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的比喻

李馬可牧師主講

路加福音15章11-32節:「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喫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父親對他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小兒子的根源問題在哪?

這比喻一般稱為「浪子的比喻」。經文主要分為兩部分,提及父親有兩個兒子,第一部分是關於小兒子,第二部分是關於大兒子。這次將會集中看第一部分,就是小兒子向父親提出分家產的要求,當他得了家產後,便離開父親,往遠方去了。

你認為小兒子在這事情上,哪方面是他最大的錯誤?是否散盡家財?更將家財花在不正當的地方上?就如第30節說到,他常常跟娼妓在一起,因而散盡了父親的家財。若這就是他最大的錯誤,那將故事情節修改一下。假設這個小兒子,分了家產以後,去了別處地方努力工作,發憤圖強,用父親的家財做生意,創了一番事業。若是這樣,你會否對這小兒子的看法有所改觀,認為他沒有犯錯?你需要更準確去理解,到底小兒子的根源問題是什麼,而不是按他最後的結果來斷定。

他的第一個錯誤,也是最大的錯誤,就是拿了父親的產業後便一走了之。若用一句成語來形容小兒子的行為,就是「過河拆橋」。當他的目的達到後,便把幫助過自己的人一腳踢開,這就是他的根源問題。當你深入了解後,便會明白到此「過河拆橋」的行為、這個錯誤相比小兒子如何花費他的家財更為嚴重。

現時很多人認為,胡亂揮霍錢財是很大的問題,這是由於現今的人非常著重金錢,以致認為將錢財花盡,便是很大的罪。但你要知道,金錢不過是身外物,再加上這些家財父親已經分了給他,那就是屬於他的了,他有權決定怎樣運用這些家財。當然,他將錢花費在不正當的地方,有其不當之處,但與「過河拆橋」這根源問題相比之下,他這「過河拆橋」的性情和素質就顯得更為差勁,亦可以說他是一個忘恩負義的人。

人最基本的罪是「忘恩負義」

要知道,這些家財本是他父親的,並非靠他自己努力得來的。當父親分了家財給他後,他便一走了之,難道他對父親一點責任也沒有?你從父親那裡領受了那麼多恩惠,他從小養育你、栽培你,現在還將家產分給你,但你得到那麼多恩惠後,竟收拾一切便離開父親,更往遠處跑,這豈不是忘恩負義嗎?若在中國社會裡,這類人會被稱為「不忠不孝」,是很嚴重的問題。

一般人看小兒子的錯誤,在於他胡亂揮霍錢財,且花費在不正當的事情上,但這其實不是問題的核心。此比喻所要描寫給我們知道的核心問題,即更加嚴重的罪,就是人的「忘恩負義」。兒子這樣離開父親,他有想過父親的心情嗎?有想過父親會何等的痛苦嗎?你散盡錢財,不會傷害到任何人;但離開父親,就會對父親造成很大的傷害。

所以,從比喻裡看到小兒子最大的錯誤和最深的根源問題,就是「忘恩負義」,而這個情況也正正是人最基本的罪的開始。

羅馬書1章29-31節:「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這裡講到各式各樣的罪,但這些不同的罪的根源在哪?

上文就有指出,羅馬書1章20-21節:「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經文裡形容到人的基本問題,即人墮落的開始,正是「忘恩負義」。

羅馬書1章20節說,雖然神的存在是人肉眼所不能見,但藉著神所造的天地萬物,就可以叫人知道神的存在,這是無可推諉的事實。我曾經與很多非基督徒或無神論者傾談,向他們問到,究竟你信不信有神?當中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他們都表示隱約相信天地之間是有一位造物主,有一位神在當中。造物主是什麼意思?天地萬物都是由造物主創造,他創造一切,包括人的存在,人所擁有的一切,全部都因為他。但問題是他們雖然知道有神,知道他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但卻不當神為神,不去榮耀他,也不感謝他,這就是人忘恩負義的問題,也是人最基本的罪。

猶如比喻中的小兒子一樣,父親養育他,供書教學,直至他長大成人,怎知他不但沒有報答親恩,反之分了家產就離開父親,可見這人的性情和素質是何等的差勁,而這亦是很多人的問題所在!他們雖然相信世間應該有神,但卻認為有神又如何,跟自己沒有任何關係!

難道神真的跟你毫無關係?請你認真思想一下,既然神是創造主,那與被造物當然有著很深的關係。好像父母生了我們,我們就與父母有關係;而神創造我們,給我們生命氣息,又怎會跟我們沒有關係呢?若你認為自己和神沒有關係,就等同不認父親,等同飲水不思源,這的確是很嚴重的罪。人不把神當為神,不去榮耀他,反遠離他,這就是人最基本的罪的開始。

真的很奇怪,若是人不承認有神,那還說得過去;但絕大部分的人都相信有神,相信他給予人生命,給予人很多生活上的供應,但人卻沒有飲水思源去感謝他,反而遠離神,不覺得自己應該有責任需要回應神,這就是比喻中所描寫人的情況。

人遠離神的原因:不想被干涉

路加福音15章13節描述到小兒子收拾行李,便走到很遠的地方去。為何他要走到遠方?他既然已經拿到他想要的家產,為何不能留在父親身邊,卻要走到遠方?

原因很明顯,就是想避免父親的干涉。若他在父親身邊,父親當然不可能容讓他任意妄為。小兒子為了避免父親的干涉,所以要遠走他方,而且走得越遠越好。從中可看到人的心態。為何人要遠離神?因為人都希望我行我素,不被管束,自己喜歡做什麼便去做,不想被干涉。

其實很多人也有這感覺,總覺得神好像很抽象,跟自己距離很遙遠,仿佛觸摸不到似的。為什麼會這樣?從比喻裡可以看到,其實問題不在於神,而是在於人,是人去逃避神、遠離神,希望能走多遠就走多遠,目的就是不想神干涉我們。我們想任意妄為,行自己喜歡行的。相反,父親卻是日夜盼望著兒子回來,可兒子硬要離開父親,逃避父親。

這就是很多人的情況。那麼,你又如何?你會願意讓神管理你的生命嗎?還是像小兒子般,從父親裡領受了一切以後,就如同神給予了你生命氣息、健康、知識等等,你得到以後便離開神,行自己喜歡行的?若你真的如此選擇,神不會強迫你,他會給你自由選擇你所想的,好像這位父親一樣,也給兒子選擇,不會強迫你留在身邊,不會強行管理你的生命。

小兒子選擇遠離父親,過自己想過的生活,結果如何?他把所有的錢都花盡了,最後惟有投靠當地的居民,放豬過活。放豬,可算是最差的工作,這與民族背景有關。因為猶太人視豬為不潔淨的動物,他們不可吃,也不會接觸,而小兒子身為猶太人,本應不該做這工作的,但為了生活,身為猶太人的他也不能顧慮那麼多,可想而知他當時生活的情況,是非常的艱難,可謂遭遇悲慘。由此可見,他的確走到一個非常遙遠的地方,很有可能是外邦人的地方。

從中衍生出一個問題,究竟小兒子離開父親以後,他的結局是否一定會如此悲慘?若他努力工作,發憤圖強,結局會否不一樣?即是說,人離開了神,不讓神管理生命,人的情況是否必定像比喻中的小兒子一樣,落得如此悲慘、坎坷的結局?還是可以有另一個不同的結局呢?

人離開神的結局

綜觀現今人類的情況,神本來給予了人類很多很好的東西,正如比喻中父親給了小兒子很多好的東西一樣。但人類就像這個小兒子般,胡亂糟蹋神所給予的,任意去毀壞,結果可想而知。你能想得到有哪一方面是神賜給人,而又沒有被人所糟蹋的嗎?

先從物質世界來看,現時地球的環境,被人類大大破壞,四處受到污染,這些都是出於人類的私慾和一己利益而造成。時代雜誌曾經提及到,在這一百年裡,亞洲的發展情況,與一百年前,即與1900年相比較,其中在疾病方面,以往主要令人致命的疾病,多與疫病有關,如瘧疾、霍亂,屬於貧窮人的病;而現今的疾病,主要是癌症、心臟病,屬於有錢人的病。從疾病角度看來,人的問題根本沒有真正的改善,只是從貧窮人的病,轉移為有錢人的病。

不單是疾病方面沒有得到改善,就是環境的污染,對大自然的破壞,使到不同的水災、旱災經常發生,這都是因為人類不斷砍伐樹木導致泥土流失,引起河道淤塞而造成。另外,在空氣污染方面,雖然人類在生活、工商發展都蓬勃起來,但因經濟繁榮而帶來的廢氣排放,包括工廠、汽車等,所造成的嚴重空氣污染和對環境的破壞卻日漸增加。這種種的問題,都是人有目共睹的。

你要記得,小兒子就是代表人類,當他離開父親-神,基於人的自私,做出忘恩負義的行為。當人有了這自私的心態時,便會繼續自私下去。所以,回到剛才的問題,究竟人離開神以後,他們的結局是否一定會如此悲慘?答案是肯定的。

因為人離開神是源於人的自私,所以當人繼續按自己的方式生活下去時,也必定會繼續自私下去。就如地球所遭受的破壞,將神原先給予人美好的事物都糟蹋了,這也是源於人的自私。為了一己私慾而不理會環境的污染,貪新棄舊,每天製造不少的垃圾。很多簇新的物品,只用了一次或很短的時間就棄置了。科技帶給人類的並不是好處,反而為人類帶來更多的垃圾。以往物質缺乏,人會珍惜資源,但現在資源豐富了,反帶來更多的浪費。不過,即使資源豐富,也只有一小部分人能享受得到,這是由於貧富懸殊的關係。以美國為例,據統計在美國每人每天平均製造七磅垃圾,而當中其實有很多都不是垃圾,是可以繼續使用的。垃圾的出現是因人越來越浪費資源的緣故,這就是經文所形容到的,當人離開神後,便任意放蕩和浪費資財。

那非物質方面又如何呢?情況會否不一樣?很可惜,情況同樣可悲,同樣被人糟蹋。就以人的生命為例,生命本是神給予人最寶貴的東西。聖經以「父親」來形容神,因為是父親給予兒子生命的,但人將自己的生命弄成什麼模樣?

原先神給予人的生命,是純潔的,就像小孩般,純潔且非常快樂。但人越年長,純潔和快樂就會越少,甚至完全消失。所以,很多時候人都嚮往兒時那份純真的生活,因為長大以後,人就會糟蹋自己的生命,令生命充滿了憂慮、壓力,更有不少人因此而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這豈不是在糟蹋神所給予人的一切嗎?

所以,人離開神的結果是否必然悲慘?從人所糟蹋的一切裡看到,的確如此。不單糟蹋周遭的物質,就連自己的生命、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沒例外,一樣被糟蹋和破壞。神賜給人其中一樣美好的事物-婚姻,神特地為亞當造一個配偶,給他一個伴侶,這原是神給予人一個美好的賞賜,可同樣被人所糟蹋!

因為人的自私,對婚姻的不忠誠,不單破壞了原先美好的婚姻關係,更加將美滿的家庭關係也破壞了,引致家庭破裂、造成很多單親家庭、青少年問題、家庭暴力,互相仇恨,甚至釀成血案……人將原本神給予人美好的事物,全變成了人間地獄。很難想像倆人由相愛到結婚,但最後竟變成悲劇。的確,人不單糟蹋了物質界的事物,就連非物質界的事物同樣被破壞。

因此,比喻所形容小兒子的情況,絕對沒有誇大。人離開了神後,真的是非常悲慘。與當初神創造伊甸園,給予人類的生活相比,簡直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故此,這個比喻所描寫人離開神的結果-落得悲慘下場,這是必然的事。

為何人離開神的時候,結果是必然悲慘?因為神是創造整個天地、宇宙、萬物、生命的設計者和總工程師,只有依從工程師的指示,你才會懂得如何運用。正如你買了新電器,也必須要按照說明書,跟著設計者的指引去操作該電器。

人的生命是神所設計,所以當人離開了神,根本就不懂得如何運用生命,不懂如何適應生活,惟有胡亂嘗試,亂闖、亂撞,結果生命一塌糊塗。由此可見,過河拆橋是一定行不通的。當人失去了生命正確的指引,便落在黑暗當中,不知道自己從神而來,也不知道自己現在所行的道路通往何處,只有人云亦云,這就是小兒子的結果。

人不願尋求神的原因:不願謙卑

當小兒子散盡財產、身無分文時,又碰巧遇上大飢荒,窮苦起來,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人,放豬過活。那個主人待他很差,小兒子連吃的也沒有,以致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來充飢。

你會否覺得這個小兒子所做的事情非常奇怪?奇怪的地方是,他除了選擇投靠別人去放豬,是否沒有其他的路可行?其實他大可以選擇返回父家的,但為何他寧願投靠別人放豬,落得如此淒涼的地步,也不願返回父家?當中顯示出他怎麼樣的心態?

其實這比喻正是描寫人的情況。為何人尋找不到神?為何人認識不到神?當中最大的阻攔、最大的障礙是什麼?就是不願意謙卑下來,不願意面對自己的失敗。若返回父家,便等於承認自己失敗了,這是人很抗拒的地方。故此他不願選擇返回父親身邊,不想承認自己的過錯,寧可繼續靠自己。

你不難發覺人類的問題正是如此,人知道這世界有很多問題,但人怎麼也不願意去尋求神,不願意返回神的身邊,寧可繼續靠自己、靠科技,希望可以解決問題。例如現在人類可以上到太空、月球,在月球建立太空站。他們想,若繼續研究下去,或許將來人類可以移居另一星球,那即使將來地球的污染問題有多嚴重也不打緊!

又例如人在農業上發明了不同的化肥,叫農作物可以有更多的收成,以為這樣便可解決飢荒的問題,可是全球每天仍然不知有多少萬人處於飢餓狀態,甚至餓死。科技不但解決不了問題,還衍生出更加嚴重的問題。就如在醫學上,人類發明更多的抗生素去醫治不同的疾病,但時至今日,我們都知道這是行不通的,反而令病菌突變,變得越來越惡,越來越具抗藥性,這都是因為人類濫用抗生素的緣故;而且現在的病不再局限於細菌,而是入侵細胞、入侵免疫系統,這些問題已經遠超人類所能控制的,亦是人類有目共睹的事實。

可是人類卻仍然不肯接受現實,依然堅信科技能解決人類的問題;就像這個小兒子一樣,不斷繼續靠自己去嘗試,靠自己的能力,嘗試找人投靠,以為可以渡過這個艱難的時期,這完全是人的態度出現了問題。若然人的態度不肯改變,不願謙卑下來,返回神的身邊,就只會繼續製造更多的問題。

其實這一切的問題,例如:細菌、天災、生態環境等等,全部都是有連鎖關係。歸根究底都是人類的自私、濫用資源引致,若不從根源問題去對付-人類自私的性格,這一切的問題只會持續下去,即使怎樣去發展科技都不能解決這些問題的。惟有人返回神那裡,才能真正懂得怎樣按正確的方式去運用神給予人的一切事物。

在非物質界方面,剛才提及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其實只要人願意返回神的身邊,尋求神的幫助,讓神去改變人的生命,那問題便可得以解決。但人就是不願意行這一步,仍然想倚靠自己的方法去解決問題,例如尋求社工的輔導、心理學、改善教育制度等等,但事實證明這一切的方法都是行不通的!現在香港的教育制度已經明顯地非常失敗。雖然推行了九年免費教育,希望所有上也有機會學習,表面上好像比以前進步了,實際上很多學生都沒有珍惜機會,沒有認真讀書。

所以,其實人類在每一個範疇來說,都是越來越差。若你只抽取某一小部分人來看,你可能以為他們生活得不錯,以為科技發達為他們帶來舒適的享受和生活,生活好像有了進步。但要是你將整體合起來看,將眼光放長遠去看,你不難發現人類的生活質素,其實比從前更差。

現在城市的人雖然相比以往富裕多了,但人與人之間的那份冷漠,生活那份壓力,不開心、憂慮的情況有增無減。大部分人的心態都是只顧自己,不顧他人。你以為富裕國家的生活質素一定比貧窮國家好?其實不是的。

人要認識自己的錯才能醒悟

在這比喻裡,這小兒子最終都醒悟過來,但當然並不表示所有人最終都會醒悟過來,只是描寫到某些人最後都會醒悟過來。那什麼叫醒悟?這浪子是如何醒悟的呢?

當他遇到惡劣境況,就連豬吃的他也想吃,他終於能夠醒悟,但並非人人遇到惡劣的境況都會醒悟過來的。有些人情願選擇結束生命,也不願意面對現實。所以,環境並不是主要使人醒悟的原因。那究竟什麼令小兒子醒悟過來?

醒悟,首先需要認識到自己的錯。要知道自己有錯,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從第13到16節的描寫可看到,小兒子雖然淪落到很差的地步,但仍然不覺得自己有錯,只認為是碰巧遇到飢荒所致,將錯誤歸咎於環境。

這是人類常用的招數,將一切的錯誤推卸,認為錯不在我,反歸咎於社會。這是社會的錯,這是環境的錯,從而將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所以,醒悟的第一步是認識到自己的錯,而不是將責任歸咎於社會、環境、教育系統等等,這需要很大的認識。

若你對中國歷史有所認識,相信你也聽說過有關劉邦和項羽二人。在楚漢之爭裡,最後項羽被十面埋伏,敗給劉邦,於是項羽寧選擇在烏江自刎,也不回國,而他在臨死前說了一句話:「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意思是指環境問題才令他被打敗,而非個人問題。項羽這個心態,可謂全人類的代表,就是死也不認是自己的錯。但任何知道歷史的人都會了解,若起初不是項羽做錯決定放了劉邦,若不是自己做事優柔寡斷,便不會導致這樣的結局,可他還是抵賴,將問題歸咎為「時不利兮」!

這正正是人類的問題,以香港為例,現在很多人失業、破產、樓宇負資產等,他們會歸咎於金融風暴、經濟不景氣,一切問題全是環境所造成,不會看成是自己的錯誤。所以醒悟的意思,首先是知道自己的錯,不是別人的錯,也不是環境的錯,這才可開始進入覺悟。

需要屬靈醒悟和行動

再想得深入一點,當知道自己的錯後,接著便需要知道自己錯在什麼地方。這個小兒子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嗎?

在第18節,他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他的醒悟很特別,一般人只會認為得罪了自己的父親,但他還說自己得罪了天。為何他會認為自己連天也得罪了?得罪天,意思等於得罪神,他作了什麼事情以致得罪神?

因為他不孝順父親、忘恩負義,其實這些行為都是與神有關的,這是很重要的認識。小兒子所做錯的事,不單單在物質層面得罪人,更加在屬靈層面上得罪了神。若只在知識層面上認識自己的錯誤,這是不足夠的。留意第18節,中文聖經翻譯為「得罪」,這並不是一個好的翻譯。「得罪」給人的感覺程度上相對輕微,好像有種不小心冒犯了你的感覺。原文的意思應該是「我向你犯了罪」或「我在你面前犯了罪」。

「犯罪」這詞很多人也不喜歡,認為好像很嚴重,只會說:「我做錯了」,而不會說:「我犯罪了」。因兩者相比起來,「做錯了」較「犯罪」程度輕很多。但聖經描寫到這個小兒子親口說:「我犯了罪,得罪了你」,可見他不單是看到自己的「錯」,更看到自己的「罪」。

「錯」與「罪」是兩件很不同的事情,「錯」可以單純指知識層面方面,承認自己魯莽行事、策略失敗;而承認自己有「罪」則是一個很深入的層面,是看到自己生命裡面犯了很嚴重的罪,是一份深層次的醒悟,深層次的看見,這就是一個屬靈層面的醒悟。

小兒子看到自己的罪有多嚴重?嚴重到一個程度他認為自己不配再做父親的兒子。由此看來,他的覺悟的確非常之深切。他並不是想回去求父親寬恕,求父親再次接納自己為兒子,而是認為自己不配做兒子,請父親把自己當作僕人看待,他真的很深切地認識到自己的罪,這才是真正的醒悟。

除了深切的醒悟,在態度上知道自己犯罪之外,還需要有立即的行動去回應這個醒悟,就是第20節所講的,「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這是醒悟的第三步,也是很重要的部分。

有些人也曾試過醒悟,但大多只停留在態度上的醒悟,而沒有真正的行動。「行動」在醒悟裡是相當重要的一步,是一個立即的行動,不拖延的行動去改正。正如浪子醒悟以後,便立即有行動,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這是配合醒悟所帶來的相應行動。

當然,返回父親那裡去,其實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因為等同承認自己的失敗。所以,很多人可以在心裡非常懊悔,但卻不願意面對自己的失敗,以致沒有作出相應的行動。好像耶穌的門徒猶大,他出賣主耶穌之後,他雖然很懊悔,知道自己做了對不起主耶穌的事,犯了很嚴重的罪,但他卻不肯面對自己的過錯,寧可選擇吊頸自殺,這樣的懊悔是沒用的。項羽也是一樣,雖然某程度上也承認自己在策略上犯錯,但最終都是因為自己的面子關係,寧選擇自殺,也不願意承認自己的失敗。

所以,一個很深切的懊悔,同時也需要配合懊悔的行動,兩者互相平衡才足夠。小兒子就能做到,他知道自己犯錯的同時,也願意放下自己的面子,謙卑下來,返回父親那裡去承認自己的錯,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行動。

很多人都會知道自己的錯,但只停留在心裡認錯,而不肯有進一步行動去認錯,因為向人承認自己的錯,向人道歉,實在是一件很丟臉的事,羞於出口,始終不肯謙卑下來。惟有醒悟再加上行動,不單是心裡後悔,認識自己的罪,更加要配合行動,改正事情,這才是聖經所指的悔改。

所以,當這比喻應用在自己身上時,可以認真作出思考,看看自己過往的生活、態度、生命等等,是否也帶著自私的心態過活?不理會其他人,更加不理會神?你需要從此階段開始,在神的面前去承認自己的罪,然後有實際的行動去改正,返回神那裡。

神的寬恕並非理所當然

來到第20節的下半部分,「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當你看到這裡時,你有什麼感受?看到父親對兒子的仁慈,亦即神對人的仁慈。這位父親原來一直在等待著兒子的回來。當距離還遠,他已看見小兒子,便立刻跑去抱著兒子。

那麼,你對這位父親,也就是神的反應,對人的寬恕、接納,會不會感到很意外?相信感到意外的人並不多,為什麼?原因是現時的教會過於氾濫地宣講:「神是愛」、「神會寬恕人的罪」,以致認為神寬恕人是理所當然的!認為神寬恕人是應當的!這是不幸的地方。

但這個兒子的心態並非如此,他認識到自己的不配,他從心底裡由衷的認為自己不配再做父親的兒子,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很多人將別人的寬恕看為理所當然,正如常常聽見有人說:「我已認錯了,你該寬恕我的。」若是這樣的一種認錯態度,認為我有權利要求你去寬恕我,那就真的會使人懷疑這認錯是否出於真心。真正的認錯,是不會要求對方去寬恕自己;相反,假若對方真的願意寬恕自己時,會認為是恩典,是額外的,並非理所當然的。

若然仍存有被寬恕是理所當然的心態的話,那就表示你還未脫離自私的心態,仍然只想著自己。認為自己已做了該做的部分,已經認罪了,便應該得到赦免,這樣的心態是很有問題的。

輕視認罪的人,會視認罪為一種交易,既然我已經認罪,你便應該接納我,應該寬恕我。但你可看到這個小兒子的認罪是非常徹底,他的思想與一般輕視認罪的人的思想很不同。他看到自己的罪的時候,他是非常的懊悔,而當中他完全沒有想到自己應該得到什麼。只可惜在現今一個功利主義的社會裡,人的思想總認為,我做了些什麼就該得到應得的報酬,連寬恕的層面也不例外。既然我已認罪,便當得到寬恕,結果將認罪變成獲取寬恕的一個條件或手段,這當然不是一個深入的認罪。

惟有真正深入認識自己的罪的人,他才不會再去思想關於自己的事,反而會重視別人的心情,從別人的角度去想。正如小兒子一樣,他會想:當自己離開了父親以後,父親究竟承受了多少的傷害呢?我如何能補償父親所受到的傷害?亦會因愧疚的關係,認為不配再接受父親任何的恩惠。惟有這種心態的人,他才是真正的改變,是整個心態完全改變過來,不會再想自己。

你的生命是否有真正的改變,在乎你的心態是否仍以自己為中心。即使認罪,也不再看自己,反而看自己對別人所造成的傷害有多大。若你能如此,便可知道你的心態改變了,能認識到自己的罪有多重、破壞性有多大,這樣才是真正的改變,是心態和行動一致的改變。

這比喻所要教訓的,就是要告訴人,當人離開了神,會有怎麼樣的後果;而人需要回轉,需要覺悟,需要認清自己的罪,需要看到人對神的傷害。當人每一次犯罪,離開神,是會傷透神的心,就正如小兒子離開父親,傷透父親的心一樣,將一切美好的事物都破壞了,包括物質與非物質,更加連自己的生命也破壞了。因此,你需要回轉,需要醒悟過來,需要起來,返回神的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