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

李馬可牧師主講

「世上的光」的講道系列指出作基督徒的任務是作世上的光。作世上的光是需要和世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否則不能作光。但要和世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是需要有一份信心、勇氣,一份受苦的心志,才能夠和罪斷絕,才能夠遵行神的旨意。很多時候,我們想做,但做不到,原因是我們仍然停留在心靈願意,肉體軟弱的狀況,所以我們需要克服肉體軟弱的情況。主耶穌給予我們一個方向:「警醒禱告」,去克服肉體軟弱的情況。

靈修是否聖經的教導?

我今天會繼續關於「警醒禱告」這個題目。上一次我只能集中在警醒這一方面,所以今天會講解「禱告」。在說這個主題之前,我首先要糾正一個普世性,無論是教會,或是信徒,或是學者的錯誤觀念,這個錯誤觀念就是關於靈修。

靈修是基督徒每天做的事情。我想所有人都會跟你說,叫你每天靈修。一個好的信徒都會盡量遵行這個基本要求。因做基督徒最基本的三件事,就是返聚會、每天靈修和傳福音。

關於靈修,我想問一個問題。聖經裡有哪一處教導信徒需要每天靈修呢?有好多事情我們沒有認真反思。當我們認真反思的時候,就會發現很多被奉為金科玉律的事情,是沒有聖經根據的。聖經哪一處說我們需要每天靈修呢?哪一處叫我們用十五分鐘、半小時,甚至一小時去靈修、去讀經、祈禱呢?如果聖經沒有這樣的教導,為什麼今天的教會所有人也談這個教導呢?當然是因為教會不著重聖經。

聖經教導什麼呢?聖經只有教我們不住的禱告 (帖前5:17),又或者恆切的禱告 (西4:2),或者竭力的祈求 (羅15:30)。我從來沒有看見靈修這一回事。難道人人也說就會成為事實嗎?聖經有沒有提及反而毫不重要?我們到底是跟從人還是跟從聖經呢?這是常常出現的問題。

當然我都明白,很多信徒不懂得什麼叫不住的禱告,覺得不住的禱告很困難。所以牧者出於好意,去幫助他們將這些教訓簡化,成為一些容易明白、也容易遵守的規條,例如每天用四十五分鐘祈禱、讀聖經。不住的禱告應該是不可能的事吧!如果我是教書的,我大概不可能一邊教英文,一邊禱告吧?太難了,將它簡化吧!這原意是好的。

問題是「恆切的禱告是否等同每天的靈修呢?」如果是那樣就沒有問題了,多謝你們的簡化,令事情更容易理解。若兩者並不相同,那又會如何呢?那就是用人的遺傳,代替了神的說話。這是很嚴重的事情,一條非常嚴重的罪。主耶穌在馬可福音七章就是講這方面的事情。馬可福音7章7-8節:「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又說,你們誠然是廢棄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

主耶穌在這裡強調了三次將人的吩咐或遺傳,代替了神的誡命,也就是廢棄了神的誡命。法利賽人的律法主義也是這樣建立起來。你想他們是存心害人嗎?他們不是存心害人的,而是當有人不明白聖經的道理如何遵守,他們就建立一些規條、一些指引。你不懂如何守安息日,不知道有什麼事情可以做,有什麼事情不可以做?好!我們的拉比便出於好意告訴大家,哪些事情可以做,例如可行多遠的路、可以行多少公里、今天不要生火、要煮食就需早一天把飯菜預備好,今天不用生火也有東西可吃等等。

你明白嗎?他們是出於好意,想透過清晰的指引幫助信徒遵守律法,方便信徒去跟從。律法主義就是這樣而來,就是為了方便信徒遵守神的誡命而生的。

問題是最後他們所做到的,真的是神的誡命還是人的想法、人的指引,而不是遵行神的誡命呢?為什麼兩者之間有那麼大的分別呢?他們的原意本是幫助你行神的誡命的。

神的誡命是屬靈的

這是因為他們不掌握一個非常重要的道理-神的誡命是屬靈的。你將它降低成規條、誡命、律法、指引,讓它變得容易。能夠簡化便最好不過了,這樣人才可以實踐、去實行神的誡命。否則大家都不會明白什麼是不住禱告。他們的原意是想幫助人的,但問題是用了人的方法。神的誡命以及全部的教導,都是屬靈的。你將它帶到屬人的層次。沒錯,定立了指引,大家便會清楚明白每天要花45分鐘靈修,但這已經不是神的誡命了。

屬靈的事當然是困難的,所以我們自作聰明,嘗試將屬靈的事情說得具體點、清楚一點、屬人多一點。但這樣真的可以幫助信徒遵行神的說話嗎?這只不過將屬靈的事情變作屬肉體的事情。那麼屬肉體的人當然很高興,但我們能否這樣做呢?去把路弄得闊寬點,令路不再難行。現在我們將屬靈的原則簡化為每天可以做得到的規條,所以全世界絕大部份的基督徒都認為若我每天靈修、讀經、祈禱,最低限度也會合格。即使得不到5星星的分數 (編:香港公開考試的最高成績等級),也可算是一個能得到等級3、4,一個中規中矩的基督徒吧?合格應該不成問題吧?我每一天都守得很辛苦啊。

但聖經的恆切禱告逐漸被人忽略,人只知每天靈修。這不是用人的遺傳代替了神的道理嗎?恆切禱告變成可有可無,每天只需靈修、讀經便可以了。聖經如何說?聖經說晝夜思想神的說話,這教導也變得可有可無,因為沒有可能晝夜思想吧!即使作夢都想著神的說話嗎?發夢我可控制不了,太難了!我們需要將屬靈的事簡化。

所以聖經的所有說話我都不用理會了,每天謹守人的吩咐,靈修、讀經,這樣就能合格。傳道人只會要求你每天靈修。如果有傳道人叫你晝夜思想神的說話,那麼我很想認識那位傳道人。最後,神的話語就不再需要深究,因為我已經合格了吧。但如果沒有這些替代品,那麼即使多困難也好,我也被逼要面對它了。

神的說話當然是困難的,沒有人說這會很容易。但至少你知道,我還是不合格、還是缺乏。這樣我們才會去尋找,由東到西去尋找神的說話。但我們已經吃飽了,已經沒有需要尋找別的東西,其他的事情都只是錦上添花、一些粉飾太平的東西。

應重視祈禱的質素

為什麼我們要強調用一段的時間作靈修,而並非重視我們在讀經、祈禱裡的質素?以致我們強調在這段時間做了這個動作,這是用時間可以量度的嗎?不!是用質素去量度;不是例行公事,作了便算。無論你如何嚴格遵守,都是毫無意義的。

問題不是我們有沒有每天靈修,問題是我們有沒有每天親近神。在四十五分鐘的靈修裡,有沒有親近神呢?如果沒有,這四十五分鐘完全不值一提。你說:「什麼也沒有?我四十五分鐘內真的有祈禱、讀經啊。」「但有沒有接觸過神呢?」你回答:「我不太知道啊。」那麼我不太知道你有沒有按著聖經的指示去親近神。每天靈修和每天親近神當然是兩回事。絕大部份每天有靈修的基督徒,不一定每天都有親近神。如果沒有親近神,但當作自己已經靈修了,那豈不是自欺嗎?我們要小心。

律法、規條和真正神的說話,表面上是相似的。但究竟內涵是如何呢?那麼要深究才知道。我花了十五分鐘說這一點,因為我不想信徒被誤導,認為自己很努力遵行、每天靈修就是守住基督徒的本分。沒用的,這只是外表。你要看裡面的質素如何,不只是看外表的行為。你禱告的質素是如何呢?禱告的生命是如何呢?有沒有每年在進步呢?還是每年禱告都是這樣子呢,只是按著禱告事項重覆說一遍。如果你的禱告生命沒有進步,那麼你的屬靈生命都很難有進步。禱告生命和屬靈生命應該難以分開。

聖經如何說禱告呢?當然有不少原則。如何才是真正的禱告?今天我們會講兩個關於禱告的最基本原則。如果沒有這兩個原則,可能那根本不是禱告。

禱告原則一:絕對的坦白

第一個原則就是絕對的坦白。撫心自問,你在禱告的時候對神是否絕對的坦白呢?很少基督徒會絕對坦白。很少人會絕對坦白,人習慣了以最好的一面去示人。當你見人的時候,你會好像我今天這樣,打一條領呔。這是我們的習慣。我們不會隨隨便便地打扮。我們會化好妝、整理好髮型去示人。甚至在言語上,我們在家裡說話和在對著一大群人說話都可以很不同。將最好的一方面示人是我們所有人都知道的。這不是最大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就是我們去到神的面前都是這樣,以最好的一面去見神,在神面前規規矩矩。你對神說話的語氣和平時說話的語氣都不同了,用的詞彙又不同了。在神面前禱告我們自動自覺會說順耳的說話,合神聽的說話。我們本來好憎恨某一個人,可能是弟兄姊妹或是公司內某一個同事,但到神面前禱告呢?我們不會這樣說的,我們會求神幫助他有些改變,或者求神幫助自己可以接納他。我們不會告訴神,我真的好憎恨這個人,恨之入骨。在神面前你不敢說這些事。但這是你的真面目啊!你覺得神想你說謊,從而表現得大方得體嗎?想說得好聽一點?你以為現在是要去神面前演說嗎?

所以問題是我們已經習慣了用最好的一方面去示人,以致我們不是真的絕對坦白。我甚至懷疑我們對自己是否真的絕對坦白。我相信應該不是。很少人願意面對赤裸裸的自己。赤裸裸的真相是令人難以接受的。我們不想承認我們還有很多地方上想逃避委身、有不想付代價的傾向,或者我們裡面還有很多的私慾,我們隱隱約約地知道,但我們不想看清楚,不想去面對它,知道了便立即將它放在一旁。

赤裸裸的真相是很難接受的。而警醒禱告就需要坦白,需要面對事實的真相。否則如何警醒?你閉上眼,因為你不喜歡事實的真相,這好明顯是你不想警醒,你想睡覺,不想看見事實。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作警醒禱告的示範

什麼叫警醒禱告呢?當然我會看聖經裡面所說的。我們回去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主耶穌教導門徒,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而主耶穌就親自示範什麼是警醒禱告。你會發現主耶穌教導門徒的事,他都會親自做。他展示最完美的示範,何謂警醒禱告。門徒一點警醒之心也沒有,魔鬼攻擊他們,他們完然不知。主耶穌說他們今晚會跌倒,門徒就是不相信。但主耶穌信完全明白一切將會發生的事,包括魔鬼如何攻擊門徒,門徒會如何失敗,一切他都完全知道。

在這個警醒的狀況中,主耶穌如何禱告神呢?今天我們集中在第三十九節,就是主耶穌的禱告:「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這就是主耶穌禱告的內容和重心。當然他禱告了不短的時間,不只一句說話。我估計主耶穌應該禱告了半小時,甚至一小時。因為他回來的時候,十一個門徒全都睡著了。即使他們剛剛上山,做完運動,也沒有可能那麼快入睡。

這裡主耶穌和神說什麼?「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這杯是什麼?應該很簡單,大家都會知道,就是背上十字架。即是「倘若可行,求你叫我不用釘十字架。」我是否聽錯了?主耶穌向神說,求你讓我不用釘十字架吧。發生什麼事?主耶穌在做什麼事?他來這個世界的目的就是為了釘十字架,這是他早知道的。他也跟門徒說了很多次,「我會被棄絕」、「被交在祭司長和文士手中,他們會攻擊我,甚至殺害我,以後第三日我會復活。」主耶穌已經預言過很多次這件事。去到最後關頭,這些事要發生的那一晚,他和神說:「不如不要作這事。如果可以的話,不釘十字架可以嗎?」你有沒有想過主耶穌是這樣的呢?

我告訴你,我看了這段經文很多年,很難想像主耶穌會不想釘十字架。你和我不想釘十字架是很正常的。但沒想過主耶穌會和神說:「我其實是不想釘十字架的。可以不釘嗎?」很難想像。去到最後一刻,主耶穌打退堂鼓,希望不用釘十字架。主耶穌不單打退堂鼓不想釘十字架,他還開口求神:「父阿,如果可以的話,求你拿開這個杯,使我不用釘十字架」。你真斗膽!神叫你釘十字架,你在討價還價?主耶穌怎會這樣跟神祈禱?所以我們接受不了。我告訴你,過去很多年,我都接受不了。主耶穌為什麼會這樣說話的呢?

主耶穌絕對坦白的程度超出我們所能想像的。主耶穌是否真的這樣?那麼我們只能接受他真的是這樣。難道你告訴我主耶穌在誇大嗎?在作文章嗎?當然不會。這是一個我們不想接受的事實。主耶穌這樣膿包嗎?你說自己要被釘在十字架上,三天後復活。只是三天啊!忍耐三天,那麼全世界都有救恩了。硬著頭皮上吧!主耶穌沒理由那麼差勁吧。所以我接受不到主耶穌絕對的坦白,主耶穌的心裡是有這樣的念頭,這樣的思想,他就承認,這是我們不能做到的。主耶穌走到神面前,一點兒都沒有矯揉造作,一點兒屬靈的說話都沒有,只是說:「我不想釘,我想將這杯拿走。」主耶穌真的可以這樣說出來。你和我有誰會有這膽量說出來呢?我們甚至不願意承認,我們不是那麼差勁。

所以,我們聽到主耶穌說這些話,我們很震驚,因為我們的思想方式和主耶穌是不同的。所以我們很多時都不明白他。換了是你和我,我們沒有勇氣去承認。但這是事實的真相。究竟事實上我們是否如此委身呢?我們是否如想像中那麼願意去遵行神的旨意呢?還是我們將一些不願意提起的事情隱藏起來,其後在禱告中說一些屬靈的說話,就覺得自己很屬靈呢?這樣你不是在禱告。

必須用靈禱告

神不跟人玩遊戲的。你不需要有門面功夫,不需要大方得體。在神面前需要絕對坦誠,因為禱告不是用口的,禱告是用靈的。靈是人最深的地方,外表的事情當然是虛假,去到最深處才是你的真我。你需要用靈才可以接觸到神。約翰福音4章24節說神是靈,所有敬拜神的人,都需要用靈去和神接觸。所以你不用靈和神接觸,神是不會聽的,是靈與靈才可以溝通。

如果不是用靈出發,作絕對的坦白,你是徒勞無功的,神不喜歡聽人演說的。當然我們需要面對我們裡面的問題。不去承認這些問題存在,我們如何去處理它呢?所以我們屬靈生命年復年沒有進步,因為我們在逃避問題。你去面對問題,才有機會處理它的。

去面對屬靈問題,不是單單求主寬恕,求主赦免,這樣不是真正的承認。因為有另外一類人是很特別的,他們樂於承認自己的問題,認為自己有不好的思念,有很多屬肉體的問題。因為他們心裡認為認了自己的罪便代表屬靈,代表謙卑。他們喜歡在人面前表現自己的謙卑,所以在人面前認罪。但他們沒有想清楚,覺得認清所有的罪便最安全,這心態這算是真正承認罪嗎?他並非在警醒當中,只是合上眼,不斷為自己加罪名,心想一定不會吃虧吧?當然不是這樣。

最大的敵人是自己

你要真正認識自己的問題。不是用口,而是要用靈,要認真處理問題。你會發現主耶穌在這裡的警醒程度是非常高的。他不單清楚知道周邊發生的事,而且他清楚到一個程度是我們不能理解的,就是他明白最大的敵人就是他自己。

他不只明白魔鬼、明白環境,更明白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魔鬼能夠引誘你、試探你,是因為你裡頭有內奸。如果你裡頭沒有內奸,沒有裡應外合,魔鬼無法試探你。所以聖經說:「神不能被試探」,因為他裡頭沒有內奸。如果你不喜歡朱古力,你完全對朱古力沒有興趣,也不會想吃。故裡頭要有內奸才行。所以雅各書1章13-14節這樣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你被試探是因為你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著,這就是內奸。很多人都問,阿當、夏娃被魔鬼試探,那麼神為什麼要做魔鬼?那即是問神為什麼要試探人呢,只不過用魔鬼作為媒介吧。所以這裡說,人被試探,不要歸咎神,責怪神為什麼會用魔鬼或者其他事情試探自己。如果你裡面沒有內奸,是沒有人可以試探你。主耶穌很清楚,攻擊不只外表那麼簡單,還有內裡。所以當主耶穌洞察一切後,就去對付內裡的問題。

禱告原則二:標靶禱告,在禱告中集中消滅「癌細胞」

第一個原則就是在禱告裡向神坦白,對自己要坦白。第二,就是要在禱告裡解決問題。如何解決問題?我們所理解的禱告只是事項式。今天要教大家的禱告不是一般紀念事項的禱告。這種禱告我嘗試為它命個名,幫助大家明白那圖像。我將之稱為「標靶禱告」。大家應該知道什麼是標靶吧,現在很流行標靶治療。標靶治療應該主要用在化療上。當人的身體有一些癌細胞,那麼就用藥物治療。一般的藥物就是殺無赦,好的殺、不好的也殺。標靶藥物就是針對性地只殺癌細胞,好細胞便不殺。這是非常大的進步。

禱告跟標靶治療差不多,但很多人的禱告都是殺無赦地大包圍。今天要教你標靶治療,就是非常精準地對著目標。標靶治療是為了治病。這個圖像適合在禱告上。標靶禱告是為了治病,消滅有害的癌細胞;大包圍的禱告就好像遞交申請書,你去到神面前遞交一疊申請書:「我爸爸想要什麼、我媽媽想要什麼、我舅父想要什麼、我自己想要什麼,神你看完便請蓋印吧。」今天我們不是談這種禱告。

今天我們要說的是標靶治療,在禱告中治病。所以禱告是一個屬靈爭戰,在禱告中治死肉體的軟弱。因為「心靈願意,肉體軟弱」,所以要警醒,明白你的軟弱出自何處,之後禱告治死它。

標靶禱告第一步是承認及處理自身的肉體意念

如何具體地在禱告中消滅「癌細胞」呢?我們回去馬太福音26章39節,就是主耶穌的禱告。這裡可分為兩部份: (1)「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就是說出主耶穌心裡的狀況; (2)「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表示主耶穌願意順服神,願意不照自己的意思,只照神的心意去成就。

表面看來第一部份和第二部份是矛盾的。第一部份的意思是,如果不用釘十字架,就不要釘吧。第二部份的意思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到底主耶穌想怎樣呢?有兩個相反的意願。其實一點也不難去理解,有誰從沒試過心中有兩個相反的意願呢?

所有人都有相反意願,即使你現在坐在這裡,也可能有兩個相反意願。一個意願就是坐下聽道,另一個意願就是先睡一會吧,眼睛都快睜不開了。我們常常都有兩個相反的意願。學生的意願就是想溫習,基督徒的意願就是想追求神;但另一個意願就是先看完這個劇集,或者上網瀏覽一下,或者讓我先休息半小時吧。

有相反意願是人類的本性。所以經文說「心靈願意,肉體軟弱」,就是兩個不同的意念。這是人類自古以來兩股最大力量的交戰。那股力量得勝,就左右著我們每一個行動,最後左右我們整個生命。主耶穌同樣會有兩個意念,所以不要奇怪,這是人的心靈和肉體。如果你覺得只有一種意念,沒有第二種意念,這就是自欺,不明白自己。

我們要早點認識肉體的意念,用標靶治療去殺死它,治好它。醫生說最致命的癌症就是那些隱敝的。起初時是全無癥兆的,當你發現的時候已經是第四期的末期了。所以你越早承認肉體的軟弱,能殺滅它的機會也會大一點。

標靶禱告第二步是運用意志,降服神的旨意

主耶穌發現了自己的情況,就在第二部份運用他的意志,「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照你的意思」。第二個原則就是運用意志,去降服神的旨意。首先,我們要絕對的坦白知道自己的狀況,然後用意志,由自己的意念變為降服在神的意念之中。這就是禱告。

降服在神的意念當中是需要時間的,所以主耶穌花了半小時至一小時去禱告,將自己的意思降服到神的旨意當中。如果你覺得沒有自己的意志,那麼就真的是天方夜譚。因事無大小,飲咖啡或奶茶,你也有自己的喜好,這是正常的。

不同的基督徒在降服到神的旨意上有不同的反應。低層次的基督徒在禱告中只為自己的意思求。有不合心意的上司,就只想神把他趕走;如果我們看中了一個名牌手袋,或是一個吸引的職位,或遇到一個心儀的對象,我們的意念就是:「神呀,求你給我吧!」這是未入流的基督徒。

稍有知識的、入流的基督徒會懂得說「求神的意思,不是求自己的意思」。但問題是,當我們說「求神的意思」時的情況是怎樣呢?因為稍有知識的基督徒也都懂得說「求神的心意」的。但這是你口裡的說話,還是心裡的說話呢?入流的基督徒都會懂得說順耳的說話,經常說「我、我、我」是不行的。所以我們會口裡說:「願你的旨意成就」,但心裡卻說:「不好啊,不要拿走我的意念!」這就是假冒為善。

人可否選擇不服從神的心意?

假冒為善就是外表行為很屬靈,但心裡不是。你心裡有另一個意念,但你壓抑它,因為你自己不敢面對。所以你心裡沒有一份釋放、自由、平安、喜樂。這種是最可怕的。

較好的情況是你有某程度上的願意。不單口講,你心裡知道神的意思是最好的,這就是心靈願意。但這個願意就好像上斷頭台一樣,天意難違,只能無奈地接受。既然神的旨意要來,我還能做什麼?唯有擁抱神的旨意。誰膽敢和神對抗?

「照神的心意」到底是什麼意思?有時候我們似懂非懂,這是關鍵所在。到底人可否選擇呢?人可否選擇人的意思或神的意思?可否不選擇神的意思?因為歷史說:「天命難違」。耶穌說:「求父不要給我釘十字架」。主耶穌可否不釘十字架?如果主耶穌不釘十字架,他就快快樂樂地生活下去,之後門徒也會很開心吧,可以嗎?那麼人類的救恩如何呢?沒有了。所以主耶穌求神將這個杯撤去,可以嗎?救恩就會這樣泡湯了。是不是如果主耶穌選擇釘十字架,那就要釘;但如果主耶穌不選擇釘十字架,但都要釘十字架呢?神的旨意必定成就,難道天命可以違抗?當然你可以猜測,但這樣不是真正認識聖經。聖經的答案是很清晰的,一點都疑惑也沒有。

主耶穌是可以選擇的。在馬太福音26章53-54節,彼得要保護主耶穌,主耶穌對彼得講:「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麼?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你告訴我主耶穌有沒有選擇?主耶穌清楚告訴彼得是可以選擇的。主耶穌說如果我要向神求,神會立刻差十二營天使來。一營的軍隊大約有六千個,十二營就是千萬二千個士兵。我想這樣足夠保護主耶穌,不需要彼得動手吧。而且十二營不是普通地上的軍隊,是天上的軍隊。沒有人可以動主耶穌一分。主耶穌可以求神,神就會這樣做。

如果主耶穌不想行救恩的道路,他是可以選擇不行的。但如果他選擇不行,聖經所預言的救恩就會失去了。這在乎主耶穌的選擇。在約翰福音10章18節,主耶穌清楚指出,這條路是他自己選擇的,是他自己願意放下性命。沒有人強逼他,是他自己甘願捨命的。

所以,我們並非沒有選擇權,我們是需要選擇的。如果我們不能選擇,那麼我們會變得只能無奈地接受。事實不是這樣的。

如果主耶穌真的不想釘,那怎麼辦呢?救恩會否就此完結?當然不會。如果主耶穌不選擇行救恩的道路,神當然會有B計劃。人也會有B計劃,神難道會沒有嗎?那麼重要的救恩,難道神會沒有B計劃?當然,神不需要有B計劃,因為神是全知的。如果主耶穌最後選擇不釘十字架,那麼神都不會選他作彌賽亞。

人也懂得知人善任,你覺得神比人更差?神知道主耶穌對他的心志是如何,所以神才選擇他。神不會出錯,不代表主耶穌不可以選擇。主耶穌完全可以選擇,而且神也完全認識主耶穌的性格和心志。

「照你的意思」的兩個層次:被動的接受及主動的選擇

所以,「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是有兩個層次的「照你的意思」。

一般信徒的理解是第一個層次:「好,我不照自己的意思,我願意接受神的意思。神竟然這樣安排,我就接受。」這是一個被動的接受。神要我被上司解僱,我就接受;神要我不能升讀這間大學,我就接受;神要我身體長期患病,我都願意順服。因為這是天意,我是不能選擇的。上司會否解僱我,我可以選擇嗎?你所選擇的,只是心裡的意念:就是心裡的順服神,或者埋怨神。我們只選擇我們的態度。這當然都重要,錯誤的態度是有嚴重的後果。

但在人生中,神會容許一些事情,是你可以選擇的。上司解僱你,你是不能選擇的。但如果兩份工作放在你面前,你會選擇哪一份呢?或者選擇伴侶。神不會指定你和那一個人結婚,如果你和其他人結婚,那些人便要死,神不會那麼霸道的。正如我上次和大家分享,在團契裡有一位年輕的姊妹,我在心中仰慕她。後來我知道神的心意,知道我不應該選擇這個姊妹,但我還是可以選擇的,選擇不聽神的心意-,繼續走自己的路。那麼神會隨你,神會給你自由。

「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的第兩個層次就是你知道神的心意,而且你主動去選擇。第一個層次是發生在你身上,你無法選擇;第二個層次是你去令事情發生,是你令那件事情發生。正如我那一次知道這不是神的心意,我可以選擇,那麼我就選擇完成神的心意,自動放棄自己的意思,並不是神要拿走那件事情。兩者有很大分別。

你要主動放棄它,這會困難得多。這就是「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的另一用法。主耶穌的禱告是求神不要照他的意思,就像我要去食麥當勞,不過不要照我的意思,不要讓我去麥當勞。如果你不想我去,就請告訴我該去那裡。你告訴我去大家樂,我就去大家樂。如果主耶穌求神差派十二營天使,那麼神是會救他的,他是可以不用釘的。但他求神,不要照我的意思,而是照你的意思給我。你想我如何,就帶我走那條路吧,我會令你的意思得以成就。

第一種是被動的:我想讀這個學科。但如果神你不喜歡,我都會接受的。但我就在這裡等,等什麼?等大學聯合招生放榜吧,如果你榜上無名,那麼你就知道這不是神的意思。你在等事情發生。信徒通常都是這樣。他們不知道這是否神的意思,就在這裡等,受環境的影響,最後去接受結果。這是被動的。

但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是另一種的意思,就是向神求「不要照我的意思」。我的心意是這樣,但求你不要照我的心意。如果這不是神的意思,即使這件事交在我手上,我也不要。即使大學錄取我,甚至香港大學錄取我,如果我知道這不是神的心意,我也會寫信給香港大學,說:「對不起,我不想入讀你們的大學,因為這不是神的心意。」主動就是這樣的意思。

第一部份的意思是我們說:「主你決定吧」。第二部份的意思是神說:「你決定吧。我的意思是甲,你的意思是乙。你自己決定遵行哪個意思。」這就是你去遵行神的旨意。所以主耶穌求神,不要照他的意思,只要照神的意思。你要知道,主耶穌求神做什麼,神就會做什麼。主耶穌是否知道神的意思,要他釘十字架呢?我想主耶穌不會不知道吧。到那個階段,我想門徒都開始知道神的心意了,更何況主耶穌?主耶穌已經多次說明聖經的預言。

所以,主耶穌的禱告是這樣解釋的:「倘若可行,就求神你不要叫我釘十字架。」這是大有可能的。為什麼?在神凡事都能。在馬太福音19章26節說在神凡事都能,叫駱駝穿過針眼也可以,這是完全違背物理原則的,但對神而言便絕對不是問題。但主耶穌接著說:「即使可行,也不要照我的意思。」千萬不要以為禱告是:「我的心意是想這樣,請神你給我吧,照做吧。」不要如此。事情即使是可行,也不一定是神的心意。禱告是:「只要照神你的意思做。」所以主耶穌說:「我想你的心意成就,多過我的心意成就。雖然我的心意是這樣,但我祈求神你的心意成就,我不想我的心意成就。」

禱告的精華:治死自己的意念

以上就是禱告的精華:令自己的意思降服,去治死自己的意念,完全降服在神的旨意當中,不要照自己的意思。主耶穌在第一句就承認他有自己的意思。若你說:「神你喜愛怎樣做便怎樣做」這是一種自欺。當中你仍有你自己的意思、有自己的喜好。在禱告中,就是要棄絕自己的喜好,我只要神的意思,因為神的意思才是最寶貴。這就是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