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過罪

李馬可牧師主講

在接續新生命-新人類的系列之前,讓我複述之前所說的一、兩個重點以加深大家的印象。

這系列主要讓我們清楚知道,做一個基督徒不單是行為上的改變、守一些規條或道德標準,最重要的是我們生命本質上的改變,我們的行為是要在新生命中流露出來。就如聖經所說,一棵好樹會結好果子,這是一棵好樹的生命的自然流露。但假如你將重點放在所結的那顆好果子上,情況可能是你模仿別人所做的事情,而忽略了裏面真正的生命。

基督徒是新人類

早前我也列舉了一些神怎樣改變我生命的事情和例子以作說明。如果用「脫胎換骨」來形容我是一點兒也不過份。當我認識神,神改變我生命之後,我的親戚說我簡直變成了另一個人,跟以往完全不同。我是在外國認識神的,當我回港後,我的姨媽所給我的評語是:「怎麼幾年不見,你整個人截然不同?」當然這改變不是因為我接受高等教育,學習到知識所引致的,而是生命上的改變使我整個人如脫胎換骨一般。其中一個例子是從前的我很看重金錢,但奇怪的地方是,當神改變我之後,我看金錢只是很普通、不重要的東西,更可以說,看它為糞土,甚至到一個地步,將自己所擁有的東西都拿出來,奉獻給神去幫助其他人。在過程中,並不覺得辛苦,也不覺得為難,沒有強迫自己為了遵守規條而做。不是這樣。而是我整個人的心態、價值觀已經從內裏改變了。關於一些壞習慣,例如喜歡賭博、打麻將等,我不用特意去戒掉,而是當神改變我之後,我裏面的生命改變了,生命變得更充實,更有活力和盼望。很多人受各樣的壞習慣捆綁著,因為他們的生命過於空虛,沒有意義,以致他們需要尋求很多東西去填補他們空虛的生命。所以問題不是你要去戒掉這些惡習、那些惡習。戒掉它們沒有多大用處,因為假如你裏面的生命沒有改變,縱然你戒掉一切,生命仍然會像以前一般空虛、沒有人生的目標,這是沒有作用的。

所以我要跟大家說,聖經裏面一個非常重要的教訓,作基督徒並非是行為上改這個、那個,而是生命的徹底改變。聖經提到這個新生命的訊息,正如上一次我所提及,這個生命不僅就你個人而言是新的,而是新的人類。這是聖經用的字-「New Man」。New Man並不單指是新人,而是新的人類。不僅你和以前不同,而是你和舊的人類,和以前世界上曾經出現過所有的人都不相同,是新的人類、新的品種。而且,這個品種是前所未見,從未在這地球上出現過。這是聖經所用一個非常強烈的字眼,但是聖經不怕用這字,因為它說的是一件真實的事情,我經歷過這樣真實的事情。

我在這裏要稍加補充,很多基督徒不明白這方面的事,這是十分可惜的,他們很隨便的去用「新生命」、「重生」這些詞語。相信很多人都聽過:「重生的基督徒」、「我已經重生了」等。但問題是他們不明白甚麼叫重生,甚麼叫新生命,以致他們說的時候,只不過是說一些空泛的話,這些空話就等同謊話或一些標籤。他們以為相信了耶穌,便是新的人;決志相信耶穌,便是重生。事實上,對他來說,那只不過是新的身份、新的地位或新的標籤。如果你要他形容一下,他得著的新生命、重生之後到底是如何、在什麼地方變成新的、怎樣改變的話,那恐怕他說不出來,因為事實上並沒有甚麼新的地方。所以那只能算是一個口號。

但是聖經說的新生命是有實質的,到一個程度是可以說出來,看得見和觸摸得到的,完全不是紙上談兵。以下便要指出這個新生命的其他非常奇妙的地方、奇妙的性質和特質。新,到底有何特別呢?這個「新」不僅是你和以前不同,而是你和以前在地球上出現過的人類是完全不同的品種。這的確是一個很高的要求。但聖經不害怕用上如此強烈的字眼來形容。

新生命的特質是有能力脫離和勝過罪

這課要說的新生命的特質,是有能力脫離罪,有能力不犯罪!要清楚記著這一點。這一點是新生命的精華所在,它的核心就在這件事中,也可以說是新生命的註冊商標。每一樣東西都有其註冊商標,而這個就是它的註冊商標、是它的標記。一個新生命是有能力脫離罪、勝過罪、不犯罪。若你是一個基督徒的話,你可以用這一點來量度自己,便可以清楚知道,到今天為止,你有沒有新生命?這就是新生命的標記,若你的生命沒有能力脫離罪的話,那你還沒有新生命。千萬不要自欺,也不要被人的花言巧語欺騙。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教會、傳道人和基督徒,他們會說很多不同的道理,用花言巧語來騙人。對他們來說,生命還未脫離罪,但卻不想放下基督徒這個身份,於是他們只好在兩者之間取一個妥協而自欺,認為一個基督徒的生命未脫離罪是可以的,並用盡各種方法去解釋。別讓他們這些花言巧語欺騙你們,新生命最基本的標記就是脫離罪,若到現在你還沒有能力脫離罪的話,你不可以算是有新生命。

在新約聖經中,罪第一次出現的地方,就是馬太福音第一章,新約第一本書的第一章已經發生。1章21節,這是天使對約瑟說的話,說到他將要娶的太太瑪利亞的事情:「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這就是新約第一次出現罪的地方。這裏亦說得很清楚,耶穌來的目的是什麼。主耶穌愛我們,所以來到這個世界上。不錯,主耶穌很愛我們,來到這個世間,但目的是甚麼呢?不只是照顧我們、親近我們、聽我們祈禱,這些並非他來的主要目的。他是要將他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若他不能夠把你從罪惡裏面救出來便是他的失敗,他不能完成在你身上的工作和心意。這是最基本的事情,其他一切都只是次要。而且這事和他的名字也有關係。給他起名叫耶穌是因為這名字跟我們脫離罪大有關係。若他並非要救我們脫離罪,他用不著叫耶穌,可以叫其他很多別的名字。

耶穌 (Yeshua)的意思是甚麼?「耶」是神的名字,舊約裏面所稱呼的神是耶和華,全名是耶和華,但簡稱就是一個「耶」字。就如你們的名字也有簡稱,例如Michael的簡稱是Mike; Thomas的簡稱是Tom。「耶」那部份是指神,神的簡稱。而Shua是希伯來文,它的意思是拯救。耶穌的名字就是「神拯救我們」 (God Saves)。神要拯救我們甚麼?就是從罪惡裏面救我們出來。所以他來的目的就從他的名字上清清楚楚地表達出來。神要將我們從罪裏拯救出來,這就是耶穌要來到這個世上的主要任務。即是說,若這件事情沒有在我們身上實現的話,我們便枉稱基督徒,因為我們連基督徒最基本的質素都沒有。明顯地這個字也清楚表達出,是「神」拯救我們- God Saves.只有他才可以把他的百姓從罪惡裏面救出來,不是我們自己可以做得到,沒有人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做得到。所以說,新人類便是這個意思。人靠自己的能力永遠不能達到的水平,只有神才可以做到,只有他才可以拯救。神的救恩-賜給我們這個生命,我們才可以脫離罪。這就是新生命、新人類一個很重要和很基本的一個特徵。

大部份人不會承認自己是罪人

當然我們需要看清楚關於「罪」這一個部份。你對罪的認識有多深?什麼是罪?或者更直接,你認為自己是罪人嗎?你認為自己有罪嗎?世界上絕大部份人的回答會是:「我不是罪人」、「我甚至是模範市民」。在學的,可能會說自己是模範學生。當你問校長或老師,他們會說你是品學兼優。學期終結時,你更會上台領獎。我怎會是罪人?你看我品學兼優,若你不相信的話,不妨看我的成績單!上面的確寫著品學兼優。我不是罪人!那誰是罪人?那對騙綜援的法官夫婦,那才是罪人!作為法官卻幹騙人的事情。又或者那些青年虐待動物,甚至想放火燒死一頭貓,那樣殘忍的才是罪人。但我卻從來沒有幹過這樣的事情,我從沒有燒死過一頭貓,那樣的人才是罪人。我是如此品學兼優,縱然偶爾頑皮一點。年青人頑皮是在所難免的,不是嗎?我承認我並非完全,但世界上怎會有一個人是完全的?每個人都不會是完全的。雖然我並非完全,但我卻不覺得自己是個罪人,我只是在某些方面有瑕疵,例如三次忘記帶功課被記小過。被記小過不算是罪人吧?甚至我會覺得自己是個好人。

你覺得自己如何?罪人還是好人?若由10分到負10分,你會給自己多少分?正10分?0分即是什麼都沒有,又沒有罪但又不是好,好壞都沒有。但若有罪,那應該是負分吧。我想很多人都會取70分,或者65。可能你覺得自己品學兼優,會給自己100分,是嗎?每個人都會這樣看的。很少人會給自己10分、20分,負分更少,除非他是汪洋大盜。但汪洋大盜也未必會覺得自己有罪,他可能會覺得自己為勢所逼,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本來不想殺你的,但若不殺你,那被殺的就會是我。那只好殺你了,你死比我死好。」你也看過這樣的電影,每個人做壞事總有自己的理由。然而,他不會給自己零分甚至負分。

靠自己永不能抗拒罪

這就是問題了。很多人基本上都會覺得自己是個好人,雖然不算是頂好,但也不差!更不會覺得自己是個罪人。但你能夠說自己從沒有犯過罪嗎?你可以一星期不犯罪嗎?七天不算很久吧。下星期你可以告訴我:「牧師,上星期,從星期一到星期天我都沒有犯過罪。」較早前,我曾跟一位朋友查經,談到這方面的問題。這位朋友不相信,認為不犯罪便不犯罪,沒有什麼大不了。由於我們查經是一週一次,所以他便提議嘗試一個星期內不犯罪。到第二週查經的時候,我問他進展如何,他的回答是過去的星期不算數,因為他的弟弟不知出什麼亂子,整個人好像發瘋似的,不斷的煩著他,幾乎到了瘋癲的地步,所以便跟他吵了數次,激烈的程度就像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一樣。所以不能正式計算,下星期再開始。但到了下週再嘗試,他仍然失敗了。我也不曉得他還要嘗試多少次才肯認輸。對付自己的罪是很困難的,你會很辛苦地嘗試去忍耐、再忍耐,抑制自己。但事實不是這樣,所以我說是你的生命需要改變。若你問我一星期不犯罪可以嗎?我會說這是一件很簡單的事,不是可以不可以的問題,而是對我來說,根本上毫不困難。當你的生命被神改變了,你便有這個能力。正如聖經說,遵守他的律法,並不困難。這就是新生命的能力。並不是因為我是一個很有紀律、能吃苦的人,不是這個問題,也不是這個原因。而是神的能力在我們裏面,這個就是分別。

人只靠感覺故忽略小罪

對很多人來說,雖然他不能夠說自己沒有犯罪,但也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他們從不會覺得兩者之間有矛盾。原因在哪裏呢?他會說,這些都是小罪,偶爾犯小罪不算嚴重。犯小罪不算是罪人;窮兇極惡、作奸犯科的才是罪人。我們這些算是好市民,例如看見不法的事情會打電話報警、看見有人偷車也會報警。說不定警訊會頒一個獎章給我,當我是模範好市民吧!若偶爾犯小罪,不要緊。他們感到很安然,很舒服,不會覺得有任何不妥當。大家豈不是在這樣的情況?犯了小罪,良心仍會覺得很安然,這正正是問題所在。大家不覺得有問題,因為大家都是靠feel (按:感覺)而活。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是靠感覺,所以不覺得有什麼。「覺得」是一個feeling (按:感覺)。偶爾你覺得沒有什麼是因為你feel不到。

你知道很多疾病都感覺不到,例如癌症。你看過這樣的廣告嗎:「我才二十歲,這些事不關我的事。我的丈夫是我初戀情人,這些事不關我的事。」完全感覺不到有任何問題。所以不是靠feel,而是靠驗身。人就是這樣,靠感覺。犯了小罪,但不覺得是什麼,認為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沒有影響我的生命,我已經很好。我不覺得這麼小的罪有何問題。這完全是感覺的問題。若你判斷任何事情都靠感覺的話最終一定會自取滅亡。不單病是如此,很多其他事情也是如此,不可以靠感覺。罪的問題不一定是你感覺得到。罪的問題當然很嚴重。正如疾病、癌症,很多人到了癌症末期都不知道。正如一個我所認識的人,他因為其他一些損傷找醫生醫治才發現自己得了癌症。不僅有癌症,而且還擴散了。於是他立刻在醫院裏進行各種治療,包括放射性治療。是的,他完全感覺不到,沒有疼痛,沒有不適。罪同樣如此,罪當然可以帶來很嚴重的後果。這世界上的苦難就是這樣。人很奇怪,很喜歡投訴這個世界上很多苦難。我告訴你,神為何容許這個世界上有如此多的苦難,因為你不是要feel嗎?你說你不知道罪的痛苦,神就給你感覺一下。若把這些苦難都拿走,那我不知道人還怎能去明白罪的痛苦其實可以到一個怎樣的程度。只不過這些痛苦不是臨在你身上,而是在其他人身上。所以你便沒有辦法把罪的痛苦、苦難和罪連在一起。你不需再問為何神容許世上有這麼多的苦難,他是要讓我們知道什麼是罪。若將苦難都拿走,那我們永遠都無法明白罪的嚴重性。

聖經不容許小罪

很多人都認為小罪沒有什麼問題。只不過是小事一樁,不用那麼緊張吧?讓我們看看聖經有什麼看法。馬太5章21-22節:「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主耶穌說,從前有人說過不可殺人,聖經第六誡也說不可殺人,當然一般人也沒有殺人,所以對自己絕對安心。不可殺人,對,我沒有殺人、沒有傷人、也沒有害人,所以與我無關。是嗎?不是,主耶穌說,雖然有些人和你說這方面的事情,但我卻要跟你說另一方面的事。我告訴你們,不只是殺人那麼簡單,我要告訴你的是,凡對人動怒的,心中對人或弟兄懷怒的、不滿意、不喜歡他的、甚至出言不遜、罵他的,都會受審判。罵他拉加,意思即是蠢才,白痴,是指力量方面。又或者罵他魔利,意思指道德上的敗壞、不敬虔的人或者是貪心的人、心胸狹窄,容易記仇、愛到處說是說非等。

一個是罵他能力有問題,而另一個則罵他道德層面有問題。你有沒有試過這樣罵人?在憤怒之下、發脾氣的時候,同學之間,同事之間,或者在家庭中或兄弟之間。例如你的兄弟常常佔用你的電腦,或者拿了你的東西自己使用等等。沒有人從沒試過不發脾氣、不罵人的。而且我們不僅這樣,甚至更厲害,會說粗言穢語。學生也一樣,當他們在很憤怒的時候亦會說髒話和咒罵人,例如「你去死吧!」若說這些嚴重咒罵的說話,神的判定是什麼?咒罵人的結局是什麼-?聖經這裏說:「難免地獄之火!」那種嚴重性令你很驚訝吧。地獄之火!說到地獄之火,就是永遠滅亡、永遠的沉淪。即是說若你這樣咒詛人的話,你有機會要永遠的滅亡,要被地獄的火毀滅。這就是神如何看待罪。

難免的意思就是,liable,那是一個法律用詞。說到一個人負上法律責任,尤其是刑事責任,有機會要面對這方面的危機,即是面對地獄的火的危機。所以你要很清楚神在這方面的立場。你會心想,只不過是咒罵人,那也要下地獄?主耶穌說,若你罵弟兄、攻擊他、破壞他、損害他性格上的形象的話,那你有機會要面對下地獄、受審判的下場。小罪?這裏所說的算小罪嗎?聖經裏面絕對沒有輕率看待小罪這回事,這是聖經的立場,不會看為輕鬆平常、普通的事。所以我們要清楚一件事,不是只靠我們的感覺。其實所有犯小罪的人,不論是什麼罪,他們都覺得沒有什麼大不了。這一點你要瞭解,這是罪的迷惑。所有罪都有迷惑性。當你犯的時候,會覺得沒什麼大不了,不算大事。但是,若同一件事,是別人作於你身上的話,那你就會覺得完全不同了。這就是罪的迷惑性。所以你要看清楚聖經怎樣說。不要被罪迷惑、欺騙。

越認識神便越能看見罪的嚴重性

我以前跟大部分的人一樣,覺得自己算是個不錯的人,只是有時候頑皮一點,但小孩子哪一個不頑皮?此外,我有時候也會打麻將,或者與同學打架,這都是很小和普通的事。所以縱然做了這一切的事情,我仍然覺得自己是個不錯的人。直到我認識神,神打開我的眼睛,我才看得見自己的生命是怎樣的一個狀態。那時候我的腦海中,很清楚的看見自己的罪的嚴重性,是步向地獄。很清楚的看見,自己的生命像一堆垃圾,污穢不堪。對於一堆垃圾,最適合的地方就是焚化爐,掉進焚化爐裏面燃燒。我記得自己當時獨自去到一個郊野公園,去反省自己的生命。所有郊野公園都有一個垃圾站,我坐在那裏的時候,看到一堆垃圾,看到自己的生命,就如那堆很污穢的垃圾一樣,結局會如何?推進垃圾車裏,送進焚化爐去燃燒。我自己很清楚的看見這方面的問題,生命正一步一步的走進地獄。若你問我生命是否很差、做很多為非作歹的事情呢?沒有。我只是和世人一樣,他們怎樣,我便是怎樣。那樣的結局就是,落在地獄中。我深深體會罪的嚴重性和罪的醜陋,很深的為罪而哀慟。

在馬太福音的八福也有說,5章4節:「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唯有一個能清楚看到罪的嚴重性的人,才可以為罪而哀慟。世人並非如此,他們看罪為輕鬆平常。所以我告訴你,能夠為罪哀慟的人便是有新生命的標記。否則的話,你怎會脫離罪?若你認為罪是很平常的事,你怎麼需要脫離呢?由得它吧!咒罵人一次、兩次都是很平常的事!新生命的標記,是他終於開始看到罪的嚴重性,有罪在生命中的醜陋。這些事情不是發生在我初信的時候,而是在我信了主一段時間後,這需要你的生命去成長,所以我不是說你在這一刻便可以做到這方面的事情。但當你真的得著這個新生命,並且不斷地成長,當你越來越認識神、認識神的標準和他的生命和聖潔的話,你就會開始看到罪的嚴重性。這是新生命的特徵之一,而這一點也是非常重要。很多人看這一段經文,或者當我告訴他們的時候,他們始終會覺得只是罵人,不需要如此緊張吧!神會不會吹毛求疵呢!若這樣罵人便要面對地獄的火,我們總會不服氣、不能認同。神只是將標準大大提高至不合理的水平。就如你這一次考物理科得不到一百分,便要立刻遭學校開除一樣。你會嘩然,覺得是神不合理地提高標準,隨便地定標準,好像答錯一個問題便要遭學校開除一樣。我們會覺得神在為難人,所以始終不太能認同這個標準,因為我們不明白罪的嚴重性,不明白我們眼中一些很小的罪,其破壞性能夠去到一個怎樣的階段。

不徹底解決罪便不能有和諧的關係和社會

你是否瞭解在這個社會上,人際關係到了一個甚麼樣的地步呢?在一個大都會,如香港,人際關係到了完全支離破碎的地步,甚至去到一個階段,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單位-家庭,裏面的關係也百病叢生:兄弟之間、父母子女之間,甚至夫婦之間,很多很多的問題,最嚴重的甚至去到要斬死對方,然後跳樓,那是一些很極端的例子。縱然未到如此極端的地步,很多家庭也是常常家無寧日。在家裏面,上一代和下一代互不相干,彼此沒有溝通,各走各路。是什麼導致如此景況?大家不是一家人嗎?或者兩夫婦,昔日不是山盟海誓嗎?大家站在牧師和祭壇前,說我願意,大家當初不是很恩愛的嗎?為何現在卻弄到離婚這個地步?甚至互相斬殺呢?你看今天離婚的個案這麼多,是什麼原因?他們有不共戴天之仇嗎?「因為我今天才發現,原來你是殺我父親的兇手!」你以為這是偵探小說嗎?沒有這樣的事情,並非因為有什麼血海深仇,一般只是因為發怒、說話頂撞、言語上的互相攻擊、侮辱,一天一天的累積下來,以致積怨極深,無法解決。若你說這是小罪,那麼這個社會便是因為這些小罪而弄到今天如此的地步。如果能將這些除去,那才真真正正的有一個和諧的社會。

現在很多議員都談政治、提倡努力共建和諧的社會。怎麼才可以建立一個和諧的社會?若不除去這些怒氣、脾氣、憤怒,言語上面的所謂小罪,在家庭裏面怎可能有和諧?所以你認為這些是小罪嗎?如果你在生命上不能勝過這方面的話,那人與人之間不可能有和平,天國也不會降臨,所以為何神一定要我們對付這方面的事情。因此不是神很不合理地刻意提高這方面的要求,吹毛求疵,而是因為這方面是必需要對付的。否則的話,社會是不會改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亦永遠不會改變,天國亦不會實現。所以你現在明白其必需性吧!若不是這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便不能維持下去,豈會有真正的和睦、關顧和彼此的真正相愛?故此神在這方面是非常認真的。凡罵弟兄是魔利的,他要面對地獄之火。你要知道,神說得出,便會執行。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有感覺也好,沒有感覺也好,怎麼都好,神說過的便一定會執行。神對這方面是非常認真的。若你認為他只是說說,不一定會執行的話,那你便錯了。

人非聖潔不能接觸神

接著是23、24節,神接著說這方面的重要性。因著罪的嚴重性,「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太5:23-24)意思差不多是說,若你在返教會途中,想起與任何人不和,那麼你不要繼續上路,而是先去跟對方和好才獻祭。神是很認真的。因為若你與別人的關係不和,你是不能和神建立關係。縱使你去到神的壇前獻禮物也沒有用處,因為他不會接納,所以他要我們先去和別人和解。神在這方面是很認真的,所以為什麼有些人覺得和神的關係很疏遠,總不能親近他,是因為他從不遵從神的說話去行。只要我們弄好人際關係,當我們和別人的關係完全暢通了,那我們便可以找到神。若非這樣,是不能接觸神。

對於這兩節經文,我自己也有很深刻、畢生難忘的經歷。在當中我清楚的經歷神。那時候,我在加拿大已經信了主,是一名基督徒了。但卻和一個朋友發生了一些問題,實際上是我做錯事並得罪對方,兩個人產生問題後自然會不高興。雖然事後我也為此祈禱,想面對這件事,但因為自這件事後,我和對方的距離遠了,就失去聯絡,始終不能找到他來修補大家的關係。我心中都被這件事困擾,時間維持了數月,可惜一直都未有機會找到他來解決問題。直至一天的早上,那天在返教會前,我在家中看聖經,當時我是按著次序看聖經,那天看到的經文正正便是這兩節經文,就是說到若我們要獻禮物的時候,想起弟兄和你有芥蒂的話,便要先去將這件事情處理妥當。當時,我也有對神說,我也很想處理這件事情,我也知道它不能繼續積壓著,所以求神給我一個機會去解決。當我看罷這段經文,便跪在地上,向神祈禱,求他幫助我解決這個問題。當我祈禱完畢站起來的時候,神便對我的心說,神對我說話是一點也不意外。他說:「Go out! (按:你走出屋外!)。」那時我實在一頭霧水,因為天氣非常寒冷,加拿大的冬天到處冰天雪地,所以不明白神叫我在這樣的天氣下走出去有何用意。但神既這樣對我說,我便照著做。於是,我便穿上毛衣,大褸,戴上圍巾,再穿上雪靴,整個過程約花了五分鐘的時間。接著我便從二、三樓走下去,然後開大門往外走,門前還有兩、三級階梯。正當我推開大門,走在那兩、三級階梯之際,就看見我所得罪的弟兄剛巧路過我的門前。

我和他很久前已失去聯絡,不知道怎樣可以再找到他。但我告訴你,神是認真的,若你以為神不會認真,又或是你自己不認真的話,那我告訴你,神永遠都是認真的,他覺得這件事很重要,要你和他解決了事情,才回去見他。若你真的願意如此行的話,你會發現他會立即介入、立刻幫忙,因為他對他的話語是十分認真的,任何人遵行他的說話,他一定會全力協助。所以當我走下梯級看見他的時候,便立即走上前跟他說,向他認罪,道歉,求他饒恕。那一刻我就經歷到神的寬恕,神的釋放。一直以來的所有重擔,罪的重擔都能完全地釋放過來,那一份感受難以形容。當我向他認錯,他離開之後,我再也沒法忍著眼淚,那是一份釋放和經歷神的幫助、經歷神赦免的眼淚,亦是很開心的眼淚。藉這個例子我想向你說的是,神對他的話語是非常認真的。若人認真地面對自己的罪的時候,神會立刻回應。當我祈禱完畢,剛要起來之際,神便即時叫我走出去。神即時的回應實在難以想像。當我抵達地下已看見他,神一切都已安排好了。當然我不會知道神怎樣叫那弟兄往那裏走,不消五分鐘的時間便讓我有機會見到他,與他和好,這全因為神很看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生命要絕對清純

讓我再告訴你一個原因,為何我們平常以為是一些很小的罪是如此嚴重,只不過數句說話,算得上什麼呢,有何大不了?讓我們看一段經文,雅各書3章9至11節:「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裏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當的。泉源從一個眼裏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嗎?」你明白這兩節經文嗎?一個人怎可以一面唱詩歌,祈禱感謝神,另一面卻又罵人「你去死吧!」經文問我們:「你覺得可以嗎?」很明顯答案是不可能。但你有沒有發現我們卻常常會如此行?回到教會我們會感謝神,在他面前祈禱的時候,會用很溫柔的語氣,說很動聽的說語,但當我們看見我們不喜歡的人,面容卻立即改變,什麼樣的說話都會說出來,甚至咒罵他。為何會如此古怪?到底是怎樣的一回事?聖經就是要告訴我們,沒有這樣的一回事。我們不過是在自欺罷了!

我們會以為小小的過錯或小小的毛病不要緊,大致上九成已可以;九成九或九成五都行了,沒什麼問題,只是偶爾有小小的缺點。你可知道一瓶清水或蒸餾水,只要有一丁點兒不潔淨的東西掉進去,你會怎樣?不要緊?我只喝百分之九十幾清純的水,而棄掉那幾個巴仙的不潔,你會這樣做嗎?當然不會吧。任何人都會換過一瓶完全清純的蒸餾水。一瓶蒸餾水裏面只要有少許細菌都會令你肚瀉不止。百分之九十幾清潔也不行,要完全清純才可以。我們每個人都會明白這個道理,但在屬靈上,卻為何不是這回事?

生命就像一瓶水,若內裏有一丁點兒污穢,就等於你整個生命都是污穢的。所以這裏說,若你會說咒詛人的話,那你所有頌讚的說話都是假的。你的生命需要是完全清純,若裏面有一點兒的污穢,那即是說你也是污穢。你不能以百分比來量度,不是這回事。所以我說的是,真正的生命是怎樣的呢?是可以清除這些污穢。若你的生命不能清除那些污穢,不論是多麼少,那都不是真正的生命,而是一個死的狀態。所以聖經說,一個新生命的標記,最基本的一個特質就是他有能力勝過罪,勝過一切的罪,不論是小罪或大罪,一切的罪都能勝過。這就是新生命的標記,而且也是必需的。因為無論多細微的罪最後都會令我們失去性命。神就是用物質界的事物來使我們明白屬靈的事情。很多人吃了不潔的食物時都是感覺不到的,如蠔、魚生等,很好吃。但到了晚上,你便知道出事了,所以不是憑感覺的,而是靠事實。若裏面有任何不潔淨,一定會令我們生病。但當你有真正的新生命,你便會有能力除去罪、勝過一切的罪,使我們的生命保持著一百分之一百的純淨,這樣才能一直的活下去。

拼棄卑賤言語,作神的出口

這個是可以做得到的。我也經歷過神奇妙的改變,神一件事一件事地改變我的生命。我自小已很喜歡取笑人、捉弄別人,但不是惡意的,也不是因為很討厭他們,而是出於貪玩。我只是跟別人開玩笑,當別人來不及回應我的話,就能表達出自己的機靈聰明。但當我返了團契、信主之後,有些弟兄提醒我,那樣說話不合宜。當時我只有二十多歲,年少氣盛,隨便地說話,但弟兄卻忠告我,不要那樣說話。不單如此,當我回到家之後,神也同樣提醒我,他用一段說話幫助我,就是耶利米書15章19節:「耶和華如此說,你若歸回,我就將你再帶回,使你站在我面前;你若將寶貴的和下賤的分別出來,你就可以當作我的口,他們必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這裏神提醒我,這裏特別提及口,要將那些寶貴的和卑賤的分開,那些是寶貴的、有價值的說話、能夠去造就人的、能夠對人有益的;那些是卑賤的、沒有價值的、沒有用處的,甚至是傷害人的說話,分開出來。這樣的話,神就可以用這一個人,作為他的口。「他們必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的意思是,他們會被你影響,但你卻不可以被他們影響。他們看見你的生命會效法你,但你卻不要依著世人的做法,行他們所行的,亦不可以照他們的行事方式。

神用這一節經文教導、幫助我,告訴我,若我們的口能夠分別為聖,裏面只出甜水,不出苦水,不說卑賤的話、像垃圾一樣毫無價值的說話,那你就可以作神的口。這是一個很大的應許,你可以代表神,作為神的代言人,作神的口!這是一份何等寶貴的職事。你想神用你,作為他的口嗎?若你希望作神的口的話,你就要學習這裏所說的。打從那一刻開始,我便摒棄所有一切揶揄、取笑別人的說話,直到今天。想改便立刻可以改,這就是神給我們新生命的能力。要知道改變一個人的言語是很困難的,例如,說髒話的人,三句中便有一句髒話,總是難以除掉,但若有新生命便沒有這回事。自那天起,我一直得勝到今天。而神真的照著他的說話去行,一直使用我,用我成為他的出口,可以代神發言,這是多麼寶貴的一份職事。但當中需要除去一切的污穢,任何的污穢都會影響我們的生命,甚至有機會使我們的生命面臨地獄之火,所以絕不要輕看罪的嚴重性。唯有新人類、新生命才有這生命的大能。

我們從以上看到罪的嚴重性,我們必需徹底的對付,不只是對付大的、嚴重的罪,而是一般我們認為小的罪,都要對付。但怎樣才可以對付呢?我們必需要有神的能力,需要神給我們的生命,然後將那苦水完全除去。泉眼怎樣才可以不流出苦水?就是將雜質完全除去,從裏面清除,因為水是從內裏流出來的。留意聖經用上泉眼這個形容詞,不是外面的修飾,而是裏面完全換掉,再沒有苦水了。就如神完全更新裏面的生命,再沒有對人的憤怒和怨恨,能夠完全控制自己的情緒。當聖靈在我們裏面的時候,神給我們能力,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緒。可知道破壞人際關係的,往往就是我們的情緒,雖然情緒來的快、去的也快,但要修補傷害了的關係就很困難。所以,若你沒有聖靈的能力控制自己的情緒的話,怎麼好的關係都會被破壞,這是很可惜的一件事,最後大家甚至會反目成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