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

李馬可牧師主講

在世上的日子,遵行神的旨意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信徒可以作世上的光,那他就是一個遵行神旨意的人;如果可以完全地按神的旨意生活於世上,那人就是世上的光。

要遵行神的旨意不是一件簡單容易的事,我們的心裡一定是願意的,所以才會選擇受浸當基督徒。但是否可以行出來呢?主耶穌給信徒的八字評語是:「心靈願意,肉體軟弱。」 (太26:41)人是由心靈和肉體兩部分組成,這導致一半願意,另一半則不合作,結果變成拉鋸戰。這好像一個人往東走,一個人往西行,要向同一個方向走是非常困難的。各走各路,最後一事無成。所以,如果要遵行神的旨意,對付肉體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要不遺餘力地在肉體萌芽的時候就著手解決。否則罪長成了就會生出死來,到那時就已經太遲了。

必須先警醒後禱告

我們必須在肉體萌芽的初期就去對付它。在戰爭或比賽中我們不可只有同一招式,而是需要有不同的策略。今天,我會講另一個對應的策略。按著人本來的情況,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心靈願意而肉體軟弱的,我們需要對策來解決兩者之間的結。主耶穌給了我們一個藥方來解決這個結,在馬太福音26章41節:「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主耶穌在這裡告訴我們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就是要堅持警醒禱告,否則就會因自己肉體的軟弱而入了迷惑、陷入試探中,這樣人就會跌倒。一個肉體軟弱的人很容易陷入試探而犯罪跌倒,我們是否這一類人?是否面對人的激怒、別人的反應不合自己心意時,就很容易做出不合主心意的事而跌倒?這就是一個肉體軟弱的人的標記。主耶穌教我們用警醒禱告來解決,否則就會不斷跌入陷阱、試探中。

我們有常常警醒禱告嗎?知道什麼是警醒嗎?和禱告有什麼關係?為何次序是先警醒再禱告,而不是先禱告後警醒呢?單單禱告可以嗎?基督徒非常熟悉禱告,這如指定動作,如靈修和早、午、晚的謝飯禱告,但對警醒卻不太熟悉。主耶穌所提到的警醒禱告卻是另一回事。每天的靈修是否有助我們克服肉體的軟弱?很多信徒都知道每天需要靈修,但對付肉體的軟弱卻是沒有果效的。這種規條式的禱告是沒有用的,就和法利賽人的禱告一樣。他們吩咐信徒每天有規律地、刻板地、千篇一律地為身邊的事,包括朋友、家人、教會、工作、寵物等禱告,實際上就是在訓練出一個法利賽人。這樣的禱告就是在「稟神」,將自己發生的事在神面前稟告,這和拜其他偶像如黃大仙、觀音一樣。基督徒竟然也是在做同樣的事情,每天都將禱告事項「稟神」。

這是的禱告是沒有用處的,警醒禱告是必須先警醒後禱告。如果沒有警醒,所禱告的也不會成事。因為這是一種針對性的禱告,為我們在警醒中所看見的事作針對性的禱告。如果沒有警醒也就不會有這種禱告,我們禱告前是否先警醒了?英文聖經將警醒譯作「Watch」,在尚未去禱告前,我們先要認識什麼是警醒。

警醒是應對生命危機的首要方法

警醒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22次。當中每一次的出現,都是出現危機的時候,例如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需要警醒。例子包括在有盜賊來的時候要警醒,因為盜賊會盜竊財物;而如果不小心與他相遇,生命更會受到威脅。 (太24:43)聖經中用「盜賊來的時候」形容主回來的日子,即是指在人不知道的情況下主就回來了。如果沒有充分的預備,在主回來的時候是會帶來很大的損失和傷害。另外,要警醒防避獅子,因為魔鬼像獅子一樣虎視眈眈,當面對獅子就會有生命的威脅。 (彼前5:8;徒20:29-31)還有個情況需要警醒,便是當豺狼想進入教會傷害信徒的時候,我們要為了教會而警醒。另外就算當生命在流失中,仍需要警醒,快速反應找醫生求救,否則生命就會完結。

以上的情況是在危機中需要警醒,因為有敵人才會有危機,敵人包括魔鬼、假先知,有外面的敵人也有裡面的敵人。警醒是在一場戰爭中首要的事,所有的戰爭都要如此警醒,因為要警醒才可以防止敵人的進攻。所以,情報成為了戰爭中最重要的事,沒有情報就一定會輸。古時收集和傳遞情報的人稱為探子、哨兵,這就是古時警醒的部門。現在有偵察機為國家收集情報,更有無人隱形偵察機及衛星監視,可看見對方的行動、聽見對話內容等。如果一場戰事中失去了情報,只會任人魚肉、被無情地攻擊。除了戰爭,甚至連地上的災難,如地震、海嘯等也需要有預警系統。2006年在印尼發生海嘯,因為警報系統未能及時發出警告,在海嘯發生時未能及時讓居民知道、走避,而導致很多人死亡。海嘯前半小時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警報系統及時通知,就可以逃避災難。所以,警報、警醒是必須的。

我們是否警醒的人,知道敵人的行動或攻擊?還是大禍臨頭也不知道?如果不知道敵人的攻擊,便會覺得今天過得非常平靜,既唱詩歌、又進行崇拜、更和弟兄姊妹一起聊天、吃午餐,言談甚歡,一切都很正常。魔鬼的攻擊是事前完全沒有預警的,但其實攻擊已經舖天蓋地地臨到了,我們卻一點準備也沒有。

馬太福音26章說到那時是猶太人過逾越節的時候,他們也為慶祝節日而預備羊羔、麵包、美酒等,門徒和主耶穌歡渡節日。晚餐完畢後更唱起詩歌,非常開心。但沒有一個門徒知道當晚會大禍臨頭,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魔鬼已經展開攻勢。門徒沒有警醒,而主耶穌十分警醒,並多次提醒門徒。

在馬太福音26章21節:「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但門徒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馬太福音26章29節主耶穌再次提醒他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這表明是主耶穌的最後一餐。門徒仍然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馬太26章31節主再提多次:「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指12個門徒都會跌倒。但他們卻聽不見主耶穌所說的,就如彼得說即使眾人跌倒,自己卻永不跌倒;在34節主耶穌指出彼得將會在雞叫以先三次不認主,會跌倒。但彼得和眾門徒都不接受這說法,回應即使與主同死也不會不認主。十二門徒都非常自信,覺得自己沒有問題,但數小時後,門徒全部四散。

主耶穌提醒他們要警醒,因他知道門徒心靈願意,但肉體軟弱,所以一早預言他們全會跌倒。所以在短時間內,十二門徒潰不成軍,全部都逃跑、離開了主。他們一點還手之力也沒有,因為他們聽不進主的警告,沒有預備、防範這樣的事。甚至做了很愚蠢的事,用血氣的方法去打屬靈的仗,用劍砍下那要抓主耶穌的大祭司僕人的耳朵。但這是沒有用的,最後還可能會被人拉去坐牢,故主耶穌最後都醫好了僕人。在最後晚餐的那一夜,魔鬼的整個計劃不單是要對付主耶穌,而是要將十二門徒一網打盡,讓他們跌入陷阱裡。如果魔鬼的手段成功的話,主所做的所有工作都會前功盡廢,就再沒有救恩計劃。而在最後還有主耶穌站立得穩,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令主堅持下去。

警醒的方法:認識自己

警醒不單要洞察敵人的攻擊,更要知己知彼,了解自己。十一個門徒裡沒一個了解自己,他們說寧可與主同死、同坐牢也不會不認主,以為自己可以做到。門徒滿有信心,卻不堪一擊,他們並不是騙人,而是因為他們根本不認識自己,若不認識自己就很難去打仗。

警醒包括要清楚了解自己,我們現在看聖經可以對他們有所挑剔。但如果當晚我們都在場和主過逾越節,我們會逃走嗎?可以支持下去嗎?當官兵來的時候,我們的反應會否和門徒一樣呢?我們對自己的認識有多深?是否高估了自己的屬靈狀況?

高估自己去應戰就會輸,而且會輸得很徹底,就像彼得一樣。他誇下海口說即使與主同死也不會離開主,最後不單否認主,還和主完全脫離關係,說完全不認識主及和主一點關係也沒有。當他否認主第一次後並沒有醒覺,又再繼續第二次、第三次去否認主。

可見當一個人不警醒的時候,即使做錯了也不會回頭,會一直錯下去。所以,有些人一直做錯事,輸了很多次、輸得很嚴重,以致不能翻身。這個情況就和賭博一樣,輸到一個程度是不能翻身的,就如不停地問家人、朋友借錢,利息越滾越多。彼得的情況也是如此,他輸下去也是不能翻身的,輸到一個地步連自己也不能接受自己。猶大則是另一個例子,他做錯了事、出賣了主,是可以悔改的,但他接受不了自己出賣主,最後懊悔至上吊自殺。所以,輸到放棄自己也是可能的,彼得否認了主三次,也有可能到這個地步。如果不是主耶穌為他祈求,彼得的結果將會和猶大一樣。路加福音22章31-33節:「主又說:『西門!西門!撒旦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當彼得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太自信自己會甘心和主同死,但主耶穌已經為他代求,以致他最後沒有完全失去信心。如果主不為他祈求叫他不失信心,彼得最後應該會失去信心,所以也可以輸得很嚴重。而撒旦要篩的是十一個門徒,不是單指彼得一個。所以,我們首先要認識自己在什麼狀況,不可高估自己。

認識敵人的計謀

當認識了自己後,也要認識敵人的攻擊和計謀,但可惜很多基督徒對敵人的攻擊一竅不通,對屬靈的事沒有任何警覺性,處於沉睡的狀態。例如有基督徒在工作上遇到一個挑剔刻薄的上司、麻煩不負責任的同事,會很不開心,覺得自己倒霉,但從來沒有意識到是神將那些人放在身邊考驗自己。當事人只是用屬世的眼光去看這些事情,覺得運氣不好,完全沒有警覺性,不知道神在觀察自己的反應和處理手法。神觀察人是否在所發生的事情上依靠神、是否謙卑、處理手法是否有智慧。

當事人完全不知道這是一個考試,只祈求主可以快點讓那些麻煩人離開。試問哪有學生在考試時會叫老師拿走試卷?這就是基督徒的懵然不知。所以禱告不一定是正確的,因為有很多時候我們求的都是逃避。世上有很多不幸的事情,我們不應該按著自己的本能對發生的事作出反應。例如考試失手不及格,也未必是偶然,可能是神在考驗我們。找工作不順利、被公司辭退等事,我們是否從屬靈的角度去看事情?還是我們的反應是和不認識神的人一樣?另一方面,遇上好的事情,基督徒會感謝神,分享給別人聽,但從來沒有警覺地去檢視這些事是否出於神,還是中了魔鬼的詭計呢,所以警醒是非常重要的。

在我剛剛信主不久的時候,大約信主兩年後,回到了香港中學教書。周末參加香港其中一間教會的青年團契,學習追求神。在團契中學習一段時間後,留意到一位姊妹,並對她有好感。那位姊妹人品溫順,樣貌中等,做事聰慧忠心,熱心愛主,是靈修部的職員,靈修部那時是屬靈工作最重要的一部分。教會選她擔當這個任務,可見她是非常有質素,在屬靈上、對主的追求非常熱心。

經過一段時間,她吸引了我的注意和興趣。我想去結識她,就禱告求問主的心意。當時我受浸了兩年,屬靈生命還很幼嫩,也沒有教導說要去諮詢教會領導的意見,所以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禱告、求問神的心意,將這件事交在主的手中等候。

一段時間後,在一個假期中,我在家中讀經禱告,求神顯明心意帶領自己。那天下午,心中有一個很強的意念想見這姊妹,雖然大家在同一個團契中,但我和她並沒有個人的接觸,也沒有這姊妹任何的個人資料,在閒談中只知道她在觀塘上班。有一天心血來潮,自己特意坐車去觀塘走走。我到達觀塘時正是上班族的下班時間。熟悉觀塘的人都知道,下班時間,那個地方是人山人海,以致行人路都很擠擁,行人要和車爭路。自己下車後也只有順著人流而走,連那個姊妹是否在什麼時候下班也不知道,更不知道她在哪上班,要去哪兒坐車回家。但走了約兩分鐘,我在人群中看見她在對面馬路。即使約好了時間在一個地方見面,都未必可以在兩分鐘內找到那人出來,也不知道對方是要去哪個方向、選哪條路。看見姊妹在對面,我就過去打了聲招呼,聊了兩分鐘左右,當時並沒有表示什麼,就各自離開了。

回到家中,想一想遇見的情境,很難令人相信這只是一個巧合。在不知道任何背景下,包括那位姐妹的公司地址、下班路線、下班時間,也可以在人頭湧湧的地方相見,這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相信很多的基督徒如果遇到相同的事情,都會覺得可以繼續向前邁進吧。客觀地分析,那位姊妹的屬靈生命有很好的質素,她是靈修部的職員,從旁也觀察到她對主的熱心忠誠、對人的關心。主觀的經歷也有,就是在禱告後神奇妙地帶領兩人相遇,加上這個神蹟的助證,無論從哪方面看都是可以接受的。

感謝主在當中的幫助,當時自己信了主兩年,兩年在教會的學習、在聖經中的學習,令自己學會了基本的屬靈原則。所以,雖然經歷了上述的一切,也沒有輕易下決定,因為屬靈上的事不可以倉促地下決定。一個屬肉體的人的標記就是不願意等,人是急性子的,什麼事都想越快越好,最好是立刻實現。所以很多時候,只要有一點的跡象就已經立刻做了決定。那時我也有一點點的警醒。

警醒的原則

如果發生的事正中下懷,就立刻做決定,這是不警醒;如果警醒,對正中下懷的事會特別有懷疑,懷疑事情並不是這樣簡單,有可能是陷阱。兩者的反應剛好是對立的,如果事情的發生越合人心意,警醒的心就會越強。因為陷阱一定是合人心意,人才會自己陷入去,所以要更加小心。

所以,當時我並未向姊妹表達什麼,回家反覆鑒證整件事,繼續等候禱告,直到肯定為止。學習看聖經也是一樣的原則,合自己心意的不要立刻當作答案,要警醒地去看。所有人都喜歡看見支持自己的證據,但這樣就會變得盲目,要非常謹慎地鑒別清楚,不要因一點的合意而馬上下結論。

另一個原則,很多基督徒看見神蹟的時候就作決定,覺得有神蹟就是神的心意。但是,我們絕對不應該這樣去看事情,我自己也不會因為神蹟的出現便去判斷這就是神的旨意,因為神不會用這個方法向人顯現他的心意。人會認為神是用這個方法指示人,他們其實不認識神。

為什麼神不用顯現神蹟的方法?答案非常簡單,因為這種方法是不需用腦去思考的方法,是可以沒有分辨能力就作決定的一種方法。這是懶惰人的方法,神一定不會用這個方法和人溝通,這樣的方法是憑眼見而行事,和聖經的原則相反。聖經說我們行事不是憑眼見,而是憑信心。 (林後5:7)神蹟就是眼見的,照這樣行就是違背聖經,然而很多基督徒就是這樣做,靠神蹟去找工作。

聖經記載,魔鬼也可以行神蹟,神蹟的規模也可以很大,可以叫火從天上降下來。是什麼令你覺得這個神蹟是神所行的呢?所以,當時我繼續禱告、等候、警醒,放下自己的意思,當這樣做的時候,最後神開我的眼,幫我看見他的心意。

用神蹟做一個決定,最大的問題是不知道那件事是否出自神,所以只可以叫作「奇蹟」而不是神蹟。但很多基督徒一廂情願,以為經過祈禱後發生的事就一定出於神。事情不會這樣簡單,因奇蹟的發生有三個可能性。第一是出於巧合,只是巧合地碰見姊妹,雖然這個可能性低,但卻不排除有這個可能。即使百萬分之一,也會有人中六合彩。第二是出於魔鬼,因為魔鬼也可以做同樣的事。第三是這奇蹟是出於神。

我們不可以絕對肯定到底所發生的奇蹟是出於神還是魔鬼,但有很多基督徒一早已經做了虛謊的假設,就是所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好事,都一定是出自神,感謝神而領受就可以了。如果事情是這樣簡單,主耶穌就不用教我們要警醒。

神不會用神蹟奇事指示人

其後,神幫助我慢慢看清楚,這件事不是出自神,神不會用這個方法。神不會用神蹟奇事指示人,是基於以下兩個因素。首先這帶有命令式,若一方覺得神想將那兩個人放在一起,那對方可有選擇權嗎?是神叫人一起,難道想違抗神的命令?即是對方沒有選擇,一定要這樣做。但神是否真的會這樣做,令對方沒有選擇權?這是違背人的自由意志的方法,神是不會用的。

第二,這是屬肉體的,如果用這種超自然的方式,整件事便會太煽情,令這段關係非常特別。他們可能覺得兩人一起拍拖就是神的心意,當事人就會有一種優越感,是屬肉體的,這非常危險。男女之間的感情是需要冷靜地慢慢處理,而不是煽情。大家都需要客觀清晰地認識對方,再作決定。但這個方法則背道而馳,先認定大家是神安排的,再慢慢了解。這種屬肉體的方法不是神的做事方式,而是魔鬼的安排。

當我清楚了解這兩個原則後,就放下了這件事,沒有向那位姊妹表達過任何心意,所以在團契中彼此也可以繼續自然地相處。我知道這是一個奇蹟,但更明白這是敵人的一個非常巧妙而可怕的陷阱。如果中了計,影響可以非常大。聖經用獅子描述魔鬼,到處尋找可吞吃的人。只要有機會,魔鬼就會抓緊這個機會,設置陷阱去打跨人的屬靈生命。

當時我只看清這事不是出於神,就放下了這事,但仍然不知道背後的原因,為什麼會有這事發生。日子漸過,慢慢才知道為何那不是神的心意。我在此並不是懷疑對方屬靈的程度,因為在認識那位姊妹的期間,她都非常委身愛主。反而,我覺得自己屬靈的程度配不上對方,有可能阻礙對方的屬靈發展。

後來我才恍然大悟,我知道了原因。這件事發生後約一年,當時我已經辭了工作,參加全時間訓練。當一切事發生後再回顧,就能看清一切。如果當時我真的和對方發展感情,便一定不會參加全時間訓練。因為如果有女朋友,就會很忙碌,再沒有時間和空間去思考全時間訓練,更沒機會認識大家,在這裡講道。我當時若選擇發展感情,或者會做一個普通的基督徒,但肯定不會走上全時間訓練這條路。所以魔鬼的計謀非常厲害,只需要略施小計,顯個神蹟就可打沉人,令人沒有翻身的機會。如果當時的我中了計的話,可能會開心地和對方一起生活,結婚、買樓、生子,但絕對不會想一生服侍神,這是我非常肯定的事。

總結

所以,主耶穌要我們警醒禱告。警醒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只要中了一次圈套,就永無翻身的機會。以上只是我其中的一個經歷,每一件事都需要我們警醒。魔鬼可以在很多方面完全打垮一個基督徒,它非常狡猾,所以聖經用蛇來形容魔鬼。

今天的訊息主要是集中在警醒,因為肉體軟弱,更應該要學習警醒。當越認識自己的軟弱就會越警醒,知道問題所在,在過基督徒生活的時候才會戰競恐懼、如履薄冰地生活。不可以做事粗心大意、任意妄為,因為一次意外足以致命。

總結今天的訊息,警醒包括了以下幾方面。第一,對敵人的攻擊要警醒。我們需要從屬靈的角度看事物,而非用世人的角度去看。因為世人的眼中只有屬物質的世界。屬神的人知道還有屬靈的世界,每一件事情的發生都和屬靈的世界有關。這場屬靈的戰爭是不斷繼續下去的,每天都在打仗。就如公司忙碌,令人非常累,一樣可以將一個人拖垮,敵人可能就是用這招數來攻擊。所以,我們需要用屬靈的眼光看待身邊發生的每一件事,才會知道敵人的動靜。

第二是省察自己,省察自己是否行在光明中?是否每天都是在被聖靈帶領?是否如想像中的委身?有沒有自欺?我們需要知道自己真實的狀況。

第三是對神警醒。警醒出現了22次,其中9次是和神有關的,提到有關主再回來的日子。因為我們不知道主什麼時候會回來,不知道什麼時候被評核,神會在暗中察看。要突擊測驗才會知道一個人的真實情況,所以要對神警醒,因為我們要時刻準備向神交帳。在神眼中,我們是一個良善忠心的僕人,還是一個又惡又懶的僕人呢?神會在暗中察看一切,如果做得不及格就會面對神的審判;相反,做得好將來就會有賞賜。

希望每一位收到這訊息的,都可以認識自己,抵擋敵人的攻擊,蒙神悅納並得到神的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