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心新靈

李馬可牧師主講

過去一段不短的時間裡,我跟大家分享關於「靈」方面的題目 - 神的靈和我們的靈。據我所了解,很多信徒都覺得很難明白、很抽象。不光說當如何運用,就是要明白,也感到困難,甚至好像「老鼠拉龜」,意思是不知道從何入手(烏龜把頭和腳都縮起來,老鼠無從入手去拉牠)。正如不少信徒都有裹足不前的傾向。所以我鼓勵大家要下功夫,屬靈上的追求是需要下功夫的。如果你真的願意下功夫,神是會幫助你的。聖經清楚講到「做基督徒這條路是窄的,是困難的;從沒應許我們這路是寬敞、容易。(太7:13)」而且,聖經也教訓「唯有堅忍到底的,才會得救 ,才會得著生命。(太24:13)」

所以,雖然學習追求「靈」這題目是困難,但你要知道這才是真理。如果有人告訴你這是很容易,你該知道這種廉價推銷,通常也不是甚麼好東西。要付出代價然後才會得到的,這才是真正有意義、有價值的事情。要是你願意下功夫的話,神是不會辜負我們的。無論有多困難,但你也一心去尋求主,願意走下去的話,你便會找到神在那裡等著你,要引導你行在他的真理中。

靈:在聖經裡的重要性

上一、兩次我講到有關「靈」的重要性。新約聖經的教訓,揭不多幾頁,你已看到關於靈方面的事情。馬太福音開始時,當記載完主耶穌的降生和背景後,便講到主耶穌出來傳道。到第五章便記錄了主耶穌一個很完整和長篇的講論。你還記得主耶穌所開講的第一句話是跟甚麼有關?就是我們的靈,一開始就講到「靈」的方面。故此,很多人都覺得主耶穌所講的好像很玄妙、奧秘,不知道該如何了解。主耶穌沒有打算將這個教訓放到最末後,而是一開始就用了三個長篇章講論,第一句便說「靈裡面貧乏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會得到天國。(太5:3)」

這就是我想讓你知道「靈」的重要性。你不要以為這是很高程度才會接觸的階段。不是的,主耶穌一開始就跟群眾講關於靈的事情(留意那些只是群眾)。當然不單只有馬太福音,別的福音書也類似。我們來看另一卷福音書,約翰福音3章(都是開始不久便談及)。當時主耶穌跟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德慕談話,他同樣不是信徒,是未曾相信耶穌,只是聽聞耶穌的名,便來找耶穌。他開始時說了一番客套話來高抬耶穌,不過主耶穌不跟他來這套,直接回應他的第一句說話,在約翰福音3章3節「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一開始便告訴他要「重生」,尼哥德慕當然不明白,便反問主耶穌甚麼是重生。約翰福音3章5-6節,主耶穌回答「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你是基督徒,如果你都不明白耶穌所說的是甚麼,尼哥德慕又怎會明白呢?「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這個非常清楚明白。你是從父母所生,父母是甚麼?是人,就是肉身,是血肉之體。血肉之體所生的,當然也是血肉之體。但從靈生的就是靈,這又是甚麼呢?究竟甚麼是靈?

可見,聖經很早已經談論靈方面的事情。因為這是很重要和最基本,不能與我們的生命分割。沒有靈,就不會有生命,你要明白這個關係,所以主耶穌不能避而不談。

藉洗禮:聖靈內住在我們裡面

經文講到「從水和聖靈生的」,這是代表洗禮,這方面不難理解。在洗禮時,我們會有一個新的生命。如果你來教會稍為長一點時間,你都會知道這方面;信徒當然知道藉水的洗禮來歸向神。在洗禮時,會有甚麼重要的事情發生?一個已洗禮的人,跟沒有洗禮的人分別在哪?當中至為重要的,就是藉著水的洗禮,聖靈降臨住在我們裡面,那時我們的生命截然不同了。所以不單是洗禮,更重要的是在洗禮後,有聖靈住在我們的裡面,有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這事情我們都聽過很多,也非常熟識。

至於還有一個同樣重要的事情,但是較少提及的,相信未必有太多信徒熟識。大部分信徒都會熟識,一個真心歸向神接受洗禮,將整個生命交在神手裡,讓他成為生命的主的人,神就會賜聖靈內住在他裡面,這方面我們知道。可還有一件事情,是經文有提及而我們不太清楚的。其實洗禮當中共發生兩件事情,更是缺一不可的。若你只明白聖靈降臨,那麼你只明白了一半而已,還有另一半是你所不理解的。

藉洗禮:我們有了一個新的靈

第6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第一個「靈」指的是甚麼?是聖靈 - 從聖靈生的就是靈。第二個「靈」又是指甚麼?肯定不是指聖靈,否則聖靈生的就是聖靈(自己生自己),都不知你說甚麼。第二個「靈」是「我們的靈、人的靈」。也就是說在洗禮時,我們除接受了聖靈,還會有一個新的靈。「新的靈」與「舊的靈」有甚麼不同?新的靈是從聖靈所生,就是我們在屬靈生命裡的一個新靈。

我們在洗禮之前原本的靈,是一個肉身的靈;當你「真正」受洗,不是儀式上的洗禮,當你真真正正經歷過神的大能在你身上改變,重生了我們後,我們就再不是肉體,而是一個靈的生命。所以,你要知道在洗禮中會有兩個重大的改變。第一,就是我們原本屬肉身,現在成為一個靈的生命;另外,聖靈會內住我們裡面。這兩方面都會在洗禮時發生。這是今天我所要強調的一點,因為過去我們並不清楚理解。

我再重申一次:當你洗禮後,除接受了聖靈外,你已不再是一個屬肉體的人,乃是改變為有屬靈生命。這方面是很多信徒也不甚理解,也不知道是甚麼一回事。「你是一個靈的生命」希望你開始慢慢習慣這個事實。一個真正藉著洗禮的基督徒,生命被神改變了,是一個靈的生命,或者說是一個Spiritual being (按:靈的存有物)。不再是一個屬肉體的人,是有屬靈的結構在我們的生命裡面,可以說我們是「靈的存有物」。

你可能只明白了一套理論,一些詞彙;但真實又是怎麼的一回事?當我看著你,你是有血有肉,可以摸得到,同樣門徒也能摸到主耶穌;至於靈,卻摸不到。我可以摸到你的頭,摸到你的手,有血有肉,有溫暖的體溫。靈?摸不到,故此很多信徒都不知道靈究竟是甚麼一回事?而今天我就要跟你說明,並要你看清楚到底你是否真的已經被神改變了,成為一個靈的存有物?還是你仍然是一個肉體的存有物?

以真實個案說明成為「靈」的過程

我不會用一些複雜的觀念來說明,否則說了半天你還是摸不著頭腦。我會用一個真實的個案,真人真事來說明,以致你不會感覺抽象含糊,似知非知。有甚麼真實個案比用我自己的個案來得更真實和自然?所以我打算用我的經歷來說明自己是怎樣成為一個「靈」的過程。

估計在座當中聽過我見證的約有百分之七十。過往我曾有好幾次在教會的慕道班裡分享我的見證,當時也有部份信徒參與當中,所以據我估計約百分之七十的人聽過我的見證。今天我不打算詳細地重複,因為記得有次我分享見證用了三個課堂,而每堂約一個多小時。若然要全部重複,相信需要五個小時,那麼你聽完這篇講道應該要到晚飯時間。故此,我只會挑重要的部份,因為今天信息的重點不是複述事件經過,而是要藉著事情的發生去分析當中我有哪些改變,這才是關鍵。若純粹分享事情發生的經過,如同流水帳般敍述,這並不困難;但要說明過中的關鍵,就需要深入分析才會知道。

所以,今天我要從屬靈的層面去分析我所經歷的事情。雖然當中有百分之七十的人都聽過我的見證和經歷,但要是問你聽完整個故事後,到底我的改變在哪,不知你又是否能回答出來呢?這方面是困難的。若你能夠說出我的改變在哪,表示你真的是明白和掌握到我在說些甚麼。要是你說不出來,那表明你仍然不明白,雖然你知道了我的整個故事。屬靈的事情就是如此,是不容易明白和掌握的。

你們當中也有部分人從沒聽過我的見證,所以我會簡略地將一些前因後果說明。你們已經聽過又再聽的,需要把角度調校,你需要問:究竟我有甚麼改變?是怎樣改變的呢?所以無論你是以前聽過或未聽過的,都可細心去聽,而我會選取重點部分分享。

從前我是一個愛錢如命的人

若說我的過去,從小到大最突出的方面,就是我是一個非常喜歡錢的人,相信這世界上應該絕少有人喜歡錢及至我的地步。我小小年紀便開始做暑期工,那時應該大約是十二歲。你們當中有哪一位在十二歲便開始做工?十二歲年紀真的很小,而我身材又長得矮小,老闆差點就看不見我。雖然我十二歲做暑假工,但我一點也不覺辛苦,也不是媽媽迫我外出工作,而是我自願要求的。

我因為很喜歡錢,所以我很喜歡做工。如果你喜歡錢而不喜歡做工,這不過是做白日夢。我愛錢到一地步,不管是正當或不正當的手法,我都會用。故此,在中學時代我已經有偷竊的習慣。當時我與同學一起到大元百貨公司,還有永安百貨公司、先施百貨公司高買。我們經常去高買,不過有所謂「上得山多終遇虎」,一次我和一位同級的同學被逮過正著,被帶入辦公室說要報警,我們當然求情。那時我應該是諗中三,經過一輪求情後,估計對方只是想恐嚇一下我們,看我們年紀那麼小,最後也願意給予機會,而我們也承諾從此以後不會再高買。最後,我們也兌現承諾,再沒有去「該間」百貨公司偷竊了,不過其他百貨公司就照樣去高買,因為當你染上壞習慣是不易改的。

中五畢業後,就投身社會工作。當時已經做兩份工作,早上就在一個機構工作,黃昏約六時,便到一所夜間學校做處理文件的工作。當時我還未滿二十歲,已經非常勤力,日做、夜做。早上五點便起床上班,六點便開始工作,直到下午三點下班。吃了飯後,黃昏六點又開始另一份工作。你有見過一個不足二十歲的年青人這麼勤力嗎?何解我那麼勤力?因為我喜歡錢,不工作那得來錢。所以我是一個非常勤力的人,而且工作過程毫無怨言,做得很開心,只要想到月底有工資便非常開心。

我小時候是一個小偷,開始了這習慣就戒不掉。當我在一個機構裡工作時,那機構是負責運送一些財物、貨物的機構,於是我便與一位同事合謀,在互相掩護下偷了很多很多的東西。記得一次偷到最多的金額是美金三百五十元。你說:「也不是很多的錢」,但這是四十年前的事了。我在網上查了四十年前的三百五十元美金,相等於今天美金的二千一百五十元,兌換港幣就是一萬六千七百元。我單是偷一次錢,已經是一萬六千七百元,而我不止一次偷錢,我是偷了無數次,當時我的年紀還未夠十八歲。我將偷來的錢買股票,但因為未夠十八歲,所以不能開股票戶口,於是我借朋友的朋友戶口買股票。可見凡有賺錢機會的我都不會放過,未成年已經曉得買股票。那時我買滙豐銀行的股票,我的父母就不及我了,他們買那些細價股,最後倒閉連本金也拿不回。

當然,最終也是「上得山多終遇虎」,一天下班時不知為何見不到我的「同黨同事」,我們以往都是一起上班下班的。起初也不以為意,以為他是肚痛甚麼先回家了。第二天上班才知道原來他被拉上警局,最後上法庭,被判即時入獄,在中環的域多利監獄坐牢,就是現在名叫「大館」那個地方。早兩年前,我與學生一起去參觀大館,當中真的有很多唏噓,因為四十年前我去過那裡,那時是探監。當時和現在所看到的大不同,現在參觀當然佷好看,可當年探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陰森恐怖,你真的不想住在那裡。我沒見他只是幾個星期,但他整個人都變得非常憔悴,坐牢真是很痛苦的事情。他的年紀與我差不多,可能比我大一到兩年,但一切都完了,法庭判他需要留案底,留了案底將來還如何能找工作?可謂前途盡毀,是一個很嚴重的警告。

如果問你,你覺得我還會再繼續偷竊嗎?一定會,是戒不掉的。無論你是怎麼害怕,我當時也非常害怕,怕了一個月,怕了兩個月,但漸漸那份貪念又冒出來。隔了幾個月,覺得應該也沒有人會看見的,於是又繼續偷竊。所以聖經裡主耶穌說得沒錯「凡犯罪的,都是罪的奴隸。(約8:34) 」不管你所犯的是甚麼罪,也不能輕易脫身,除非是神的拯救。

說這些只是想告訴你有關我的背景,我是怎樣的一個為人。長話短說,本來我中五已經輟學出來工作,後來年紀成長了,開始明白到:若不多讀書怎麼能更進一步賺錢呢?後來在機緣巧合下,我有機會到加拿大重新讀書。那時我自己供自己讀書,因為父母貧窮。我先讀了兩年預科,然後才上大學。

雖然我去了外國生活,但其實本質也一樣。在香港偷竊,到了外國也一樣偷竊。直到大學一年級的時候,遇到一些基督徒的同學,他們向我傳福音,告訴我關於神和主耶穌的事情。我聽了一段時間後,也非常願意想做主耶穌的門徒,當然那段時間裡我也經歷過神在患難中的幫助,於是我想洗禮做一個門徒。由那時開始,我的生命就改變了。

我經歷神改變的其中兩件重要事情

你需要留意當中究竟我的改變在哪裡?由於時間關係,我只舉兩件事例。

第一件事例:在我想洗禮時,其中一件困難的事,就是我並沒多少錢在外國讀書。雖然從香港過去時都有錢,但經過了兩年預科,積蓄也用得差不多了。因為那邊讀書非常昂貴,所以當時我有兼職工作,才可以繼續學業。可是,在加拿大讀書是不可工作的,屬於非法勞工,因為學生工作自然會收取較低工資,這樣就會剝奪了當地人的生計。所以加拿大法律規定,學生只可讀書,不許工作。如果非法工作被逮捕,就會把你隸解出境,遣返你的國家。而當時我卻偷偷在餐館工作,每當有勞工處職員來調查時,便立即躲藏在廁所或垃圾站等地方。

當我打算洗禮時,明白到,如果要做基督徒便不可做一些犯法或失見證的事情。所以若要做基督徒,我便要停止工作;而停止工作等於沒有收入,沒有收入的結果會如何?要輟學,回香港。那年我才剛剛完成了兩年預科,是大學的第一年(大學畢業需要三年)。若然不能做工,就等同不可繼續學業。換句話說,我之前一切的抱負、希望,都化為烏有,只有返香港繼續在工廠或食肆裡,重新艱苦地工作。當時我也十分清楚知道能夠在外國讀書,這是人生中唯一的機會,如果我回香港重新再儲蓄、再申請讀書,機會真的微乎其微,而且年紀也不少了,因為原先已經工作了幾年才去讀書,然後又經過了兩年的預科。

所以我知道,如果我回香港,是不可能再有重新讀書的機會,一切得打回原形,從零開始。因為以前的積蓄已經用光了,股票也早在去加拿大前全部賣掉(那時還沒流行電腦,如果股市下跌,就來不及放售,所以我去外國前把一切都賣掉),所以一旦回香港,就甚麼也沒有。故此洗禮的決定對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關鍵。我需要考慮「我是否要跟隨神?我是否要行神那條路?」我思想了幾個晝夜,最後決定「我要跟隨神,我願意將這事情完全交在神手裡」,所以便去跟老闆辭職。

當我辭職後,暑假自然很空閒,有很多時間看聖經。當然,沒工作是非常消遙的,可到了暑假結束時,就是另外一回事,因為手上的錢經過三個月的暑假,已經所剩無幾。最後我還直接把銀行戶口取消,因為只剩下百多二百元加幣,很有限的數目,再過不久都會用完。

有所謂「衣食住行」,在「衣」和「行」方面問題不大。幾件衣服已經足夠了,行就可以靠雙腿,基本都不用行太遠路。唯獨「吃」和「住」就最昂貴了,要找地方住,便要交租;吃也是每天必須付款的,所以手上的積蓄不足以維持多久。到九月開學時,第一個難題就是交學費,我只有百多二百元,何以支付學費?外國留學生的學費是很昂貴的。當然,若我告訴你四十年前的學費,你會覺得也不是很貴吧。所以我上網查了現時我的母校學費究竟是多少,當然不同學科有不同的收費,我選了最便宜的文科,一年學費是一萬五千元加幣,而你要記住我只有一百多元的加幣。一萬五千元加幣相等於港幣八萬七千多元,這不過是一年的學費,還未計算食宿,所以一年最少花費十五萬左右。你說我可以怎麼樣呢?可謂無計可施,我也已經很久沒有偷東西,只能把事情交給神。如果神要我回來,就回來吧。

奇怪的是整個過程中,我一點擔心也沒有。你問我「是否知道神一定會幫助?」倒不是,只是想:若然真的沒錢,便回來香港;若可以繼續讀書,便繼續。回想那份平靜,我也覺得很特別,完全沒有為將來擔心或掛念。後來到了開學前兩到三星期,一次我去教會聚會後,教會的長老來找我,給了我一封信,說:「在教會奉獻箱裡收到一封給我的信而不記名的」,內裡有些奉獻。我道謝以後回家,打開信封,裡面就是一年的學費。可能當中有弟兄姊妹關心我,所以給了我一年的學費,相等於今天的一萬五千元加幣,是很大的一筆款項。四十年前應該是幾千元的加幣,確實的數字我忘記了,但剛好足夠我交一年的學費。交了一年,下年又怎麼辦?不知道,下年再算。

第二件事情,就是當中還發生了一段插曲,因為當時教會也有不少學生,也很快開學,所以也談論到一些學生開學各方面的事情。那時我聽到在教會裡還有一位弟兄,他家境原本不錯,家人是做生意的,但剛好過去一年生意出了很大問題,有很大的虧蝕,差不多要結業,所以家人也不能替他交學費。當時我聽了也沒甚麼可做,因為大家都是同路人。可當我收到那筆奉獻後就不同了,我有一年的學費在手上,他是我的同學,也是教會的弟兄,他也面臨無錢交學費,需要退學的情況。那時我在神面前思想這件事情,最後決定將我所得到的奉獻一半拿出來給他,我交一半學費,他也交一半學費(我也是透過不記名的方法給他的),變成兩個人都交半年學費,先渡過半年。

我改變到底在哪?

以上就是過往我所發生的兩件重要事件。你還記得我的問題嗎 - 到底我的改變在哪?我已告訴你,我信主前後是怎樣的一個人,當中所做過的事情。你覺得在我生命裡有甚麼改變?是哪裡改變了?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很常我們聽到不同的見證,但你能否掌握到見證中的主人翁的改變在哪?這正是我今天想要帶出的重點。

你會否認為我的改變就是:願意放下錢財?不過,也不單純是放下錢財,少了些錢。因為倘若你的錢只是閒置放在家裡,不急著用,那少了就少了。可我當時是急著用那筆錢,所以就不是少了些錢那般簡單,而是會斷送了我的前途。沒有錢交學費,就不能再讀書;不能讀書,等於不能畢業,就得回香港繼續當普通的「打工仔」,不怎麼可能有進升的機會。所以我撇下的不只是錢,也包括前途,很大可能要改寫我未來的一生。一個沒有大學學位,與一個擁有大學學位的人,在社會上當然有著很大的分別,也是不同的級數。可見要放下很多方面,不只是錢。

但這些都不是今天我所講的重點。我撇下我的錢財、學業,還有前途,等於將來在職場上也得大打折扣,很多理想的工作都不能做,可能要回到工廠打工。當然也會涉及別人對我的看法,你做甚麼樣的工作,有沒有成就,全都會影響別人對你的看法。別人會稱讚你、羨慕你,還是覺得你不值一提?這些都會對你有所影響,但這些都不是今天我要講的部分。很多人都聽過「撇下一切」這方面,可其實這並不是重點。

你還記得早前我講到聖經裡有三個方面的教訓嗎?一是教義的道理;二是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該有的行為,如何行事能合神心意。第三個層面就是關於屬靈方面的事情,是與神的關係和聯合。若說「撇下一切」,這是屬於哪個範疇?第二個層面,關於你的操守、你的行為,願意撇下一切行一條艱難的路。這部分在第二個層面的角度上是對的,但更重要就是在第三個層次上 - 在屬靈上的改變,那就很少人認識了。很多人只知道「行為上的改變」,而我要清楚地告訴你,行為上的改變只是淺層,雖然都需要和重要,但這只屬於很淺的層次。更加重要的層次乃是「靈裡面的改變」,所以為何今天我要談論「靈」方面的事情。

我問你「我的改變」在哪?你以為我的改變就是願意放下這樣那樣。這不過是行為層面,非最重要的部分。正確的答案是「裡面的改變」,inner man就是「裡面的人」,重點是「靈」的改變。因為很多人聽完見證後,會覺得你真的很了不起,那麼艱難的事情都可以放下,覺得很神奇,心想「你只有唯一的機會可以到外國讀書,成績也頗好,能夠升上大學,真有需要為此放棄工作?」而且當我撇下一切以後,神又讓我可以繼續讀書,所以對很多聽見證的人來說「覺得你可以放下,神又給回你,真是奇妙的見證。」沒錯,他們所提出的部分都是正確,但還沒到最深入、最重要的層次,這是不容易理解的。

「裡面的改變」與「賭一把」的分別

我要指出「我所放下的一切,甚至有機會不能讀書」,若你再實在地看清楚,我最後真有撇下到一切嗎?我最後有否大學畢業?有的,我照樣大學畢業。那究竟我撇下了甚麼?其實甚麼也沒有撇下。所以,究竟最後我是有放下一切,還是沒有?我不單有大學畢業,而且還賺了。賺了甚麼?不花錢就可讀書。以前我還需要辛辛苦苦做兼職,現在神說我給你開支票,這豈不是賺了?如果你單從外表看事情,你是完全不會明白這一切,還以為我照樣大學畢業,還以為我不花錢讀書。所以,你說:「早知道我也早點信耶穌。」

當時我在餐館兼職工作真的很辛苦,每星期五、六、日,要工作三天才得以賺到足夠的生活費和學費。一星期已經要上五天課堂,還要工作三天,即一個星期八天,要自行創造多一天出來才行。但現在不用辛苦工作了,放學就放學,豈不是更好嗎?所以你會不會覺得我只是豪賭一局,賭一把看到底神是否真實?我辭掉工作,看神你能不能養活我?若能,這個神就是真的。若不能,我要當乞丐,那神就不是真的。是這樣嗎?

若是這樣,其實沒甚麼改變可言,我只是豪賭一局,只不過剛好幸運,買大開大。而確實很多基督徒都是這樣豪賭一局,他們生命沒有改變。他們仍然想要他們所想的東西,只不過他們願意守規矩,既然不可以做這事,那就不做,神你要幫我搞定事情,因為我已經正正當當跟著你的指示,最後都是想要他所要的,便說:「神,你都算信實,讓我可得回所放下的。」若是這樣,請問做基督徒到底放下了甚麼?根本甚麼也沒有放下。我得回我的大學學位,回香港後又可以當教師。你是否認為做基督徒很棒呢!這就是很多基督徒都不明白的地方,生命根本沒有任何改變。你原來所求的,最後還是得到了,沒有任何虧蝕,甚至於賺了!事情真的很複雜。

所以你必須要明白我實際所講的是「裡面的改變」。很多人以為:只要「外面撇下」就可以了。心裡仍然是想要那東西,只不過你用另外一個方式來達到你的目的。以往你是無所不用其極來達到你想達到的,現在只乖乖的照著神所吩咐而做。神說怎樣,你就照著怎樣,最後他就將你想要的給回你,以致你可以哈利路亞讚美神,可以大學畢業,可以找到好工作。這算得上是真正改變嗎?所以今天我要告訴你,在「屬靈層面」方面的改變,這是更深入的層次。

屬靈層面的改變:價值觀180度轉過來

「屬靈層面」指的是甚麼呢?是價值觀的改變,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唯有「價值觀」改變才會使你的生命真的180度扭轉過來,而絕非是豪賭一局。賭錢有很多方法,但全是博一局。而我所講的改變,究竟是甚麼一回事?不是外面可以看得見的。

我們來看一段非常重要的經文,如果你想要明白「怎樣才是一個基督徒的生命」,這段經文非常重要。腓立比書3章7-8節「然而以前對我有益的,現在因著基督的緣故,我都當作是有損的。不但這樣,我也把萬事當作是有損的,因為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為了他,我把萬事都拋棄了,看作廢物,為了要得著基督。」這就是「屬靈層面」的改變,不是豪賭一局,而是真真正正的改變。

在我未信主以前,甚麼是我看為有益的?當然是金錢,有好處或有著數的事情,這些對我來說都是有益的。讀書 - 能賺到錢,當然有益。要是讀書賺不到錢,就沒有益了。直到今天,讀書在這世界上都是可以賺到錢的,不過相比從前,現今的大學生就差了點,因為現在滿街都是大學生,不像以前那麼能賺錢了。以前年代大學生是罕有的,記得我曾經參加一個派對,朋友介紹另一位朋友給我認識。他告訴我,對方是大學畢業的,然後從房間裡拿畢業證書出來給我看,我的眼睛閃閃發光。現在?畢業證書已沒甚麼了不起。以前你認識一百個人,當中可能連一個都沒有大學畢業,現在很難找到不是大學畢業的人了,是完全不同的社會。

甚麼是有益?當然是大學畢業、能賺到錢,做一份好工作。所以,真正的改變不是在外面,而是在裡面,這才是重要,是你裡面的價值觀180度轉過來。從前以為有益的,如今認為是有害。從前認為是有害的,如今知道這些才是有益的,這就是180度的改變。所以我問你「究竟我有甚麼改變?」我的改變並不是不追求學業,因為最後我還是得回學位,沒有任何的損失。行為的改變並不重要,最重要是「裡面」到底有沒有改變。你都可以在外面做一樣的行動,但並不代表你的心一定是改變了。這是你需要了解的。

舉一個例子,你就會明白。譬如在教會中有些弟兄姊妹熱心服事,轉了半職,而其他弟兄姊妹也會跟著這麼做,那是否每一個裡面都改變了?不一定。你說:「如果他裡面沒有改變,為何他會做半職,將時間放在教會裡?」這是因為面子問題。別人做半職,我不做半職,即是我不夠屬靈,這樣不行。故此外表做某事情並不代表你的心一定是清潔。神看人,是看人的心,而我們看不到人的心,只看外面行動。神就不會這麼看。因此,重要的是「心」的問題。就是你以前看為有益的事情,看為好處的東西,現在因為認識了基督,因為成為了一個新造的人的緣故,以致你現在看這些都是有損的、無用的、無價值的,這就是生命的改變。你當然知道這是靠人所不能做到,唯有神才能做到,這就是我所說的 - 價值觀完全改變。

若你單看外面,好像沒甚麼分別(放下不做工作,所以沒有錢讀大學,不過後來又可以繼續讀書,好像沒甚麼虧損)。絕對不是虧損問題,也不是賺了問題,而是你的態度和價值觀如何被改變了,這才是最重要且最大不同的地方。當你的價值觀改變了,以前認為是有益的,如今都當作有損,這就是重大的改變,而這個改變就會使你的生命有非常大的自由。所以開始時我們看到約翰福音第3章講「從靈生的就是靈」,意思是沒有人可以估算他下一步會怎樣做。因為他已經完全沒有了以前的框架,好像風一般的自由。從靈生的就是靈,好像風一樣,你不會知道風從哪裡來,往哪裡去,是完完全全的自由。在希臘文裡,「靈」與「風」都是同一個字,當然有兩個意思,但兩者是很相似的,靈和風都是非常的自由。

你的價值觀有被改變嗎?

所以我告訴你,一切的改變是在裡面,不是在出面。如果你只懂看出面,那你就錯了。是價值觀的改變,這就是新生命。你的價值觀有沒有改變到?最多人認同的價值觀,就是愛錢如命,我就是其中一個例子。當然不單是錢,很多人都有不同類型的價值觀,而他的價值觀就成為了他的捆綁。好像我的價值觀就是錢,所以錢就成為我的捆綁。有些人很喜歡被人抬舉,只要你稱讚他,說他了不起,他就會很開心,這就是他的價值觀。有些人絕對不介意把錢拿出來,甚麼錢都願意付,只要你能夠認同他是一個很有愛心、很熱心幫助他人的人就可以了。只要得到人的愛戴和抬舉,就甚麼都可以,這就是他的價值觀。

另有些人的價值觀是喜歡玩樂,錢對他們來說不重要,最重要是可以玩樂。當然有錢才可以玩樂,但他不需要很多的錢(不是每個人都像我一樣那麼喜歡錢),只要可以玩樂就行,沒甚麼大志。不過我這類人是最令人討厭的,因為很市儈,無論說甚麼都跟錢拉上關係,跟我媽媽說話都是說錢。所以我媽媽說:「我老了一定不會跟著你,你那麼吝嗇,跟著你必定天天喝粥水。她寧可跟著我的哥哥或姊姊。可是到了最後,她還是跟著我,因為我信了主,覺得我最可靠。」

每個人喜歡的事情都不一樣,但這些就成為了我們的捆綁。若你是喜歡玩樂,那就簡單很多了,只要你不是太貪婪,可能簡單吃個吃自助餐已經很開心。有些人則看重感情,例如與家人之間的感情。所以每個人都有他不同的價值觀,他會覺得某事情是最重要,然後為了自己的價值觀全心全意投進去,而最後就會成為你的捆綁。這是很可惜的,你的價值觀最後成為你的捆綁、重擔。無論你所追求的是甚麼,最終你都會成為它的奴隸。唯有一個屬靈的生命,才會有真正的自由,因為他的價值觀已經完全改變了。

有新的靈和聖靈的真正信徒:會有新的價值觀和看得見的生命改變

時間也差不多了,來到最後部分。究竟這個生命改變是甚麼一回事呢?現在我要歸納一下「裡面的生命改變」是如何,我用一節以西結書的經文來總結今天所講的,希望你明白我仍然在談及「靈」方面的事情。我今天要告訴你:甚麼是靈?你怎知道你有沒有一個新的靈在你裡面?有甚麼證據?不要以為已經洗禮就等於有聖靈、新的靈,不一定的。

以西結書36章26-27節「我必把新心賜給你,把新靈放在你們裡面。我必從你們的肉體中除去石心,把肉心賜給你們。我必把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遵行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這是神所講的說話。

26節講到「新的靈」,指的是:一個「新的人的靈」;

27節講到「我必把我的靈」,這靈是指的是:神的靈,即「聖靈」。

是兩個靈。原本我們都有個靈,每個人都有個靈,不過那是「舊」的靈,行很多違非作歹、自我為中心的事情,因為那「舊」的靈已經越來越變壞;而神說:「我把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就是給我們一個新的靈。同時,神再賜給我們「他的靈」,就是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因此我說,成為一個真正的信徒是有這兩方面的改變:有一個「新的靈」,並且有「聖靈」在我們裡面內住。

很多人都有這個問題:我的靈在我裡面,但我怎知道我的靈在我裡面呢?既觸摸不到,又看不見。今天我要告訴你答案,如果你真的有新的靈,很簡單 - 你的生命是會有真正的改變。如果你有新的靈,但你生命沒有改變,那麼要不是你根本沒有新的靈,就是雖然你有新的靈,可惜現在已經死了。只有這兩個選擇。如果你有新的靈在你裡面,而你都沒有改變,看來你的靈有些阻滯,可能已經病得很重。你有新的靈,生命就一定會有manifestation(按:表現),是可表現出來讓人看得見分別。否則你說有「靈」只是「零蛋的零」。所以,一個有「新的靈」的人,他一定會有新的價值觀,他看事物的眼光是完全不同了。正如我以前看甚麼都只會看到錢,一切都是錢、錢、錢。你問我這事好不好?我首要看的是能否賺到錢。每件事情都跟你講錢,媽媽叫我掃地,我說:「可以,給我五毛錢。」甚麼也用錢來量度。

要知道你有沒有新的靈?雖然是看不見、摸不到、聽不到,不過從你的改變,一個裡面徹底的改變,就可以告訴你 - 你的靈在的。如果你沒有這份改變,即使你說你有靈,都不過是一個殘廢的靈,是沒意思的。怎樣知道自己有個靈?需要證據,一切事情都要證據。若你有的是舊的靈,你自然會傾向肉身的事情。正如我傾向金錢、玩樂,各樣令肉體舒服的事情,可見裡面的靈就是一個屬肉身的靈。

神說:要除去你肉體裡面的石心。石心,就是對於屬靈的事完全沒有反應,好像石頭那般堅硬的心。現在要除去,給你一個肉的心,給你一個新的生命。怎樣去看自己裡面有沒有靈?就是看你裡面的價值觀有沒有轉變。以前你覺得是好東西,是有益的,你現在是否已經改變了你的價值觀,覺得那些沒用?你不再追求那些?相反,你以前認為不好的東西,現在你知道那些才是好東西,才是寶貴,知道屬靈事情的寶貴?這才是180度的改變。

你有的是「舊的靈」還是「新的靈」?這是可以量度得到的。當然新的靈都會漸漸成長,「靈」是可以慢慢長大的,如同身體般可以長大,會越來越成熟,越來越屬靈,內裡越來越豐富、進步,是由淺入深的。不過,最起碼是你的心態上、價值觀上,有一個很顯著的180度改變。

從自私貪婪的生命:改變為甘願付出犧牲的生命

所以,當時我很清楚我有一個新的靈在我裡面。因為在那一刻,我的生命真的有了180度轉變,好像保羅所說「從前所喜歡的,現在看為糞土。」這是很艱難的,除非你真的有新的靈。一個極度愛錢財的人,現在覺得錢財很小事。以前我不單很努力去賺屬於自己的錢,就是不屬於我的錢,是別人的錢,我都用不正當手段取來;現在自己不夠了,連交學費的錢都不足夠,但也願意拿出一半來給其他人,與人同分,這真是需要一個心態上的改變才可以做到的事情。

這就是靈的真實,是從你的價值觀開始,這價值觀當然對我們整個行事為人都有非常大的改變。正如我所分享的,之前我要自己辛苦賺錢讀書,後來神給錢我讀書,但重點不是讀書與否,而是我的生命已經改變了,是裡面的改變。單看外面你不會看到有甚麼分別,最後都是畢業,但內裡卻有著很大的分別,是我裡面的態度和價值觀都已完全改變了。

你說:「裡面的改變?看不見,怎曉得!」雖然是裡面的改變,但慢慢都可從生命上表現出來。我當初放下了大學學位,而後來神又給回我,我可以畢業,拿到畢業證書回香港,但我的靈和我的價值觀都已經改變了。我能告訴你,雖然我已大學畢業,可以找一些很好的工作,但我從來沒有用這個大學學位為自己謀取些甚麼。其實,當時我也沒想太多,只是自然地照著我的靈帶領我怎麼做。我回來香港後,就做教書的工作,教了一年半的時間。以四十年前的工資計算,都算是非常好的收入,但我沒有用那些錢花費在自己身上,當然基本的衣食住行也是需要。我非常節儉,上學所穿的外套也是以前在加拿大有弟兄不要送給我的,所以我不會亂花錢買衣服。除了基本的生活開支外,我的工資去了哪裡?你還記得我說當時在加拿大有位同學,他家裡經濟出了問題,而我跟加拿大那邊的弟兄交流時,得知他的經濟狀況仍有需要。所以我的薪金,除了基本的生活費之外,其餘的我都全部寄給他,支持他讀大學,直至他讀畢碩士。你要知道,我只是學士,而我卻供他讀碩士。這沒問題的,他覺得需要讀碩士就碩士,我也願意幫助他。所以我沒有將工資花在自己身上。

一年半之後,我就不教書了,我去參加訓練作教會的傳道人。我去過很多地方傳道,包括國內,就再沒有工作的收入了。雖然在國內也有工作,不過三十年前國內的工資跟現在相比就差很遠了,那時的工資非常低微,每個月約二百多元的人民幣,算是僅僅足夠。我和太太都在國內教書,她教中學,我教小學,但我的工資比她高一點,因為我的父親認識那學校的校長。

我在國內幾年時間,一次跟當地的福音朋友分享,若我和太太留在香港工作,沒來國內,只要三年左右的時間,我們就可以買房子。我計算過,當時在香港教書,我們倆的工資加起來,每月約有兩萬多元,一年就是二十四到二十五萬元,四年就有一百萬。你說:「一百萬怎可以買房子!」我找了資料,八十年代的杏花村(按:屋苑名稱)實用尺價是九百六十元一尺,即差不多一千元一尺。如果買一千尺的房子,就是一百萬。即那時我們工作四年,已經足以一次付清房價,不需要按揭。我告訴他們,我來廣州跟你們傳福音,四年時間已經沒有了一間房子。現在不知有多少人渴望買房子,可就艱難很多了。以前是一千元一尺,現在(2017年)是一萬五千元一尺,高出了十五倍,現在當然艱難買房子,但當時我可以買到的。

雖然神給了我學位,但我的心不在那裡。你明白沒有,是我裡面改變了。我沒有用神給我的為自己賺取甚麼利益,也不打算這樣做,這就是當中的分別。為何我有這份自由?因為我不會被那些事情捆綁著。凡有聖靈的人,就好像風一樣,非常自由,別人無法想像他會做甚麼。所以在信主後我外表的行為也有180度的改變,但你要記住最重要的是裡面的改變,就是你的價值觀如何。

最有價值的目標方向:能夠被主使用

在你的生命裡,你認為甚麼是最有價值?這就完全控制了你的一生。你有沒有思想過這方面- 究竟甚麼才是對你的生命最有價值?正如聖經裡保羅給我們的例子,我也是這樣跟隨,就是「以前我所看為好的,如今都當為垃圾,當為糞土。因為在我心裡面,這些事情已經沒有地位,沒有價值。沒有價值,就是糞土,隨時都可以丟掉。」你問我看甚麼為貴重,甚麼是有價值?在我餘下的一生,我只有一件事認為是最有永恆價值的事情,也是我天天向主祈求的,就是 - 能夠被主使用。這是我唯一所想的事情。

對我來說,如果我的一生不能夠被主使用,我告訴你,我將會死不暝目,死了也不會閉上眼睛。在我生命裡,我只有一個方向,就是能夠被主使用我餘下的一生。之前已經好幾十年,餘下可能還有些時間,短則幾年,長則十年,但無論時間長短都不重要,我只求一件事情,亦只有這件事情讓我覺得生命有真真正正的價值-能夠被主使用。我只有這個目標,對我來說是唯一的生命意義。我不會覺得生命的意義,就是去買七百尺、一千尺的房子;我也不會覺得生命的意義就是養大一個孩子、兩個孩子。養大兩個孩子又怎樣呢?將來他們又買房子,這個買一套,那個買一套,難道生命就是這樣嗎?這又能成就些甚麼?我覺得聖經所說是對的,這些都是沒有價值的東西。

現在我的生命已經轉變了,我要追求最有價值的東西,是值得將我的生命投放進去的事情-就是在這地上能夠被主去使用。這就是裡面的改變,而你是需要裡面的改變。不單外面的行為,只去傳一下福音,帶人信主。問題不是做不做這些,而是你裡面的心到底如何?究竟在你的一生裡,你想要成就的是甚麼?是否想被主去使用?你的價值觀到底如何?這就是今天我要跟大家談論的事情,你要有一個新的靈,就會有一個新的價值觀。如果你沒有新的價值觀,你真的需要懷疑自己究竟有沒有新的靈、新的心!