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燈放在燈臺上

李馬可牧師主講

假如你擁有一百五十萬元,我相信一般人都會很小心地計劃怎樣去使用這筆錢財,大概沒有人會隨便花兩三萬元去租住總統套房,又或是花上二、三十萬元請一家人到馬爾代夫旅遊。即使擁有一百五十萬元,大部份人都不會胡亂揮霍,仍然會很小心去使用。如果失去了一萬元,依然會覺得很心痛;即使只是不見了一千元,亦會很緊張。大部份人不會因為自己很有錢而不假思索地胡亂揮霍,反而會很認真、小心地計劃怎樣好好運用這些錢。

我們都擁有一萬多天的生命

現實中我們沒有一百五十萬元,但我們擁有一萬四千六百天的生命。在座各位年齡的中位數大概是三十歲,假設大家尚有四十年壽命,大概就等於一萬四千六百天。乍聽之下大家會以為四十年是很長的一段時間,但其實只是一萬多天,不算多亦不算少,很快便會用完,那麼你又會怎樣去運用這些時間呢?

如果人失去百多萬中的一千元都如此緊張,那麼現在你擁有一萬多日,你又是否抱有同樣的態度看待時間?或是認為即使是失去了一百多天,也不過是一萬多天中的百分之一而覺得沒有問題?人總是這樣,無論擁有多少錢,不見了就一定會很心痛。但不見了一百天、三百六十五天,人卻不會覺得可惜,甚至不當作一回事。人不見了一千元會拚命去找回來,但人不見了一百天卻不會四處去尋找。

時間比金錢更重要

許多人愛說︰「不知道時間都去哪兒了!」,卻不會認真思考時間都花在哪裡。人對於金錢的態度十分緊張,即使不眠不休都要去找回來,但不見了時間,我們卻不會去尋找。難道金錢不是比時間更寶貴嗎?事實上,時間應比金錢寶貴得多,我們可以用金錢買生命嗎?如果有人用一百萬元買你的一隻眼,你會否賣給他?雖然我們都知道時間比金錢重要,卻看重金錢多於時間,甚至可以說是從不會著緊時間。要記住你只有一萬四千多天,當中有部分人甚至可能沒有這麼多日子,你又會怎去運用這些時間呢?

這正是現今的問題。可惜很多人都在浪費光陰,浪費一個月、一年,對於剛過去的2012年,你會否覺得可惜呢?如果你在2012年不見了十萬元,你或會覺得很可惜,甚至可能因此而失眠十天;但十萬元又怎比得上三百六十五天,金錢又怎能比得上時間的寶貴?時間就是生命,但金錢絕不是生命。

善用生命的每一分鐘

我是一個很節儉的人,對於金錢,我不會胡亂揮霍,會很小心去運用;而對於時間,我更是節儉十倍,絕對不會亂花時間。時下年青人很流行「hea」 (按︰懶散、無所事事),但我從未試過「hea」。我還不到20歲已經做兩份工作,日做夜做,從早上6時開始工作至晚上9時。我從小就不會去hea,這便是我的性格。當然這不是指我不會找娛樂,但找娛樂和hea是兩回事。找娛樂是有目的,例如需要去旅行、去看電影放鬆一下,但hea並不是娛樂,不過是單純坐在那裏不知道做什麼,白白地浪費時間。

我不會hea,我更害怕去hea,因為如果花了時間卻沒有任何生產,實際上就是在浪費生命,所以我從來不會這樣做。我會好好去利用時間,例如坐車的時間、排隊的時間。香港人常常都要排隊,所以我一定會隨身攜帶一些東西讓我在空閒的時間去做,而不會呆站著任由時間過去。即使是一分一秒我也不會隨意讓它溜走,因為時間比金錢重要得多。此外,不少時間我都是在進行多重工作 (multi-tasking),在同一時間做多於一件事。所以如果大家有相同的時間,我所能夠做的會比其他人多幾倍。為什麼我要在同一時間做這麼多事情?因為我要捉緊每一分每一秒。時間總會不知不覺地溜走。正如胡亂花錢的人一樣,常常會埋怨到了月底的時候沒有餘錢,因為他們從不注意自己用錢的習慣,總是這邊多給一點,那邊又多用一點。金錢尚不重要,但如果對待時間也是抱同樣的態度,就會發現自己沒能做到甚麼。雖然大家都擁有24小時,同樣地我也要睡覺和吃飯,但為什麼我所做的可以比別人多?正是因為我不會讓時間隨意溜走,即使是一分鐘、五分鐘亦不可。這就是我的人生策略。

要把這一年交給神

既然每人都有一萬四千六百天,過了一天就代表生命少了一天。那麼對於將要開始的三百六十五天,你又會如何去運用呢?很多人會在一年之初訂立目標,就像賺錢一樣,要坐下來慢慢計劃,怎樣去用才可以適得其所。但有很多人雖然訂立了目標,卻總是做不到。雖然未能一整年都確切地實行當初所訂立的目標,但如果能維持六個月或三個月,總比一開始便不去想不去計劃好。如果2013年一開始就投降、放棄了這一年,即是說2013年其實可以過去了,2014年再作打算。

我們不要一開始就把2013年拱手讓給魔鬼,而要把這一年交給神。雖然每一年開始的時候都會說差不多的話,但這番話並不是俗套的賀詞,而是有一個實際的需要,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當去到審判台前的一日,你可能會很感激在2013年聽過這一番話,讓生命得以重拾軌道;或是感到很懊悔,如果當時聽到這一番話有所行動就好了,可惜自己並沒有回應聖靈的提醒。到了那時候大概就只有這兩種心情。請大家記住,我們只有一萬四千六百天,我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利用這不算多亦不算少的時間,要不然很快就會用完了。如果大家都能從今天開始做起,這代表你尚有機會-因為神仍然願意給你們機會,並沒有放棄你們,教會亦沒有放棄你們,但問題是你們有否把握這個機會呢?我希望在今年之初向大家說這番話,可以藉此提醒大家。

「作世上的光」是每一個門徒的使命

回到馬太5章14-16節,這是一段耳熟能詳的經文。如果你成為基督徒已經一段時間,應該已經聽過這一段經文,甚至不用翻開聖經就可以說出這一節的內容,因為有不少訊息講章都是從這一節中演繹出來。但你會發現當真正認識神的話語,認真地深入研究神的話語的時候,就會知道神的話語是非常豐富。無論哪一段經文,當中的豐富程度可以說是無窮無盡,這也是一個證據去顯明神的真實。當然你要先認識聖經才可以知道當中的豐富、奧秘,確實不是人為,並不是人可以寫出來的。這一段經文我自己已經看過很多遍、聽過很多遍、講過很多遍,從我起初認識這段經文至今約30年,但在不久前我才發現自己只是解讀了這段經文的一半,尚有一半是完全沒有觸及過的。

馬太5章14-16節:「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不是說某一個字或某一句說話我未曾觸及過,而是實際上我只講解了整個訊息的一半,就是「我們是世上的光」。我們需要發光,若要去發光,我們的光不可以被某些東西掩蓋住,不可以放在斗底下。正如以前曾解釋過,「斗」就是指那個容器,代表是買賣、職業、工作。又如在平行經文中以「床底下」去形容,即是代表婚姻、家庭。我們不要被這些東西阻礙光,這方面我們以前都已經提及過,就是不要被我們的工作、家庭阻礙,以致不能發出光來。但到此我們只是了解經文的一半內容。雖然有些基督徒沒有被職業、家庭所困,他們的工作都很穩定沒有變化,家人亦不會有任何要求或影響,但亦不見得可以發光,即使有光亦只是很微弱,那麼問題在哪裡呢?

要把燈放在燈臺上,光才可以顯出來

在這一節中,主耶穌教導我們,你的光不但不要放在斗底或床下被掩藏著,而且還有一個條件,光才可以顯現出來︰就是要放在燈臺上。即使燈不放在床底下,放在床上仍是不足夠的。我們要把燈放在燈臺上,才可以照在人前。即是說我們不但要檢查我們的生命有否被工作、家庭所佔據著,即使已脫離了這些事仍不足夠,重點是我們的燈放在哪兒。你們的燈又是否放在燈臺上呢?如果沒有,光也是不能照射出來的。當然這幅圖畫亦不難明白,以前用的是油燈,如果把它放在床上或桌上,會把光的一部分遮蓋著,因為光都是直線照射的。假設一般桌子都是及腰的高度,如果把燈放在桌上,即是在這房間裡腰以下的東西都不能被光照到,所以我們才要找東西把光放在高處。因此燈有燈臺、蠟燭亦要有燭台,所有照明的都掛在高處,正如以前的人會將火把掛在牆上,而現在的燈都是掛在天花上,枱燈亦有支架把燈撐在高一點的位置,而不是單單放在桌面,因為放得低就不能照得遠。你會發現大球場的燈都是放在很高的位置,好像月光一樣照下來。燈一定要放在高處才可以發揮其作用,所以問題就是你沒有把光放在燈臺上,光因而不能發出來,這就是我們忽略了的另一半。我們一直只是留意,不要把燈放在低處,卻沒有留意到還要把燈放在高處。

什麼是燈臺呢?

那麼什麼是燈臺?「燈臺」這個字在聖經中合共出現了12次,當中有4次是在這一節的平行經文中出現,有一次是出現在希伯來書提及舊約中聖殿的陳設,其中有提及燈臺,另外7次則是出現在啟示錄中。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啟示錄中所提及的7個金燈臺,就是指教會,當中還提及其中一間教會的生命不好,所以要把它的燈臺拿走,所以「燈臺」在啟示錄中基本上就是指教會。但如果在馬太福音這一節中「燈臺」亦是指教會就會出現問題,所以在查考聖經的時候亦要注意。雖然12次中「燈臺」大部分是解作教會,但在這一節中如果也是解作教會,即是指你要把光放在教會,這解釋是不正確的。因為基督徒應是在世界發光而不是在教會發光,大家又不是在比賽誰的光最明亮。而且這裏是說「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是複數,不是指單一個門徒,而是指一班門徒,即是指整個教會就是世上的光。如果光是指教會,燈臺又是指教會,豈不是把教會放在教會上,當然是解不通。

解經要按照經文的上文下理,不然就會有矛盾。在這一段中與燈臺有關的平行經文,就是14節「城造在山上是不能被隱藏的」,這一句與燈臺那一句是平行的。城在山上,燈在燈臺上,這兩幅圖畫是一致的。但當我們看這一節的時候總覺得城造在山上有點不通順,因為本來先提及「光」然後說「燈」,這樣當然是沒有問題;然後卻突然提到「城」,這就有點不如我們預期。當我們看聖經的時候遇到這個情況就要小心,如果經文不合我們的期待,反而更需要我們去注意,因為這表示我們未能完全掌握、理解這段經文。

在這一節中主耶穌是要作出強調,正如城在山上遠遠就能被看見,燈放在燈臺上光就能照射得很遠,這是同一原理。如果你要建一座地標,你會選擇哪個地方?你看香港的天壇大佛便選址在大嶼山山頂,其實大埔亦有一座觀音像,但卻建在山腳,所以沒有人注意到,亦不如大佛般有名。希臘雅典亦有一個著名地標名叫Acropolis, acro就是指高處,polis就是指城市,即是指「在高地上的城市」。這是個非常有名的地方,是大家去雅典旅行必到之處,上面就是巴特農神殿的遺址,從那裡可以俯瞰整個雅典,亦即是整個雅典的人都可以看見這座神殿。同樣地,耶路撒冷亦是建造在山上,神的城市就是在山上。所以可以看出城建在山上就是要顯露出來,不是在平地上與其他建築物夾雜在一起,這樣是沒有人能夠注意到的。因此這裡要表達的是我們必須要站出來,別人才可以看見我們的光;如果不站出來,正如城不是建在山上,是隱藏不為人所見的。

所以我們只有兩個選擇︰站出來或是隱藏著。當我們站出來,光就可以顯現;隱藏著就沒有人可以看見我們的光。主耶穌教導我們不但要有光,這份光還要放在燈臺上,以致可以顯現出來。為什麼世人看不見你的光?因為你經常瑟縮一角,不敢站出來,這樣有誰會見得到你的光呢?

不要以福音為恥

很多基督徒都分享,邀請朋友回教會,會覺得很尷尬,聲音也顫抖;但說其他的事情例如邀請人去吃自助餐、看電影等就會覺得很自然,只要一提及教會就總是覺得很尷尬,甚至有些老師曾分享過自己在學生面前也不敢隨便提及教會。有些基督徒在剛信主時甚至連吃飯前的禱告亦覺得很困難,所以有些人發明了一些取巧的方法,例如故意弄跌筷子,然後在找筷子的半分鐘內,在不被人發覺的情況下快快完成謝飯禱告。

之前有一位弟兄分享到要學習不以福音為恥,這亦是很重要的功課。如果作為基督徒卻以福音為恥,確實是很嚴重的問題。即使未去到「為恥」的地步,有不少人提到福音會感到尷尬、會瑟縮。保羅既然提到「不以福音為恥」,就正是代表有基督徒是有這樣的態度。

為什麼會以福音為恥呢?福音既不是傷天害理,又不是要殺人放火,有什麼原因以致一個人會以福音為恥呢?如果以聖經中的例子分析,就會知道當中的原因,使人不知不覺中有此感覺,甚至成為習慣。在哥林多前書第一章中保羅提到,外邦人求的是智慧、學識,而我們傳的是釘十字架的耶穌,是愚拙的、是被嘲笑的、不會被人景仰的。耶穌是被不信的人所輕視、所拒絕的、被人所嘲笑的。人會以福音為恥,正如我們一般人不會說一些明知會被人嘲笑的事情,會覺得羞恥,怕被人覺得自己是怪胎。講耶穌?很土!人人都不願意自己被視為土氣,所以人在傳福音時才會有這種不舒服的感覺。但當我們談及一些有關知識的事情,例如我知道哪間餐廳是最好,哪齣電影好看,其他人就會覺得你厲害、追得上潮流,他們會景仰你,所以我們會願意去談這些事情。但提到福音,別人會覺得你很土氣,所以就不願談及了。所有人都不想被其他人看扁,我們只想被視為「最棒的人」、「最讚的人」。因此就寧願躲在陰暗的角落裡,很怕被人發現。但在這情況下,你亦不可能發光。主耶穌要我們把燈放在燈臺上,要放在高的位置才可以被人看見。當然這裡的意思不是要我們去賣廣告,不是要我們做了善事就向所有人公告,這裡是指如果有必要的時候,我們要為真理和福音站出來做見證,要有這樣的膽量,不膽怯、不害怕。

新約中一個隱藏的門徒-亞利馬太人約瑟

讓我們看看聖經新約中記載了一個隱藏的門徒。「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地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 (約19:38)約瑟就是這位隱藏的門徒。在平行經文馬太福音中記載他是一位財主,在馬可福音中則提及他是一個尊貴的議員,我們不難理解為什麼約瑟要作隱藏的門徒,因為他是一個有身份地位的人。如果讓其他人知道他是跟隨耶穌的,還有人會跟他做生意嗎?可以想像得到他的顧忌,即使是相信耶穌、知道耶穌是好的,並要跟隨耶穌作他的門徒,但最好不要讓其他人知道太多,悄悄地做便行了。不過到了這時候,約瑟終於放膽找彼拉多去領主耶穌的身體。約瑟其實也知道當行了這一步,他是耶穌的門徒這事就會街知巷聞,但他終於衝破了自己的顧忌。主耶穌的死亡真的是很奇妙,即使是死亡,他亦幫助了一些人,例如在這裡就幫助了約瑟突破自己的顧忌,勇敢地走出來向彼拉多領主耶穌的身體去安葬。

現在我們要看的是,為什麼約瑟要隱藏呢?在這一段經文中解釋了這個原因,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怕猶太人。難道猶太人會吃人嗎?猶太人也是普通人,即使是彼拉多,他自己也是猶太人。這裡正正解釋了為什麼門徒不敢將燈放在明處、不敢將燈放在燈臺上而要放在陰暗的角落。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怕人,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捆綁。作為一個門徒,我不清楚你究竟是否已克服了這個問題。如果你害怕世人的話,你就絕對不可能作世上的光,因為這是一個矛盾。如果你要作世上的光,就一定要克服怕人這種感覺,而要克服這種感覺是絕對不容易的。你覺得自己怕人嗎?基本上大部分人都是怕人的。我們怕什麼人?什麼人我們都怕!陌生的人我們會怕,熟悉的人我們都會怕。如果我們不能夠克服這個問題就什麼都不用去做。

我們害怕眾人的流言蜚語

為什麼會怕人呢?第一是因為人言可畏。很多人都怕別人的閒言閒語,怕別人在背後談論自己。有些人很吃得苦,什麼都願意做,但唯一不能接受的就是名譽受損。你怕不怕別人的閒言閒語,批評你相信主耶穌?你怕別人批評、譭謗、損害你的聲譽嗎?如果你介意就不行了。

對於時下年青人來說,這是他們的一大弱點。現在年青人喜歡「埋堆」 (按︰抱團兒),需要有同輩朋友去接受自己。如果被人排擠是很嚴重的事情,因此他們就更怕人,怕得罪其他人,所以要做一些大眾都接受的事情。如果做了任何大家都不接受的事情,則唯恐被其他人嘲笑。

大人也是這樣,例如父母都很緊張子女的學業,培養子女進入好的學校,相信這樣就可以找到一份好工作。你知道這樣做的原因是什麼嗎?真的是為了令子女將來有能力供養自己嗎?這其實不過是一個次要的原因。現在的父母大多有工作,他們的退休金甚至比子女所賺的錢更多,根本不需要他們去供養。那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要在親戚朋友前逞威風,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這樣他們就可以告訴其他人我的兒子、女兒是讀什麼有名的大學、在什麼有名的大公司工作。他們不是要子女的錢,而是希望子女可以讓他們有面子。如果要向其他人說你是個沒學歷、沒工作,只是整天躲在家中的隱蔽青年,可能父母會後悔把你生下來,因為最重要的還是面子。

如果有機會去外國留學、大學畢業,這樣已經很好。所以我的父母很開心,有個兒子是大學畢業的。當時在我的親戚中沒有一人是大學畢業的,我是當中第一個大學畢業生,所以父母可以老懷安慰。我畢業後就回到香港教書,當時是七十年代,我們一家仍住在廉租屋,不過現在不叫作廉租屋,而是叫作公共屋邨了。我的父母在我找到工作幾個月後就很快要求我買房子,但當時我實在不願意被這事情捆綁著,因為一般供房子都要供上十五至二十年,我希望留一點空間讓神去帶領。我不知道自己前面的路是如何,這要看神的帶領,但我知道如果一開始供房子,就甚麼地方都不用去了。最後,主帶領我去做全時間服侍,辭去工作,當一個全職的傳道人。所以當時我拒絕了父母的要求,雖然父母提出由他們付首期,我只須繼續每月供下去,但我實在不想被綁住十五、二十年。過了一兩年後,我甚至辭掉工作去當傳道人。我父母當然很失望,而我想更重要的是他們很難向親戚朋友作交代。我媽媽後來亦跟我提及,姨媽跟她說︰「你兒子大學畢業,現在成為了牧師,但為什麼他那麼窮?為什麼沒有能力置業?不是很多牧師可以又有房子又有車子,出入駕駛平治 (按︰Benz)?人家不知多風光,你的兒子是什麼牧師來的?」你可以想像我媽媽當時應該什麼面子都沒有了,只能無言以對。

你會不會怕被人看扁呢?害怕被人認為自己是不中用的呢?我姨媽有6個兒子,後來有一個也是大學畢業生,其他的兒子都未能讀大學,甚至中學也未能夠畢業,但每一個都能賺大錢。每逢過節,他們都會開車來接我媽媽,因為每人都有自己的私家車。如果只有我和媽媽外出,大多都是坐巴士。其實巴士不是更大、更昂貴嗎?但我媽媽寧願坐他們的車外出也不會和我外出,這就是問題所在,你願意面對別人的閒言閒語、不介意別人看扁你嗎?這就是其中一個令我們怕人的原因。即使姨媽一家其實都是很好的人,不會看扁我們,但對我媽媽而言,心理上亦會看扁自己、自慚形穢。

不要怕被別人嘲笑,因為這是必然會發生的!

讓我們看看馬太10章25-26節,這裏說明了怕人的一個重要因素︰「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這裡主耶穌叫我們不要怕人,他擔心我們怕甚麼?就是怕別人的閒言閒語、怕別人對自己的看法、怕別人排斥自己。而主耶穌則告訴我們不用多想,因為這是必然發生,是無可避免的。

主耶穌說我作為你們的主,別人也罵我是魔鬼,因為別西卜就是鬼王的意思,而你們作為門徒,可以預計到你們是一定逃避不了別人的批評,這是必然的結果。其他人都嘲笑主耶穌,除非你不作他的門徒,否則你跟別人說自己是主耶穌的門徒的話,別人當然也會嘲笑你。

隱藏的事,最後必然會真相大白

但主耶穌叫我們不要怕。為什麼?因為掩蓋的事一定會真相大白,神一定會還你一個公道。但你對神有沒有這樣的信心呢?二十多年後,我媽媽終於相信神,受洗歸入神。她當時說她相信神,並加入這個教會,因為知道這個教會是真的,不是假的。她看見她的兒子相當貧窮,從他的貧窮就知道這個教會是不會斂財的。現在很多教會都斂財,這就是一個問題。正如她以前去的教會都是很有錢的,但她知道這個教會是不一樣的。她的兒子在這裡服侍多年仍然是很貧窮,就知道這教會是不會欺騙人的。正如聖經所說,掩蓋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到了那時候便知道誰是對的、誰是好的,最後我媽媽亦跟隨了神。

所以不用怕別人怎樣誤會你、怎樣看待你、怎樣去敗壞你的名聲。不打緊的,因為隱藏的事最後必然會真相大白,神一定會幫你清理這些誤會。我們不用緊張自己的名譽,要把這些都交在神的手裡。最重要當然是我們做事要良心無虧,我們不要害怕別人怎去評頭品足。如果你有這個死穴、如果你怕人的話,當你的名聲被人中傷的時候,你一定會害怕那些小人,怕那些隨意中傷人的惡人,你亦不敢去得罪他們。但主耶穌說不要怕,因為主耶都是一樣受人批評。這是怕人的第一個原因,怕別人中傷我們、說我們壞話。

生活不穩定的恐懼使人妥協

第二個原因,讓我們看馬太10章28-31節︰「那殺身體的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要貴重。」在這段經文中多次出現「懼怕」這個詞語,這對很多人來說都是一個死穴。這節經文中提到另一個我們會怕人的原因,因為他們能傷害我們,除了在言語上傷害我們的名譽,亦可以在身體、物質的層面傷害我們。這裡所指的當然是一個極端的例子,指出他們甚至可以殺害我們,但這暫時並不是普遍的。

這份傷害當然還有其他方面,例如在香港社會比較普遍的就是經濟上的傷害、損失,這會直接影響我們肉身生活的質素。你居住的環境如何、身體健康與否,都會與經濟有關連。這亦解釋了為什麼一般人最怕的就是老闆,因為你的工作在他的操控中,而工作就是收入的來源。沒有工作,便會影響居住環境、生活質素,總而言之什麼都會受到影響。雖然說丟了這份工作,你也未必害怕會找不到其他工作,畢竟有手有腳,總不致於餓死。但要找一份新的工作實在是一件麻煩事,我相信找過工作的人就會明白當中的苦處。找工作要每天看報紙、上網,又要寄求職信、面試……所以最好能安安穩穩地留在原來的地方繼續工作,這一切找工作的過程就可免則免。如果要供房子的更是如此,因為找工作的過程中會有一段時間沒有收入,少則三個月,多則半年甚至更長,在這段時間裡也會有經濟上的損失,對他們而言最好可以平平安安地過日子。

神才是我們的老闆

很多人都會怕老闆,害怕得罪老闆後將來的日子就會很難過,這就是問題所在。正因如此,老闆說要加班便加班,老闆說要回公司便回公司,要做完這項工作才可以放工,就唯命是從地去做。即使不是「炒魷魚」,但在公司中給你看臉色,自己亦不是味兒,所以最好便是順從老闆的指示。

當我任教師的時候,我會尊重我的上司,但絕不會上司叫我做什麼就一定跟著去做,我會看他的理由是否合理,因為我的立場是:「神才是我真正的老闆」。但很多人的態度卻是相反︰我的老闆就如神一樣。對我來說,神才是我的老闆,校長亦不是我真正的老闆。神要叫我留在這所學校,沒有人可以把我趕走;但如果神要我離開這學校,則沒有人可以留住我。你們作為一個信主的人,有沒有這觀念呢?神是掌管全天地萬物的神,一切都在祂的手中,絕對不在任何一個人的手中。聖經中說無論那人身份多顯赫、多有權勢,只要他的氣一停就什麼都沒有了。

所以我的工作態度就是看神叫我做什麼我便做什麼。記得當時我在學校教書,其實也不是教了很長的時間,約一年半左右,遇到一次學校的大型活動,當時校長出了一張通告,要求所有大學畢業的教師都穿上學士袍參與活動。當時的教育制度分為兩級,有些是文憑教師 (CM),大多是讀教育學院畢業的;有些則是學位教師 (GM),即是大學畢業的教師。學校當然希望擁有越多大學畢業的教師越好,特別是以前只有很少大學畢業生,所以校長要求所有大學畢業的教師全都穿學士袍上台,希望藉這個機會展示學校的實力。但當時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很好的做法,一方面我覺得這樣做是在炫耀自己的身份,另一方面我亦不希望在教師的圈子中分階級。而且這是一所基督教學校,校長自己也是基督徒,所以我覺得基督教學校不應該像世界一樣的方式去做事。最後,典禮當天我只是穿上平日上班的衣服,換了是你,你又有沒有這樣的膽量?校長已經出了通告要求大學畢業的老師穿學士袍,而你卻只穿平常的上班服。當然我的工作態度及面對校長時的態度是如常的,但在校長眼中卻不是這麼一回事。其他的老師當然都服從校長的指示穿學士袍上台,但我卻沒有特別擔心校長會因此認為我不合作,我只關心神是否喜悅我所做的事情。

如果要發光,你就需要有膽量為了堅守真理的原故,不向上司妥協,甚至和他發生衝突。上司是可以隨時「炒你魷魚」 (開除你)的,亦可以不再跟你續約,對他們而言這是很容易的事情,所以為什麼大部分人都只會對上司說「OK」,順應上司的所有指示。

還有一次是在新學年發生的。新學年當然要重新安排各方面的工作。去年我是學期中入職,所以之前的老師做什麼工作我就接手照著做。在新學年,校長希望我能夠教高年級,但之前我教的是低年級。教高年級的工作比低年級的繁重,而我當時教書的目的是希望在學校內傳福音,所以不想用太多的時間及精力去做教書的工作,希望能夠繼續教低年級,怎料校長卻安排我教高年級。當然這是正常合理的安排,因為一般文憑教師的學歷較低,所以主要教低年級,薪金亦較低;而學位教師的學歷較高,就自然需要教高年級,薪金也相對較高。但我工作的目的不是為了人工,我著重的是福音工作,所以不希望投放太多時間在教書工作上。最後,我只好去見校長,告訴校長我的心意是希望去傳福音,所以不想教高年級。我甚至提出領文憑教師的薪金,希望校長安排我去教低年級。校長最後答應了我的要求,讓我教低年級。

如果這件事是神想我做的,就一定可以成就,因為這事不在校長的手中而是在神的手中;如果這件事是神不想我做的,這絕不會成功,但如果神想我如此行,就一定不會有問題。到了9月開學的時候,當我查看所領的薪金,發現薪金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因為這已經是我在這間學校工作的第二年。作為信神的人,你要絕對肯定一切都是在神的手中,而不是在人的手中。一切的決定並不在於你的上司,而是在於神。你能絕對肯定嗎?如果你絕對肯定一切都在神的中,你還害怕什麼呢?聖經中提及如果不是天父的心意,一隻麻雀都不會掉在地上,那為什麼你會掉在地上呢?

要有膽量為真理站出來

盼望大家都能夠在這方面有所改善。如果你有「怕人」這個問題,便要以此為目標,讓你的光照在人前,將你的燈放在燈臺上,不要放在不顯眼的位置。你要有膽量站出來,為真理、為公義站出來,甚至蒙受任何損失也在所不惜,不管是經濟損失、人身損失、名譽損失,完全沒有問題。你要有這份膽量站出來,為真理作見證。如果沒有這份膽量,人是不能作世上的光,也不能勝過世界。

你們一定要勝過害怕人這事情,不要怕別人怎樣去看待你,怎樣去批評你、中傷你,只要你能問心無愧,終有一天會真相大白,他們會知道是他們自己做錯了。你們亦不要怕別人會迫害你,令你蒙受損失,甚至令你生活變得艱難。要知道一切都在神的手裡,如果神不願意,這一切都不會臨到你身上;但要是神願意,這一定有他美好的心意在當中,他正藉此雕琢、造就你的生命,所以你完全不用害怕。

聖經中形容摩西「不怕王怒」,即是不怕皇帝的忿怒。我自己不過是不怕校長,但校長比起皇帝-摩西當時的王就是指埃及法老王,這就更厲害了。今日的總統和國王會有很多制肘和牽制,但當時的法老王就是一切,他就是王法,他一聲令下就可以將你誅九族。儘管如此,摩西仍不害怕,甚至去跟他理論、據理力爭,要求法老王釋放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摩西連法老王也不懼怕,所以他可以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為什麼神可以使用摩西去釋放以色列人?因為他不是奴隸,摩西並不是怕人的奴隸,他是一個自由的人,所以他可以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得到自由。

你又是否一個自由的人?抑或你仍是一個奴隸?是一個為他人眼光而活的奴隸、是個怕被別人評論的奴隸、是你的上司的奴隸?這樣你就不是一個自由的人,當然這樣你也不能成為世上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