掉舊衣服的地方,舊衣服就是以自己為中心的生活,而這正正是很少人願意去處理的,正如古語有云:「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一切的罪都是從心發出的

因此,我們一開始要解決的是人內心的問題。剛才提及的罪,絕大部份都是心裡態度上的罪,與社會上提及的罪是不一樣的。當我們打開報紙時,常常會看到不同的罪惡,例如搶劫、殺人、強姦……這些與我們剛才所提及的很不一樣,全部都是關於心裡面的,例如爭競、驕傲、狂傲、自誇、沒有親情、不憐憫人……可以是沒有任何行動。

唯有靠神才能夠除去罪

而最重要的是,我們首先要知道,要除去舊生命,唯一能夠改變的方法就是需要靠神。如果仍然是為自己而活,這件衣服只會愈來愈破爛不堪。而神改變我們的方法,是將我們從心裡面改,將一個為自己而活、以自己為中心的人,變為以神、以其他人為中心的人。當我們的生命改變過後,外在的行為就會隨著時間慢慢地改變、適應。相信大家都聽過「重生」這方面的事情,重生的意思是舊生命過去、新生命開始。但生命是需要透過學習和鍛練才能夠成長,就正如我們剛出世兩個月時,是什麼都不懂的;到一歲時,就懂得爬行;到兩歲就懂得走路及說話了。

新生命是180度的改變

舉一個例子,在以弗所書4:28,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這裡是其中一個例子,講到人的改變,而這個改變給我們看到的是180度的改變,但很多人的改變不是徹底的,因為他們的改變不是180度,只是90度,或者更少,只有45度。以上經文提及的那個人,常常喜歡偷別人的東西、佔別人便宜,但聖經說他不再偷,若只是停留在不再偷,這是90度改變而已,是不夠的,經文裡提及這個人是很努力地親手做正經事,做很多工作賺錢,以致自己有餘可以幫助一些有缺乏的人。不過,很多人的改變只是改一半,他們知道偷竊是不對的,就不再偷,做一個正人君子就算是改了,但聖經講這是不夠的,因為我們現在要學習的是為他人而活的生命。正如我自己的生命被神改變一樣,我自己以前也是因為貪心而去偷別人的東西,但當神改變我之後,我不是只停留在不再偷別人的東西,做一個正當的人,而是不知不覺間對別人有一份關心 (當時我還未曾看過以上這節經文),心裡面已不再想著自己。當然在以前偷東西的時候,只是關心自己而不會關心被偷的人的痛苦、感受,只會記得自己的益處。但當神改變了你之後,你就會去關心別人的需要而思考怎樣去幫助他們,這就是生命上的改變。

新生命是不介意別人的眼光

又例如做一件好事,別人很自然會稱讚你,但重點在於我們做這件事的動機,我們抱著的動機應該不是要得到別人的稱讚。當我們幫助別人後,對方會多謝你,這是應有的禮貌、感恩的回應,但對於我們自己做這件事的心態,就不是為了得到別人的稱讚,而這是可以做得到的,正如當你被別人批評時不會覺得不開心,又或者被別人稱讚時也不會很開心及陶醉。這正正是聖經強調的生命改變,並不是要我們去逼使自己想這樣做、那樣做,而是我們經歷過神之後才能有的改變。而人經歷過神之後的那份改變,在很多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不過這都是鐵一般的事實。例如很多人都稱讚我講道講得很好,甚至當面稱讚,但我不當是什麼一回事,又或者有些人會批評我講得太嚴厲,不過我也不會介意。而這個反應並不是逼使自己去作的,而是當你的生命被改變後,你的生命就是這樣,你就會活出這種的生命。

新生命是自然流露的

很多方法教導我們怎樣改變自己的生命,但都只是輔助而已。例如你是一隻雀鳥,是自然會飛的,只需要教你一些飛行技巧就可以了,但你若是一個人,怎樣教你飛也是沒有用的,因此「生命」這觀念是很重要,這也是這個比喻的重點-要有一個新生命。而這也是可以做得到的,正如聖經裡所說:當你去幫助別人時,甚至連你的左手也不知道你的右手所做的事情,意思是那個人的狀態已經是不自覺了。其實很多人會很自覺地向自己說:今天已經幫助別人了,正如童子軍日行一善一樣。但當我們的生命被改變過後,這已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分了,例如我們鎖了門後,鎖匙是放在左邊還是右邊的褲袋裡,很多時都是不知道的。所以同樣地,當我們的生命是這樣時,我們所做的一切也是自然流露出來,這就是聖經裡提到的那份改變,而這也是神改變人的方法。

新生命是有神在當中的

最後一部分,一個新生命,不再是為自己而活,而是為神、為其他人而活的生命。這個生命與其他社會福利機構所做的事情是有分別的,因為不是為其他人,而是有神在當中,是屬靈的層面。社會上有很多福利機構,例如「北斗星」,他們也做了很多善事去幫助其他人,但他們所做的未能去到這個程度,只有為神而活的生命才能去到這個程度,神是這一切的中心。而當我們為神而活時,那麼我們也是間接為其他人而活,但要記住是以神為中心,否則會變成一個人民主義的生命。

最痛苦的生命-為自己而活

一個為其他人、不為自己而活的生命,會不會很辛苦呢?不會,因為不用常常去想自己。我說我的經歷是不辛苦的,是沒有痛苦在當中。要知道人最痛苦的是什麼,現時很多香港人就是活在痛苦當中,就是為自己而活!當一個人為自己愈多的時候,那人的痛苦就愈大,而最痛苦的就是那個極度自我中心的人,因他自我中心的程度去到一個不能夠滿足自己的要求,因此他永遠都不會開心;即使你給他任何物質的需要,他都不會開心的,因為他永遠都會覺得不滿足。而一個信神的人,會是很開心的人,他的生命是精力充沛的。雖然他是不會跟別人爭競,但他會有一顆很強烈向上的心,因為他要追求神,所以改變就在裡面。我們有很多生命質素都是好壞參半的,例如一個向上的心是好的,但當中有一部分卻不好-爭競,而當我們被神改變的時候,神就會幫我們將這部分除掉。當我們能夠將壞的部分除去,而保存好的部分,那麼我們的生命就會愈來愈好了。所以,一個人最痛苦的地方就是為自己而活。

最快樂的生命-為他人而活

倒轉過來,一個人在什麼時候是活得最開心呢?就是不再為自己而活的時候,為什麼?就算是一般人,他們在什麼時候是最開心呢?就是年輕人最喜愛追求的戀愛!沒什麼事情比談戀愛更開心的,但為何談戀愛會這麼開心呢?因為對一般人來說,在那段時期唯一能夠經歷不再為自己而活。當我們愛對方時,很多事情我們都不會去計較,例如為了等對方下班,就算在雨中淋兩個小時,你也不會覺得痛苦,反而會覺得很開心,能夠為對方承受這一切。為何他們會這樣做呢?因為對方已經成為自己的偶像了,也因為這樣,在那時候他能夠脫離自我,去到一個忘我的境界。這正如為什麼現時有很多人會喜歡吸食毒品-「忘我丸」,當他們吃了之後,在幾小時內會進入忘我的境界,但卻是短暫的。而他們能夠脫離自我,因為他們能夠找到一個他認為值得為之而活的對象,以致他會覺得為之而犧牲也是他的幸福。當人去到這個境界,在那時候,再沒有事情會令他覺得不開心,而他的喜樂再沒可能減少了,除非他的偶像不要他吧!因此,男女之間的感情,好是好,可以讓人很快活,但卻是不能夠持久的,因為這個偶像是會變。但如果我們的對象是神,我們能夠這樣去愛神,正如神這樣去愛我們,那麼就是最快樂了,因為當一個人活在愛當中,去愛周圍的人,周圍的事物都會變得很美好,天堂就是這樣。天堂美麗的地方不是好吃好住,而是它的環境裡是充滿著愛,當中的美麗是難以想像的。這就是新與舊的分別,新衣服是很美麗,舊衣服卻是很破爛、黴爛,因為舊的就是罪,罪的相反就是愛。

一個人不再為自己而活,而是為神、為其他人而活,因為他生活在愛裡面是完全無限的,就正如剛才所說,人活在愛裡面是最幸福的,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不為自己而活是不痛苦。雖然這個境界是很難達到,但當我們能夠認識神,神就會幫助我們達到,靠自己是不能夠的。即使是勉強地去學,就正如我們是人,但卻勉強地去學雀鳥飛,最終只會摔死。只有我們能夠去到這個境界,讓神改變我們自己的生命,當我們看到祂的美麗,被祂的美麗吸引,以致我們忘記自己。這好像一個男孩,當他未談戀愛時,他的眼裡只有自己,而當他被那個心儀的女孩吸引時,在那時候他被改變了,他不再想著自己,腦海裡只會想著那個女孩。而他是很開心的,每一次想起那個女孩都會很開心,完全沒有痛苦,這就是這個改變美麗的地方。

新生命滿有滿足、平安及喜樂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這個生命會有滿足、平安及喜樂的原因,就是因為他能夠脫離這個自我,而人最大的捆綁就是自我。自我會使人出現那些爭競、不滿足、充滿仇恨……當別人得罪他的時候,他就會覺得很氣憤、痛苦。即使有人想殺人,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因為這是在很大的仇恨下而做的。但當一個人沒有這份自我,能夠去愛對方時,就是最開心的。在這時候,並不代表這人沒有了「我」,而是這人不以這個「我」為中心去生活,因為人不可能沒有「我」的,例如我們不能夠一起床就沒有自我,那麼我們會不知道肚餓,又怎樣去吃早餐呢?而是我們的生活不再以它為中心。而我們的問題就是以它為中心,常常想去不斷地滿足它,但自我是不能夠完全滿足的。即使我們給了它想要的東西,但它又會想要另一樣東西,人就是這樣,因為想要不斷的滿足而產生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