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臺就是十字架

李馬可牧師主講

今天講道的內容是很容易記得的,我甚至可以說你在十年後,都會記得今天所說的內容。在這段時間,我談及主耶穌給他的門徒的命令-「做世上的光」,相信大家應該都不會忘記這個主題。我們領受這個命令是要在地上做世上、世人的光,我們的燈-即是我們的生命、教會的生命,需要發光。我亦說過,如果這個燈要發光、這個光要照得遠,光是需要放在燈臺上。今天我們要看的是很簡單的事,就是燈臺究竟是甚麼。

這並不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我亦肯定,你應該不會忘記。因為這問題的答案是多麼令人驚奇,的確叫人忘不了。所以我相信你應該在十年後仍然忘不了這個答案。這裡我也了解到主所講的道理真的很有深度。你記得主耶穌說過:「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路8:17),隱藏的事是為了顯明,這是很真實的。很多時候,神將答案隱藏,最後當發現答案的時候,會更加令人忘不了,令人印象更深刻。這亦是主做事的其中一個方法,顯明他的智慧。

燈臺是十字架

今天我們要說的是「燈臺是甚麼」。我們先看經文,馬太5章14-16節:「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這段經文我們也看過了好幾次,這裡說到教會是世上的光,這盞燈要照亮世上的人。如果這盞燈要能夠照亮世上的人,它是不可以讓任何東西掩蓋的;不單這樣,它還要放在燈臺上。正如我說過,好像天壇大佛被高高舉起的時候,在很遠的地方也可以看到它。

燈要「放在燈臺上」,那我們首先要知道燈臺是甚麼。這其實並不是很難理解的。燈臺的唯一作用,其實燈臺也沒有其他作用,除非用來打人,不過這不是正常的作用。它的作用就是將燈舉起來,即是將教會、將信徒舉起來。那燈臺是甚麼呢?答案應該非常明顯。在聖經裡只提及過一樣事物將教會、將信徒舉起來。只有一樣事物將我們舉起來,這是甚麼呢?就是十字架。所以我想你在十年之後也不會忘記燈臺是甚麼。唯有十字架可以將我們舉起來,正確地舉起來。唯有十字架可以令我們的燈能夠發光。若你的燈、你的生命離開了十字架,就不可以發光。

主耶穌如何被舉起來呢?主耶穌如何被舉起來,我們作為他的門徒,當然亦要同樣地被舉起來。在約翰12章32節,主耶穌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當主耶穌被舉起來的時候,就像燈在燈臺上的時候,萬人都會見到他的光,都會被他的光所吸引來歸向他。「舉起來」是甚麼意思呢?33節告訴我們:「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主耶穌是怎樣死的?釘在十字架上死的。釘在十字架上就是被舉起來。當他被舉起來的時候,就在千千萬萬人面前,讓他們看到神的榮耀。這個光就令千千萬萬人來歸向神。而主耶穌說完這話,接下來一部分,在35節主耶穌再跟眾人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他接著便是說這個光。所以你可以看到兩者之間密切的關係。

生命被十字架舉起來是唯一發光的方法

主耶穌是世上的光,他的門徒也是世上的光。主耶穌如何發出他的光呢?就是在十字架上。當十字架舉起來的時候,就發出他的光。在啟示錄21章,主耶穌被稱作燈 (啟21:23),這燈同樣地是要被放在燈臺上。所有的燈也不例外,都要放在燈臺上,才能夠照得遠、照得亮。這就是十字架。所以這訊息其實是很簡單、很清楚的。

你要做世上的光,是沒有另一個途徑,除非你願意被掛在十字架上、願意被十字架舉起來。所以我說你在十年之後亦不會忘記燈臺是甚麼意思,因為這個圖畫是如此深刻、如此驚人。問題不在於你有沒有忘記,而是在於你願不願意被十字架舉起來。你有沒有真的很渴望自己能夠為神發光,因而要被十字架舉起來,你完全不介意嗎?你可以說,能夠被十字架舉起來,以致可以為神發光,你真的盼望可以這樣做嗎?如果你很希望在你生命裡能夠這樣做的時候,你就有希望。

就今天的基督徒來說,不能夠發光,是因為他們的生命裡沒有十字架。沒有十字架的話,是不可能發光的。無論你用甚麼方法,要發光只有一個途徑。在聖經裡面,只有一個正確的途徑能夠發光,就是在人的面前被十字架舉起來。無論你用其他任何方法,其實都是錯的。

屬人的發光方法

世上的人用很多方法嘗試去發光。教會亦用很多其他方法,以為能夠發光,以為可以吸引到人,但是這些全部都是錯誤的方法,都是屬人的方法。當基督徒其中一樣很重要的是,你要分清楚甚麼是屬神的,甚麼是屬人的。人很喜歡用人的方法來做事,不喜歡用神的方法。當然他們不會喜歡十字架。

他們會用甚麼方法來吸引人注意?很普遍的方法是用一些大型的聚會,造成很盛大 (grand)的情況。例如一些大型的佈道會通常會選在城市中最大的球場裡舉行,你一進入會場,看到數萬人、十萬人,很多人看到這些場面已經立即會被煽動。墟冚的場面很容易煽動人,不單止這個世界這樣做,教會亦會用這方法煽動人。看到三百人的領詩班出來唱「hallelujah」 (按:哈利路亞),你怎麼不會俯伏在地?這些大場面全都是很有感染力的。所以如果你以為發光的方法就是炫耀 (按:show off),將你的好行為炫耀在人面前,用來吸引人的注意,你這樣並不是行出聖經的方法。

這個社會、這個世界很熟悉這些技倆,很多政客、官員、在世界有能力的人都是使用這些方法,其中最出名的是希特拉。在希特拉的時代,每次軍隊聚會中,軍隊列隊行出,軍服、旗幟鮮明,很令人印象深刻 (按:impressive),單單看著已經令人受感染,而希特拉就在這種場合上演講,能夠煽動、迷惑全德國的人民來跟隨他。今天荷里活也是用這些方式,現在流行的電影都是大派頭、大製作,只要夠盛大便可以。同樣政客亦是這樣,很多時候政客在選舉前會舉行一些「造勢晚會」,又有「誓師會」,其實主要就是做騷 (按:show)、去演出。

但主耶穌不行這一套。主耶穌做事不會大張旗鼓、不會吹喇叭,在馬太12章19節提到:「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你會否覺得很奇怪,街上也沒有人聽到他的聲音,難道他是啞的?當然不是這個意思!經文是指主耶穌不是用這樣的方法來吸引人,他不是虛張聲勢,不是吹噓一番,他沒有賣廣告,只是安靜地、堅定地行出十字架的道路,甚至被釘在十字架上。這個光可以被神使用,叫萬人歸向他,而不是我們自己想盡一切方法來吸引世上的人注意。所以光要放在燈臺上,要放在十字架上。你要想清楚,你想不想發光?還是認為:「不用了,留給其他人吧」?

基督十字架的仇敵

今天剩餘的時間,我會集中跟大家看一段與十字架有關的經文。腓立比3章前部分說到要竭力追求、向標竿直跑,而我們主要看3章17-19節,保羅在這裡說:「弟兄們,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這段經文說到關於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而這裡特別提出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甚麼人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呢?他們是基督徒?是非基督徒?還是兩者都有?

我們不是純粹靠猜測來推斷答案,我們要好好學習如何去看聖經,要看在這三節經文裡面,保羅有沒有清楚指出他所說的是甚麼人。我發現基督徒很多時候不太懂得如何去思考,他們會看聖經,但基本上就是閱讀,好像閱讀報紙一般,不會加以思考,不會加以分析。看到「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但不知道有沒有提示說是這裡是指甚麼人。其實保羅已經說了。

在18節一開始說「因為有許多人行事...」,使用「因為」這個詞語,很明顯是與上文有關。上一節說「你們要...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要留意那些按照保羅他們榜樣做事的人,因為有許多人不是這樣做事。那些會按照保羅榜樣做事的是指基督徒,是教會裡的人,所以保羅說你要留心看,因為有許多人不是這樣做事。許多人是指在教會裡的人,還是教會以外的人?你認為基督徒會不會跟隨非基督徒行事呢?少之又少。

保羅說,你要「留意看我們這些」。如果是要分辨基督徒與非基督徒,需要留意嗎?我想也不需要。要留意的話,即是說,若不留意便分辨不出來,所以才需要留意。若果你連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也分辨不出來,那你就是瞎眼的了。但若果要分辨的全部都是基督徒,那麼你真的需要留意,因為你不留意的話便分辨不到誰是跟隨保羅做事的,誰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雖然一個人被稱為基督徒,但他是十字架的仇敵,這樣你能夠分辨出來嗎?這一點是不容易分辨的,所以保羅告訴你,要留意,因為有許多基督徒是十字架的仇敵。

如果這裡是指非基督徒是十字架的仇敵,我想保羅也不用多說。這「因為」 (腓3章18節)給我們看到兩者之間的關係難以分辨。保羅又接著說:「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會不會有許多非基督徒是十字架的仇敵呢?不會。因為全部非基督徒都是十字架的仇敵,全部非基督徒都是抗拒十字架的。若說「許多人」是指非基督徒,並不符合,應該用「所有」、「他們全部都是十字架的仇敵」,卻不能用「許多人」。

「許多人」是指在教會當中有許多人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所以你要認真看清楚這段經文。這是很難想像的。你可以說是很令人驚奇、難以認同的一件事。「許多」是甚麼意思?「許多」即是這不是一個少數目,如果有三、五個,那算是少數目,不可能用上「許多」這個詞語。「許多」,會不會是指過半數呢?有這個可能性。當然,「許多」是一個大概的量詞,不過如果只是少數,就不會用上「許多」來形容。你再看下去會發現事情很嚴重。

保羅接著一句說:「我屢次告訴你們...」。你覺得保羅會不會有需要告訴腓立比教會知道,非基督徒是十字架的仇敵呢?我想他沒有需要告訴教會這事。而且這裡不單止是告訴他們,還要是屢次告訴他們。「屢次」即是說過一次了、再說第二次、再說第三次,最少說了三次才可稱得上是「屢次」,更不用說是七次、八次。

你覺得腓立比教會是不是很笨,所以要告訴他們非基督徒是抗拒十字架的?連非基督徒也知道自己不喜歡十字架。重複又重複地說出一件明顯的事是多餘的。只有因為事實是難以想像的,即使是我說了你也不信,這樣的事才要重複又重複地說。我想這事應該很難以接受,甚至連保羅說了他們也不信。若然是由我去說,我只是一個小人物,我說了你不信也可理解。但是這事是由保羅說的事,你敢說你不信保羅說的話嗎?

當然腓立比教會的人不是不相信保羅說的話,而是他們在頭腦上接受了保羅所說的,但是真的看不到這樣的事實,所以他們不是完全被說服。「你說的也是,不過是不是誇張了?」,他們自己看不出來。所以保羅跟他們說了一次,發現他們還是看不出來;再說第二次、第三次,屢次告訴他們,甚至到「現在」這一刻再繼續告訴他們,還要流淚告訴他們。現在保羅怎樣告訴他們?藉著寫這封信。保羅一邊寫腓立比書的時候,一邊流淚,告訴他們「許多人在教會裡面是十字架的仇敵」,你可以想像保羅的心是多麼的悲痛。

這裡並不是說非基督徒會沉淪;雖然這也是一個事實,而保羅亦會為他們的沉淪而流淚,但是保羅在這裡並不是說他為非基督徒流淚,而是流著淚告訴腓立比的信徒這件事。當你流著淚跟一個人說話,你是極度擔心他不明白這件事,極度擔心他因為不明白事情以致他會受影響,就像父母流著淚跟子女說:「你不要跟這些人一起,你跟他們一起的話,你會死!」那份迫切、擔心,要流著淚勸他們不要結交損友。可見保羅在這裡是多麼的焦急。這段經文每一處都告訴我們,保羅所說的是在教會當中的人。在教會當中,竟然有許多人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所以保羅怎麼可能會不擔心、不緊張、不流淚呢?

這是為甚麼我鼓勵大家看聖經時要思考,否則你無辦法明白聖經的真正意思是甚麼。如果你不思考、只是照樣看下去,你不會知道保羅在這裡究竟想提醒我們甚麼。我們不可以像是嬰孩一般不咀嚼,只是按照字面看完便作罷。大家要了解如何看聖經、去思考,以致可以知道聖經想提醒我們甚麼。

分辨誰是十字架的仇敵的重要性

那麼我們能夠分辨到嗎?保羅便是擔心腓立比教會的人不能夠分辨哪些人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保羅說有許多人,信徒卻說沒有、他們看不見,所以保羅是多麼的擔心著急,怪不得保羅要流淚。信徒看不到的話,結果是怎樣?結果是他們也會受影響,他們將會沉淪,所以保羅非常焦急。

你看得到嗎?你能夠分辨誰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誰是背負十字架的嗎?更進一步的問題就是你能夠分辨你自己是十字架的仇敵,還是背負十字架的人嗎?你可不可以肯定地告訴他人,「我雖然不算得是甚麼,但是靠著神的恩典、他的憐憫,我是一個背十字架的人,我不是一個抗拒十字架的人」?

這裡還有一個小問題我要去解決。要分辨出哪個信徒是十字架的仇敵,帶出一個小問題,就是這樣會不會影響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呢?「這個人是十字架的仇敵、那個人又是,你們不要靠過來!」這樣會不會影響教會裡彼此相愛的關係呢?如果你是一個背十字架的人,答案就是不會。為甚麼呢?因為如果你是一個跟從主耶穌的腳踪、背起十字架的人,你會想救對方。你希望可以將他挽回過來,而不是放棄他,不會因為對方是十字架的仇敵,所以你就不理他。如果你是獨善其身的話,這樣看來你也不太想背起十字架。你的希望是想將對方從火裡搶救出來,你不會放棄他的。所以分辨誰是十字架的仇敵並不會影響大家之間的關係。

反之,如果你不能夠分辨誰是十字架的仇敵,結果是你也不會去搶救對方,因為你根本看不到他在火裡面。不是說你不關心他,而是你根本就不知道他在危險裡,你不知道你要救他、免他沉淪。

更進一步,由於你不知道他的情況,你會跟著他行事,因為對方亦是教會裡的人、亦是弟兄姊妹。許多弟兄姊妹都是這樣行事為人,你以為你做同樣的事就不會有問題,所以你也照著他們行事,最後不單止是他沉淪,你也會沉淪。這正正就是保羅最害怕的情況,所以他流淚勸戒信徒:「不要因為別人是基督徒,你就跟著他做同樣的事」。你要找出哪個信徒是背十字架的基督徒,然後去效法他們,互相作榜樣。

這裡有一個明顯的分別:當你知道對方的情況,你就會嘗試去影響他,讓他可以回轉過來;如果你不知道他的情況,你以為大家都是同路人,結果你會跟著他的一套行事為人。如果對方是十字架的仇敵,你不是他的同路人,你要改變他的路向。在神差遣耶利米前往以色列的時候,在耶利米15章19節,神對耶利米說:「他們必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如果你是走在十字架的道路上,你的拯救任務就是要對方跟著你的道路去走;但是如果他走在抗拒十字架的道路上,你千萬不要跟著他行走。你要救他,不是跟著他。如果你是愛主耶穌的人,你會好像主耶穌一樣,盡力去搶救他回來。

十字架的仇敵的特徵:活著為了肚腹

究竟怎樣的基督徒是十字架的仇敵呢?他們的生命、生活是怎樣的呢?我們要明白這點,以致我們不單止是要分辨別人是不是這樣的基督徒,還要分辨自己是不是這樣。在第19節,這裡給我們列舉出了三個量度準則:「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今天我只有足夠時間講其中一個準則,「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

你的神是誰呢?你的神是否創造天地的神?是否救贖你的YHWH (雅偉) (按:和合本譯作「耶和華」)神?還是你的肚腹?「你的神是你的肚腹」,是甚麼意思呢?我們要解釋甚麼是肚腹,以及甚麼是「你的肚腹是你的神」。所以看聖經要了解當中的意思,否則你將同一段經文唸十次,也不會明白。

為甚麼一個人的肚腹會成為了他的神?以一件事物、或一個人作為我們的神是甚麼意思呢?神,是我們敬拜、事奉的對象。在馬太4章10節,主耶穌回答魔鬼時,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故此,看你事奉的對象是誰或是甚麼事物,便知道誰是你的神。Whom do you serve? (按:你在服事誰?)你是否在服事你的肚腹?若是的話,你的肚腹便是你的神。若你是真真正正服事YHWH (雅偉)神的話,YHWH (雅偉)神便是你的神。問題在於,你服事的是誰,是永生神,還是你的肚腹。

你伸手摸一摸身體中間的位置就是肚腹。肚腹是消化食物的器官,而一個人最基本的肉身需要就是他的肚腹。中國人有句話說:「民以食為天」,食是最重要的。沒有食物,人便會死,食物是肉身生命最首要的。以香港人來說,不是「許多人」,而是「全部」香港人也是一樣,你隨便找一個人做街頭訪問,他也會告訴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事就是「搵食」 (即打工糊口)。為了兩餐,為了生活,人甚麼都願意去做。每個香港人都勞碌奔波,每天天還未亮便起床上班,就如現今在碼頭罷工的工人,他們為了甚麼罷工?為了錢,即是為了「搵食」,為了生計、為了生活,這就是他們生命中最主要的事。所以他們的神就是他們的肚腹。

他們的神就是為了「搵食」、生活。你是不是這樣?你稱為基督徒,其實和他們也沒有甚麼分別。故此要分辨,不是看你稱號是甚麼,而是看你每天過的生活是怎樣。一個星期裡有五天、六天,每天九個、十個、十二個小時,加上用來睡覺的七個小時,已經沒有多少剩餘的時間,即是說你大部分的時間、精力是用在甚麼東西上呢?「搵食」、生活。這樣的話,誰是你的神呢?你的生活成為你的神。故此,你大部分的生命放在哪一方面,那方面便是你的神。

那麼,基督徒返教會的那些部分又算是甚麼呢?是嗜好。很多人在「搵食」之外,亦有一些嗜好。你說:「我不是這樣,我的神是YHWH (雅偉)神,我所服事的是主耶穌。」你回到公司看看你的同事,你跟他一起準時上班、一起下班,上班的時間一樣、所做的事情又是一樣,大家同樣地勞碌。你看著他,你就說他服事的是他的工作,而你雖然跟他做同樣的事情,但你服事的是神。

基督徒睜開眼說謊,可以面不紅、氣不喘、眼不眨,真的很厲害。跟你做同一樣事情的同事,他們可以被你評為是愛世界,說他們事奉的是自己的生活,不是事奉神;而你跟他們做完全相同的事,但你就說在服事神。這樣的自欺真的到了頂級。你說:「我下班後,我會參加教會查經班、星期日又參加聚會,我每日回家看半小時聖經。」那麼別人看半小時報紙、一個小時電視劇,這就代表他是為他的兩餐來生活嗎?我們不要用這些藉口、掩飾,因為這只會令你做法利賽人,在安慰你自己。這些都只是宗教活動。

重點在心態上的分別

問題在於你為了甚麼而生活。許多跟你一樣繁忙的人,他們在週末亦有自己的活動,有些人週末喜歡去行山、去釣魚、踏單車,他們喜歡這些活動,甚至會鑽研:喜歡踏單車的會去看單車運動員黃金寶的著作,喜歡釣魚的會看介紹釣魚好地方的書,他們也會鑽研他們那一範疇的「聖經」。這些活動是嗜好 (按:hobby),並不是你的生活。現在要問你的是,你為了甚麼而活?

你想:「難道要我辭職嗎?」現在不是要你辭職,聖經沒有教導說基督徒不做工的,聖經說基督徒也要工作的,那麼分別在哪裡呢?分別在心態上。你的心態是否真的跟別人的心態不一樣呢?千萬不要假設你的心態自然會跟非基督徒不同。心態是非常重要的元素,不要小看它。舌頭並不重要,因為舌頭是虛謊的,所以你不論說甚麼,也可以是虛謊的;行動亦可以是用來掩飾,例如有外遇的丈夫對太太特別殷勤,所以不要以為自己很熱心去傳福音、去參加教會的活動,就代表你背起了十字架,那可能只是一個煙幕。重要的是,你的心究竟在哪裡呢?你的心在你的工作上、生活上,還是你能夠說你的心百份百在神裡?這就是分別。

心態是怎樣,是可以看出來的,會在不經不覺間流露出來。所以聖經教導我們要「留意看」,不是粗疏地看,而是仔細地觀察,你可以看到一個人的心是怎樣。有之於內自然會形之於外,一個人在不小心的時候,好像不忠心的丈夫都有露出馬腳的時候,但不是粗略地便可以找出來。所以你要問你自己,你活著究竟是為了甚麼?你能夠說:「我活著,是為了服事神」嗎?還是你只可以說:「我活著,只是為了可以有好一點的生活」?這就是你需要回答的問題。

背負十字架的生活及心態

跟大家分享,活著是為了服事神是一個怎樣的生活。保羅在腓立比書勸告說,要留意看那些效法保羅生命的人、跟從主耶穌的人。因為在今天教會當中,這樣生活的人少之又少。

我在信主之後,我的生命方向完全不是為了生活過得好一點、不是為了肚腹、不是為了地上的事情。我不是說我今天的生命,否則你會覺得跟你距離太遠,我是說我在信了主之後一兩年的情況,有關我的心態,在此主要提出兩點。

在信主受洗禮約一年多之後,我大學畢業回港找工作。而我做工的時候,我對於工作的態度是很簡單的,就是我完全不放在心上。工作在我心裡面什麼也不是 (按:nothing)。如果神有指示要我去做,或要帶領我走別的路,我已預備好隨時辭職的,即使已跟學校簽了約,也可以賠錢離開。你說:「你在學校教書,突然辭職會不會對學生不好呢?學生都是人,他們都需要照顧。」如果是神叫我辭職的話,神當然會計算甚麼是最好的,不是由我來跟他計算、爭論。最後,這件事真的發生了。你要知道,你說你有心跟從神,神會考驗你的。我本來是教師,收入很穩定,後來經過禱告之後,神帶領我不再做一份正職,而改做兼職。當時我的兼職是為三個學生補習,一份補習是兩姊弟一起的,他們分別讀小五和小三;另一份是為一個男孩補習。那個男孩剛升上中一,發現成績非常差,於是立即找人為他補習。兩份補習、三個人,大概就是一個中六、七的學生在讀書以外的業餘收入。

對於我來說,我完全不介意薪酬微薄,當要走出這一步時,心裡完全沒有爭扎,完全不用做些甚麼來平復心情。因為我在一開始已經準備好了。神帶領我去做這份工,我便做;神叫我走,我便走。神給我這兩份補習,這兩份補習便足夠了,我完全不會感到有任何經濟壓力。你可以想像,我的薪酬減少了很多,由一個全職教師的人工,轉成為一個中七學生的兼職收入,相差很遠,但是我感受不到任何經濟壓力,亦感受不到因別人的看法而造成的壓力。可能錢對於一些人並不重要,但是別人的看法,家人、親戚朋友的看法,「讀這麼多書,竟然不出來工作?」,可以給你很大壓力。但我不會放這些在心上,他人喜歡怎麼說,他們可以繼續說。我知道我在做的事,是神要我做的,而我只需要完成事情,其他人說甚麼我也不會放在心上。

所以你的心是不是隨時預備好?還是你很珍惜現在的工作?我認識不少基督徒十分緊張他們的工作:要找工作,很緊張;要去見工,很緊張;或者是工作有甚麼情況出現,如公司要裁員,很緊張會不會是自己被裁。為甚麼要這麼緊張呢?只是一份工作。你倒不如緊張你的屬靈生命,緊張你是否行在神的心意裡!如果你是走在神的心意裡面,你甚麼也不用緊張,因為在你受洗禮時,神跟你「簽了合同」,他會照顧你一世。究竟你珍惜你的工作,還是珍惜你活著是為了能夠有機會服事神呢?這才是重要的。這是對工作的態度之一。

第二就是在工作的時候,我會盡我的責任,做好本份。但甚麼是我的本份?這是由我決定,亦即是交由神決定,而不是由我的老闆決定,老闆沒有權來管我,管我的是神。即是說,如果神覺得一件事是對的,我便去做;如果神覺得這件事是不對的,我有我的原則,我不會做。我會向我的老闆說不,而不只是一次、兩次、三次。我當時在學校裡工作,我的上司便是校長,但絕對不是他叫我做甚麼我便去做。

以前跟大家分享過,當時校長在開學日的時候,邀請了許多學生、貴賓,他要所有持有學位的教師全部穿著學士袍回校上台。這樣將教師分門別類,我覺得不是一件好的事情,亦不是我應該做的事,所以我沒有理會他的要求,我沒有做。另外,由於我是大學畢業,所以校長要求我去教高年級班,我又禮貌地拒絕他。因為我的目標是在學校裡傳福音,所有我不想花太多時間處理學校的工作。後來,校長叫我去修讀教育文憑,我又拒絕了他。連番的No、No、No (按:不、不、不),校長也拿我沒有辦法。

我知道很多人都很怕老闆,不敢向上司說不,但我一點也不擔心。因為我知道,決定我留下來繼續工作、或者決定解僱我的,不是校長,不是人,而是神。神叫我留,他就有方法讓我留下來;他叫我走,他就有方法讓我走。如果你認識神的話,你就知道世上發生的事,完全不是在人的手裡。對我來說,我的上司不是校長,而是神,我只需要聽神的話。

雖然我向校長說了多次的「不」,但在一年過去、第二年開始的時候,他不單繼續聘用我,還加我薪。加薪不是必然的,當時我的學校是自資學校,不受教育局監管,學校可以自行決定教師的薪金,但是校長也增加了我的薪金。當然加不加薪金對我來說,也沒有甚麼大分別,因為我將當時的薪金寄去加拿大幫助一個有需要的弟兄,所以薪金加多了,我便多寄一點過去。

我們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還是一個背十字架的人?分別就在這裡。一個背負十字架的人,他的生命、生活態度是怎樣,他的行事為人是怎樣。如果你不知道標準的話,我告訴你這個標準。因為現在並不容易找到這個標準。這是我信了主之後兩年裡所發生的事,並不是信了主十年、二十年之後的事情。如果你想你的生命發光的話,從一開始,你便需要背起十字架。

並非用「對」與「錯」衡量事情

你會不會覺得這樣的生活,做這樣的基督徒太過極端、太激進呢?不少人都是這樣認為。我記得在很多年前,當時我仍在加拿大牧會的時候,有一次在教會裡分享到自己對工作的態度。當時其中一位聽道者,他也是基督徒,他在聽完道之後,向我投訴。他其實在教會已經很久,在團契裡亦十分活躍,加上在社會上有高薪厚職,所以他以為自己頗有影響力。他走來向我投訴說:「你這樣說會不會太過極端?」他完全不同意一個基督徒要這樣生活。我不可以強迫一個人去接受這個立場,亦不會強迫你一定要這樣做。不過你要看看聖經是怎樣說,這個立場是不是太極端、太過分呢?這在乎你用甚麼來量度。究竟你是用甚麼標準來衡量一個基督徒的生活是應該怎樣的?

一般基督徒會用甚麼標準來衡量一件事是可以做或是不可以做?九成以上的基督徒都是用「對」與「錯」來衡量一件事是可以做或不可以做。他們量度的標準就是道德標準。一件事情如果是對人有傷害的,基督徒就不可以做;如果不是,就可以做。這是用道德標準來量度一件事是對還是錯。

舉一些例子來說明。如果你做一份極之繁忙的工作,忙至一個地步沒有時間回教會,這可以嗎?不可以。又或者,如果你的工作裡要做一些不道德的事情,例如要逃稅或欺騙顧客,這樣又可以嗎?不可以。我知道有些基督徒甚至覺得在賽馬會做暑期工兼職也不可以,為甚麼呢?理據是賭博是不好的行為,是聖經所反對的,所以不可以在賽馬會裡工作。這些就是「對」與「錯」的問題。

九成基督徒都是用「對」與「錯」來衡量可不可以做一件事,而世界上的人都是用這準則來分辨甚麼事情是可以做、甚麼是不可以做。如果你做事的標準與非基督徒一樣,你跟他們有甚麼分別呢?「對」與「錯」是社會上的道德標準,但何時說過基督徒也是用社會上的道德標準來衡量事情呢?我在上一次講道說,「人的義」與「神的義」的分別。很可惜的是,絕大部分基督徒都是行「人的義」,用人的道德標準來做事,他們以為做一個好人就等如達到做一個基督徒的標準。做一個基督徒不是用道德標準來量度可不可以做一件事,那應該是用聖經的標準嗎?若說聖經的標準是「愛人的便去做、恨人的便不要做」,這樣聖經的標準豈不是又成為了道德標準?聖經的標準是甚麼?

十字架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標準

聖經的標準就是今天的主題-十字架。十字架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標準。你衡量一件事是不是太極端,你知不知道甚麼是十字架?世界上沒有任何一件事比背上十字架更極端。主耶穌要求我們做他的門徒,要撇下自己,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他。十字架就是最極端的事情。

所以當那信徒走過來跟我說,這樣的立場很極端,很明顯的是他從來沒有用「心」來看過聖經。他雖然熟悉聖經,可以背誦如流,但是聖經從來沒有進入他的心裡面。很可惜的是這位信徒,他心裡根本沒有十字架,他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抗拒十字架,甚至去阻止人去背負十字架。

基督徒的標準就是十字架。你要衡量一件事可以做,或不可以做,要選擇的不是哪一條路正確,而是哪一條路是背負十字架的路。如果你只是選擇「對」的路的話,你就跟世人一樣。我在這裡跟那些受洗禮不久的弟兄姊妹說,亦同樣跟那些正考慮接受洗禮的人說清楚。做一個基督徒不是做一些這個世界認為是對的事、道德上是好的事,不是在家裡、在公司裡、在朋友當中做很多好事。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好人」,要做好人,你不一定需要做一個基督徒。做基督徒是要背起十字架,所以如果你想接受洗禮的話,你要想清楚自己是否很清楚知道,從現在開始做基督徒,我的一生是想背起十字架跟從耶穌。你要想清楚這點,因為我不想你做一個假基督徒。

對於其他的人,我給大家提供了例子、榜樣,現在你知道甚麼是背上十字架,那你就要清楚知道自己是不是一個背十字架的人,還是你只不過是按照世人的道德標準來行事。故此你現在可以了解為甚麼保羅寫這一句說話:「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許多信徒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他們可以做基督徒一段長時間,但是一生也未背過十字架,更反對他人背上十字架,一生在逃避背起十字架。

我們的主題是世上的光。要有光,就要背起十字架,而背上十字架就是很極端的。你的生命不極端,跟其他人一樣的話,怎樣可以發光呢?如果你的生命跟世界的人一樣,你不可能是光;如果你的生命裡沒有十字架,你的生命就會跟世界的人一樣。

所以你要有光,你就要有十字架;有十字架,那就是極端的生活。極端的生活令人完全跟世界分別出來,有分別為聖的生活才可以發光。如果你不想跟世人有分別,你就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保羅告訴我們要分辨清楚,誰是背起十字架的人,誰人不是,而我們自己是不是背上十字架的人呢?在教會裡面有許多人不是背上十字架的,而保羅說清楚他們最後的結果。所有不是背上十字架的人,結局就是沉淪。我希望你知道你的選擇。

效法生命裡有十字架的基督徒

最後,要結束今天的訊息。我說這篇訊息,當中我最擔心的不是你們會反對我,我不擔心聚會結束後,你會走過來向我抱怨說這訊息太極端。我最擔心的是你們會理論上相信我、接受我所說的,但是沒有行動。你聽了這訊息之後,不知道要做甚麼,只是抄完了筆記,然後等七天之後下一篇的講道。這是我最擔心的,所以我覺得我有必要在完結訊息之前,跟你說要怎樣做。

你要今天回家想清楚,好好思想這訊息。然後根據你的認識,找出在教會裡面,誰是在生命裡有十字架的基督徒,然後你去效法他。這是保羅吩咐我們做的事,要「留意這些人」。對於那些背負十字架的人、不是十字架仇敵的人,保羅在腓立比3章17節說,你要留意那些按照保羅生活作榜樣的人。所以你首先要做的事是要找出這一類人。如果你找遍整間教會也沒有一個的話,這間教會不能幫助你,那你要去另一間教會。如果全部信徒都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你留下來也沒有意思。我希望你能最少能夠找到一個。你找這些人出來,然後跟他們一起追求。

這段經文前部分說「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大家對於這段經文耳熟能詳,但到了今天仍然沒有人可告訴我「標竿」是甚麼。不知道「標竿」是甚麼,如何可以向著它跑呢?看聖經是需要解釋經文,你不解釋經文的話,你其實是不知道當中的意思。

在14節裡,「標竿」這個字 (希臘文是σκοπός音譯為skopos)是一個名詞,而在17節裡「留意」 (希臘文是σκοπέω音譯為skopeō)一字是動詞。一個是名詞、一個是動詞,保羅將它們放在一起,意思是很清楚的。標竿是你的目標,你要留意注目,將你的眼目集中、定睛看著標竿;所以名詞就是「標竿」,動詞就是「定睛看著」。「標竿」是甚麼?就是你身邊那些背負十字架的人。

標竿有許多層次,最高的層次當然是主耶穌,次一點的層次是保羅他們一班主的僕人,再低一點的層次就是你的同輩,要「留意」他們 (fix your eyes on them)。人人都能夠說,標竿是主耶穌。但這目標太高、太遙遠,保羅知道這對我們太高深,於是給我們一些距離近一點的榜樣。

而誰人生命裡有十字架呢?我已經說過,這不是道德水平的問題。千萬不要以為基督十字架的仇敵都是道德水平很低的,是時常發脾氣、埋怨、自私自利、帶有攻擊性、人際關係差又不熱心教會事務的人。生命裡有十字架的人,就是他的生命裡面,整個方向、內涵,都是和世界的人不同的。世界上的人都留意到這點,知道這些人和世界的人與眾不同。對於十字架的仇敵,你要倒轉頭來,拉他們過來走追求十字架的道路。

在你的同輩中,去找那些是生命裡真正有十字架的人出來,然後跟他們一起追求、一起發光。在17節說,要去追求、效法,這是一起做的事。發光不是單獨一個人的事情,我們需要有同伴一起互相激勵,集合在一起來發光。這樣的時候我們不會像主耶穌所說的「不愛光倒愛黑暗」 (約3:19)。你要在教會裡找出這些光,哪裡有這些光,你就去跟這些光一起,繼續追求、發光。不要「不愛光,倒愛黑暗」,不要找那些離開光的人,不要找那些十字架的仇敵。我希望大家真的有行動,以致我們可以起來為神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